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原材料准入制度1

原材料准入制度1

原材料准入制度1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银川至青铜峡公路原材料准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材料使用,防止劣质材料进入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材料准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原材料是指由施工单位或甲供材料供应商购买的、直接使用于本项目作为永久性工程成分的钢筋、钢绞线、水泥、支座、锚具、外掺剂、沥青、集料等主要原材料。

第四条:成立原材料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材料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

第五条:实行准入的材料,其质量性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第六条:申请准入的材料供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3.企业的人员、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4.信誉良好,未受过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第七条:由承包人提供供货厂家,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中心试验室等相关单位对钢筋、水泥、粗细集料、支座等厂家进行实际考察并取样检测,经考察及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后,通知业主组织各方共同审查,通过评审后,承包人书面上报具体料源厂家申请,经监理办批复后方可进场使用。

料源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则需重新上报审批。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材料准入本建设项目资格:1.材料生产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2.材料生产企业在供应期内受到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3.经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监理工程师两次(含)以上对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的;4.供应产品指标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5.其他的违反供应合同的行为;第九条:对违规使用未取得准入资格材料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部分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且项目部需存档备案。

公路工程—原材料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原材料管理办法

原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原材料管理程序第三条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各种材料实行准入制度。

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拟采用的各种路用材料拟订厂家的相关资料(材料品牌、厂家名称、质量等级、生产能力等),整理成书面资料上报监理代表处。

第四条用于本项目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选定原材料供应厂家,监理代表处依据合同文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实际情况及时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供应厂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厂家资料报送业主存档备案。

第五条对于审核通过的生产厂家,业主会同监理代表处对其进行实地考察,以核实其所报资料是否真实,生产规模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工艺是否先进、质量是否稳定等。

第六条施工单位要把好各种原材料进场关,按照规范规定的试验频率做好试验工作,建立和完善材料进场台帐、试验台帐、报验台帐、储备台帐等,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场,检验合格材料需开具进场单据,及时进行报验,外委试验项目须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第七条驻地监理办依据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按照规范规定的试验频率做好抽检、平行试验工作,对材料严格把关,并建立相应抽检、试验台帐等。

第八条监理代表处中心试验室需根据施工进展对施工单位进场原材料抽样检查,加强中间控制及施工试验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原材料进场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说明书、试验报告、准入证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采购材料的各项技术指标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按现行规范、图纸设计文件等要求的频率、标准进行检测试验。

施工单位对所进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凡因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原材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依据施工单位上报的自检资料,认真进行审核,并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报验材料独立进行抽检检测。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公路材料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路材料的购买、存储、使用和报废等各个环节,保证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材料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入,确保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材料的采购管理1. 采购计划:在公路项目开始前,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工程量和时间安排预测需要的材料种类和数量,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 供应商选择: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进行,选择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良好。

3.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材料供应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材料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交付地点和期限等,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材料。

三、材料的入库管理1. 材料验收:对进货的材料进行检验,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确保材料符合合同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退还供应商。

2. 入库登记:对合格的材料进行入库登记,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生成入库单和库存卡片。

3. 材料分类存放:按照不同的材料特性,分门别类地存放材料,避免不同性质的材料混搭纵容,加强防火措施,确保库房安全。

四、材料的领用管理1. 领用申请:需要使用材料的部门填写领用申请单,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同意,才能领取材料。

2. 领用登记:领用材料时,验收人员要对材料进行检查,核实数量和质量,然后进行领用登记,包括领用人、领用时间、材料数量等。

3. 材料发放:领用时按照领用单进行发放,材料要准确计量,解释使用材料的性能和方法,确保领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

五、材料的使用管理1. 使用规范:材料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使用规范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变使用环境和方式。

2. 质量检验:在使用过程中,定期进行质量检验,检查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如有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3. 用量控制: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控制材料的用量,避免浪费和过度使用,确保材料的合理利用。

六、材料的报废管理1. 报废申请:对不合格或过期的材料进行报废申请,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公路材料管理对于保障公路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公路材料的供应、采购、使用和库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分析和探讨公路材料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公路材料采购管理公路材料采购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于工程进度的保障至关重要。

在公路材料采购管理方面,首先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的信誉、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能够按时按质供应材料。

其次,应建立规范的采购流程,明确采购申请、采购审批、合同签订、材料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在全过程中注重合同的履行和风险的控制。

另外,还应注意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索赔等问题进行规范,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公路材料使用管理公路材料使用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材料使用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材料浪费。

在公路材料使用管理方面,首先应建立标准的技术规范和材料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材料的使用要求和限制条件,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其次,应做好材料的质量验收工作,确保所用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同时,加强材料的管理和保护,建立合理的材料仓库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材料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三、公路材料库存管理公路材料库存管理是公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合理的库存管理可以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在公路材料库存管理方面,首先应建立规范的入库出库手续和记录,确保材料的进出记录真实、准确。

其次,应做好材料库存的统计和盘点工作,建立科学的库存计划和库存警戒线,做好材料的供应和调配工作,避免因材料库存过多或过少而影响公路工程的建设进度。

另外,应加强对材料的防火、防潮、防腐蚀等保护工作,确保库存材料的安全和质量。

总之,公路材料管理制度是公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建立科学有效的公路材料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至关重要。

原材料准入制度

原材料准入制度

银川至青铜峡公路原材料准入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材料使用,防止劣质材料进入本项目,确保工程质量,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材料准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原材料是指由施工单位或甲供材料供应商购买的、直接使用于本项目作为永久性工程成分的钢筋、钢绞线、水泥、支座、锚具、外掺剂、沥青、集料等主要原材料。

第四条:成立原材料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材料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

第五条:实行准入的材料,其质量性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第六条:申请准入的材料供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3.企业的人员、设备、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4.信誉良好,未受过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第七条:由承包人提供供货厂家,监理单位进行审查,中心试验室等相关单位对钢筋、水泥、粗细集料、支座等厂家进行实际考察并取样检测,经考察及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后,通知业主组织各方共同审查,通过评审后,承包人书面上报具体料源厂家申请,经监理办批复后方可进场使用。

料源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则需重新上报审批。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材料准入本建设项目资格:1.材料生产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2.材料生产企业在供应期内受到省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3.经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监理工程师两次(含)以上对材料抽检质量不合格的;4.供应产品指标性能不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5.其他的违反供应合同的行为;第九条:对违规使用未取得准入资格材料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部分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且项目部需存档备案。

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的,则不得接收该批材料。

第十一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下发的《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抽检频率规定》(宁公建通知【2012】68号)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按报检程序逐级报检检测。

道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道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道路工程材料管理工作,提高施工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道路工程项目中对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要求1、采购管理(1)项目部应按照工程需要,编制材料清单,并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材料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3)对于特殊要求的材料,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门认可才能采购。

2、运输管理(1)运输材料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运输单位,并签订运输合同。

(2)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超载,确保安全运输。

(3)运输中的材料应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材料完好无损。

3、仓储管理(1)材料仓库应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做好防火、防水和防盗措施。

(2)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材料分类、编号、标识等工作,确保材料存放有序。

(3)对于易碎、易变质、易燃等材料,仓库应做好特殊处理,确保安全存储。

4、使用管理(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选用材料,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2)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材料应及时处理。

(3)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的使用记录,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

四、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道路工程的整体管理工作,对材料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采购部门、运输部门、仓库部门、技术部门等各相关部门负责各自环节的材料管理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下属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相关管理制度并执行。

4、对于违反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五、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检查1、项目经理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督查。

2、质量安全部门要定期对项目部的材料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定期对材料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制度。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经项目部经理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道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3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3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详解(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物资管理,优化物资采购、入库、领用、销售等工作流程,提高工程物资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公路工程物资管理。

第三条公路工程物资分为直接材料和附属材料两类。

第四条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应做到物资分类、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规范操作。

第五条严禁公路工程物资的浪费、挪用、盗窃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材料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材料应按建设需要及时采购。

第七条材料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

第八条材料采购按照“合同一致、执行合同、竞争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第九条公路工程材料应根据规划、设计、造价等要求进行项目计划,确定材料种类、规格。

第十条材料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并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采购计划。

第三章库房管理第十一条库房管理员应对公路工程物资进行分类、设置合理的库位。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物资入库。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员应按照库房管理要求,做好物资存储、保管、清点、整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及时上报盘点结果。

第十五条库房管理员应做好公路工程物资的验收工作,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第四章报废处理第十六条公路工程物资报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物资报废应报废委员会审批,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八条废物应进行分类、包装、封存,并注明废物名称、来源、数量、挂牌标识。

第十九条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废物的处置应存在相应的文件记录和相关凭证。

第五章领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公路工程物资领用应准确无误地填写领用单。

第二十二条领用人应按照领用单的规定领取物资,并负责物资的安全和及时归还。

第二十三条领用人应妥善保管领用物资,不得擅自处置或转借他人。

第二十四条领用人应及时向库房管理员报告物资的损耗、损坏和丢失情况。

第六章销售管理第二十五条公路工程物资销售应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3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3篇)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是指对公路工程项目中的物资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包括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1. 采购管理:- 设立物资采购委员会,制定采购计划和采购文件;- 进行物资供应商的评审和选择;-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进行物资的验收和入库。

2. 入库管理:- 制定物资入库登记表,详细记录每批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信息;- 对入库物资进行质量检查,并进行标识和分类存储。

3. 出库管理:- 制定物资领用申请和出库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查询库存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物资的调配和发放。

4. 库存管理:-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的差异;- 对库存物资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腐烂、易损坏等物资及时处理和更新。

5. 使用管理:- 制定物资使用计划,设立物资使用监督人;- 对物资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防止浪费和损耗。

6. 报废管理:- 制定物资报废申请和报废登记表,并经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对报废物资进行记录和处理,包括销毁或外销处理。

7. 监督检查:- 定期对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物资使用和进出库的情况进行抽查和核实。

8. 相关责任:-明确物资管理的责任人和各项职责;- 对违反物资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问责。

以上是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工程物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路工程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消耗等各个环节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本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具体实际编制。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物资的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义(一)公路工程物资:指为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所需的各类物质资料,包括工程设备、原材料、工具、机具、机械设备、专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等。

(二)物资管理:指对公路工程物资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消耗等环节进行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的行为和过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路工程材料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路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有效控制各项指标,防止劣质材料进入现场,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部分》等规定,结合民和至小峡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办法适用于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工程地采、主材的准入制。

三、材料准入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路用材料准入条件
一、凡在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地采、主材材料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省交通厅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二、使用工程材料的生产、供应单位必须保证材料质量。

三、根据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工期紧、质量标准高、环保要求严等实际情况,工程所需石料加工场必须采用反击式筛分联合机以便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章路用材料准入程序
一、地采、主材材料的准入程序:
1、施工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使用材料的“青海省**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同时提供附件:拟使用材料的加工原料来源、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施工单位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和样品;
2、监理办中心实验室接到“青海省**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及相关资料和样品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拟使用材料进行抽检试验,通过试验结果签署是否准入的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并将“青海省**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及施工、监理中心实验室试验报告上报项目办中心试验室备案。

3、项目办中心试验室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送的“青海省**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及相关资料和样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将对参建单位按合同文件相关条款加倍处罚。

二、路用材料准入管理
1、项目办、监理办中心试验室、项目办中心试验室遵照本制度负责工程用材料监督检查,对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任何环节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2、从工程开始到结束对进场材料,项目办、项目办中心试验室有权随时抽检如发现不合格材料,要求立即清场,并按合同文件相关条款对相关参建单位严厉处罚。

3、施工、监理单位都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程序要求对工程用材料进行检测,施工单位最终对工程用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用材料负监理责任。

4、任何工程使用未经监理办审批准入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是否完工,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拆除,费用自负。

5、工程用材料准入申请一经批复,不得任意变更工程用自采材
料料场,保证自采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个环节溯源,否则按违约处理。

6、、自采材料和成品料均要集中采集加工,不得任意改变采集加工方式和工艺,进场备用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7、现场备用的材料,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必须分类库存、堆放,界限分明,标示清晰。

地采材料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和强度,堆放场地应整平、硬化和围砌、棚护,防止材料二次污染,不许随进随用,并为防止集料离析,堆放集料不宜过高且分层退台存放。

8、不合格或未按本制度审批准入的材料不许进场或在现场存放,如现场检验发现不合格材料必须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清出,并做好处理记录,否则违约处理。

10、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质量变化的材料必须经施工、监理单位重新试验申报批复,上报中心试验室备案。

三、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青海省**公路工程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
青海省**公路工程用材料准入申请批复单
材料类型:(地材、主材)编号:D(Z)C-MX2014-0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注明:1、此表一式3份,承包人、监理办、中心试验室各一份。

2、此表复印件必须在材料标示牌上张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