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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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工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路桥工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施工单位在路桥工程中不合格品管理的行为,减少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施工单位在路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类型的不合格品管理。

3.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构件、工艺的情况,经现场测定或检验发现,应立即视为不合格品,应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总经理2. 项目部工程部3. 质量部安全部4. 监理单位、业主代表三、管理措施1. 沿街走查制度2. 工程部专人专项负责3. 配备质量专班4. 报告流程化5. 质量责任状6. 罚则完善具体7. 罚责到人四、管理要求1. 工程前期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对于实测数据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情况要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同时,要提前准备好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以便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和构件进行实时监测。

2. 施工过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材料和构件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及构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避免出现不合格品。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同时,工程部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操作,提高工程质量。

3. 竣工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要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品要及时整改,并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报告。

只有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能顺利通过验收。

五、处理流程1. 发现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现场负责人和质量部门。

2. 检验确认质量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合格品进行检测确认,并制定整改措施。

3. 整改处理根据检测结果,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整改到位。

4. 处理报告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报告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同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本办法制定如下规定。

在XX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并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

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

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承包人必须接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

筹建处(或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

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如下:1、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根据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

3、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报业主备查。

4、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清理出场。

5、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征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在进行路基填筑时,必须严格控制填料的质量,以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

公路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

公路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

公路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及运行效果,对原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制定是为了明确原材料检验的责任、方法和程序,规范原材料检验工作,提高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二、检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用于公路工程建设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砂石、沥青、钢筋等。

三、检验主体原材料检验由专门设立的检验组织进行,负责具体检验工作的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检验方法1. 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并采用合理有效的手段进行检验。

2. 对于不同的原材料,检验方法应根据其特性而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检验程序1. 原材料进场检验(1)每批原材料进场时,应立即进行初步检验,如外观、包装、品牌等。

(2)取样送检验室进行详细检验,确保原材料符合规定标准。

2. 日常监督检验(1)对工地上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在施工过程中对已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以确保施工质量。

3. 随机抽查检验(1)对进场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确保进场原材料符合规定标准。

(2)对已使用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检测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六、检验报告1. 检验报告应详细记录原材料的检验过程、结果和结论,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

2. 检验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以便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七、处罚措施对于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原材料,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八、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对检验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报相关部门审批。

以上就是关于公路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的规定,希望广大工程建设者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的处理流程,确保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三、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流程1. 不合格品发现(1)工程试验过程中,实验员发现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将不合格品报告给主管负责人。

(2)主管负责人收到不合格品报告后,应及时调查问题所在,并确认不合格品情况。

2. 不合格品处理(1)对于不合格品,应分类处理。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整、替换、重试等方法解决。

(2)如果不合格品无法修复或重试,应立即停止试验工作,并将不合格品记录保存。

3. 质量管理部门介入(1)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试验进行抽查,确保试验质量符合标准。

(2)质量管理部门在发现不合格品时,应与主管负责人协商处理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4. 不合格品记录(1)所有不合格品应建立记录档案,包括不合格品的性质、原因、处理方法、整改情况等。

(2)不合格品记录应保存至工程试验结束,并进行归档管理。

5. 整改措施(1)根据不合格品记录,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整改措施需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6. 不合格品追溯(1)在发生不合格品时,应追溯不合格品的来源,并查明责任归属。

(2)对于造成不合格品的责任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四、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责任1. 实验员应严格按照试验标准操作,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2. 主管负责人负责指导实验员进行试验工作,并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负责。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工程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品。

4. 不合格品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地方,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可进行调整。

以上为《工程试验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1、不合格品的确定质量检查人员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时,该分项或分部即为不合格品。

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在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任一分项或分部质量不合格,该分项或分部即为不合格品。

采购物资的进货检验和试验报告中,任一项经确定不合格的,均应认为该批物资为不合格品。

2、不合格物资的标识、评审和处理进场的物资经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科采购人员负责在《材料物资验收报告单》上作好记录,并按《检验和试验状态》的规定,对该批物资挂“不合格”标识牌,严禁投入使用。

对判定为不合格的物资,由项目总工程师召集工程部、物资部及安质部的相关人员作出评审,提出处置意见。

拒收的不合格物资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处理,原则上____小时内撤离现场,降级使用的物资需经规定程序批准。

根据处置意见,物资设备部负责填写《供应商不良记录表》,并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对供应商作出处理,严重的取消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供货资格。

3、不合格品的标识、评审和处置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由项目质检工程师进行记录。

一般不合格品由质检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和作业队负责人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项目总工程师应确认;纠正措施组织实施后,质检工程师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全过程由质检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并记录在案。

较大不合格品,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项目总工程师明确后,对纠正措施组织实施落实,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核定,符合纠正措施及质量要求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全过程由质检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汇总表”,并记录在案。

按返修、返工处置的不合格品应有重新检验的书面记录。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模版(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该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客户需求,减少不合格品的产生,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流程和措施,以保障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1.目的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适用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土建施工第13施工标段。

3.职责3.1本标段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质检科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

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入不合格采购产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工作程序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风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

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

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四个等级。

A级、B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处理。

C级不合格由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

4.3不合格品的标识(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派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当生产厂家对试验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
2、不合格资料管理
(1)试验检测出现不合格品(材料)时,要正常填写原始记录,出具不合格报告,及时填写不合格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
(2)试验资料、台账统一归档管理,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试验人员、试验室主任、质量负责人等人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名。
(3)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以及影像资料合并存档。随时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不合格Leabharlann 料样品的处理程序(1)经试验发现原材料样品不合格,必须立即通知试验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对试验数据应认真进行检查复核,对试验操作过程进行考证,确认原材料样品是否不合格。
(2)如果材料样品不合格,应封存样品(原材料)并在结束试验2小时内电话通知安质部、物资部和相关单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
(3)协助安质部、物资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砂、碎石可用于临建或清退出场,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清退出场,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出现焊件不合格应立即通知安质部,配合安质部门监督处理不合格部位及批次。
(5)确认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并留有处理影像资料,不合格材料处置完成后,填写不合格处置单,相关人员签认。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定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及人员。

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环保”的原则,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应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施工管理篇第六条公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必须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规范要求,并经过设计审查、施工策划、招标评审等程序的审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合理顺序及质量控制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工作的管理责任、控制措施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施工质量的合格率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质量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计划进行实施,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及时修复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第三章监理管理篇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执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监管工作。

第十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工程质量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工程质量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施工质量问题的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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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背景
随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公路工程材料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可靠。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护等各类公路工程。

三、定义
1.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路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和标准的产品。

2.不合格品处置:指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进行处理,包括退货、重新加工、销毁等。

四、责任分工
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的处理负总责。

2.技术人员:负责对公路工程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

3.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

4.施工单位:负责材料的使用和合理的库存管理。

五、管理流程
1.材料检测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材料验收
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材料验收,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出具验收报告。

3.不合格品处理
(1)不合格品的判定
技术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和规定标准判定材料是否合格,如不合格,应
立即通知供应商。

(2)不合格品处置
不合格品应及时分类、标识,并按照处理要求退货、重新加工或销毁。

供应商应负责材料的退货和重新加工,同时提供合格品替代;对无法退货
或加工的不合格品,应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销毁。

(3)不合格品记录
不合格品的处理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不合格品数量、型号、处理方
式等,并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六、监督与考核
1.监督
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及供应商的监督,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2.考核
定期对材料进场检测、验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与供应商签订合格供货协议。

七、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任追究和停工整改等。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相关部门或单位审批后生效。

以上为公路工程材料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对公路工程建设提供指导和保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保证公路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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