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主要工业行业有色烟羽污染特征及治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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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境空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山西省环境空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数企业生产仍在继续 。同时改革 中迅速崛起 的乡镇企业 , 以
农村包 围城市的发展势头 , 分布 于城乡交界之处 , 些企业 这 中属废 气排放大 户 的有 焦化 、 建材 、 金属 冶炼 , 企业 工艺 落
的城市环境空气质 量为劣三级 。
13 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 受季节变化影响 . 城市环境空气 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有 明显 的季节变化 特征。 O 、 O 、 S :N :可吸人颗粒物都 以冬季 l 2月、 月污染最重 , 1 8 污染 最轻 ,且 采暖月份和非 采暖月 份浓度有较 明显 的变 月
11 典型的煤烟 型污染 . 我省城市环境空气污染属以 s 颗粒物为主的典型 的 O、
煤 烟型污染 , 全省重点城市环境空气三项主要污染物污染负
荷最 大的为 S : 占 4 .% ;其 次为可吸人颗粒物 ,约 占 O ,约 8 8 3. ; 98 再次 为 N 约 占 l.%。 % O, 1 4 12 城 市环境 空气质量恶劣 , . 污染程度居高不下
作者简介 : 马一方 ( 9 17
措施得不 到资金 支持 , 施建 没工程进展 缓慢 , 设 不能尽快 的
( 下转第 2 9页 )
于山西大 学计算机 系软件 专业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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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7年第 4期
牛莉萍, : 等 酸雨与空气中酸碱物质的探讨
男山西太原人1993年毕业我省城市环境空气严重污染的状况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已有所改善但由于全省的经济增长仍建立在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环境严重破坏的基础上高能耗低产出资源型产业结构的第二产业gdp贡献率仍占主导地位其中煤炭焦碳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行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仍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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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城市和风沙较大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23•【字号】晋政办发〔2022〕94号•【施行日期】202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23日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山西、健康山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调查,有序推进。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在信息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

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全面梳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现状,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有效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精准识别新污染物治理重点,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

山西临汾环保整改措施

山西临汾环保整改措施

山西临汾环保整改措施山西临汾位于中国北方,是一个工业城市,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山西临汾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整改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措施。

首先,山西临汾加大了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

针对一些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临汾市政府采取了关闭或搬迁的措施。

通过关闭这些污染企业,可以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政府也对一些污染较轻但具有改造潜力的企业进行了整改,引导它们采用更环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

其次,临汾市加大了对污染源的监测和控制。

政府投资大量资金建设了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用来收集并分析空气、水质等环境数据。

通过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污染源,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政府还加强了对污染源的排放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强制其整改,以确保企业达到标准排放要求。

第三,山西临汾大力推进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由于临汾地处山西煤炭区,过去的能源主要依赖于燃煤发电和煤炭开采。

但燃煤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和煤灰等污染物,严重影响了空气质量。

因此,临汾市政府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增加了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装机容量。

此外,政府积极引导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如推广电动汽车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减少对煤炭的依赖。

此外,山西临汾还加大了对农业和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

政府加强了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农业对环境的污染。

另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垃圾处理的投入,鼓励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并建设了一批垃圾焚烧厂和垃圾填埋场,加强对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最后,山西临汾还加强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

临汾市政府制定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了治理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表。

政府加大了对工业排放的监管力度,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关停或整改。

政府还实施了大气污染源减排项目,如对工业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等工艺改造。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机动车排放的管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和加强尾气排放的监测。

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污染防治建议

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污染防治建议
突出
近年来,山西省二氧化硫、颗粒物浓度总体呈 下降趋势,但是臭氧污染日益明显。2019年,以
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 的比例高达47. 9%,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污 染超标天数占总超标天数的比例为40. 2%,环境 空气趋向复合型污染。 2. 2.2受自然因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难度
(1) 结构性污染严重。山西省作为我国重要 的能源化工基地,产业结构以火电、钢铁和焦化等 行业为主,污染物排放量大;此外,产业上下游配 套的中小型企业集中,装备水平低,污染治理水平 差。产业结构导致结构性污染严重,环境历史欠 账较多,环境保护难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能源消费结构问题突出。山西省煤炭占 —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在80%以上,二氧化硫 排放量绝对值高,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十分突 出⑸。依据2018—2019年秋冬季山西省PM”源 解析结果分析,燃煤源污染占比最大,占32. 7%°
图1 2019年山西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 月际变化趋势
1.6.2 空间变化特征 山西省6项监测指标空间分析结果表明,可
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高的区域主要集中在
图2山西省2019年SO2浓度分布 图3山西省2019年NO2浓度分布
图4山西省2019年PM10浓度分布
• 142 -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图9 2017—2019年山西省11个地市SO2浓度
图10 2017—2019年山西省11个地市NO2浓度
图11 2017—2019年山西省11个地市PM10浓度
李晓瑞等: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及污染防治建议
• 143 -
100
□ 2017年 口2018年 D2019年
80
60
40

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

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

《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于幼军2006年8月14日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全面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工业污染源是指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造纸行业的污染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是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并根据其所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提出的分类处置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一)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二) 组织实施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三)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清查、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四) 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五) 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信息。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工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对列入淘汰名录的高污染生产工艺和设施,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依法予以淘汰。

第八条煤炭、火电、冶金、化工、焦化、建材、造纸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工业污染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治理决定。

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应当分期分批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于2008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九条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第十条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长治市工业废气污染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长治市工业废气污染现状分析及防治对策
苗 国斌
( 西 省 长治 市 环 境 监测 站 . 山西 山 长治 0 60 4 00)

要 : 长 治 市 工 业 废 气 污 染现 状 进 行 科 学的 评 价 、 析 , 提 出 了调 整 产 业 结 构 、 广 实 用 治 理技 对 分 并 推
术 、 强监 督执 法 力度 和 提 高 全 民环 保 意 识 等 对 策。 加 关键 词 : 治 市 ;-1 气 ; 染现 状 ; 治对 策 长 _ .废 r. k 污 防
等标污染负荷 比%
3. 70 2
襄 垣
14 74 3 0 0 1 . 7
2 .3 74
经评 价可知 ,…西漳泽 电力股 份有限公 司漳泽发 电分
潞 城
赢 关
1164 8 2 3 9 . 2
1O2 o5 5 6 .2
2 .5 21
29 .3
公司等标 污染 负荷 为 10 57 41 , 0 1.8 占总负衙 的 2 . %, 82 2 居
全 市第 一位 ; 长治 钢铁 ( Ⅲ ) 集 有限 公司 等标 ? 染 负衍 为 亏 6 1 7. , 0 53 占总负荷 的 1 . %, 5 2 68 居全市第二位 : 8 天脊煤 化: I 集 团有 限公 司 等标 污染 负 荷 为 2 40 76 , 占总负 荷 的 8 3 .3
12 . 3 主要 污染 区域 .
“ 十五”期间 , 长治市经济高速发展 , 大气环境 质 明显
改善 , 污染程度逐步减轻 , 但污染状况仍 比较严重。以下就长
治市工 业废气 污染 现状进行 分析 、 评价 , 并提 出相应 的防治 对策分析
79 % , 全 市 第 三 位 ( . 7 居 见表 1 。 )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

太原市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及VOCs减排对策太原市位于山西省中部,是一座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的城市。

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太原市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成为太原市环境治理的重要课题之一。

为了改善太原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臭氧是一种有毒气体,对人体和环境都会造成危害。

而VOCs则是一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臭氧生成的主要原料,也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的治理成为太原市环境保护的当务之急。

面对这一问题,太原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

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

臭氧污染和VOCs排放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有高效的监测手段来及时了解其变化情况。

太原市应当加强监测设备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建立全面的监测网络,实现对臭氧和VOCs的精准监测和及时预警。

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和减排措施。

在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太原市应当制定更加严格的VOCs排放标准,并采取有效的减排措施。

这包括对工业企业进行常态化的监测和排放管控,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鼓励企业实施VOCs减排技术改造,并加大对高排放企业的治理力度。

要加强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执行。

太原市应当加强对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他们自觉进行减排。

政府也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保执法力量,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形成良好的环保法治氛围。

第四,要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引进。

该市可以与国外环保技术研究机构和企业展开合作,并引进先进的排放治理技术和设备。

通过国际合作,太原市可以更快速地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提升自身的环境治理水平。

在制定臭氧防治优化策略并采取VOCs减排对策的过程中,太原市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并且能够取得实际效果。

政府、企业和居民应当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环境治理工作,共同建设美丽的太原。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通知-晋环发[2007]55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通知-晋环发[2007]55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的通知(晋环发[2007]550号)各市环保局:《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环保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改善我省的环境质量,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环保局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意义,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为切实改善我省环境质量,确保“蓝天碧水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十一五”环保目标的实现,在《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办法》实施的基础上,出台的《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对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厉惩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保案件执行难的有效措施和办法,各市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意义,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并转发到县。

二、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各市环保局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使每一个执法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并通过《条例》的学习,提高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市环保局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班等多种形式,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让公众及时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社会氛围,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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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主要工业行业有色烟羽污染特征及治理建议
摘要:对山西省主要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湿法脱硫后排放的有色烟羽污染特征
进行了分析,结合国内目前采取的治理措施和实测数据,提出了山西省现阶段有
色烟羽治理工作的建议。

关鍵词:有色烟羽;可凝结颗粒物;溶解盐
1 引言
山西省现有产业结构以煤炭、钢铁、电力、焦化等传统重工业为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省内多个重点区域雾霾天气频发,特别是在秋冬季高湿、高稳等不利
气象条件下,PM2.5排放极易形成雾霾天气。

Yang 等[1]对我国主要城市PM2.5源解析研究结
果显示,SO42-,NO3-和NH4+是其主要组成成分,可占PM2.5质量的40%以上。

由于我国工
业废气治理普遍采用湿法脱硫方式,其排放所形成的“有色烟羽”所含大量水汽及裹挟的SO3
气溶胶、硫酸盐等物质,其对雾霾的生成和转化贡献影响日益成为专家学者、社会舆论关注、讨论的重点。

“有色烟羽”治理的概念在2017年燃煤电厂、钢铁行业等涉及湿法脱硫的领域被多次提出,并迅速在国内部分省市以政策、排放标准等形式予以规定,其治理方向既有针对其中污染物
削减治理,也有针对视觉污染的治理。

但普遍存在治理目的模糊、概念不清,企业对治理存
在疑问和抵触,治理设备市场百花齐放,部分措施无益改善环境,甚至造成资源浪费。

因此,研究湿法脱硫后有色烟羽中的污染物成分和相应治理对策,对于指导有色烟羽治
理工作开展,进一步控制雾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

2 有色烟羽污染特征
山西省燃煤电厂目前已全面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其湿法脱硫后排放的湿烟气中除常规污
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外,还有可凝结颗粒物、液态水及其溶解盐、气态水以及其
他微量污染物等。

朱法华等在对我国燃煤电厂有色烟羽研究中指出,满足超低排放的燃煤电
厂排放的“有色烟羽”呈白色或蓝色,其中白色烟羽是由烟气中的水汽冷凝形成的,火电厂排
放烟气中的水汽以气态为主,占99. 95%以上,气态水中不含盐,只有液态水溶液中才含有“溶解盐”,由于液态水占比小于0.05%,超低排放条件下烟气中排放的溶解盐介于0. 15~2
mg/m3,一般不超过1 mg /m3。

蓝色烟羽是由烟气中的可凝结颗粒物SO3气溶胶形成的,当
烟气中的硫酸气溶胶体积浓度约在36 mg/m3时就可能出现蓝色烟羽[2]。

燃煤电厂湿烟气排放的SO3在湿法脱硫中因浆液喷淋急剧降温冷凝形成SO3/H2SO4气溶胶,属超细颗粒物(<0.05μm),其比表面积大,易吸附多种有害物质;同时由于脱硝过程
中大量NH3喷入烟气,易与硫氧化物在空气中反应生成硫酸氨盐,这也是大气PM2.5的重要组分。

相关研究表明,大气颗粒物中的硫酸铵盐吸湿增长能力强,当大气相对湿度升高到95%时,其粒径、质量浓度可增加数倍,是重度雾霾天气爆发的成因之一[3]。

此外,脱硫后烟气
带出的雾滴中含有脱硫反应生成的硫酸盐、亚硫酸盐、氯盐等溶解盐,在大气环境作用下可
能形成大量细微凝结核而加剧PM2.5排放。

上述物质在我国现行颗粒物排放管控体系下均存在监管缺失,有色烟羽治理重点应考虑
对上述常规污染物外的可凝结颗粒物和溶解盐进行控制。

3 有色烟羽治理对策现状
近年来,国内市场上有色烟羽治理技术发展迅速,其技术方法主要为:烟气加热、烟气
冷凝、烟气冷凝-再热升温技术。

(1)烟气加热技术
烟气加热技术是对脱硫后排入烟囱前的湿饱和烟气进行加热,将湿烟气的温度升高,保
持湿烟气的绝对含湿量不变,相对含湿量减小,使得烟气相对湿度小于升温后的饱和湿度,
从而达到消除烟羽的技术要求。

单纯的烟气加热技术在一定条件下够使饱和湿烟气从视觉感
官上“脱白”,并有利于污染物抬升扩散,降低局地污染物浓度。

但对烟气中的溶解盐、可凝
结颗粒物并无实际削减作用,且存在增加能耗的问题。

(2)烟气冷凝技术
烟气冷凝技术是在脱硫塔湿烟气排放前对饱和湿烟气进行冷却,将湿烟气的温度降低,
在降温过程中烟气的绝对含湿量下降。

该技术可减少外排烟气带水,并减少烟气中溶解盐类
和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同时具体一定的视觉“脱白”作用。

冷凝技术具有减排的优点,可减
少湿法脱硫烟气后的饱和湿烟气中的绝对含湿量,一定程度减少进入环境的雾滴(含溶解盐等)量和可凝结颗粒物的排放。

通过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冷凝过程中的水汽相变凝聚、热泳
凝并、碰撞洗涤作用,可促进微细颗粒物聚合长大成液滴,同时配套高效除雾、湿式电除尘
等雾滴捕集设施后,可实现对常规污染物、可凝结颗粒物、溶解盐类等的进一步去除[4]。


单纯的烟气冷凝技术存在降温幅度受环境限制、冷源能耗较高等问题,同时若后端不对烟气
进行加热升温处理,还将降低原排放烟气热力抬升高度,对局地污染物扩散带来不利影响。

在国内电厂烟气冷凝节水的研究中同样发现通过相变凝聚等回收电厂烟气外排水的同时,还可以协同脱除烟气中各类污染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在对不同排放水平的燃煤锅炉排放烟
气采用冷凝降温收集烟气冷凝水的成分分析表明,不同排放水平下的对应的烟气治理措施直
接决定了排放烟气冷凝水中硫酸盐的高低,其冷凝液水质成分分析见表1。

表1 不同治理措施下燃煤锅炉排放烟气冷凝液的水质成分分析
可见,对湿法脱硫后的烟气适当采取烟气冷凝脱水的方法,可减少烟气中的硫酸盐等污染物
排放。

但治理水平的高低显然对外排烟气中硫酸盐类物质排放量的影响程度更大。

(3)烟气冷凝-再热升温技术
冷凝再热技术综合了加热技术和冷凝技术的特点,受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等外界条件影
响制约小,适用范围广,成本相对较低,在保证一定的污染物减排效果下,兼顾“有色”烟羽
感官污染消除并保证污染物热力抬升扩散效果,也是目前市场主流的有色烟羽治理方法。

因此,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在采取冷凝降温除湿基础上,尽量利用工业余热提高排烟温度,促
进污染物抬升扩散。

4 减排效果分析
2017年,山西全省火电厂装机规模6366万KW(63660MW),按3400m3/MWh烟气量,全年运行5500h,可凝结颗粒物排放浓度(以SO3计)按6mg/m3,冷凝法捕集去除效率按50%,全年可捕集SO3约3571.3吨。

可见,对目前排放标准远低于燃煤电厂的钢铁、焦化等
行业主要固定大气排放源有色烟羽实施治理后,可凝结颗粒物的(SO3)的直接减排量将十分可观。

5 结论及建议
(1)有色烟羽治理重点不应放到有色烟羽“表征”治理上,而是重点针对其中所含可凝结颗粒物、溶解盐等污染物的治理。

(2)对于已经达到超低排放的火电行业而言,其现有超低排放治理设施对烟气中可凝结颗粒物、溶解盐已有较好的协同治理效果。

但对于排污量大、治理起步较晚的如钢铁、焦化、水泥等重污染行业,建议优先对其排放的常规污染物进行超低排放的深度治理,充分利用常规污染治理设施的协同效果减少有色烟羽中污染物排放,现阶段不宜单独增加冷凝加热等末端治理设施。

(3)当前阶段,应重点关注对SO3等可凝结颗粒物排放的协同治理。

建议环境主管部门明确可凝结颗粒物的统一检测方法,在相关排放标准中增加SO3作为其表征性控制指标,并对现有市场上有色烟羽治理措施进行统一、科学的对比验证,推广高效、节能的有色烟羽治理措施。

参考文献:
[1]Yang F M,Tan J H,Zhao Q,et al. Characteristics of PM2.5 speciation in representative megacities andacross China. Atmospheric Chemistry and Physics,2011,11:5207-5219.
[2]朱法华,孙尊强,申智勇.超低排放燃煤电厂有色烟羽成因及治理技术的经济与环境效益研究[J].中国电力,2019,52(08):1-7+25.
[3]叶兴南,陈建民.灰霾与颗粒物吸湿增长[J].自然杂志,2013,35(05):337-341.
[4]刘志坦,惠润堂,杨爱勇,舒喜.燃煤电厂湿烟羽成因及对策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7,29(10):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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