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张利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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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培训讲义

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 财政监督概述
10、观察。它是指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的经营场所、 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实地察看。 11、查询。它是指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的书面或口 头询问。 12、函证。它是指财政监督检查人员为印证被检查单位会计记录 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涵询证,获取和评价检查证据的活动。 13、分析性复核。它是指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单位重要的 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趋势 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四、财政监督职能与作用 (一)财政监督职能 1、预警职能 2、监控职能 3、评价职能
第二部分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四、监督方式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监控、督促、调查、 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专项监督和日
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专项监督应当结合年度监督计划,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日常监督应当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按
第一部分 财政监督概述
(2)财政支出监督。 (3)会计监督。 (4)金融监督。 (5)资产监督。 (6)财政内部监督。 (7)财政绩效监督。 二、财政监督目标及原则 财政监督的根本目标是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党和国家大 政方针得以全面贯彻。具体目标是完善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维 护财经秩序,服务科学发展。 (一)财政监督目标 1、完善财政管理 完善财政管理是指财政监督充分发挥其在财政运行中的“监测器” 和“预警器”的作用,及时发现、反馈和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部分 财政监督概述
4、纠偏职能 5、制裁职能 6、反馈职能 (二)财政监督作用 1.防范财政风险 2.保障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 3.促进财税规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4.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5.促进廉政建设 五、财政监督的职责权限 (一)财政监督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及下一级预算、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合法性进行审查稽核,并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甘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9月8日甘肃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预算法》、《会计法》、《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财政管理和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厅机关各处(室、局)(以下简称各处室)与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履行财政监督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涉及财政、财务、资产、会计管理等事项进行的审查、评价、监控、检查和处理等活动。

第三条财政监督从业务职能处室、专职监督机构二个环节和层面着手,构建共同监督、权责明确、相互制约、全面覆盖、重点跟踪、信息共享的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财政监督长效机制,使财政监督工作贯穿财政业务管理和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现财政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财政监督预警、监控、评价、纠偏、制裁、反馈的职能,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第四条财政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协作配合原则;(二)共同监督,权责一致原则;(三)监管融合,内外并举原则;(四)依法监督,责任追究原则。

第五条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检查结果,出具检查报告,依法作出检查结论、处理决定及建议。

第二章财政监督的内容及职责第六条财政监督主要内容:(一)财政收入监督。

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政策执行、征管质量、收入级次管理以及收入减、免、缓征、退库情况等的监督。

Stems, root cause mechanical damage, looping root amputation at the wound to prevent infection. (3) category tree seedlings: a spindle should have a uniform distribution of main branches, branches, trunk diameter above 3.0CM; make trees of broadleaved trees branch height should be relatively consistent, with 3-5 main branch, trunk diameter of not less than 4cm, branch point is not less than 2.5M; coniferous trees with the spindle, there are primary. (4) shrubs class seedlings: tufted type shrubs requirements irrigation bundle full, and main collateral distribution uniform, and main branch number not less than 5 branch, at least has 3 branch above irrigation high reached provides standard; creeping type shrubs requirements at least has 3 branch above main branch reached provides standard length; vine health seedlings, and should points branch uniform, and main article number 5 branch above, and main article diameter 1.0CM above; going it alone type shrubs requirements with trunk, and points branch uniform, base diameter in2.0CM above; hedge with shrubs requirements irrigation bundle full, and points branch uniform, and dry lower leaves no bare, More than 2 years old. All plants are shrubs should meet the specifications. (5) thesolitary trees should be selected single planting ornamental tree is beautiful, high ornamental value of individual plants. (6) design should be selected when the bushes planted plant specifications, flowering shrubs such as rhododendron plants should select color uniform varieties, planting interval and density. 4, seedling planting project plantsshould be located according to the drawings, and with reference to the national standard and suitable to avoid lines, planting pits should be greater than the minimum thickness requirements, planting soil backfill compaction in layers to ensure that plants are firmly rooted in the ground, supported by large-size seedlingshe primary analysis of soil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such as pests, disinfection, pest control in advance. Garden plant growth by required of minimum planting soil thickness should meet Xia table (construction figure Shang indicate of except) vegetation type herb flower lawn to was small shrubs big shrubs shallow root trees deep root trees soil thickness 30 (CM) 30 (CM) 45 (CM) 60 (CM) 90 (CM) 120 (CM) planting soil should selection forplant growth of selective soil, as humic acid soil, and lawn fertilizer, and peat soil, and pH 5.5~7.0, humidity 30~70%, completely loose, Lawn planting soil roughness (soil surface should be lower than teeth pond2~5cm). 2, planting garden of founda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from planning to the construction stage, focus on after completion of landscaping, the overall goal is to create a good living environment for plants, create a garden and green space. Plant engineering of theproject was to create the basis for plant growth, soil, it can be saidis the garden project,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works. Also planted phase of this project must be carried out by the local soil improvement project. 3, seedling selection requirements: (1) engineering seedling selection of cooked goods, provisions relating to plant size. Plant procurement specifications can be large, so as to achieve ecological effect in a short time. Seedlings should have ... Strong, lush, Crown-shaped full, normal color, root system, pest and disease-free. (2) the project should have growth robust, lush, Crown-shaped full, normal color, root system, pest and disease-free.(二)财政支出监督。

第七章 财政监督

第七章 财政监督

• 优点 : • 有足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术力量对财政 资金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 能及时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种异常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事中监督控制,防 患于未然 • 侧重于微观主体及其行为的监督 • 缺点: • 行政性监督的独立性还有不足之处,具有 更浓厚的内部监督色彩,经常出现对违反 财政秩序、法规行为处罚不力或无力处罚 的现象
• 五、财政监管模式 • (一)立法型财政监督 • 国家立法机关对国家公共权力施行 监督,如国会、议会等。 • 澳大利亚、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
• 优点: • 可以实现国家管理权的合理分工和专业化 • 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会强化政府对自身行为 的监督意识和责任 • 缺点: • 缺乏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 立法监督侧重于从宏观层次实行财政监督,对 微观经济主体的财政行为监督不足。
• 三、财政监督的理论依据 • 1、寻租理论 • 2、委托代理理论 • 3、公共财政理论
• 四、财政监督的意义 • 1、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 2、财政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国家分配政策 和实施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手段 • 3、有利于壮大国家财政实力,促进公共 财政建设
• (二)司法型财政监督 • 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与法定程 序对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 合法进行的监督。 • 法国、西班牙、德国、意大利、希腊
• (三)行政型财政监督 • 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法律规章对自 身行为、附属机构行为或关联机构行为实 施的监督,其监督主体主要是政府及所属 部门或者只是财政部门。 • 瑞典、瑞士、前苏联、东欧、中国
(3)事后监督是指对财政资金最后的使用 情况、绩效等要有一个权威的结论,而财 政督部门应该承担起这样的责任。

资料省财政监督办法学习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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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组负责将《财政检查意见》、《财政检查处罚告 知书》、《财政检查决定》送达被查单位,并负责填写 《财政检查文书送达回证》。
3、财政检查处罚的具体程序,按《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执行。
(八)财政检查记录的保存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将整个检查过程的 政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1、财政检查的审理人员由局有关负责人、财政 监督科、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检查组将《财政检查报告》及被查单位的反 馈意见、处理处罚的建议及相关资料提交财政监 督科,由相关人员参加审理。
3、审理的内容包括:
(1)、 检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 检查报告中被查单位存在的问题
事实是否清楚; (3)、 查证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客观、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行使的职权
(二)核查被监督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 实物等资产,核实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和 会计核算情况,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 督事项进行调查和询问;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行使的职权
(三)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负责人批准,可以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 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 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付和资金的拨付情况 (四)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 (五)政府采购活动情况
财政监督的内容
(六)社会保障基金(费)、住房公积金 等征收、使用和管理情况
(七)国有资产收益收支情况 (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九)政府债务的举借、担保、使用、偿
还和效益情况 (十)预算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变
《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 学习讲座
主讲人:汤士金 2010年4月30日
一、《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出台目的
(一)维护财经秩序 (二)强化依法行政 (三)推进财政改革 (四)规范财政管理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01
• 财政政策制定过程监督
• 财政政策实施效果监督
财政部门监督 办法在财政政 策制定与实施 中的应用,有 助于提高财政 政策的针对性 和有效性,促 进经济社会发
展。
02
• 提高财政政策的针对性
• 提高财政政策的有效性
•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04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面临的法律制度挑战
01
• 监督队伍建设不足 • 监督机构设置不合理
应对措施:加 强监督队伍建 设,优化监督 机构设置,提 高财政部门监 督办法的组织 管理水平。
02
• 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 优化监督机构设置
05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制度创新 与完善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未来发展将更加注重制度创新,完善监督法 律法规,提高监督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监督手段落后 • 监督方法单一
应对措施:加强监督技术手段创新,提 高监督方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财
政部门监督办法的实施效果。
• 加强监督技术手段创新 • 提高监督方法的有效性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面临的组织与管理挑战
财政部门监督 办法面临的组 织与管理挑战 主要包括监督 队伍建设不足、 监督机构设置 不合理等问题。
01
• 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 • 防止财政资金浪费和滥用 • 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财政部门监督 办法对于维护 财经纪律、加 强党风廉政建 设具有重要作
用。
02
• 严肃财经纪律 • 防范廉政风险 • 提高财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的实施现状与趋势
财政部门监督 办法在实施过 程中,不断完 善监督体系, 加强监督力度, 提高监督效果。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省政府135号令)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省政府135号令)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7日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郭庚茂2011年1月5日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的财政监督工作。

本省驻外机构和事业单位、企业的财政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统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的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所实施的监控、稽核、检查、评价和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财政监督应当贯穿财政政策制定、财政体制设计和财政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坚持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相结合,建立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机制,遵循合法、客观、公开、公正、效能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支持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财政监督工作,财政部门内设的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财政部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派出监督机构或者监督人员。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预算编制执行、制约制度以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利用财政、会计管理信息平台实施动态财政监督,提高财政监督效率。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09.29•【字号】黑财监[2007]25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黑财监〔2007〕25号)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厅直各单位:为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现将《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黑龙江省财政监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财政监督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省财政厅及市县财政局依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被检查人”)涉及财政收支及其他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检查、评价和处理等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工作。

第三条加强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各职能机构的共同职责。

业务机构在履行资金分配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专职监督机构要侧重做好事后检查。

要充分发挥财政系统的整体监督效能,形成财政“大监督”格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

第四条在财政职能范围内,对被检查人执行财政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包括下列内容:(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二)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三)财政收入的收缴、划分、留解、退付和资金的拨付情况;(四)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和绩效情况;(五)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七)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八)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情况;(九)政府债务的举借、担保、使用、偿还和效益情况;(十)财政内部机构和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十一)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十二)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及执业质量情况;(十三)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财政监督管理04课件讲义

财政监督管理04课件讲义
财政监督管理04课件讲 义
目录
• 财政监督管理概述 • 财政监督管理体系 • 财政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 财政监督管理的方法与手段 • 财政监督管理的实践与案例
财政监督管理概述
01
定义与目标
定义
财政监督管理是指政府通过特定 机构对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 用等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
目标
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 规性和效益性,保障财政资金的 安全和有效利用,促进经济和社 会的发展。
财政监督管理实践的成效与经验
成效
通过财政监督管理实践,有效保障了 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提高了 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经验
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加 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技术手段, 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财政监督管理实践的挑战与展望
挑战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财政监督管理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如如何适应新形势 下的财政管理需求、如何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等。
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
财政监督管理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财政监督管理伴随着国家财政的产生而产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古代的财政监督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手 段和经验管理,现代的财政监督管理则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
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财政监督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和深化。未来,财政监督管理将更加注重信息化、 智能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方式,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财政监督管理也将更加注重与社会监督的结合, 形成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规定了会计工作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为会计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
财政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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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一是明确了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办法》第2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监督对象) 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派出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 内依法实施监督。 • 此外,乡镇财政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或者受上级政 府财政部门委托,依法实施监督工作参照《办法》执行。 •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既包括对本部门自身财务收支 行为的监督,也包括对财政管理对象(个人)的监督。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五是规范了监督方法、方式。《办法》第二十一 条规定,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可以采取监控、督促、 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方法 。 • 注意检查只是上述六种方法中的一种,怎样监 控、督促、评价都无例可援,无章可循,要求我 们在工作不断探索。 • 第二十二条规定了采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 合的方式和具体要求。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所有政府性资金: • (3)按资金的来源种类分,可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 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6种。 • 税收收入主要包括20种税收收人; 社保基金收入包括:养老保 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和新农合 城镇医保、新农保、城镇养老保险、其他社保等 ; 非税收入包括: 政府性基金收入如土地出让价款收入、专项收入如教育费附加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资 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债务收入包括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和地方向国外 借款收入;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 转移支付收入如社保和就业;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上年结余收入、 调入资金、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等等。 • 所有的政府性资金是我们监督检查的对象,涉及面广,资金的安 全和有效使用是我们监督检查的重点。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第十条 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 督职责: (一)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 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 (二)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 (三)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四)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 • • • • • • • • • • •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实施内部监 督检查: (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情况; (二)国库集中收付、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国库现金管理、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与兑付管理等情况; (三)税收减免等税政管理情况; (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管理情况; (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六)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七)会计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情况; (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管理情况; (九)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情况; (十)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十一)对审计机关、上级财政部门等监督检查和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财政运行全过程 • 它是指财政资金运行和管理的全过程。具体 包括从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划解到预算编制、 执行,再到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以及绩效考 评等。 • 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要求我们从内控制度 入手,按照财政内部管理规律和要求,对财政管 理的各方位、各环节、各阶段,分过程的事前、 事中、事后监控制度进行科学规划和组织设计, 确保从制度设计、业务流程上预防和控制风险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第九条 专职监督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 职责 (六)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中 第三 条规定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财政 部门统一领导、财政监督机构具体组织实 施的,对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和派 出机构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本部门及所属 单位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本部门内部 控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四是明确了监督范围和权限。 《办法》第 17、18条规定了财政监督的6种权利:要求 提供资料权、利用资料数据权、查询存款 权、固定证据权、停止拨款权、纠错权等。 同时规定了财政部门的义务:第十九条 选 择性的义务:对检查处理决定和执行情况, 选择性的公开,用了“可以”的字眼。第 二十条,强制性规定,要求对举报人保密 的义务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共6章29条,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原 则、监督机构及其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限、 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 • 一是明确了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 • 二是明确了监督工作原则 • 三是明确了监督机构及其职责 • 四是明确了监督范围和权限 • 五是规范了监督方式和程序 • 六是明确了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的有关程 序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制定《办法》的原则 • 一是严格遵循“不突破上位法”原则。 • 二是全面总结财政监督工作经验,将行之 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制度化。 • 三是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财政监督工作发 展需要,积极借鉴国际有益经验。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不突破上位法”: • 就法的效力位阶而言,法可分为三类,即上位法, 下位法和同位法,就法律效力大小而言,效力大 的为上位法,它之下生效的为下位法,如宪法就 是上位法,其他的法律如刑法、民法就是下位法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不突破上位法,讲的是不突 破比《办法》更高的位阶法律,如《会计法》和 国务院的有关《条例》都比财政部令的位阶高, 下位服从上位。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4)应当强调绩效监督的原则。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 。 • 财政部近年来特别强调预算绩效管理, 要求将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贯穿于财政管 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 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 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 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我国的国情和财政监督需要及借鉴国际经 验: • 在监督的内容、形式等方面体现出来, 如部门预算改革、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 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等表现出来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制定《办法》的意义 • 《办法》全面总结了财政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成果, 对财政监督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强调财政部门的监督贯 穿财政管理始终,强调财政监督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 督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明确财政部门内设的专职监督机 构在财政监督工作中的牵头组织作用和业务管理机构的日 常监督作用,整合了财政部门监督职能,有利于提高财政 监督工作效率。《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发挥财政监督职 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预算 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推进财政 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武汉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徐良华 2013.03.06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 • • • •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制定《办法》的原则 制定《办法》的意义 《办法》的内容 《办法》特点 如何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 一是法制建设的需要 目前财政部门实施监督主要依据《预算法》、 《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这些法规制度中有关财政监督的规定比较 分散、原则,也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监督职能作用的 发挥。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综合性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对财政 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范围、机构及其职责、手段、程序、方式等内 容予以全面规范。 • 二是现实工作的需要 “五个转变” 近年来,财政监督实践在 逐步转变,一是监督理念由检查型向管理型转变;二是监督内容由注 重查补收入向收支并重转变;三是监督方式由注重事后检查向事前审 查审核、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处理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督转变; 四是监督目的由关注和查处财政违规事项的“纠错”型向建立完善的 内控机制、促进财政管理的“预防”型监督转变;五是由安全性和合 规性监督向效益性监督转变等等。这些转变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 定下来。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四是明确了监督范围和权限。《办法》第 16条明确规定了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范围, 包括九个方面,主要以政府性资金(财政 资金)的运行监督为主,包括预算编制、 执行、决算;预算收入的征管、预算支出 的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 传统的财务监督已经逐步弱化。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3)应当与财政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强调 监督结果的运用,第五条规定 财政部门 实施监督应当与财政管理相结合,将监督 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 监督结果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财政管理。 • 主要包含两方面的运用:调整本年度或 下年度的预算安排以及财政自身完善政策、 措施,强化管理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 特点 • 一是突出强调了财。 • 二是突出强调了财政监督职责由内设专职 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承担。 • 三是充分考虑了乡镇财政机构在财政监管 方面的职能作用。涉农资金、强农惠农富 农政策等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5)应当强调信息化建设原则。 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 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监督,提 高监督效率。 •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三是明确了监督机构及其职责。《办法》 规定财政部门监督职责由内设专职监督机 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承担,明确了专职 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各自的监督职责。 详见第九条、第十条。第九条 第(六)明 确了专职机构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讲解
• 《办法》的内容 • 六是明确了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遵守的 有关程序。 《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财政 监督应该依法在职权的范围内监督,超出 范围要移交有关机关。第二十四条规定 财 政监督和其他部门监督的协调配合,互相 利用结果、提请其他部门(监察、审计、国 资委、银行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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