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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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管理方案及措施

学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管理方案及措施

学校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管理方案及措施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出现了一些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也加重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我校决定制定并实施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管理方案及措施。

二、管理方案及措施1.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是防止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重要手段。

学校将通过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等方式,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 明确违规有偿补课的界定学校将明确违规有偿补课的界定,包括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在课堂上、学校内或学校外,向学生或家长提供有偿补课服务,以及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推荐或介绍有偿补课机构等行为。

3. 建立举报制度学校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举报。

学校将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4.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违规有偿补课。

5. 加强考核评价学校将加强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将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6. 加强家校沟通学校将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引导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步骤1. 制定管理方案及措施学校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管理方案及措施。

2. 组织培训和宣传学校将组织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学校将通过家长会、家长信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3. 建立举报制度学校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举报。

教育部禁止补课规定(最新)-完整版

教育部禁止补课规定(最新)-完整版

教育部禁止补课规定(最新)-完整版第一,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根据2015年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禁止学校组织有偿补课,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6种行为。

这些行为一旦发现,将受到严肃查处,实行“零容忍”。

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教师要发挥表率作用,家长也要积极配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第二,管控各种变异违规培训方式。

针对新出现的“高端家教”、“众筹私教”、“分时段补课”等变种补习方式,各地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部门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全面监管检查等手段严厉整治,堵截变异违规培训方式的蔓延。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和打击新型违规培训方式。

第三,加强对重点场所和机构的监管。

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0年《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特别是重点机构的全面监管。

严令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坚决防止其成为违规培训的温床。

对居民楼、咖啡厅开设的培训点也要积极监管。

相关部门要定期公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发布典型违规案例,增加震慑力度。

第四,强化家长和学生的教育引导。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妥善安排孩子的课外生活。

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理性选择孩子的课外活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过度依赖校外补习。

学校要组织家长会,面对面解答家长疑问,增强家长的主体意识。

第五,分类规范校外培训。

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教育部2019年《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对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指导,严禁其开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频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综上,孩子课外补习活动将全面规范。

这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加强教育引导,为孩子营造一个快乐、轻松的校外学习环境。

关于禁止教育机构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的管理制度

关于禁止教育机构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的管理制度

关于禁止教育机构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的管理制度1. 背景教育机构的教师有时存在通过有偿补课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还有一些教师收受红包礼品的现象,这些行为不仅有悖教育公平原则,也有悖于道德伦理。

为了规范教育机构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公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禁止教育机构的教师有偿补课以及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确保教育机构课堂教学的公正性和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尚性。

3. 管理制度内容3.1 禁止有偿补课教育机构的教师在教育机构所负责的课程范围内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在教育机构之外,以非正常渠道、非正式方式接受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的补课请求,并获得相应报酬的行为。

3.2 红包礼品禁收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赠送的红包、礼品或其他可以视为回报的物品。

这些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卡、有价证券等。

3.3 举报与处罚教育机构应建立一套举报机制,支持学生家长及其他师生对教育机构教师违规行为的举报,以确保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

对于教育机构教师的违规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处罚措施:-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以提醒教师遵守管理制度。

- 内部处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教育机构可以依法规定给予教师内部处分,如停职、降薪等。

- 解除合同:对于涉及严重违法或严重损害教育机构声誉的行为,教育机构有权解除与教师的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4 宣传与培训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

4. 执法与监督教育机构应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执法与监督工作,定期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5. 效果评估教育机构应建立评估机制,定期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改进。

6. 实施与宣传教育机构应将本管理制度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并确保教师对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有清晰的了解。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

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违规办班补课,是指教师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以盈利为目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教育活动。

第三条禁止行为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办班补课:(一)在课堂教育教学中,违反教学纪律,擅自停课、缺课、提前下课或者占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组织学生补课的;(二)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的;(三)在学校教学计划之外,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习的;(四)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者暗示学生参加其举办或者参与的有偿补习班的;(五)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组织或者参与有偿补习的。

第四条处罚措施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

对首次违规的教师,给予警告处分,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二)罚款。

对再次违规的教师,处以其违规补习收入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取消评优资格。

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取消其当年及以后两年的评优资格。

(四)调离教学岗位。

对三次以上违规的教师,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将其调离教学岗位,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吊销教师资格证书。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违规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吊销其教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监督举报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违规办班补课的监督举报制度,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第六条责任追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处不力、玩忽职守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八条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行政部门。

2023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实施方案一、背景说明当前,我国中学教育领域普遍存在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现象。

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不仅让学生承受了过重的学业负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如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师生关系紧张等。

为了促进中学教育公平,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故制定此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1. 确保学生受到公平、优质的中学教育,减轻学生学业压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 保障中学教师专注于教学工作,提升教育质量和职业尊严。

3. 促进中学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消除教育资源差距。

4.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实施措施为了有效禁止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现象,我们提出以下具体措施: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机关要加强学校教育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2. 开展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网络、校园宣传等方式,向广大教师和家长宣传有关禁止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政策。

同时,向学生、家长普及减负知识,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学生的学业成绩。

3. 设立举报渠道:学校要建立健全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和家长积极发现、举报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行为。

并且,对举报者提供保护,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4. 加强监督检查: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的监督力度,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禁止教师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政策的贯彻执行。

对发现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和教师,要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

5. 改进考试评价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减少对学生考试成绩的过分重视,建立多元评价体系,使学生的发展能全面评价,减少学生和家长对于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依赖。

6. 增加教师待遇:逐步提高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社会地位。

通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减少教师从事有偿办班和有偿补课的动力。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及教师的教育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偿补课,是指中小学校及教师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以营利为目的,对学生进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偿补课行为。

二、禁止行为第四条中小学校不得安排教师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有偿补课。

第五条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或者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六条教师不得在法定教学时间之外,以有偿补课的名义,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七条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推广有偿补课服务。

第八条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有偿补课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三、监督管理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第十二条学生及家长有权举报中小学校及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四、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负责解释。

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偿补课禁止办法的补充内容对于有偿补课的界定,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教育应该是一种公益行为,而不是一种商业行为。

教师作为教育的执行者,他们的职责是传授知识,引导学长,而不是追求经济利益。

因此,有偿补课不仅是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更是对教育公平的破坏。

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推荐、诱导或者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的管理制度》

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的管理制度》

关于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的管理制度》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学校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引导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价值观,努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同时,学校也将积极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为学生和家庭减轻负担,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

全体教师应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民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

作为人师表,我们应该成为行为的榜样,弘扬奉献精神,恪尽职守,上好每一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我们不应该从事有偿家教,也不应该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

我们应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争当人民满意的教师。

为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XXX制定了禁止组织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不得默许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得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活动。

学校教师不得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之名,参与组织有偿补课;提倡教师义务为研究困难的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缺补漏,但不得上新课,也不得向学生收费。

学校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违规从事有偿托管。

此外,教师也不应该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教师还应该避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和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也不应该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任何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

学校将加强监管和查处力度,加强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决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二、治理目标1.杜绝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2.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3.严查中小学校及其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4.建立健全教育长效机制,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教育形象。

三、治理措施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强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和职业观。

2.完善政策制度。

修订完善教师招聘、考核、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政策,强化师德师风要求,细化违规处理措施。

3.严格教师管理。

加强教师队伍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4.加大查处力度。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家长和社会监督,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强化责任追究。

对治理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实施1.提高认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落实责任。

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加强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强大舆论氛围。

4.定期督查。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让我们齐心协力,为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而努力!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一项关乎教育公平正义的大事。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公平性。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治理,让教育回归正道。

我们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教师的职业道德,让他们真正成为学生们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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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第十二中学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管理制度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不得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得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六、不得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七、不得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八、不得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九、不得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不得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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