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是指医院门诊部门的工作组织和管理规定。
一般来说,门诊工作制度包
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时间:门诊工作时间一般按照医院的规定来安排,通常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每班的工作时间一般为4-8小时,由医生和护士轮流排班。
2. 接诊规定:门诊医生需要遵守接诊规定,按照医院的制度来安排门诊患者的就诊顺序。
通常按照预约顺序或者急诊优先原则来进行排队就诊。
3. 诊疗流程:门诊医生需要按照规定的诊疗流程进行诊断和治疗工作。
包括病历记录、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计划等步骤。
4. 医疗技术操作:门诊工作制度规定了医生在门诊中可以进行的医疗技术操作,例如
常规的皮下注射、静脉注射、拔除胃管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医疗技术操作,可能需要
特殊的认证或者资质。
5. 客户服务:门诊工作制度还包括了客户服务的规定,例如患者就诊流程、就诊时间
安排、患者咨询服务等。
医院要求门诊医生和护士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患者的满意度。
6. 医疗质量管理:门诊工作制度还包括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规定,例如门诊医生和护
士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及时记录病历,准确统计数据,严格执行医
疗纪律等。
门诊工作制度对于医院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转和患者就诊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门诊部工作制度(三篇)

门诊部工作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门诊部工作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医疗机构制定和完善门诊部工作制度提供参考。
一、门诊部工作时间安排1. 门诊部工作时间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通常为每天8小时,一周工作5天。
2. 门诊工作时间段应覆盖患者就诊需求高峰时段,包括早晨、下午和晚上。
3. 在重要节假日和周末,应根据患者就诊需求进行安排,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部班次制度1. 根据门诊部工作时间安排,可以制定多个班次,每个班次的工作时长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2. 班次之间应有适当的交接时间,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流畅性。
3. 班次制度应考虑医务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防止疲劳工作导致医疗事故。
三、门诊部医生值班制度1. 门诊部医生值班应有固定的医生负责,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2. 医生值班应根据患者就诊需求进行合理安排,重点关注高峰时段和重要节假日。
3. 医生值班期间应保证医生的休息和进食时间,防止因疲劳导致疏忽和错误。
四、门诊部医生排班制度1. 门诊部医生排班应充分考虑医生的专业背景和执业经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专业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2. 医生排班应根据门诊部的就诊需求进行适当调整,重点关注高峰时段和特殊疾病的就诊需求。
3. 医生排班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疗伦理要求,禁止超时工作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门诊部护士值班制度1. 门诊部护士值班应有固定的护士负责,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
2. 护士值班应根据患者就诊需求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就诊流程的顺畅和医疗服务的高效性。
3. 护士值班期间应保证护士的休息时间和饮食时间,防止疲劳工作导致服务质量下降。
六、门诊部护士排班制度1. 门诊部护士排班应充分考虑护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确保患者能够获得优质的护理服务。
2. 护士排班应根据门诊部的就诊需求进行适当调整,特别关注重要节假日和特殊疾病的护理需求。
门诊工作制度(6篇)

门诊工作制度一、门诊护理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对待病人,要讲文明礼貌、态度和蔼,待病人如亲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维持好门诊秩序,科学的组织安排病人就诊,按各科专业分诊,对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病人,优先照顾就诊,对危重及病情突变的病人配合医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三、门诊护理人员在门诊部、护理部领导下进行工作。
选派高年资护士,并较长时间固定。
四、认真做好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对传染病人要按病种分类,安排隔离房间就诊,以防止交叉感染,诊断明确者转传染病医院治疗。
五、门诊环境要做到清洁、整齐,做好病人的就诊指导和卫生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形式,根据不同季节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室每天喷洒消毒液一次,桌椅、诊查台每天用消费液擦拭一次,医疗器械按规定流水线灭菌,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护理人员,要负责各种医疗器械及各种医疗用品的保管、维修和补充,以利于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下班前要整理好室内物品,关好水电开关及门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门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科的各种护理技术操作,减少病人痛苦,提高护理质量。
门诊工作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内门诊部门的工作规范和运行程序。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门诊时间:规定门诊部门的工作时间,例如每天的开放时间、午休时间和周末休息等。
2. 挂号规定:明确病患挂号的流程和要求,包括挂号费用、挂号方式(现场挂号、电话挂号、网上挂号等)。
3. 就诊流程:规定病患就诊的流程,包括取号、候诊、排队等。
4. 医生接诊:规定医生的接诊时间和方式,例如预约号和候诊号的设置,医生的轮转值班等。
5. 诊疗费用:明确门诊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例如自费、医保、大病保险等。
6. 延诊规定:规定病患如果需要延诊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另约门诊、转诊至其他科室、住院等。
门诊部工作制度(3篇)

门诊部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负责门诊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院等医疗业务工作,做到____小时应诊,精心检查,细心诊断,精心治疗,同时要做好病情记录的入档工作。
对须会诊、转院诊治的病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签定“健康服务合同书”,建立社区居民的个人家庭健康档案。
按照服务项目,负责家庭病床的建立及家庭访视工作。
3、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教育和医学科普工作。
4、负责做好门诊的常规体检和突击性大批量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
5、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严防扩散和流行。
坚持对候诊室、诊室、治疗室的定期消毒制度。
6、根据首诊负责制原则,首诊医师负责所接待病人。
7、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8、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认真书写病历。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1、室内保持整齐整洁,进入治疗室要穿戴工作服、帽,戴口罩,治疗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2、注射区与换药区要相对分开,有菌与无菌器械要分开,器械与药品要分开放置。
3、严格注射、清创、换药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按常规对致敏药物做过敏实验,并做好过敏反应的应急抢救准备。
4、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各种诊疗器械要按时消毒,消毒浸泡液定期更换,污物及时处理。
三、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保护病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健康2、技术操作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一人一管一针一用一消毒制度。
医务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口罩,诊疗工作前后要洗手。
3、治疗室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每天上班前、下班后都要搞好所有工作场所的清洁工作。
4、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
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5、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做隔离观察处置,尽快作出诊断和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门诊诊室工作制度(5篇)

门诊诊室工作制度(5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门诊诊室工作制度的资料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篇一:门诊诊室工作制度口腔门诊室工作制度一、仪表着装:医务人员在上班时间,严肃认真举止端庄,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二、诊室要求:保持珍室的整洁、安静、不得说笑和喧哗,不准躺在治疗椅上休息,严守工作岗位,不得在诊室内做一切防碍于医疗工作的事情。
三、接诊工作:接待病人态度要和蔼热情,解释工作台要耐心,对口腔急性出血、急性疼痛及年老休弱患者可提前就诊。
四、后勤工作:治疗台上的各种药物上班及时检查及补充与更换。
五、设备与器械管理:诊室内器械治疗椅及物品放置规范化,诊室内所有设备器械,实行专人使用,保管负责制及时检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六、水、电、气管理:严禁常明灯,常流水,医师离开应关灯、关气、关水、机器复位,值班医生负责室内水、电、气的管理工作。
口腔科医师行为规范一、提高素质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及心理素质,做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二、尊重病人: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处处替患者设想,细心照顾体贴入微,使病人感到可亲可敬可信。
三、认真负责:诊疗过程中,细致周到一丝不苟,准确及时,严格按有关规定,规程操作,使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治疗。
四、刻苦钻研:对技术精益求精,做到勤学多问,主动吸收新理论,新技术,虑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善于总结自己工作台的经验教训。
五、廉洁下直:不循私情,不图私利,光明磊落、正直诚实,对工作中的失误,差错和事故,如实报告,不隐瞒,不他人。
六、慎言守密:对病情的解释不能因语言不慎造成病人不必要的误解和思想顾虑,也不能因顾忌失言而绒口无言,但对其家属及单位应如实说明病情,避免发生医疗纠纷。
篇二:门诊诊室工作制度门诊诊室工作制度1、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开诊。
工作期间必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配戴胸卡,男士不蓄胡须,不留长发,女士化淡妆,不戴首饰。
门诊部工作制度(三篇)

门诊部工作制度门诊部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医院中为患者提供救治和诊疗服务的地方。
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对于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院形象、保障患者权益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建设、患者就医流程、医生工作规范、护士工作规范和门诊部管理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建设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建设是门诊部管理的基础,它对于保证门诊部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建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门诊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门诊部的组织架构应该明确,职责分工应该明确。
一般来说,门诊部应该设立门诊主任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门诊主任负责门诊部的整体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各自科室的工作。
门诊部工作制度应该明确门诊主任和科室负责人的职责,并规定对职责的履行进行考核。
1.2 门诊部的工作流程和信息化建设门诊部的工作流程是门诊工作的基本依据,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应该明确门诊的开诊时间、患者就诊流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
此外,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应该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1.3 门诊部的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门诊部的工作纪律是门诊部管理的基本要求,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应该明确门诊部的工作纪律和考核制度。
工作纪律包括上班时间、休息时间、考勤制度、工作间隔时间等,考核制度应该对门诊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绩效差的员工进行惩罚。
二、患者就医流程患者就医流程是门诊部工作的核心内容,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应该明确患者就医流程。
患者就医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患者挂号患者到门诊部挂号时,工作人员应该详细询问患者的病情,了解患者的基本信息,给患者办理挂号手续,并发放挂号号码。
2.2 患者候诊患者挂号后,应按照号码的顺序进行候诊,门诊部的工作制度应该明确候诊区域的管理规定,确保患者有序进入就诊。
2.3 患者就诊患者进入就诊室后,医生应仔细询问患者的症状,进行体格检查,并根据患者的病情给予诊断和治疗建议。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门诊工作制度是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之一,是指规定医疗机构门诊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患沟通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下面就门诊工作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门诊工作的基本内容门诊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 接诊工作:接受病人挂号、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工作。
2. 诊断工作:经过针对病情的全面分析,确定病人疾病类型和症状,制定治疗方案。
3. 医嘱工作: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开出合理、安全的药物、检查、治疗、饮食及生活注意事项等医嘱,并进行讲解。
4. 转诊工作:当病人病情严重,需要进一步检查治疗时,应安排病人转诊,并说明转诊理由及目的。
5. 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疫情防控规定执行,加强病区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疫情信息。
二、门诊工作的基本流程门诊工作流程分为三个环节——初诊、复诊、再诊,具体流程如下:1. 初诊环节(1)挂号:病人到医院挂号处排队等待挂号,填写相关医疗信息,交纳挂号费。
(2)候诊:病人按照医院规定流程,到相应科室等候叫号。
(3)接诊:医生进行病人病史资料收集、检查、诊断和医嘱等工作。
2. 复诊环节(1)复诊挂号:病人提前预约或现场挂号,按照医院规定流程,到相应科室等候叫号。
(2)接诊:医生进行满意度调查、病历审核、用药指导和医嘱等工作。
3. 再诊环节(1)病人复查:病人按照医嘱复查,到相应科室等候叫号。
(2)接诊:医生进行复查并提供治疗方案及后续指导和医嘱等工作。
三、门诊医生的基本要求门诊医生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介绍门诊医生的基本要求:1.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
2. 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的诊断、治疗和用药;掌握医学前沿最新知识。
3. 具备熟练的沟通技巧,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关心和照顾患者。
4. 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拒绝收受红包礼金。
5. 完成在职培训,每年至少参加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_门诊工作规章制度(精选7篇)

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_门诊工作规章制度(精选7篇)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_门诊工作规章制度(精选7篇)门诊是医院的服务窗口,门诊分诊是门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分诊护士是患者与医院之间的桥梁,是科室之间的媒介。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篇1一、中医科应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遗产为宗旨,乐观搞好门诊和病房工作。
二、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打算。
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帮助。
三、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
依据理、法、方、药的原则,仔细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精确、干净,要签全名。
四、对于年老、阅历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阅历,乐观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五、担当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仔细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六、乐观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七、乐观弘扬中医的特长,如针灸、推拿、正骨、男科、妇科、皮肤科等,设专科门诊便利群众就医。
八、院外处方,原则上不转抄,只能供参考。
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开处方和抄方。
九、对于特别的煎药方法及服药时间,医师要向患者交代清晰,并在处方上注明。
十、中医治疗的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随诊,由会诊医师确定,并仔细做好记录,定期随诊。
各科中医随诊的患者,出院前三天经治医师通知随诊医师停开中药,以免造成铺张。
十一、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汲取和应用西医的胜利阅历,不断探究中西医结合治病的新路子。
医院门诊服务管理制度篇2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当。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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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
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特别是、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围。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小儿科、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
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
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首诊负责制度
1. 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 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
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 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 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 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 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 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
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 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 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会诊制度
1. 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 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 科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 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
科要有人参加。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其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应当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的成熟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确保技术应用的安全、有效。
2、建立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必须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核准的诊科目相适应,有严格审批、备案程序,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设备与设施,和确保病人安全的方案;当技术力量、设备和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
按规定进行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要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程度。
5、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需符合伦理道德规,按规定批准。
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6、医院不得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必须遵循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和常规,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未经批准的技术,医院和医师严禁开展此类技术服务。
7、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正式应用后,应制定发布临床诊疗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并列入质量考核围。
3. 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
病员的、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
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
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
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传染病管理、登记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防治培训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院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门诊、住院医生为责任疫情投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限将报告卡填好,做好登记,送至医院保健科。
四、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进行网络报告。
五、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于2小时向医务办和县卫生局报告。
六、保健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七、保健科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八、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迟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