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安全规定1、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鞋、手套、护目镜等。
3、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火、饮食和嬉戏打闹。
4、保持生产区域的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杂物和泄漏的化学品。
5、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化学品储存安全操作规程1、化学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储存区域,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储存化学品的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晒、防火、防爆等条件。
3、化学品的存放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堆垛高度、间距等。
4、定期对化学品仓库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化学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泄漏、标签是否清晰等。
5、严格遵守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三、化学品使用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化学品前,必须仔细阅读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其危险性和应急处理措施。
2、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化学品,严禁违规操作。
3、在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4、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剩余的化学品妥善存放。
四、设备操作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设备启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各部件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3、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和停止操作,严禁野蛮操作和超负荷运行。
4、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5、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做好设备的润滑、清洁、紧固等工作。
五、电气安全操作规程1、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
2、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定期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进行检查。
化工企业20个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化工企业20个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整一、搬运工操作规程:1.搬运工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了解相关化工产品的性质和危险性。
2.搬运工在搬运过程中应穿戴好防护装备,包括手套、防护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3.搬运工应遵守搬运标志和警示标识,不得擅自搬动标志或警示设施。
4.搬运工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物品的稳定性,避免发生滑倒或坠落事故。
5.搬运工禁止与其他物品一同搬运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确保搬运安全。
二、装置操作工操作规程:1.装置操作工应熟悉化工装置的结构和操作流程,了解各个设备的操作要点。
2.装置操作工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完整无损。
3.装置操作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添加操作步骤。
4.装置操作工在操作高温设备时应注意观察温度变化和压力变化,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装置操作工禁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离开岗位,如需暂时离开应由其他同事代班。
三、化验员操作规程:1.化验员应接受相关化学知识的培训,熟悉化学试剂的性质和操作方法。
2.化验员在进行化学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操作步骤,并按照规程进行化验操作。
3.化验员在进行化验操作时应穿戴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4.化验员在进行有毒化学品实验时应注意实验操作环境的通风与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5.化验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应小心谨慎,避免发生化学品泄漏或其他意外事故。
四、储运工操作规程:1.储运工应熟悉储运设备和储存操作规程,了解化工产品的储存要求。
2.储运工在储存化工产品时应注意分类储存,避免不同性质的化学品混存造成事故。
3.储运工应定期对储存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4.储运工在进行化学品装卸时应穿戴好防护装备,严禁直接用手接触化学品。
5.储运工应遵守储运区域的禁止吸烟、明火和使用手机等安全规定,确保储运安全。
五、维修工操作规程:1.维修工应熟悉化工设备的拆装和维修方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维修工在进行设备维修期间应断电、锁定开关,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随着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工艺性质以及潜在的危险性,石油化工行业也面临着严峻的安全风险。
因此,制定严谨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确保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石油化工行业的不同领域着手,为大家介绍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 设备检修与维护要求: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清洁、润滑以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内容。
2. 设备操作步骤与操作要点:详细介绍危险设备的操作程序,包括开机前的检查、操作流程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员个人防护措施等。
3. 设备紧急处理规程:明确在设备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对措施,包括设备的紧急停机、事故处理流程等。
二、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规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包括穿戴防护服、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暴露在有害气体下等。
2. 生产作业流程与安全要求:明确生产作业的流程,细化每个环节的安全要求,防止误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3. 火险防范与应急处理:制定防范火灾的措施和预案,并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1. 化学品储存与管理规程:规定石油化工企业化学品储存的要求,包括物品分类、储存条件、防火措施等,保证化学品的安全储存。
2. 化学品使用与处置规程:划定各种化学品的使用范围与条件,明确正确的处置方式,防止对环境和员工造成危害。
3. 化学品泄漏与事故处理规程:明确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包括紧急停产、泄漏物清理、员工转移和伤员救护等。
四、环境保护与安全规程1. 废水、废气处理要求:制定石油化工企业废水、废气的排放要求,明确处理设备和处理流程,确保排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2. 废料处理与资源回收规程:规定废料的分类、存储与处理要求,鼓励资源回收利用,推动石油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化工车间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三篇)

化工车间主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为了确保化工车间的主设备安全和生产运行的稳定性,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主设备操作人员的责任和行为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一、总则1.1 本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化工车间中的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反应釜、蒸馏塔、搅拌桶等。
1.2 主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内容,并按照规程执行操作任务。
1.3 操作人员在进行主设备操作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
二、操作前准备2.1 操作人员在开始操作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鞋等。
2.2 检查主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2.3 确保设备周围环境整洁,没有杂物堆放和易燃易爆物品。
三、安全操作要求3.1 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
3.2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和擅自改变操作参数。
3.3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分心操作。
3.4 当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或运行不稳定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3.5 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设备的安全阀和安全装置,如有需要,应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操作。
3.6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随时留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问题,严禁出现疏忽大意的情况。
3.7 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注意设备周围的通风情况,如有需要,应开启通风设备以保证场所空气流通。
四、紧急情况处理4.1 在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按照紧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2 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4.2.1 确保人员安全,迅速撤离现场。
4.2.2 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停止设备运行。
4.2.3 拨打紧急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4.2.4 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化工企业个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企业个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在化工企业中,各个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是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生产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针对化工企业中的不同工种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安全操作规程范例1.操作员在岗位上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操作员对化工设备和工具必须熟悉并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严禁在不了解设备和工具操作原理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3.操作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4.操作员在进行化学试剂的使用和配制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配方比例进行操作,不得超量使用或混用禁用的试剂。
5.操作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置。
6.操作员在离开岗位前必须清理和整理好工作场地,确保无隐患和安全风险。
1.设备操作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资质考试后方可上岗操作。
2.设备操作员在操作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并上报维修部门。
3.设备操作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设备或随意调整设备参数。
4.设备操作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注意设备周围环境的安全,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5.设备操作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熟悉设备的停机和紧急停机程序,以应对突发情况和紧急情况。
1.化学实验员在进行实验前必须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化学实验员在进行试剂配制和使用时必须按照配方比例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更改和调整。
3.化学实验员在进行实验前必须对实验器材和实验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实验过程安全和环境无隐患。
4.化学实验员在操作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试剂时必须具备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处置措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化工企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一、前言化工企业是一个危险的行业,所以需要遵守严格的安全规程来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对化工企业员工操作岗位的安全规程进行详细的阐述,以确保员工能够做到安全操作并尽可能的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通用安全规则1. 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在进入生产现场前,所有员工都必须穿戴适合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等。
根据每个岗位的需要,员工需要选择不同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使用规程。
2. 学习和操作工艺流程员工在操作自己的岗位任务前,需要首先熟悉和了解整个工艺流程。
在学习过程中,员工需要搞清楚每个步骤的确切目的、如何完成、使用哪些设备、在何种情况下需要注意,如何正确地解决问题等等。
3. 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员工需要在每个工作日上班前对所负责设备进行检查,如是否有异常状况、是否需要清洗、维修、更换配件等等。
如果发现了设备异常,员工需要及时报告给上级或者维修人员,禁止强行使用。
4. 遵守岗位的操作规程每个岗位都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员工需要熟练掌握适用的规程和标准,并遵守标准化的操作规则。
三、化工生产岗位安全规则1. 化学品分类和储存在化工工厂中,由于存在许多危险化学品,员工需要学习和了解每种化学品的危害性、性质、使用和保存方法等信息。
所有化学品都应该被正确地标识,并被储存在专门的地方。
同时,各个化学品之间需要相互隔离,避免发生错配和混合。
2. 遵循反应和紧急停车规定化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响等),员工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以便制定应急措施。
员工需要掌握紧急停车系统操作;在发生危险事故时,员工应按照应急方案执行停车和紧急撤离命令。
3. 正确使用设备每个化学反应器都需要按照操作手册正确使用,保证良好的性能和操作,避免机械和人为故障。
同时,在操作设备或更改设备时,员工必须根据规定使用正确的工具和技术,并避免随意变更流程。
4. 认真清洁和排放垃圾垃圾需要被安全处理,根据类型合理分类和储存。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概述化工行业是一种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保障企业持续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关键。
为了加强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工艺流程安全控制1. 工艺流程设计1.1 确定最优操作参数,避免超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操作范围;1.2 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减少人工操作的风险;1.3 设立紧急停止装置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2. 材料选择与存储2.1 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工原料,确保其质量稳定;2.2 建立合理的储存区域,分类存放不同性质的材料,防止交叉污染;2.3 标示存储区域的危险等级,为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安全知识。
3. 设备安全管理3.1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3.2 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培训操作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3.3 设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人员安全管理1. 岗位责任1.1 明确岗位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1.2 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掌握应急处置措施;1.3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意见,形成共同的责任感。
2. 培训与考核2.1 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包括紧急疏散和灭火等知识; 2.2 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2.3 建立员工安全事故记录档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3. 安全警示与督查3.1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在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安全标识;3.2 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3.3 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四、应急处置1. 应急预案编制1.1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1.2 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应急处理方案;1.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2. 事故报告与调查2.1 要求员工发现事故立即报告,确保及时处理;2.2 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并做出事故报告;2.3 根据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化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化工厂安全操作规程化工厂安全操作规程是指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障工人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操作规范。
化工厂在日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物质种类多样,反应复杂,工艺环节众多,因此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确保生产安全。
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化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一、化工生产区域安全要求1.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在化工生产区域的任何一个地方,包括室外场地,都应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所有进入化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以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
3.禁止乱堆放杂物。
在化工生产区域内,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不得乱堆放杂物,以免影响工人的操作,增加事故发生的隐患。
4.禁止随意更改设备和工艺。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严禁工人自行更改设备和工艺,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安全稳定的生产。
二、化学品存放和使用规程1.合理存放和标识化学品。
对于仓库内的化学品,必须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以便工人识别和取用,同时做好防火、防潮措施。
2.严格限制化学品使用量。
在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不得超过安全范围,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操作前需查阅相关资料。
在使用化学品进行操作之前,工人必须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其性质、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紧急处理措施,确保操作安全。
三、装置和设备操作规范1.严禁私自接触设备。
工人在操作设备之前,必须事先取得相关培训证书,熟悉设备的操作方法,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
2.禁止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工人在使用设备时,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只能按照指定的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3.操作台前必须穿戴安全装备。
在操作设备时,工人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眼镜、安全手套等。
四、紧急情况处理规程1.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
一旦发生事故,工人应立即停止手头工作,并迅速报告相关人员,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2.突发火灾要迅速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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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 – 19991999 - 09 - 29 发布 2000 - 03 - 01 实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吉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镭。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16 - 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HG 23012 - 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4 - 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 23012、HG 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 16 - 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米以内)的动火作业,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条规定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5.2.1 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100毫米水柱正压。
低于100毫米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
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
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6.6.1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7.1《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办证人须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 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3.1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7.3.2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7.4.1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8.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
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
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
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
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
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
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
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
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
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