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制度

一、引言社会捐赠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持,为了规范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管理,保障捐赠者和学校双方的权益,提高捐赠资金、物品等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管理,确保捐赠资金、物品等合理、合规使用。
2. 保障捐赠者和学校双方的权益,维护学校声誉。
3. 提高社会捐赠的使用效益,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管理。
四、制度内容1. 社会捐赠的定义社会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学校提供的资金、物资、设备、技术等支持。
2. 社会捐赠的分类(1)资金捐赠:指捐赠者以货币形式向学校提供的捐赠。
(2)物资捐赠:指捐赠者以实物形式向学校提供的捐赠。
(3)设备捐赠:指捐赠者以设备形式向学校提供的捐赠。
(4)技术捐赠:指捐赠者以技术形式向学校提供的捐赠。
3. 社会捐赠的管理(1)学校成立社会捐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捐赠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
(2)社会捐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社会捐赠的接收、登记、管理、使用等工作。
(3)学校建立健全社会捐赠管理制度,明确捐赠资金的用途、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
4. 社会捐赠的接收(1)学校设立捐赠接收窗口,负责接收捐赠者提交的捐赠资料。
(2)捐赠者应提交捐赠协议、捐赠物品清单等相关资料。
(3)学校对捐赠物品进行验收,确保捐赠物品符合学校需求。
5. 社会捐赠的使用(1)学校根据捐赠协议和捐赠物品清单,合理使用捐赠资金、物品等。
(2)学校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捐赠资金、物品等的使用情况。
(3)学校建立健全捐赠资金、物品等的使用台账,确保捐赠资金、物品等的安全、完整。
6. 社会捐赠的监督(1)学校设立社会捐赠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社会捐赠的管理和使用。
(2)捐赠者有权查询捐赠资金、物品等的使用情况。
(3)学校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资金、物品等的使用情况。
社会捐赠规范化管理制度

社会捐赠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社会捐赠行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捐赠人权益,保护受助人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公益组织、事业单位及个人,并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三、社会捐赠的方式社会捐赠主要包括金钱捐赠、物资捐赠和技术服务捐赠三种方式。
四、社会捐赠的管理机制(一)申请捐赠1.接受捐赠机构或个人,需提交《捐赠申请书》,并注明捐赠用途、数额或价值、捐赠方式、受益群体等相关信息。
2.公益组织、事业单位需经过组织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接受捐赠。
(二)捐赠审核1.捐赠机构负责审核《捐赠申请书》,确保捐赠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
2.审核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捐赠是否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问题,捐赠款项来源是否合法。
(三)捐赠确认1.确认捐赠后,需及时向捐赠人发出捐赠确认书,并附上感谢信。
2.确认书中要详细注明捐赠用途、数额或价值、捐赠方式、受益群体等相关信息。
(四)捐赠使用1.捐赠资金、物资必须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及承诺用于指定的公益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捐赠物资必须保证保存、运用及分发的公平、公正,确保受益群体得到合理的帮助。
(五)监督检查1.成立捐赠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捐赠项目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于不符合捐赠条件,或存在巨额捐赠未经批准使用等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社会捐赠的信息公开1.接受捐赠的公益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将捐赠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公开。
2.公开内容包括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捐赠资金及物资的使用情况等。
六、奖惩措施1.对于捐赠事项的工作人员,如有挪用、私分、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取消其相关捐赠资格。
2.对于捐赠行为不端的组织或个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使其受到法律的惩处,并影响其社会声誉。
七、法律责任1.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捐赠组织或者个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是指对社会上的捐赠资金进行管理和分配的一种制度。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捐赠资助在解决社会问题和改善社会福利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社会捐赠资助的使用可能会出现不透明、滥用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个规范且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应确立明确的目标和原则。
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公平和公正的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
这些目标和原则应该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并确保所有相关参与者都能充分理解和遵守。
其次,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应明确各类捐赠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不同的捐赠项目可能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制度应对此进行分类和明确。
例如,针对教育方面的捐赠资金,可以规定只能用于购买教学设备、提供奖学金等方面,而不能用于办公用品等其他方面。
这样能够确保资金的用途合法且符合捐赠者的意愿。
第三,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审核机制。
监督和审核机制是确保捐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的关键。
制度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对捐赠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核,对违规使用的情况进行惩处,并及时通报捐赠者和社会公众。
同时,还应设立相应的申请、报账和审批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的使用经过正确的程序,并留下相应的文件和记录。
第四,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应建立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制度。
社会捐赠资助涉及的问题种类繁多,如善款使用、公章管理、税收等。
因此,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衔接,确保其合法合规。
例如,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善款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未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总而言之,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是确保社会捐赠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保障。
建立一个规范且有效的制度能够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平分配,增加社会对捐赠项目的信任度,促进社会福利的提升。
因此,各级政府、捐赠机构和社会组织应共同努力,制定和执行符合实际情况的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促进社会捐赠资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接收社会捐赠行为,确保捐赠物资、资金等资源合理、高效、安全地用于医院发展和服务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者)的捐赠。
第三条医院接收社会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捐赠范围第四条医院接收的捐赠范围包括:(一)资金捐赠:用于医院建设、设备购置、科研经费、医疗救助、公益事业等。
(二)物资捐赠: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活用品等。
(三)服务捐赠:包括技术指导、培训、志愿者服务等。
第三章捐赠接收与审核第五条医院设立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捐赠者向医院提出捐赠申请,捐赠接收办公室接收捐赠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第七条初步审核通过后,捐赠接收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捐赠物资的质量、数量、用途等。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捐赠接收办公室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物品、资金、服务的内容、数量、用途、权利义务等。
第四章捐赠管理第九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到达医院后,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验收、登记、入库或分配。
第十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执行,确保用于捐赠者指定的用途。
第十一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第五章公示与反馈第十二条医院对接受的捐赠物资、资金、服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医院对捐赠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校接受捐款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接受捐款行为,确保捐款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提高捐款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资助、设备购置、校舍建设、学术研究、学生奖助学金等。
三、管理制度1. 捐款接收程序(1)捐赠人提出捐赠意向,填写捐赠申请表,明确捐赠用途、金额、捐赠方式等。
(2)学校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捐赠用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经学校领导审批后,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捐款接收方式(1)银行转账:捐赠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捐款汇入学校指定账户。
(2)现金捐赠:捐赠人可直接将现金交付学校财务部门。
(3)实物捐赠:捐赠人将实物捐赠至学校指定地点,学校负责清点、登记、保管。
3. 捐款使用管理(1)捐款必须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学校财务部门设立捐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定期向捐赠人报告捐款使用情况。
(3)学校设立捐款使用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
4. 捐款监督与审计(1)学校成立捐款监督小组,负责对捐款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学校定期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确保捐款使用合规、透明。
(3)学校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捐赠人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及时回应和处理。
四、捐款公示与报告1. 学校在捐款接收后,应及时在校园网站、公告栏等途径公示捐款信息,包括捐赠人、捐赠金额、用途等。
2. 学校每年对捐款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向捐赠人和社会各界公布。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通过以上制度,学校将确保每一笔捐款都能得到合理、规范的使用,让捐赠人的爱心真正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动力,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社会捐款接收和使用制度

社会捐款接收和使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接收社会捐款的活动,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透亮度和效益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机构、科室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捐款的接收第三条捐款的来源1.医院可接受各种社会团体、个人及企事业单位的捐赠款项。
2.捐款可以是现金、支票、电子转账等形式。
第四条接收程序1.捐款经过捐款人提出捐款申请、医院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接收。
2.捐款人应填写捐款申请表,并供应相关身份证件、捐赠说明和意向资金用途等料子。
3.医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捐款人审核结果。
第五条接收记录1.医院应建立捐款台账,认真记录捐款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捐款金额、捐赠时间、资金用途等信息。
第六条捐款资金的管理1.捐款资金由医院设立特地的账户进行存放和管理,确保与医院自有资金分开存放。
2.捐款账户只能由授权人员使用,使用资金必需符合捐赠人意向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捐款的公示1.医院在官方网站、公示栏等途径公示接收到的捐款信息,包含捐款人姓名、捐款金额等。
第三章捐款的使用和监督第八条捐款使用程序1.捐款的使用需经过医院财务部门和捐款使用审批委员会审核。
2.捐款使用审批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构成,负责对捐款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批。
第九条捐款的使用范围1.捐款必需专款专用,用于救助困难患者、改善医疗设施和设备、开展医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公益事业。
2.捐款不得用于任何非法活动和个人私利。
第十条捐款使用监督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制度,定期进行捐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计。
2.医院应向社会公开捐款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捐款使用制度的行为,医院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医院全部,必需时可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告。
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接受捐赠资助行为,保障捐赠者和医院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捐赠资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者)自愿无偿向医院提供的资金、物资、设备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捐赠资助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资助的财产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三)合理使用原则: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应合理、高效,确保其用于医院公益事业。
第二章接受捐赠资助的范围和程序第四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范围:(一)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科研教学等。
(二)用于改善医院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用于医院公益项目,如扶贫、援助等。
(四)用于医院员工福利,提高员工待遇。
第五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程序:(一)捐赠者提出捐赠意愿,与医院进行沟通。
(二)医院对捐赠者进行资质审核,确认捐赠合法、合规。
(三)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用途等。
(四)医院按照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进行接收、验收、入库或登记造册。
第三章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六条医院设立捐赠资助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捐赠资助财产的接收、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
(三)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捐赠资助财产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捐赠资助财产的合理、高效使用。
第九条医院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捐赠资助财产损失或者违规使用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的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范围和方式1.捐赠范围:医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包含现金、物质以及其他形式。
2.捐赠方式:供应捐赠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医院提出捐赠申请,也可以直接将捐赠款项或物资交予医院承接部门。
第二节捐赠流程1.捐赠申请:个人或单位需要填写捐赠申请表,并供应与捐赠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捐赠实施:捐赠方依照捐赠协议的商定将捐赠资金或物资交付医院。
第三节捐赠管理与监督1.捐赠登记:医院将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登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捐赠使用:医院将依据实际需求和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布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3.资金管理:医院将建立专项账户,对捐赠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4.物资管理:医院将对捐赠物资进行仓储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捐赠报告:医院将定期向捐赠方供应捐赠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捐赠方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了解清楚。
6.审计监督:医院将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接受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申请和审批1.捐赠需求:医院各部门需要准确估量各项工作的需求,提出捐赠申请。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节捐赠品的验收和鉴定1.验收程序:医院将依据捐赠协议的商定进行捐赠品的验收,确保捐赠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协议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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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1目的
鼓励社会捐赠资助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范捐赠资助和受赠资助行为,保护捐赠资助人和受赠受助人的合法权益。
2原则
社会捐赠资助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资助人)自愿无偿向我院提供资金、物资或服务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的行为。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公开透明、规范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3适用范围
医院、各科(部门)和个人
4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
4.1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行政办公室会同纪检部门、财务科、总务科、审计科及相关业务部门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按规定予以评估、审核,提出是否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意见,报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
4.2医院应当以法人单位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内部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捐赠资助。
4.3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或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4.4医院不得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捐赠资助:
(1)损害国家或其他公共利益;
(2)附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
(3)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卫生等标准或要求;
(4)未按相关规定获得批准或许可的设备、器械或药品;
(5)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情形。
4.5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与捐赠资助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医院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捐赠协议。
4.6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应当符合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规定,为经过依法注册的合格产品,且应当距失效日期6个月以上。
4.7医院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相关要求;实行许可管理的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申领手续。
4.8医院接受无形资产社会捐赠资助的,应当要求捐赠资助人提供有关权属证明;医院接受无形资产或实物资产社会捐赠的,应当要求捐赠资助人提供能证明其捐赠资产价值的凭证、文件等资料;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价值需要评估的,应与捐赠资助人协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费用可在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财产价值中冲减,或者根据捐赠资助人的意愿由捐赠资助人另行支付。
4.9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货币金额或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价值,向捐赠资助人出具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票据或证明。
5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使用和核算
5.1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应当全部纳入单位财务科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不得账外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逃避财务监督。
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津贴,不得提取管理费。
5.2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及其增值属于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损毁。
5.3医院接受实物资产捐赠的,财务部门应当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按照捐赠协议验收无
误后,入库登账,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
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
领用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并办理出库手续。
接受无形资产的,应当将权属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权属关系的资料,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核算。
5.4接受服务的,应当由捐赠资助人书面提供服务的范围、项目、内容、金额、受益人等,交由纪检部门、审计科备查。
5.5有限定用途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医院应当尊重捐赠资助人意愿,按照协议要求使用社会捐赠资助财产。
医院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助财产的用途。
确需改变用途的,需征得捐赠资助人同意。
5.6未限定用途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医院可以用于下列用途:
(1)贫困患者的医疗救治;
(2)优抚对象、残障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减免;
(3)医院的服务设施建设;
(4)举办社区或公众的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健康教育、计生宣教活动的直接运行支出;
(5)医护人员培训、技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的直接运行支出;
(6)其它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5.7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一般不得转赠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变卖处理。
对确属不易储存、运输或者超过实际需要的物资,在征得捐赠资助人同意后可进行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仍用于原捐赠资助项目或者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5.8社会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纳入医院经费结余管理,用于医院事业发展。
协议明确结余资金用途的,按书面协议约定执行。
5.9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医院应当及时主动向捐赠资助人反馈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结果。
对于捐赠资助人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
6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6.1医院应定期公开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6.2医院要建立和完善接受捐赠资助项目档案制度,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6.3医院、科室(部门)或个人发生下列行为的,应当及时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分,构成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医院任何科室(部门)或者个人违规接受捐赠资助财产的;
(2)医院接受捐赠资助财产未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的;
(3)以受赠财产私设小金库或者隐匿不交据为己有的;
(4)将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用于非公益营利性活动的;
(5)未征得捐赠资助人同意擅自改变捐赠资助财产用途的;
(6)捐赠资助人直接为医院、科室(部门)或者个人的业务活动办理资金支付的;
(7)本制度第4.3-4.4条所列示情形。
7 相关记录
社会捐赠资助申报审批表3.0 /CWK-JL-26
8相关文件
《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卫规财发〔2007〕117号)
9其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社会捐赠资助申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