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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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免双盲评阅)

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免双盲评阅)

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免双盲评阅)
说明:1.论文送审:①博士生必须按送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5本,连同评审费一起送学院。

②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负责免双盲评阅的审核。

2.答辩委员会组成:①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人数不少于4
名,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②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学院
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博士生本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答辩秘书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3.材料送交:①学位申请人员将学位档案材料、1张二寸免冠证件彩照(学位证书用,背后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学院及姓名,用水笔填写会弄污
相片)、学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位论文5本、30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电子版等送学院并由其保存,其余材料在学
院学位评定后,于每年4、6、10、12月8日以前由学院集中送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②学院送交学位档案等材料时,必须汇总申请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并交汇总表电子版。

③答辩后须将本人学位论文全文电子文档上传到湖南大学图书馆网站。

(网址:http://202.197.107.11:86/idl30/)
4.学位档案材料清单:①培养计划1份②论文选题报告1份③科研论文工作报告表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1份
④学习成绩表1份⑤中期考核表1份⑥论文答辩申请表1份
⑦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5或7份⑧表决票5或7份⑨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份⑩学位论文5本
注:相关表格均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博士预答辩制度

博士预答辩制度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
在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审查之前,为充分吸纳导师及同行的建议,实施博士论文预答辩制度。

需强调的是,预答辩并非正式答辩的预演,而是一个旨在提出建议、优化论文及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环节。

导师及学生应秉持谦逊接纳的态度,认真听取各专家的意见,以确保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得以保障或大幅提升,从而确保博士生顺利毕业。

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1.组建由5-7名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要求专家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实现老、中、青相结合。

2.博士生需就论文目前的进展、存在的不足、发表的文章及成果情况进行陈述,专家组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3.预答辩专家组需填写《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并尽快将该表反馈给博士生。

4.博士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的评审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开展正式的论文评阅工作。

5. 《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评语表》与学位论文盲评材料一同提交。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1.学位论文选题博士研究生论文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选题应对我国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有较大的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根据《关于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补充规定》,具体要求如下: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2) 课题创新之处;(3)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 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5) 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6) 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7) 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

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2.2.1 开题报告评审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

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

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

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

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四)科研成果要求: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流程下文给大家带来的是博士学位毕业论文答辩流程。

大家都知道毕业论文完成之后都需要参加统一的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前需要学生进行开场白,也就是对个人的姓名、论文题目、导师、以及论文的创作背景等做一个简单的概括。

希望此次带来的论文答辩流程,对大家论文答辩有所帮助。

一、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撰写。

导师同意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二、预答辩由院系组织本专业的2-3名专家进行,预答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答辩申请。

三、答辩申请登入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账号名为学号,密码为出生日期)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答辩申请。

请留意答辩申请的安排。

四、资格审核院系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五.、论文抽检研究生院在申请答辩的名单中进行抽检。

六、论文评审A:未被抽中盲审的博士生可以在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下载博士学位申请材料,由院系组织论文评审。

未被抽中盲审的论文评阅人为5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至少2人为外单位(至少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

评阅意见有不合格的论文不能组织答辩B:被抽中盲审的博士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上提交匿名论文,根据盲审结果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抽中盲审的由学位办送出盲审,评阅人为3人,如果院系有另外要求,按院系的规定执行。

关于盲审结果的处理办法请见《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组织答辩工作的几点说明》(修订)论文评阅结束,并且结果全部为同意答辩的登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下载学位申请材料七、论文答辩答辩前一个星期,答辩委员会秘书向校学位办提交有关论文预答辩材料(预答辩记录需导师签字),领取表决票,同时在网上对答辩进行公告(研究生答辩网上公告系统)。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2人为外单位(尽可能1人是科研机构)专家,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论文指导教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八、学位申请博士生答辩结束后,申请学位。

按上交材料清单向院系和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相关材料(校学位委员会于每年3、6、9、12月召开例会,对应接受材料截止时间为2、5、8、11月底);博士生将论文电子版报校档案馆(论文上传系统)。

博士生答辩、学位申请程序

博士生答辩、学位申请程序

博士生预答辩、答辩及学位申请程序(初稿20060612版)答辩前提:1、完成总学分 17 个以上的课程学习(网上查询);2、完成综合考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3、论文发表已达学校、系的要求(论文中至少一篇英文 SCI 或 EI)。

答辩顺序:4、论文成稿;5、与学位秘书联系(62813430-8333),领取《系预答辩申请表》、《系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费用审批表》;6、成立预答辩小组:聘请校内专家教授 5 人,其中 2 人必须为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不包括导师,组织预答辩;预答辩各项事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填写“预答辩申请表”1)博士生与导师(或副导师)共同拟定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名单(拟定名单时最好与参加委员事先沟通,并初步确定预答辩时间);2)按照要求填写“预答辩申请表”,由学位秘书负责交系领导审批;3)“预答辩申请表”审批通过后,确定最终预答辩时间(预答辩时间需要和各位委员沟通,选定恰当时间)。

二、博士生本人将装订好的学位论文送交给参加预答辩的各个委员及主席,并针对主要研究内容做简单介绍(至少提前一周送到)。

三、准备预答辩相关资料预答辩资料主要有:1)塑性成形工程系预答辩意见表;2)校预答辩意见表;3)预答辩意见书草稿(作为最终预答辩意见表的附件);4)预答辩费用审批表;5)论文创新点;6)预答辩当天PPT文档,要求讲述30分钟,最好以图示、数据、并辅以文字进行介绍讲解;7)预答辩费用,每位委员或主席150元,用信封装好,写上委员或主席姓名。

四、打印所有预答辩资料1)塑性成形工程系预答辩意见表,需打印1份;2)校预答辩意见书,需打印1份;3)预答辩意见书(决议书)草稿(最终预答辩意见书的附件),需打印7份;4)预答辩费用审批表,需打印1份;5)论文创新点,需打印7份。

五、按照预定时间参加预答辩7、预答辩通过后,针对论文预答辩修改意见,博士生进行论文修改,修改后由指导教师进行最终审定。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

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及学位审批材料填写相关说明一、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二、答辩委员会组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必须经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

答辩委员会由五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四名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内必须有二至三位校外专家;导师或副导师只能一人参加答辩,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交叉学科的论文应聘请至少两位相关学科专家作为委员参加答辩会。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中级技术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

如果聘请的答辩委员不是论文评阅人,应至少在答辩前两周将论文送交该答辩委员。

三、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盖章有效)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3.由申请答辩者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约45~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会休会。

6.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工作会议:a)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或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包括简历和来校后的学习成绩及论文工作情况;b)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汇总的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c)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研究生是否达到学位条例中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d)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e)投票表决;f)签署决议书。

7.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投票结果。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四、答辩材料及学位审批材料存档博士生答辩结束后,应协助答辩委员会秘书及时汇总以下材料(见:“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具体说明及要求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审批材料说明专栏“博士学位答辩及学位审批材料清单及说明”),按顺序要求装袋,并将目录贴于档案袋上,相应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属院(系、所)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五、论文提交校图书馆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后,博士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论文和4本论文,具体提交说明请参照图书馆网站—读者服务—论文提交相关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答辩秘书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论文发表情况、学位论文送审及修改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答辩要求;
3、申请人宣读论文独创性声明,并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15-20分钟,博士20-2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提问,申请人答辩硕士20-25分钟,博士20-30分钟,导师不得代替研究生回答问题;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内容主要包括:
1 申请人导师介绍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能力等;
2 导师回避,答辩委员会单独举行会议;
3 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综合评语;
4 委员讨论,并通过论文评语,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学位、同意毕业,最后形成答辩决议;
6、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申请人答谢,并可对决议提出质疑或提出保留意见;
8、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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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博士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并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可申请论文答辩:
『特别说明:
1不论是哪一级的博士生(从事军工项目研究的除外),在2006年7月1日起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向SCI刊物投稿一次,同时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生SCI收录刊物投稿审定表(见附件1)》、SCI收录的刊物投稿的原文及稿件接受函;
2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截止时间: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申请学位者,分别必须在1月26日、4月26日、7月26日和10月26日底前将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规定份数的博士学位论文及学位论文评阅书等材料交到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研究生教育科在收到以上材料并审查符合要求后立即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学院确认”按钮予以确认,系统将自动开始计时。

并报一份符合双向隐名评审要求的学位论文和评阅书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98级之后00秋季之前入学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体操作程序看三)
(1)已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见附件)A类刊物上发表(含录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
(2)至少发表、录用1篇论文被SCI、EI收录(发表学术论文都应为第一作者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
(3)获得国家科研成果奖;
(4)获得署名在第1-4名之间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00秋季入学(含00秋)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体操作程序看三)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2)获得署名在第1—第4名之间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3)已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见附件)A类刊物上发表(含录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工学门类博士研究生必须发表至少1篇A类论文,另一篇A类论文可用2篇B类论文替代;
(4)至少1篇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SSCI或AHCI收录;
被ISTP、ISSHP录用的每篇学术论文可按1篇A类刊物论文计。

02年春季及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具体操作程序看三):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2)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SSCI、AHCI、IM、CABI 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此外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A 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注:02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攻博期间取得的其他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1).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每项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2).被ISTP、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按一级或A类刊物论文计。

3).编写著作(不含教材)每满5万字可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4).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计1篇一级或A类学术论文。

5).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论文每篇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

03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位论文匿名评审,操作程序看三、2):
(1)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获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级一、二等科技成果奖;
(2)申请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发表、录用3篇论文,其中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 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须为一级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目录》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或录用。

直攻博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至少发表、录用3篇论文,其中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CI、E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含录用)、 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须为一级学术论文(发表或录用),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注:03年春季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生攻博期间取得的其他成果按如下方法计算:
1).每项授权发明专利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每项授权实用专利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2).被ISTP、ISSHP收录的学术论文按A类刊物论文计。

3).编写著作(不含教材)每满5万字可按1篇A类学术论文计。

4).博士生在学期间以第一参加人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每项计1篇一级或A类学术论文。

5).影响因子大于3.0(含3.0)的论文每篇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

博士生评阅、答辩表格清单如下:
一、表格清单
1、博士: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
博士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博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注:学院发)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
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简况汇总表
独创性声明书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注:学院发)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生SCI收录刊物投稿审定表(06年7月1日起申请答辩)
二、有关规定重审: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为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5名(其中校外单位
专家不少于4名),其中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评阅人不少于3人。

2.答辩委员由5-7名正高职专家组成,其中一般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4人,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
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只能有1人参加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

3.答辩前3天在校布告区贴出答辩布告,欢迎广大师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会。

4.答辩记录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本专业人员担任。

5.答辩过程必须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根据评审要素进行答辩;必须将
评阅书在答辩委员中传阅,并将评阅书中的建议和意见向答辩者提出,要求答辩人回答和解释清楚。

6.申请人本人在答辩前不得接触学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

本人不得接触答辩材料。

注: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必须用钢笔签名),不得涂改。

三、操作程序









附1:输入学位信息及有关材料步骤:
(1)博士生发表论文汇总表中输入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附在学位论文后。

附2:博士研究生答辩酬金标准:
(附件3: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生SCI收录刊物投稿审定表):
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生SCI收录刊物投稿审定表
注:1本表与原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报告一起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备案。

2已向SCI收录的刊物投稿原文
3 稿件接受函
电气学院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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