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

01
推行文明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方式不当而引发的矛盾冲突。
02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民警与居民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并解决公众安全问题。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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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分析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策略与措施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CHAPTER
了解警民关系的重要性
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达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了解警民关系的重要性。
02
CHAPTER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至关重要。下面将通过两个案例来分享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强化安全防范宣传:开展各类安全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提供便民服务:在警务活动中,积极提供便民服务,如提供咨询、指导等,满足公众实际需求。
通过以上策略与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加强警方与公众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增进相互理解与信任,为实现和谐警民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04
CHAPTER
分析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
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共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当前警民关系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将对其进行分析。
03
CHAPTER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策略与措施
建立警方形象宣传机制
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警方形象宣传,提高公众对警方工作的认知度。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
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
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
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
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
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3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精选3篇(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1. 建立信任:作为警察,首先要树立良好的形象,积极投入社区工作。
与居民建立近距离互动,主动沟通交流,展示真诚的态度和关心。
通过长期的接触,逐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基础。
2. 担当责任:警察要时刻保持公正和专业的态度,为社区提供安全服务。
要对居民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回应,尽力解决他们的困惑和需求。
只有担起责任,才能赢得居民的尊重和支持。
3. 推动合作:警察应该与社区居民和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解决社区内的问题。
要加强与志愿者组织、学校和社会团体的合作,共同开展社区治安宣传和活动,提高社区的公共安全意识。
4. 更新观念:警民关系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多样化的问题。
警察应时刻更新工作观念,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
要积极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和方法。
5. 公开透明:警察要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居民发布有关社区治安的信息。
要加强与居民的互动,让他们了解警方的工作进展,增加他们对警察工作的信任感和参与感。
6. 关注民生:警察要关注居民的生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积极介入社区问题的解决。
要重视居民对治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对社区内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
总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和努力。
警察要用心去做好工作,以真诚和专业的态度打造和谐的社区环境,让居民感受到警察的关心和保护,进而建立起稳定和谐的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工作心得体会精选3篇(二)在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工作中,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1. 加强法规宣传和教育: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是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基础,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普及交通法规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 完善交通设施和道路规划:合理规划道路和交通设施,提高交通流动性和安全性,确保道路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和谐警民关系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警民关系的和谐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的良好状况、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作为一名民警,我深刻意识到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并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工作,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建立和谐警民关系需要建立互信。
互信是人与人之间相处的基础,同样也适用于警民关系。
警民之间如果没有互信,就很难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因此,作为一名民警,我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位群众。
我尽力去理解和尊重每一位群众的意见和需求,同时也积极主动地向群众传递信息,增加他们对警察工作的信任。
通过与群众的互动和沟通,我逐渐建立起了和群众之间的互信和良好的关系。
其次,建立和谐警民关系需要加强民警的服务意识。
作为一名民警,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服务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无论是执法、救助还是维护秩序,我们都要始终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经常会主动向群众提供一些实用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措施,帮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我也经常参与社区活动,与群众一起进行各类公益事业,增强警民之间的凝聚力和亲近感。
再次,建立和谐警民关系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能力。
警民关系的和谐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警民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作为一名民警,我时刻保持与群众的沟通渠道畅通。
无论是接警后的处理过程,还是与群众之间的日常交流,我都始终秉持着耐心和善意去倾听和解答他们的问题。
当出现矛盾和纠纷时,我也会及时与相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我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增进了与群众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最后,建立和谐警民关系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法治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石,而警察作为执法者,有责任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民警,我时刻把法治教育工作放在心上。
我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

关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的重要工作。
以下是我对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些心得体会:
1. 倾听和沟通:积极倾听民众意见和诉求,建立一个开放和透明的沟通渠道。
警方应该主动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及时解答他们的疑惑和问题。
2. 公平和正义:警方在执法过程中应该秉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决不纵容违法行为或滥用职权。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对于冤假错案要及时纠正,以树立警民对公平正义的信任。
3. 社区参与:鼓励警民合作,建立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警方可以组织一些社区活动,例如举办安全教育讲座、义务巡逻等,增加居民对警察的信任,并提供有关犯罪预防的知识和技能。
4. 警务公开:加强警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
警方应该及时发布有关案件进展和警务工作的信息,增加公众对警方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5. 依法执法:加强警察自身的法律和职业素养,依法执法。
警方要依法处理案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避免滥用职权或违法行为。
6. 善于解决矛盾:警方应该善于处理矛盾和纠纷,避免冲突升级。
对于民众的合理诉求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增强民众对警方工作的满意度。
7. 持续改进:警方应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专业素养提升,及时反思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改进和调整。
通过以上的做法和努力,我们可以不断改善和谐警民关系,增强社会的安全感和稳定性。
警方和民众应该携手合作,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范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心得体会范文和谐的警民关系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在我担任警察多年的工作经验中,我不断积累和总结心得体会,努力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和发展。
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警察应该主动与民众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
我经常参加社区活动,与居民面对面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我也定期举办座谈会,邀请居民代表到警察局交流,解决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这些沟通渠道,我了解到了居民的期望,并且能够及时回应他们的需求,提高警民互信互动。
其次,警察应该注重维护公正和平等的原则。
在处理案件和处理冲突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执行职务时,我会详细记录案件信息,确保调查过程的透明和人民的知情权。
同时,我也会积极争取合法权益,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行动,我赢得了民众的信任和尊重,促进了警民之间的和谐关系。
此外,警察应该热爱群众,关心民生。
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工作就是为民服务。
在我看来,警察不仅要维护社会治安,还要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比如,有一次在一个贫困家庭发生车祸后,我主动联系社会组织帮助他们支付医药费。
还有一次,在寒冷的冬天,我为一位邻居修理了破损的暖气器。
通过这些实际行动,我让居民感受到了警察的温暖和关爱,增强了警民之间的亲密感和信任感。
此外,加强警民互动也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举措。
在我所在的社区,我组织了丰富多样的活动,例如警民篮球赛、警民联谊会等,通过这些活动,警民之间得以互相了解,拉近了距离。
我还利用社交媒体和移动应用程序与居民保持联系,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反馈。
这样的警民互动不仅增加了警察的透明度,也激发了民众对警察的兴趣和参与。
这种积极的互动为建立和谐警民关系奠定了基础。
最后,加强警民培训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障。
我认为,警察应该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我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新的执法技巧和方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一、警民关系的表现形式按照双方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警民关系可以分为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基于法律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关系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即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之间形成的关系;二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即依照法律,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执法行为有进行监督的权利,由此形成的关系。
这两种方式所形成的警民关系表现为相互对立关系。
第二种形式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平行关系。
这种关系是人民警察正确履行职务,尽职尽责,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重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人民警察顺利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
但是,从社会整体发展的角度看,人民警察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融入广大群众中进行主动热情服务;广大群众仅自己履行法定义务,但不主动参与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来,也不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种表现形式,是我们大力追求的和谐警民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间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
这种和谐的警民关系,避免了前两种警民关系出现的对立、平行以及人民警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警民之间没有互动的弊端,最大限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警民关系水乳交融。
二、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与方法笔者认为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要在创新警务机制、搭建警民交流平台的基础上,通过狠抓公安队伍自身建设,逐步改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从而真正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并通过人性化执法等有效方法,实现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目的。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第一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面对和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对消防部队来说,警民关系是指在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职权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消防官兵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消防官兵、理解消防、支持消防、监督消防,军民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牵动着公安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诉求日益强烈,公安消防工作的任务更重、职能更宽、情况更复杂,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更有其与时俱进的意义和内涵。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党我军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和军队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孟部长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仅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
要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公安消防部队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方针政策、出台重大举措,要看群众需要不需要、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群众赞同的,我们认真去做,凡是群众提出意见的,我们就坚决地改,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发展的重要要求。
当前,我国进入了世界公认的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多发期,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范围更广、处置难度更大,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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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公安机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建设力量和重要保障力量,肩负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特殊职责和历史重任,必须紧紧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两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以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切实前移警务,下沉警力,贴近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营造良性互动和谐警民关系。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警民良好关系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公安机关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主要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有天然的血肉联系,警民关系一度被誉为鱼水之情。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面临着“两个前所未有”的形势,如何保持和继续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是摆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
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社会关系的和谐,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织部分。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警察广泛的刑事司法权和治安行政权,人民警察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维护者、促进者和保障者。
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顺时应势,把握时代脉膊,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推动警民关系向良性发展,构建“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
人民群众作为公安第二客体,是公安机关一切工作的力量源泉。
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三大社会和政治责任,如果没有公安第二客体的支撑,这三大责任一项也难以完成。
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担负的职责非常特殊,发挥的作用其他部门无法替代。
公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查处治安行政违法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离开人民群众,公安机关的侦查、调查取证将失去前提,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证据会淹没在人民群众中,违法犯罪人员将逃脱打击,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将大打折扣。
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要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贴心人;尊重群众不漠视群众,无私奉献不与民争利,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不敷衍塞,推诿扯皮;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要求也是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
今年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主题教育活动,实质就是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的独创政治活动。
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抓得好不好,有没有成效,最终要由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把标尺来衡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说到底也是解决群众满意的问题,警民关系和谐则群众满意,反之则不满意。
二、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类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创业”主题,以实施社区(农村)警务战略为着力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各项工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便民利民措施,和谐警民关系的基础不断巩固,这为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不容否认,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依然存在制约警民关系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1、社会治安形势严峻。
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总体平稳,但和全国一样,刑事犯罪高发态势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涉黑涉恶涉枪犯罪,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如今年发生的北湖宾馆涉枪案、春龙大酒店涉枪案、珠珊特大蒙面入室抢劫案,以及今年7月份以来发生的5起杀人命案,都极大造成了社会恐惶。
此外,由于社会监管难度加大,交通、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少,“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引起群众不满情绪。
2、被动角色引起误解。
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各种社会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
群体性事件呈现诱因简单、突发性强的特点,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治安问题、民事纠纷都可能转化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而且开始出现自发性组织和挑头人物。
今年1至8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73起,比去年同期上升86%。
由于公安机关调解矛盾纠纷符合国情和传统习惯,具有调处内容广泛、调解程序方便快捷等优势,使公安机关成为各种矛盾纠纷的“汇集地”之一。
很多群众在遇到纠纷时,往往采取报警的方式。
这样,无论是什么纠纷,也无论公安机关是否有管辖权,都一股脑涌向这个入口,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袖手旁观,许多群众甚至少数领导认为,调解就是公安机关的事,其结果导致公安机关“孤军奋战”。
在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公安机关被推到矛盾的漩涡中,使人民群众产生误解,让公安机关承受无端的“责难”,陷入吃苦不讨好的尴尬境地。
3、群众观念比较淡薄。
少数民警沉不下心来做群众工作,不愿下基层做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怕和群众接触,怕喝老百姓家里的水,烦群众没完没了的“小事”;群众观念不强,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害群众利益;宗旨观念淡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不牢;在少数单位和民警身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和办事推诿拖拉的官老爷态度不同程序地存在,给和谐警民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4、作风形象不够适应。
近年来,全市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总量虽然逐年递减,但少数单位和民警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利益驱动、以罚代拘、乱收滥罚现象仍有发生,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还未得到彻底整治。
可以说,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执法不公是目前公安机关最突出的不和谐因素之一。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基本思路和具体实践“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理念、新思路、新途径,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全市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进程中,要紧紧围绕这两个“最大限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全力做到以稳定保障和谐警民关系,以秩序维护和谐警民关系,以打击巩固和谐警民关系,以服务提升和谐警民关系,以队伍建设促进和谐警民关系。
1、以稳定保障和谐警民关系。
“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
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力争在短期内使各类矛盾纠纷大幅减少,为改革和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搪塞,不推诿,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坚决杜绝因方法简单粗暴而影响警民关系的事情发生。
要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苦练“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做到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百姓难,变“坐堂”调解为“入户”调解,用扎实有效的群众工作,定纷止争,息事宁人,增强“纠纷必解”的有效性。
针对维护稳定形势出现的新特点和新动向,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由党委、政府责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职能部门领导和群众近距离对话,切实担负起解决群众诉求的责任。
同时,公安机关要不断完善情报会商机制,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机制,处置群体访的集中劝返机制,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以此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能力,全力维护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以稳定保障和谐警民关系。
2、以秩序维护和谐警民关系。
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得不到有效打击,这种社会状况不符合和谐社会的标准,也必将妨碍和谐警民关系的发展。
因此,必须要按照“整体防控”的思路,通过构建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巡逻网、城市报警与监控网、社区网、治安网、内保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实现对社会面的整体防控,做到在防控主体上全警共同参与,在防控时间上实现全天候控制,在防控手段上做到打、防、管、控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在防控机制上实现多警种的整体联动,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防控的效能,实现对全市防控区域的全方位覆盖,对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全时空打击,对人、地、物、事和组织的整体性控制,对社会治安局势的动态掌控,确保社会治安秩序井然有序。
从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利益的高度,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公正执法与管理服务、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执法环节。
要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宏观把握和微观运用,用足用好法律政策,理直气壮的开展执法活动,努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顽症和热点问题,保证和谐警民关系建设顺利进行。
3、以打击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针对当前刑事犯罪出现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的特点,要不断固化精确打击工作模式,狠抓不同层级的专业化建设,全面提高刑侦等打击部门的专业化水平,合理划分专业分工,形成专业更专、业务更精的侦查破案拳头力量,整体提升全局打击犯罪的工作水平。
要以强化情报资料、阵地控制、刑嫌调控“三大基础”为重点,全面加强刑侦基础工作,突出对刑事犯罪情报信息资料的整合,为日常侦查破案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要充分发挥刑事特情、刑事技术、技术侦查“三大手段”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技术侦控、便衣出探、相对侦查、专案侦查、串并侦查、人案互查、网络协查等打击模式和侦查手段,以多元化的打击模式打击多样化的犯罪,提高攻坚克难能力。
在城北毛家、长青路、竹山村、长林家属区、清泉花园、沙土菜场、贯早村、铁路二村、竹山村、里木塘、长青南路、燕子山、七家山、铁路天桥及街道店面等地段;在城南没有物业管理或管理比较混乱的居民区、宾馆旅社及街道店面、建设路、五金市场、人民北路等临时停车场所及商场、网吧、游艺厅门口;西街路口、火车站、人民北路伞厂附近等区域加大巡防和蹲守力度,控制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抢劫、抢夺等多发刑事案件的发案率,提高现行抓捕率。
同时,要坚持命案必破。
通过严厉打击,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巩固和谐警民关系。
4、以服务提升和谐警民关系。
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是公安工作的灵魂。
全市公安机关必须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要争做服务发展的楷模。
当前,和谐社会建设如火如荼,公安机关既是建设者,也是保护者,发挥着特殊作用,承担着特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