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供电的基本要求

合集下载

消防用电用水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用电用水管理制度范文

消防用电用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用电用水管理,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用电用水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消防用电用水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管理、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的原则,形成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奖惩相衔接、相互配合的制度体系。

第二章消防用电管理第四条消防用电是指用于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电力供应,包括消防水泵、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等。

第五条消防用电采取分区供电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能够正常运行。

第六条消防用电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运行正常。

第七条消防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装、维护、维修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八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的消防用电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消防用电设备的保养与维护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在设备正常运行期间,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设备检查。

对设备的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处理。

第十条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切断有关电源,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能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消防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日常巡查需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消防用电管理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消防用水管理第十三条消防用水是指用于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供水,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消防水管网等。

第十四条消防用水应保证供水能够满足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需要,保证消防水源的充足和稳定。

第十五条消防用水设施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设计、安装和调试,确保水源供应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消防用水设施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运行正常。

第十七条对于建筑物消防用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必须符合相关消防标准和规范。

第十八条消防用水设施的保养与维护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在设施正常运行期间,应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设备检查。

消防供电基本要求介绍

消防供电基本要求介绍

线路故障:线 路老化、短路、 接地不良等
设备故障:设 备损坏、过载、 过热等
控制故障:控 制失灵、误操 作等
维护不当:缺 乏定期检查、 维护,导致设 备性能下降
消防供电线路故障
01
线路老化:长时间使用导致线路绝缘层老化,容易发生短路、漏电等故障
02
线路过载:用电设备过多,导致线路过载,容易发生火灾
02
备用电源:在主 电源中断时,为 消防用电设备提 供备用电源,通 常为发电机组或 蓄电池组
03
双电源供电: 主电源和备用 电源同时供电, 提高供电可靠 性
04
消防电源监控系 统:实时监控消 防电源的运行状 态,确保消防供 电的可靠性和安 全性
3
常见隐患
消防供电设备故障
电源故障:电 源中断、电压 不稳等
02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03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确保 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04
加强消防监管,确保消防 设施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
火灾应对与逃生
火灾报警
STEP1
STEP2
STEP3
STEP4
火灾报警器的 类型:烟雾报 警器、温度报 警器、气体报 警器等
火灾报警器的 安装位置:厨 房、客厅、卧 室等重要区域
消防通信系统:包括消防 电话、对讲机等
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工作可以预防和扑灭火 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社会稳定:消防工作可以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发展:消防工作可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 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安全意识:消防工作可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 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消防供电的负荷等级

供电所消防规章制度

供电所消防规章制度

供电所消防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所消防安全管理,防范火灾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供电所内部所有消防工作,包括消防设施的管理、消防安全培训、火灾应急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供电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体系,确保供电所消防安全。

第四条供电所消防工作由供电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第五条供电所消防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履行,确保供电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六条供电所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火灾报警设备等。

第七条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或堵塞。

第八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九条供电所应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包括消防设施维护记录、消防演练记录等。

第十条供电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一条供电所应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火灾的危害和预防方法。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的危害、火灾逃生技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

第十三条供电所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理第十五条供电所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员工应迅速报警、疏散,并采取灭火措施,切勿慌乱。

第十七条火灾现场人员应听从指挥,有序疏散,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

第十八条火灾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排查隐患,防止二次火灾的发生。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九条供电所员工如违反消防规章制度,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检查等。

第二十条供电所员工如在火灾中表现突出,将被给予相应的奖励,表彰其勇救生命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供电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并定期进行修订。

消防电气设计

消防电气设计

消防电气设计消防电气设计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涉及到建筑物内部的电力供应、照明、消防报警系统等方面,为保障建筑安全,有效应对火灾事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消防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常用设备和注意事项。

一、消防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消防电气设计的首要原则是确保建筑物内部电气设施的安全性。

这包括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并合理布置电源线路、保护装置等,以防止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2. 可靠性:消防电气系统应具备高度可靠性,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

为此,设计应采用双回电源供电方式,避免单点故障引起系统瘫痪,同时设备选择要具备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规范性:设计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合理选用材料、设备和施工方式,确保消防电气设计的符合国家标准,使其达到预期效果。

二、常用消防电气设备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系统通过感应火焰、烟雾、温度等火灾特征,及时给出报警信号,启动消防应急措施。

报警系统应与建筑主电网隔离,以免主电源故障时仍然能正常工作。

2. 灭火系统配电:为了保证灭火设备的正常运行,需为其配备独立的供电线路,并安装与其相匹配的电缆、插座等设备。

配电系统应满足稳定供电、迅速启动的要求。

3. 疏散照明系统:在火灾发生时,疏散照明系统能提供足够明亮的照明,确保人员顺利疏散。

设计时应合理布置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识,并设置备用电源以应对主电源故障。

4. 防火门、防火卷帘和防排烟设备:消防电气设计也涉及到防火安全设备的配电和控制。

防火门、防火卷帘和防排烟设备都需要可靠的电气控制系统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注意事项1. 合理布置电源线路:消防电气设计时,应合理布置电源线路,避免过于集中或不合理的布线,以减少线路故障和火灾风险。

2. 合理选择电线电缆:电线电缆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设计中注意其规格和敷设方式,以确保电缆的负载能力和安全性。

供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供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供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 背景介绍供电消防安全是保护人们和财产免受火灾威胁的重要环节。

供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旨在规范供电系统中的消防安全操作,确保供电系统运行期间的消防安全。

2. 供电消防安全设施2.1 火灾报警系统供电系统中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以及根据建筑面积和类型合理布置的火灾报警器,并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2 灭火器和灭火器具供电站、变电所和配电室等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适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可用。

2.3 防火墙和隔热材料供电系统中的建筑物、设备及管道应使用防火墙和隔热材料进行隔离,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操作规程3.1 日常巡查供电系统中的员工应按照规定,每日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应检查电缆、电线、电气设备等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巡查记录应详细记录,以备查档。

3.2 防火措施3.2.1 使用阻燃材料:在供电系统中安装、维护或更换设备时,应选用阻燃材料,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设备不易燃烧。

3.2.2 防止电气设备过载:对于供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根据设备额定功率,合理进行负载配置,避免设备过载引发火灾。

3.3 灭火应急预案供电系统中应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预案中应包括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火灾报警程序、疏散路线等内容。

所有员工都应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正确的灭火技巧和应急处理方法。

3.4 电源跳闸在火灾发生时,应及时切断供电系统的电源。

对于无法切断电源的情况,如高压设备,必须在安全的距离上施行灭火。

3.5 预防性维护供电系统中的设备和管道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以备查档。

4. 火灾事故处理流程4.1 火灾报警一旦发现火灾,应立即触动火灾报警设备,并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通知系统内所有人员进行疏散。

4.2 疏散和救援所有供电系统中的员工应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疏散,并协助需要帮助的人员安全撤离。

消防电源及配电

消防电源及配电

10.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10.1.1 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10.1.2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2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3 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4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10.1.3 除本规范第10.1.1条和第10.1.2条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10.1.4 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

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

不同级别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规定。

10.1.5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m²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²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3 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10.1.6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10.1.7 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

10.1.8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模版

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模版

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模版一、消防安全责任1. 企业领导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2. 消防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人,各职能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3. 所有员工都应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参加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火灾防范和自救逃生能力。

二、消防设施1. 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完好可用。

2. 定期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火灾防控措施1.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2.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合理储存和使用。

3. 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和检修。

4. 坚持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严禁乱丢烟蒂,确保无火灾隐患。

5. 加强对火源、明火和高温设备的管理,确保操作规范。

四、火灾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应急职责。

2. 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4. 配备各种适用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检查和维护。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建立火灾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并处理火灾事故。

2. 加强对施工、改建、装修等工程消防安全的监管,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消防安全的全面推进。

六、消防安全督查1. 建立消防安全督查制度,定期对各岗位、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2. 督促各单位按规定执行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

3.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落实追责机制。

七、消防宣传教育1. 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制作宣传资料和标识牌,提醒员工注意消防安全。

3.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

消防供电的基本要求

消防供电的基本要求

本方案特点说明:
本方案特点说明: (1)本方案为两路市电同时供电,对特级负荷增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2)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由主供(市电)和备供(发电机组)各引一路给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双电源均为放射式供电,在设备末端做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可靠性高。 (3)正常情况下AH1,AH2,1QF均处于合闸位置,AH3,2QF分闸。 (4)当市电Ⅰ或Ⅱ中有一路停电时,AH3合闸,此时由单一路市电暂时供电,但一段非消防负 荷应切除(由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环节完成),以使变压器不致过载。 (5)当二路市电电源均失电后,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15-30秒内自动启动后向应急母线段供电 ,(此时在确认AH1,AH2断开后,二路高压AG01,AG02均断开后)柴油发电机组才允许 启动,接与门信号控制机组自启动,以保证向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 (6)市电恢复后,1QF先断电,之后AH1,AH2投入工作ATS自动切换到市电方向,发电机组 不能向应急母线供电。 (7)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3-10分钟,确认市电处于正常状态后,发电机组自动(或手动) 停机。 (8)市电及发电机组运行信号应传送到消防中心联动柜上。
3
路作为主供电源,当主供电源断电时,另一路
电源自动投入。
(4)对二类消防设备供电时,可按下列方案简化供电系统:
①公共建筑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 源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公共建筑 的屋顶层的消防设备除消防电梯外,一般情况下还设有正压风机、增压 泵等,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由末端配电箱以放射式供电。
1.3应急备用电源的设置原则:
1.3应急备用电源的设置原则: (1)对超高层建筑,特级保护对象的消防用电负荷应定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应增 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对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要求,除应满足1.2(1)条要求的两个电源供电外 ,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 (3)为了保证对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应严格界定负荷等级,并严禁将 其他负荷接入应急电源系统。 (4)当消防应急电源由自备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应设自动启动装置,并应在30s内供电; ②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且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③主电源与应急电源间,应采用自动切换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三) 二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
本方案特点说明。 本方案特点说明。 路供电(独立电源) (1)本方案为2路供电(独立电源)同时工作分别向消防负荷 放射式供电。末端自动切换,保证供电可靠性。 放射式供电。末端自动切换,保证供电可靠性。 正常情况下: 处于合闸, 分闸, (2)正常情况下:AH1,AH2处于合闸,AH3分闸,只有当一 高压停电后, 才允许合闸。 路10KV高压停电后,AH3才允许合闸。 路电源( 同时供电时, (3)2路电源(10KV)同时供电时,可由任一回路作为主供电 当主供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自动投入。 源,当主供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自动投入。
特级( 特级(或)一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应急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一) 一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应急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
本方案特点说明: 本方案特点说明: 本方案为两路市电同时供电,对特级负荷增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1)本方案为两路市电同时供电,对特级负荷增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由主供(市电)和备供(发电机组) (2)特别重要的消防负荷由主供(市电)和备供(发电机组)各引一路给特别重要负荷供电 ,双电源均为放射式供电,在设备末端做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可靠性高。 双电源均为放射式供电,在设备末端做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可靠性高。 均处于合闸位置, 分闸。 (3)正常情况下AH1,AH2,1QF均处于合闸位置,AH3,2QF分闸。 当市电Ⅰ 中有一路停电时, 合闸, 此时由单一路市电暂时供电, (4)当市电Ⅰ或Ⅱ中有一路停电时,AH3合闸,此时由单一路市电暂时供电,但一段非消防 负荷应切除(由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环节完成),以使变压器不致过载。 ),以使变压器不致过载 负荷应切除(由失压脱扣器、分励脱扣环节完成),以使变压器不致过载。 当二路市电电源均失电后, (5)当二路市电电源均失电后,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在15-30秒内自动启动后向应急母线段供 ,(此时在确认 断开后, 均断开后) 电,(此时在确认AH1,AH2断开后,二路高压AG01,AG02均断开后)柴油发电机组才允 许启动,接与门信号控制机组自启动,以保证向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 许启动,接与门信号控制机组自启动,以保证向重要负荷供电的可靠性。 市电恢复后, 先断电, 自动切换到市电方向, (6)市电恢复后,1QF先断电,之后AH1,AH2投入工作ATS自动切换到市电方向,发电机组 不能向应急母线供电。 不能向应急母线供电。 分钟,确认市电处于正常状态后,发电机组自动(或手动) (7)柴油发电机组空载运行3-10分钟,确认市电处于正常状态后,发电机组自动(或手动) 停机。 停机。 市电及发电机组运行信号应传送到消防中心联动柜上。 (8)市电及发电机组运行信号应传送到消防中心联动柜上。
按规范要求,还应将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信号, (3)按规范要求,还应将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信号,接至消防 中心的联动控制台上。( 。(对市电的变压器运行状态信号也要 中心的联动控制台上。(对市电的变压器运行状态信号也要 求接到消防中心联动控制台上)。 求接到消防中心联动控制台上)。 (4)市电低压系统必须引来一个回路作为联络电源与发电机输 出回路做双电源切换,只有当市电停电后, 出回路做双电源切换,只有当市电停电后,柴油发电机组的 电源才能配出, 电源才能配出,这是防止备用电源与市电并列运行的必备措 施。 当市电来电后, 开关自动转换到市电方向, (5)当市电来电后,ATS开关自动转换到市电方向,发电机组 分钟,当确认市电稳定后, 继续空载运行3-10分钟,当确认市电稳定后,发电机组才自 或手动)停机。 动(或手动)停机。
消防供电的基本要求
1 消防设备供电的基本要求
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分级原则: 1.1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分级原则: 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 (1)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控制室、 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 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及排烟设施、自 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 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消防电梯及其排水泵、电动的防火 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 卷帘及门窗以及阀门等消防用电应为一级负荷,二类高层民 用建筑内的上述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用建筑内的上述消防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对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要求: 1.2对各类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电源的要求: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 (1)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时,应由主电源和自备电源或城市电网中 独立于主电源的专用回路的双电源供电; 独立于主电源的专用回路的双电源供电; 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 (2)消防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时,应由主电源和与主电源不同变电系统 提供应急电源的双回路的电源供电; ,提供应急电源的双回路的电源供电; (3)为消防用电设备提供的两路电源同时供电时,可由任一回路作为主 为消防用电设备提供的两路电源同时供电时, 电源,当主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应自动投入; 电源,当主电源断电时,另一路电源应自动投入;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 (4)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 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 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 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 ,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配电装置应有明 线标志。 线标志。
一级或二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应急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 一级或二级住宅建筑消防供电系统:应急电源系统接线图方案(二)
本方案为二路市电,一路工作、一路备用, (1)本方案为二路市电,一路工作、一路备用,平时仅一路市电供给专用变 压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压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对消防负荷由主供(市电)和备供(发电机组)各引一路到消防负荷, (2)对消防负荷由主供(市电)和备供(发电机组)各引一路到消防负荷, 双电源均为放射式供电,在消防设备末端自动切换,供电可靠性高。 双电源均为放射式供电,在消防设备末端自动切换,供电可靠性高。 正常情况下, 均处于合闸位置, 倒向市电方向。 (3)正常情况下,AH1、1QF均处于合闸位置,ATS倒向市电方向。 当二路市电均停电后, 分闸, 分闸,发电机组自动(或手动) (4)当二路市电均停电后,AH1分闸,1QF分闸,发电机组自动(或手动) 启动,ATS倒向发电机侧,发电机组向应急母线供电,保证消防负荷供电 启动, 倒向发电机侧,发电机组向应急母线供电, 可靠性。 可靠性。 市电恢复后, 合闸, 合闸, 自动切换到市电方向, (5)市电恢复后,AH1合闸,1QF合闸,ATS自动切换到市电方向,发电机 组不能向应急母线供电。 组不能向应急母线供电。 分钟后,确认市电稳定后,自动(或手动) (6)发电机组空载运行3-10分钟后,确认市电稳定后,自动(或手动)停 机。 发电机组及市电变压器的运行信号均应传送到消防中心显示。 (7)发电机组及市电变压器的运行信号均应传送到消防中心显示。
对二类消防设备供电时,可按下列方案简化供电系统: (4)对二类消防设备供电时,可按下列方案简化供电系统: ①公共建筑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 公共建筑顶层,除消防电梯外的其他消防设备, 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 供电。由末端配电箱引至设备控制箱,应采用放射式供电,公共建筑的屋 顶层的消防设备除消防电梯外,一般情况下还设有正压风机、增压泵等, 顶层的消防设备除消防电梯外,一般情况下还设有正压风机、增压泵等, 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由末端配电箱以放射式供电。 可采用一组消防双电源,由末端配电箱以放射式供电。 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 ②当12-18层普通住宅的消防电梯兼作客梯且两类电梯共用前室时,可由一 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 组消防双电源供电。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配电箱,应设置在消防电梯机房 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 间,由配电箱至相应设备采用放射式供电。按住宅建筑规范要求国内12-18 层住宅必须设消防电梯,而此消防电梯一般兼作客梯, 层住宅必须设消防电梯,而此消防电梯一般兼作客梯,并与普通客梯共用 前室,故此类电梯采用一组双电源供电较为合理且符合安全要求。 前室,故此类电梯采用一组双电源供电较为合理且符合安全要求。 ③对2类住宅建筑的顶层的消防用电设备供电从双电源切换箱开始放射式 系统供电,减少几路电源供电系统,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系统供电,减少几路电源供电系统,可以满足规范要求。
柴油发电机组应急电源系统接线:系统接线图如图(四): 柴油发电机组应急电源系统接线:系统接线图如图(
本方案说明: 本方案说明: 本方案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系统图, (1)本方案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供电系统图,一台柴油发电机 对一级,二级负荷均实用。 。对一级,二级负荷均实用。 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信号是由市电提供。市电分为一路( (2)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信号是由市电提供。市电分为一路( 或二路)高压进线,变压器又分为一台(或二台), ),在小区总 或二路)高压进线,变压器又分为一台(或二台),在小区总 系统中,消防电源均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系统中,消防电源均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为了防止备用柴油 发电机组与市电电网并列,倒送电到电网问题பைடு நூலகம் 发电机组与市电电网并列,倒送电到电网问题,因此要求必须 由市电提供信号,当市电均停电后才能允许柴油发电机组启动 由市电提供信号, 自动或手动),为了可靠起见, ),为了可靠起见 (自动或手动),为了可靠起见,应将高压开关柜及低压总进 线柜的主开关的辅助触点(分闸后)的常闭触点, 线柜的主开关的辅助触点(分闸后)的常闭触点,按与门信号 方式接入到发电机组的启动控制回路。 方式接入到发电机组的启动控制回路。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5)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的两个供电 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 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消防设备的控制回 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