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论文
刑事侦查学论文

浅谈侦查讯问的必要性及技巧学号:1114301206 姓名:吴艳秀文章摘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日渐由个别试点走向全面铺开。
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得到推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需要广大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者的进一步实践和努力。
正文:讯问是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侦查活动。
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真象,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才最清楚他是否实施了犯罪及如何实施的犯罪。
但在确实存在犯罪的情况下,基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与职能的分化,侦查讯问对后续程序的意义才是其诉讼性的真正体现。
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增加询问环节的必要性:第一,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全面复核证据,防止错案发生;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深入掌握案情,查清和消除矛盾点,确保案件批捕质量,承办人在全面阅卷、熟悉案情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第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纠正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
这也正是我国法律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提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讯问似乎并不是进行的让人满意,或者与当初的立法意志完全背离,这也反映了我们在实施法律的过程的存在着重大的问题,例如,很多人认为讯问工作费时费力,增加了工作量。
还有部分办案人员认为只要审查公安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即可,无需提审犯罪嫌疑人。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流于形式,而没有真正发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
刑事侦查与案件赏析论文

浅谈对现场勘查和案件侦查的认识“关注细节,结合现场,利用物证,科学判断。
”正如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法医闵建雄所说。
任何案件的侦查都离不开对现场的勘查。
现场勘查是侦破刑事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刑事侦察工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
现场勘查是侦查机关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
现场勘查的任务是:①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②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包括研究案件的性质,判断罪犯的个人特点,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侦查的方向和范围;③记录现场勘查所见,为侦查、审判案件提供证据资料。
在401特大杀人案中,针对这种纵火现场,应立即扑灭火险,排除险情。
在急救人命,扑灭火险,排除险情时,应尽量使现场不受破坏,并详细记明变动前的状况。
然而从本案现场来看,凶手在杀死四人之后,不但从厕所放水冲洗了痕迹,而且放煤气,然后纵火焚烧,有意破坏了相当多的作案痕迹;再加上消防警察高压水枪灭火,冲进房间救人,更加使现场变得一片狼藉。
这一切,显然都在凶手的安排之中。
现场已经是全部破坏了,从公安角度来说,可利用的痕迹、物证、足迹、指纹这些东西都已经全部破坏了,现场可以说是一片狼藉。
现场勘查所取得的效果微乎其微,警方始终不能确定作案工具、作案人数,甚至不能为案件定性是仇杀还是财杀?然而就是这样被完全破坏的案发现场,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法医闵建雄却从中找到了许多常人难以发现的细节。
坚持“关注细节,结合现场,利用物证,科学判断”的理念,了解了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包括案件的性质,判断了罪犯的个人特点,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侦查的方向和范围。
先是从犯人针对死者致命性的部位,反复的实施攻击这种动作判断出这是一种过渡的杀戮的行为,从而判断这是为谋人而不是谋杀,推断可能是仇杀,从而确定了侦查的方向和范围。
紧接着闵建雄通过仔细研究女主人的尸体,在他的观点认为“死者损伤多就意味着她留下的痕迹越多”最终确定了凶器是一把双利刃,而且这个凶器必然带有护柄,质地非常的好。
刑事科学技术(毕业论文)

刑事科学技术(毕业论文)刑事科学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它涵盖了法医学、犯罪心理学、痕迹学、侦查学等多个领域。
在我国,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犯罪手段的日益翻新,刑事科学技术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因此,本文将从刑事科学技术的现状、问题及发展前景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刑事科学技术的现状1.1 法医学的发展法医学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犯罪现场、尸体、生物检材等进行分析,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
近年来,我国法医学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DNA鉴定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学等领域的突破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
1.2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1.3 痕迹学技术的应用痕迹学是研究犯罪现场痕迹的学科,它通过对痕迹的分析,推断犯罪过程、犯罪工具等信息。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痕迹学技术在指纹识别、足迹分析、工具痕迹鉴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
1.4 侦查学的发展侦查学是研究犯罪侦查活动规律的学科,它涵盖了现场勘查、侦查策略、证据收集等方面。
在我国,侦查学的发展逐步完善,为案件侦破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策略。
二、刑事科学技术的问题2.1 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尽管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部分领域的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如生物检材提取、微量物证分析等。
2.2 人才培养不足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培养。
然而,我国在刑事科学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方面还存在不足,导致部分技术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水平不高。
2.3 法制建设滞后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健全的法制保障。
然而,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方面还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了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三、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景3.1 技术创新3.2 国际合作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可以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我国刑事科学技术的水平。
刑事案件法律毕业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刑事案件的处理日益规范。
证据作为刑事案件的核心,其收集与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本文从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其收集与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日益凸显,导致部分案件出现冤假错案。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有必要对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进行研究。
二、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现状1. 证据收集方面(1)侦查机关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如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
(2)部分证据存在伪造、变造、篡改等问题,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3)侦查机关对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证据出现灭失、损毁等情况。
2. 证据运用方面(1)审判机关在证据运用过程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不够严格,导致部分案件出现误判。
(2)辩护人在证据运用方面,存在证据不足、证据效力不足等问题,影响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导致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存在的问题1.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1)侦查机关证据收集不规范,存在侵犯人权现象。
(2)证据存在伪造、变造、篡改等问题,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3)证据收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证据灭失、损毁等情况。
2. 证据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审判机关对证据审查判断不够严格,导致误判现象。
(2)辩护人证据运用不足,影响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证人证言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对策建议1. 证据收集方面(1)加强侦查机关的法制教育,提高侦查人员依法取证意识。
(2)建立健全证据收集规范,加强对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行为的查处。
(3)提高证据收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对证据的固定和保护。
侦查学论文

引言“效益”!本是一个经济学术语:人们给它的基本含义是以最少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消耗取得同样多的效果,或用同样的资源消耗取得较大的效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效益①”—词逐步的同法律相结合,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使人们开始关注和研究如何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经济效益。
法律经济学的效益分析法给我们提供了崭新的视角,正如张文显教授指出:“经济分析法学家的效益分析方法,确实提供了理解法律的新框架。
②”侦查行为作为社会的特殊活动,有其明确的目的性和自觉性,与人类其它活动一样,也必须有“投入”或“消耗”,并按照特定的价值取向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
正因如此,侦查效益已逐渐引起侦察机关和人员及法学家的高度重视。
一、侦查效益的提出及内涵(一)侦查的概念侦查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院、公安等机关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用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
一般从立案开始,到案件做出是否移送起诉的决定时止。
所谓“专门调查工作”,是指为完成侦查任务依法进行的讯问、询问、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或书证、鉴定、通缉等;所谓“有关强制性措施”包括“两类”,一是许多专门调查工作如讯问、搜查、扣押、通缉等本身所含有的强制性。
二是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强制措施③。
侦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案件事实。
刑事诉讼可分为侦查、起诉和审判三大程序阶段,侦查活动主要在侦查阶段进行,但在起诉和审判阶段,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依法可以进行补充侦查。
(二)侦查效益的提出20世纪70年代,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经济学家理查德·波斯纳十分自信地对外宣称他为所有的法律问题找到了“财富最大化”这一客观的评价标准,并且发现了法律的第二种正义——效率。
自此,经济学的概念及其研究分析的方法在不同的领域得以大规模地繁殖开来,而几乎所有的法律问题也都成为了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对①刘超.侦查的成本效益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02,(04)②李巧芬.侦查行为的经济分析[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04).③《侦查原理论》,韩德明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年8 月版,第189 页.象。
刑事侦查论文

探讨中国刑事侦查中的司法审查制度【摘要】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方向之一,我国可以通过借鉴已经建立起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建立属于中国刑事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
;Judicial review system in China criminal pretrial procedure in criminal procedure of our country it caused major structural defects, based on the pretrial procedure of investigation and control of power restriction, as the prosecution was to provide effective judicial relief and conform with international considerations, pretrial judicial review system should be constructed in our criminal the direction of the reform of pretrial procedure, China can learn from the already established the system of judicial review of the country, and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ese criminal judicial review system【关键词】刑事侦查司法审查一、刑事侦查的相关概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1)项规定:“侦查是指公安、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的概念,我们可以将刑事侦查理解为刑事侦查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为了收集证据材料和查获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侦查工作论文三篇-刑事侦查论文
刑事侦查工作论文三篇刑事侦查论文刑事侦查是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属于侦查类专业刑事侦查工作论文11侦查的任务1.1刑事司法的基本含义刑事司法系统本身并不是基于国家行政与司法活动的范畴划分而产生的概念,而是特别针对刑事犯罪行为而形成的一个应对体系。
它是指确定刑事指控被告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并解决其刑罚问题的一系列机构与制度所形成的集合体。
该系统包含三个典型的功能部分或阶段:执法、诉讼程序、罪犯矫正。
例如在美国,其中的法律执行和维护是指警察、治安或执法官员对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司法审理程序包括法官、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各自的职责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庭审判等司法程序最终确定被指控者的刑事法律责任及其刑罚问题;犯罪矫正则主要指监狱、缓刑监督官以及假释监督官等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执行刑罚、心理矫正与行为监督等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
当然,由于政治体制以及法律传统的不同,刑事司法系统在我国的含义与上述西方国家的典型特征有所不同,其中主要体现在具体的机构组织形式、称谓以及具体的诉讼程序设置方面。
例如在我国,法律执行和维护事实上就是指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取证,并且侦查程序被视为一个独立的刑事诉讼阶段,而侦查立案是所有刑事程序的起点;在法庭审判前及审判中,辩护律师的作用虽然正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就传统观点来看却仍然很难将这样一个非官方角色视为刑事司法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刑事司法系统很大程度上是刑事司法机关的代名词;另外在犯罪矫正环节中,除监狱所执行的徒刑以外,劳动教养是我国具有特色的又一种改造手段。
对于缓刑以及假释的观察和监督,我国也并未设立专门的职位,而是由公安机关负责进行。
但需要明确的是,刑事司法系统的上述中外差异仅仅是体制及形式上的差异而并非本质的不同,因此并不影响我们对其进行比较和分析。
作为针对刑事犯罪行为的一个应对体系,各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在根本目的、基本要素以及一般程序环节上仍然是具有一致性与共同性的,体现了现代人类法制文明应对犯罪这一社会法律现象的基本要求与总体标准:即准确查明事实、公正适用法律、有效矫正罪犯,以实现法律的正义并预防和控制刑事犯罪行为。
侦查学论文报告
侦查学论文报告1. 研究背景侦查学是犯罪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的侦查方法和技术,以及犯罪侦查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在当今社会,犯罪问题日益严重,侦查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论文旨在探讨侦查学的相关内容,并分析其中的关键问题和研究进展。
2. 侦查学的概念与意义侦查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包括了多个学科的知识和技术,如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计算机科学等。
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犯罪行为及其相关信息,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以便为刑事司法部门提供侦查线索和犯罪嫌疑人的特征。
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来说,有效的犯罪侦查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深入研究侦查学,可以提高侦查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犯罪侦查的效率和成功率,更好地保护社会的安全和公平。
3. 侦查学的方法与技术3.1 数据收集与整理侦查学的第一步是收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这些信息可以包括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电话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多种来源。
在传统的侦查中,侦查人员主要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和询问的方式获取信息。
而在现代技术的支持下,侦查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快速收集大量的信息。
3.2 数据分析与挖掘收集到的大量信息需要进行分析和挖掘,以发现其中的关联和线索。
数据分析和挖掘是侦查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需要侦查人员具备一定的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
通过对信息进行有效的筛选和分析,侦查人员可以更快地找到有价值的线索,并将其作为侦查工作的重点。
3.3 技术手段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侦查学中的技术手段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和高效。
例如,现代的DNA检测技术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准确的个体识别信息;监控摄像头和人脸识别技术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追踪嫌疑人的行踪;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可以帮助侦查人员预测犯罪行为,并提供有效的处置手段。
4. 侦查学的挑战与展望尽管侦查学在犯罪侦查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犯罪行为日趋复杂化和隐蔽化,对侦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刑事侦查论文范文
刑事侦查论文范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刑事侦查的核心要素,包括刑事侦查的基本原则,传统与现代刑事侦查的区别,犯罪调查的重要步骤,以及如何保护刑事侦查人员的安全等内容。
从犯罪防范的角度看,犯罪调查中的技巧可以减少犯罪的发生率,同时也可以提高犯罪的解决率,使受害者和社会免受不必要的伤害。
关键词:刑事侦查;原则;传统;现代;步骤;安全IntroductionCrime investigation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which involves the detection and apprehension of criminals, as well as the investigation and collection of evidence for prosecution. The primary goal of any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s to investigate and construct a case that can be used in a court of law.Basic Principle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nclude:1. Proper documentation of the case.2. Collection of evidence including photographs, fingerprints, and physical evidence.3. Interviewing witnesses and suspects in order to obtain information relevant to the case.4. Analysis of evidence and the application of forensic techniques to aid in solving the crime.5. Pursuit of justice by bringing the perpetrators to justice.Traditional Versus Modern Criminal InvestigationThe Steps of a Criminal InvestigationThe steps of a criminal investigation can vary depending on the nature of the crime. Generally, the steps include:1. Initial assessment and gathering of information.2. Searches and surveillance, if necessary.3. Detailed interviews of witnesses and suspects.4. Collection of evidence through forensic techniques.5. Analysis of evidence.6. Preparation of a final report.7. Apprehension of suspects.Protecting the Safety of Criminal InvestigatorsThe safety of criminal investigators is of utmost importance.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safety, criminal investigators must be aware of their environment and any potential dangers. They must also take measures such as carrying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and being trained in self-defense techniques.Additionally, investigators should take precautions when conducting interviews in order to prevent potential physical or psychological harm.ConclusionIn conclusion,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s an integral part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By adher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s, following appropriate steps, and employing modern investigative techniques, criminalinvestigators can help to prevent and solve crime. Additionally, it is important to protect the safety of criminal investigators.。
侦查学毕业论文
侦查学毕业论文侦查学毕业论文侦查学是一门涉及犯罪侦查技术和方法的学科,它对培养刑事侦查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作为侦查学专业的毕业生,他们需要完成一篇毕业论文来展示他们对侦查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探讨侦查学毕业论文的主题选择、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首先,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是侦查学毕业论文的关键。
学生可以从侦查学的各个方面选择一个感兴趣的主题,例如犯罪心理学、犯罪分析、证据收集和保护等。
在选择主题时,学生应该考虑到自己的研究能力和资源,确保能够在给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
同时,主题应该是有实际意义的,能够对侦查工作或者犯罪预防有所启示。
其次,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对于侦查学毕业论文的成功至关重要。
侦查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因此,学生可以选择实地调查、案例分析或者实验研究等方法来收集和分析数据。
在选择研究方法时,学生需要考虑到自己的研究对象和时间限制,并确保所选择的方法能够得出有力的结论。
此外,学生还应该注意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和权益,遵守研究伦理规范。
在论文的结构上,学生可以采用传统的学术论文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数据分析和结论等部分。
在引言中,学生可以介绍论文的背景和目的,并提出研究问题。
文献综述部分应该对相关的学术研究进行综合和评价,以展示学生对该领域的了解和批判思维能力。
研究方法部分应该详细描述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收集过程,以确保研究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数据分析部分应该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得出结论。
最后,在结论部分,学生可以总结研究的主要发现,并提出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除了以上的基本结构,学生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内容和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例如,他们可以添加一个案例分析部分,详细分析一个真实的犯罪案件,并探讨其中的侦查技术和方法。
此外,学生还可以添加一个讨论部分,与其他学者进行对话,展示自己对该领域的独特见解和观点。
总之,侦查学毕业论文是学生展示自己对侦查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重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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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侦查讯问的必要性及技巧
学号:1114301206 姓名:吴艳秀
文章摘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日渐由个别试点走向全面铺开。
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工作机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当得到推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需要广大检察机关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者的进一步实践和努力。
正文:讯问是侦查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侦查活动。
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在于查明案件事实真象,因为只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才最清楚他是否实施了犯罪及如何实施的犯罪。
但在确实存在犯罪的情况下,基于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与职能的分化,侦查讯问对后续程序的意义才是其诉讼性的真正体现。
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增加了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有这三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增加询问环节的必要性:第一,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全面复核证据,防止错案发生;第二,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深入掌握案情,查清和消除矛盾点,确保案件批捕质量,承办人在全面阅卷、熟悉案情的基础上,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第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途径,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及时发现漏罪漏犯,及时追捕追诉,纠正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
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
这也正是我国法律走向成熟和完善的提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讯问似乎并不是进行的让人满意,或者与当初的立法意志完全背离,这也反映了我们在实施法律的过程的存在着重大的问题,例如,很多人认为讯问工作费时费力,增加了工作量。
还有部分办案人员认为只要审查公安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即可,无需提审犯罪嫌疑人。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流于形式,而没有真正发挥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作用。
我们应该怎样才能真正把讯问工作做好,而不是让他只流于一种表面的形式呢?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场尖锐复杂、面对面的攻心斗志的战斗。
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以后,时刻准备着、琢磨着对付讯问的办法,,所以讯问人员应该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
熟悉犯罪嫌疑人有哪些罪行以及所犯罪行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和危害后果;熟悉各部门移交来的证据材料;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籍贯、社会经历,以及是偶犯还是惯犯;研究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性格、习性、嗜好以及被捕后的心理活动;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社会关系,弄清犯罪嫌疑人是单人作案还是与他人合伙作案。
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和讯问中的心理活动是很复杂的,一般都带有畏罪心理,由此衍生出恐慌、抵触、绝望以及侥幸心理等等。
犯罪嫌疑人在对抗讯问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
他们或者沉默不语,对任何问题都不理会;有的是大吵大闹,喊冤叫屈;还有的避重就轻,谈小不谈大;甚至编造一些假口供,意图以假乱真。
因此,针对不同的
犯罪嫌疑人,要有不同的讯问策略。
首先,及时做好初审,可以尽快的发现冤假错案件,立即释放错拘、错捕的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及时进行初审,利用犯罪人暂时的慌张,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老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初审工作有利于侦查人员及时获取新的犯罪证据和犯罪线索。
其次,政策和法律教育。
主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有的放矢地宣讲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及其他相关的刑事政策和法律,晓以利害,指明前途,促使犯罪嫌疑人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政策教育必须以攻心为主,击中要害,才能发挥作用。
在这个阶段的话,讯问工作人员应仔细观察犯罪嫌疑人的反驳,辨别其真假。
再者,发现矛盾,利用矛盾。
犯罪嫌疑人试图掩盖罪行和推卸责任抗拒讯问,一般会胡编乱造,无中生有。
这期间侦查人员应仔细根据已知的线索,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先入为主。
编造了一个谎言,就需要更多的谎言来圆谎,漏洞也就会越来越多,矛盾也就会显而易见,如果发现有些口供矛盾可以利用,但是暴露的不够明显,这个时候就应该有策略的促使犯罪嫌疑人重复谎言,明确其矛盾,以便作茧自缚,或许这里可以换句通俗的话来讲“不作死就不会死”。
最后,经过双方激烈的交锋阶段,讯问对象在法律政策强力攻心,讯问人由弱到强运用证据的两股力量进攻之下,顽固抗拒的心理被摧跨,畏罪、侥幸的心理已走到尽头,牢固的思想防御体系彻底崩溃,发自内心地认识到全面彻底地供述已是唯一的选择,讯问由此进
入彻底供述阶段。
此后,侦查人员要开始认真制作详细的讯问笔录,制作过程中,要坚持全面细致的原则,查漏补缺。
在这个时候,绝大多数的讯问对象几经交战,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崩溃,思想已经彻底转变,认为大势已去,败局已定,不如主动全盘托出,争取从宽处理。
侦查人员要乘胜追击,不依不饶,穷追不舍,并且要紧扣其心理,宜讲揭发他人,立功赎罪,从而减轻罪责的思想,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让讯问对象土崩瓦解,彻底投降。
侦查人员用上述方法把一份讯问笔录制作完成,其内容不仅包括基本的案件事实,而且还包括哪个证人在案件中有什么行为,同案犯的行为是什么,书证、物证在何处等一系列信息。
这样就为进一步调查取证,充实案件旁证,以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起到重大作用。
这样做下来的笔录才能上下通畅,符合逻辑性、客观性,并且具有鲜明的体系以及发现新的犯罪线索的意识。
在讯问过程中注意的几个问题:在讯问过程中除了掌握涉案人员社会背景家庭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外,还要注意观察、分析涉案人员的行为、心理、身体健康,注意异常现象,防止自杀、自残现象的发生。
由于每个人的生活阅历、法律知识的不同,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会有不同的反映,大多数人畏罪心理较重,这些人由于长期从事重要工作,心理承受不了,会突发轻生念头,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就会出现自残、自杀现象
总结:讯问不是逼问,也不是审问。
审问式、逼问式的讯问只会增加被问者的心理压力,产生逆反情绪。
讯问时要有重点,提问要有针对性,不要泛泛地问。
为使讯问顺利进行,可就一个时期、一个地方、一种类型的犯罪情况逐一发问,弄清一个再转入下一个,然后综合起来研究认定,去伪存真,决不能让犯罪事实漏网。
对新情况和疑点、矛盾应采用其他方法核实,核实后根据情况确定讯问方法和内容。
随着讯问新方法、新经验的推陈出新,讯问的方式、方法也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所以上述技巧也不能生搬硬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灵活运用,小心从事,如此一定能牵出大案要案线索,达到侦查预期的目的。
参考文献:形式侦查学教材(杨殿升)
网易博客:侦察取证中的讯问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