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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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5篇大全)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5篇大全)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5篇大全)学校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细则篇1学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学习的场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关系到校风的建议,关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

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养,提高住宿生的独立生活能力,自控能力,确保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树立正确的舆论风气。

特做如下规定: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1.要遵守作息时间。

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清扫卫生,按时进教学楼上课。

并带齐学习用具。

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楼。

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

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收录机,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

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追跑打闹,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和留宿。

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值日老师请假并进行考勤登记,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

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

星期六、日不回家者,应主动通报宿舍值日老师。

住宿生未经家长或学校教师同意不得在学校外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课和上晚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老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严格遵守晚自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必须在规定教室上晚自习。

对于在校园内其他地方学习或故不上晚自习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

上晚自习要保持静。

不说话,不下位子,不吃东西,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黑板上乱写画,不乱仍废弃物,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下课不得在教室楼道从事任何体育活动。

7.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教室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学楼,回宿舍做好睡前准备工作。

8.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违法经商,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他人,不偷盗。

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老师反映。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是为了加强对中学学生公寓管理的规范和监督,确保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样一份条例中的内容:
一、学生公寓的管理机构和责任:
1. 学校设立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

该机构应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力。

2.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公寓环境、设施、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

二、学生公寓的使用规定:
1. 学生公寓只对中学学生开放,其他人员严禁入住或使用。

2. 学生公寓的入住要求、住宿费用、退房手续等应当在公寓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并确保公正、透明。

3. 学生公寓禁止饮酒、吸烟、吸毒等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1. 学生公寓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

2. 学生公寓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公寓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学生公寓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四、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1. 学生公寓应保持干净整洁,强化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

2. 学生公寓应加强季节性疫情和传染病的防控,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

以上只是对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可能包含的一些内容进行的简要介绍,具体条例的制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文明、优雅、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公寓文明行为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之一,是学院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诚、健、博、能”的重要阵地。

学生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返回公寓。

第二条保持公寓楼内的宁静氛围,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唱歌跳舞、打球踢球、燃放爆竹,不得使用大音量的音响。

每晚按时熄灯和关锁大门,翻墙越门者给予院纪处分。

第三条维护公寓楼的文明秩序,严禁在公寓内吵架、打架、聚众赌博、酗酒、抽烟。

不得在楼内乱写乱画、乱贴启事。

第四条尊重管理人员,服从宿管老师管理和学院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同学之间要团结互助、互让互谅、相敬如宾。

不得带外人在公寓住宿。

第二章公寓卫生管理第五条每个宿舍由学生推选舍长1人,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

值日生要按要求打扫卫生,按规定时间、地点把垃圾袋装投入垃圾桶,不得在楼道堆放垃圾,饲养宠物。

第六条保持公寓楼内外环境卫生,不得从窗子向外倒脏水、扔果皮、抛纸屑和杂物。

第七条严禁在公寓前随意停放自行车、泼脏水、吐痰、倒剩饭、扔废弃品。

第八条学生要讲究个人卫生,勤整床铺、勤洗被褥,做到不在床下堆放杂物,不乱挂乱放衣物,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三章公寓安全管理第九条公寓管理人员与广大师生要提高警惕,个人钱物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防止坏人进入公寓破坏和盗窃。

公寓内严禁搞推销和传销活动。

第十条学生要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铺位,不得随意搬移公物,不准留宿外人。

亲友来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严禁在宿舍内乱接电源、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热器、电热毯、电炉子等;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严禁在宿舍内烧水做饭,违章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要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楼内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楼层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公寓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和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四条住宿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五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内,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学生公寓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应由住户共同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八条住宿期间如需离校,需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请假,并按规定进行离校手续。

第九条住宿期间如有生病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十条住宿期间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或私自布置。

第十一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设电器或进行违规电器改装,如需使用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十二条住宿期间如有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学生公寓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十五条住宿学生需携带学生证件和身份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住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宿舍楼的进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携带宠物,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接待非住宿学生,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需定期参加公寓内的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校园公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安全,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维护学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完善公寓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公寓卫生、安全检查;3. 负责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处理公寓违纪事件;5. 协调公寓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各学院设立公寓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公寓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入住与退住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自愿申请、公开分配原则。

第六条学生申请入住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生证复印件;3. 入住申请表。

第七条学生入住公寓后,应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维护良好秩序。

第八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需提前向公寓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退住手续。

第四章卫生与安全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公寓内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用电、用水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不得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等。

第十二条公寓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记录在案;2. 严重违规:书面警告,扣除一定分数;3. 严重违规:通报批评,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校园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条范文(二篇)

中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条范文一、入住管理1. 学生入住公寓前需提供身份证明、家长同意书等相关文件。

2. 公寓管理员需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火灾逃生路线、禁止电器私拉乱接等事宜。

3. 学生需按时办理入住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住需提前通知公寓管理员。

4. 学生入住后需自觉遵守公寓规定,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转租房间。

二、宿舍管理1. 学生需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卫生,不得堆放杂物。

2. 学生需合理使用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禁止违规使用电磁炉等高危电器。

3. 学生需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乱丢烟蒂、私自烹饪等火灾隐患行为。

4. 学生在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举办聚众活动或进行扰民行为。

5. 学生应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携带或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三、人身安全1. 学生入住公寓后,应与室友相互了解并建立良好的相处关系,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等行为。

2. 学生需定期向公寓管理员报告个人行踪,如临时离开需提前通知公寓管理员。

3. 学生在公寓内外的活动需遵守秩序,不得参与非法活动或违禁行为。

4. 学生需谨防陌生人进入公寓,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

四、突发事件处理1. 学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保持冷静,迅速按照公寓管理员指导的逃生路线撤离。

2. 学生在逃生过程中要注意集体协作,不得推搡、踩踏他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学生在逃生到达安全地点后,要听从指挥,遵守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或原地逗留。

五、违规处罚1. 对于严重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如警告、劝退等。

2. 公寓管理员有权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必要时可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3. 学生如有异议或申诉,可向公寓管理员提出,公寓管理员需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

六、学生权益保障1. 公寓管理员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寓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2. 学生有权要求公寓管理员提供安全卫生保障,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投诉。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2024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以下是一份2024年中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大致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管理和维护中学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中学学生公寓。

第二章:公寓管理机构第三条:每个中学学生公寓都应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寓的管理、维护和服务。

第四条:公寓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章:住户管理第五条:学生住户应按规定经过身份验证后方可入住公寓。

第六条:学生住户应遵守公寓的规章制度,保持公共秩序,不得扰乱公寓生活秩序。

第七条:学生住户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并对公共设施进行正确使用和保护。

第八条:学生住户应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避免浪费。

第四章:公寓设施和服务第九条:公寓应提供安全、稳定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

第十条:公寓应提供适当的学习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自习室、娱乐室等。

第十一条:公寓应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保证学生的膳食营养。

第十二条:公寓应设立医疗卫生室,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寓应设立安全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学生住户应遵守火灾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吸烟和使用违禁电器。

第十五条:公寓应定期进行维修和消防设备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公寓应配备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第六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寓规章制度的学生住户,经核实后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住户,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学生住户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与公寓管理相关的事项,依法或者根据需要制定相应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篇)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大全(10篇)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篇1】学生宿舍楼卫生主要包括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内部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1、楼道由宿舍内成员负责,实行门前“三包”。

2、楼梯、厕所、洗漱间等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宿舍的公共场所,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楼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画。

6、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楼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内禁止隔窗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内部卫生1、宿舍内部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宿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饭带入宿舍食用。

3、宿舍内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学校垃圾池,不准将垃圾扫到宿舍门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学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摆放。

5、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7、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8、箱子上及空铺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9、宿舍内无不健康张贴物,可适当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乱接,晾挂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上无其它物品;床单、枕巾干净,床单平整,无褶皱;个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摆放整齐。

11、学生宿舍门外墙壁及宿舍所对应地而位置,归属各宿舍卫生区,保证墙壁无球印、脚印污染,地而无垃圾物,无泼水现象。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前后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宿舍区的环境应做到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其中,大扫帚、小条帚、拖把、铁撮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拖把、小条帚每学期每发放一次,铁撮箕在新生入学时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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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的重要载体。

学生公寓管理本着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原则;本着优化公寓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的原则;本着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提升学生素质的原则。

第二条学生公寓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安全值班、出入登记、清洁卫生、水电维护、设施报修等工作;及时制止、平息和报告发生在学生公寓内的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协助学工处、保卫处、各系处理发生在学生公寓内的纠纷;做好思想教育及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条为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成立学生公寓自律委员会,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指导其开展工作,其成员由责任心强、综合素质较高、愿意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担任。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学院实行学生住宿制度,入住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条学生应当按指定的楼栋、寝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整寝室和床位。

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系部、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调整。

学生或班主任私自调整寝室的将进行全院通报。

第六条为保证学生的安全和加强管理,学院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住宿。

学生如因故特殊情况需在外租住,必须与学院签定相关协议。

第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家而需留校的,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学生纪律管理第八条学生公寓早晨6:00开门,晚上10:30关门;寝室早晨6:00开始供电,晚上11:00关电。

学生应当遵守作息时间,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学生、辅导员及班主任必须凭有效校牌(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出入公寓,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条不准私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学生亲友、同学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公寓,确因特殊情况进入寝室的须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在休息室会晤,未经同意不得将其带进寝室。

第十二条任何学生不得在寝室留宿家长、亲友及同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为保障学生在公寓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同学充足的睡眠,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一)在公寓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喧哗和打球;(二)严禁站在窗台上和攀爬;(三)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意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人走应锁好自己的柜子及关好寝室门窗;(四)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证件、有价票证、现金、存折、学习和生活用品等;(五)应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严禁破坏公物;严禁偷盗、敲诈、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摔爆响物(酒瓶、热水瓶等);严禁在公寓内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避免引起火险;(六)严禁男女生互窜寝室及留宿异性;(七)严禁任何人在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请勿购买小商贩推销的商品;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公寓中心报告,公寓中心将没收其商品并给予相应处罚;(八)不准擅自搬动电视机;打开电视机后应控制音量,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九)学生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拉网线,一经发现立即剪断。

(十)严禁使用蚊帐架晒衣物。

第四章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寝室管理第十四条辅导员、班主任每周应对本班寝室的卫生、安全、消防进行检查,不得少于二次。

第十五条辅导员、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允许学生留宿外来人员。

第十六条辅导员、班主任对公寓管理中心提供的新生空房间进行验收,对损坏的财产统一报中心,超过时间的,由学生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对于毕业生寝室,辅导员、班主任应尽早以班为单位交还给中心,要求干净整洁、无损坏。

第十八条在寝室内学生发生的任何问题,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到场并配合学生公寓中心处理解决。

第十九条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寝室调整,未经学生公寓中心同意,辅导员及班主任不得私自调整学生寝室。

第二十条违反管理规定者将进行全院通报并处罚。

第五章水电、设施管理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学生公寓寝室的用电用水管理,增强学生安全用电,节约水电资源的意识,学生用电、用水均实行定额使用,超支自理的使用制度:(一)学生寝室每人每月的用电量为冬季3度,夏秋季4度;入住在学生公寓内的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120度;每人每月的用水量为冬春季2吨,夏秋季3吨;(二)用电为集中管理的智能电表,定额电量用完后自动断电,学生需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购电;辅导员、班主任需到学生工作处批示后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三)用水吨数由水电工每月抄报一次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四)用水用电超额部分费用(由寝室同学共同分摊);用水吨数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每月公布一次。

(五)毕业班学生须在办理离校手续前缴清超额水电费,其他学生应在学期末(或寝室调整前)规定时间内缴清本学期所超额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禁私拆拉电线,杜绝违章用电。

不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器、电熨斗、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违者除没收禁用电器外并罚款50—100元,并给予相应处分。

若因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除按学院规定给予处分,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认真执行安全用电规范。

注意宿舍楼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等现象,希望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电器设备的住宿人员请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装置(学校不承担因上述原因可能造成的各种损失责任,电器使用事宜请参考有关安全规定)。

严重时请暂时关闭电源,停止使用。

第二十四条因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开关损坏的寝室,第一次需上缴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并按规定报修,第二次需上缴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并按规定报修及出具班主任和系书记签字的检讨书,第三次全院通报。

第二十五条未经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增加、拆除、变更寝室内各种电器设施。

严禁私自接线安装插座,任何电源线、插座、电器均不得悬挂或放置在床铺上,严禁在墙壁钉钉子破坏暗线。

第二十六条当宿舍内的用水用电出现故障时,不要自行处理,应当及时报修,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报修并交费[维修费用详见“学生公寓(寝室)财产、设施维修价目表]。

第二十七条住宿学生应当自觉爱护公寓和寝室内的各种公共设备、设施,保证其正常使用。

(一)寝室设备由学院统一配备,按类别编号,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和调换。

如各类公共财产损坏,应追究使用者或当事人的责任,并按规定照价赔偿;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寝室内财产状况。

各寝室内如有财产损坏或丢失现象,则需要按规定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交纳赔偿金;(二)每学期结束时由各栋负责人将各寝室设备使用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维修费用详见“学生公寓”(寝室)财产、设施维修价目表”,未列入表内的维修项目参照执行]。

附:目前供电局定电价为0.60 元/度。

第六章卫生、内务管理第二十八条请注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禁止将饭菜带入公寓;室内垃圾清扫后请直接倒入走廊垃圾桶内;不准高空乱扔垃圾,不准向窗外、门外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烟蒂等杂物;不能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一经发现将没收并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宿舍的统一布置要求;(一)为保证学生寝室的整洁大方,学生的生活用品应摆放有序;(二)寝室内床铺贴墙而放并摆放整齐,墙上张贴的字画其内容应健康向上;(三)桌子上不得堆放杂物,桌下整齐放置凳子;(四)牙膏、牙刷、茶杯放在脸盆内,毛巾覆盖在上面,脸盆放在脸盆架内,并做到整齐成线;(五)阳台放置劳动工具及纸篓;(六)衣服一律不准挂在床头或乱堆乱放;(七)蚊帐上下统一,垫被整齐,被子统一折叠成四方形,枕头压在被子底下,鞋子一律放置床下;(八)寝室内必须做到:蚊帐统一挂成一条线,被子、鞋子、凳子、桶子、箱子统一摆放整齐成线。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一)讲究卫生,每天早起后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不准往外倒水、乱抛杂物等;(二)寝室内外应保持清洁,不得在走廊和宿舍内洗衣服,脏水应倒入下水道,不得泼在走廊上,不得向下水道乱扔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三)宿舍内空气新鲜,无异味;(四)宿舍内的设备,蚊帐、被褥和用具等整洁干净,并按要求摆放;(五)宿舍内外地面(含走廊、阳台玻璃)干净,无垃圾,无痰迹,无存放杂物,无乱涂乱画,无蜘蛛网;(六)门窗完整,玻璃明亮(含走廊及楼道);(七)卫生间干净、清洁、无异味,水池、便池无堵塞,无污垢。

第三十一条检查:(一)学生自律委员会每周二下午定期对全体寝室进行卫生、安全、消防大检查,另每周不定期再检查一次。

(二)对卫生、安全、消防检查不合格寝室进行全院通报。

第七章文明寝室创建与评比第三十二条成立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组成的院文明寝室评审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日常工作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牵头,创建口号是“公寓即我家,我爱我家”,创建目标是“安全、整洁、文明、舒适”,创建要求是“从我做起尽职责,顾全大局比奉献”。

第三十三条公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制定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二)负责文明寝室检查、评审工作;(三)负责确定“文明寝室”等表彰名单。

第三十四条各系应建立相应检查评比组织,主要负责;(一)制定系文明寝室创建目标或计划;(二)负责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检查、考核工作;(三)推荐文明寝室假造名单;(四)定期张榜公布检查情况。

第三十五条各寝室文明创建活动由室长负责,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寝室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和自查自评工作;(二)负责本寝室卫生值日制度化的落实和检查工作;(三)负责寝室文化和学风建设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六条评比标准和评选比例(一)评比标准按学生宿舍统一布置要求,卫生要求纪律要求执行。

1、寝室内外(相对应的公共走道、墙面为包干区)地面、门窗及窗沿等整洁卫生:20分2、物品摆放(走道不能摆放篓、鞋等)规范整齐:15分3、床面干净、整洁、大方:15分4、公物完好无损:10分5、不使用违禁电器,无私拉电线、网线等安全隐患:10分6、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定:10分7、标语、字画、装饰品等其内容要健康、向上并富于欣赏和教育意义:5分8、勤洗衣、被、鞋、袜,寝室无异味:5分9、举止文明,团结互助:5分10、寝室关门或无人为“0”分(一)评选比例90分以上为“文明寝室”,占总数的5%;80—90分为良好寝室,占总数的40%;60—80分为合格寝室,占总数的50%;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寝室,占总数的5%。

第三十七条奖惩办法(一)学院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评比,每学期评定“文明寝室”,并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检查、督促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及时进行整改;(二)学生在宿舍的卫生及表现情况,作为学生德育操行评分的依据之一;(三)将学生“文明寝室”创建,列为优秀班级、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的条件之一;(四)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将限期整改,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与各项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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