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规典型案件的通报
关于宋德莲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警示的通报

关于宋德莲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警示的通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向大家通报关于宋德莲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与警示。
近期,我们组织对宋德莲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认真查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经过梳理,我们发现宋德莲身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丧失了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给我们的党和组织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具体违纪违法事项如下:
1. 违背原则:在工作中,宋德莲丧失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党的原则问题毫不介意,甚至公然违背政府工作方针政策。
2. 贪污受贿:宋德莲利用其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非法获取巨额财物。
3. 侵占公共财产:宋德莲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将我们组织的财物据为个人之用。
4. 滥用职权:宋德莲滥用职权,垄断决策权,违背组织的工作程序,扰乱了组织的正常运转。
这些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违背了党的原则和荣誉,也损害了我们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对于宋德莲的违法行为,我们将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纵容。
这起案件给我们教训很深,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对自己行为的警醒,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在工作中坚守原则,严守纪律,绝不能为个人私利背离党和人民的利益。
各位同事,让我们以此案为借鉴,教育自己,引以为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举一反三,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形象,为人民群众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希望大家共同努力,维护我们组织的形象和权益,为实现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谢谢大家!。
《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学习心得

风清气正促和谐——《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学习心得2010年10月近日,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报的这些实例,案件典型、影响重大,惩处严厉、教训深刻,看后让人振聋发聩,引人深思,是警示各级领导干部秉公选人用人的“活教材”。
总的看中纪委、中组部通报的这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可以划分为四类:造假骗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拉票争官。
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头脑里想的只是如何升官,然后谋取钱财。
拿党纪国法当儿戏,喜欢钻空子,搞投机,做交易。
造假骗官的人因为能力低、水平洼、品行差,所以靠造假来“走捷径”;买官卖官的把官职当商品,大肆交易;搞突击提拔的因为事先有“交易”所以自己高升了要有“交待”;拉票提拔的,因为对自己平时工作没有信心,对自己为人底气不足,所以要临时抱佛脚,“打招呼,套近乎”。
这12起典型案例的发生,究其原因,归根结底是这些人没有做到以德立人。
当干部也好,当公仆也好,首先要有德。
德的问题是根本问题。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既要看才、更要看德,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勤勉做事、平实做人,强化职业操守,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都是要解决德的问题。
因为“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
”所以说德是根本,他解决的是一个人把本领往哪个方向用的问题。
另外,从本质上看,当领导肩负责任,即不仅要管理好自己,还要管理好别人,管理好一个部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
职权由小变大,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责任的范围由小变大。
因此,在新时期,任何领导干部在运用权力时一定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秉公用权,谨慎行事,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从这12起典型案例中,我们首先得到的启示是——德是根本,立德为先。
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通报

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通报作者: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0年第12期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对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即俗称的“买官卖官”现象,进行了部署。
近日,中央纪委、中组部又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
现将部分案例摘录如下:造假骗官案:河北省石家庄市团市委原副书记王亚丽王亚丽,女,本名丁增欣,1969年9月出生,2007年4月任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经查,王亚丽通过编造虚假身份、干部档案、工作经历等,被违规录用为国家干部并入党。
2002年7月,王亚丽由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稽征处到鹿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挂职任副主任,期间伪造正科级干部任免表,调入西柏坡纪念馆任馆长助理,2003年7月被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2003年9月被任命为鹿泉市开发区党委书记,2007年4月被提拔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
根据查明事实,王亚丽被开除公职,其虚假党员身份不予承认,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带病提拔”问题: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王安武,男,1961年9月出生,1984年12月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87年1月减刑获释后被重新安排到西乡县五金公司工作,1993年6月被聘任为西乡县五金交电化公司经理,后任西乡县商业总公司副经理、县五金纺织总公司经理,2002年8月任西乡县粮食局副局长(正科级),2003年8月任西乡县粮食局局长。
2008年6月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调查,2009年7月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在王安武被聘任为西乡县五金交电化公司经理时,西乡县委对其个人品质和前科问题审查把关不严,导致王安武由一名刑满释放后重新就业的企业普通职工直接成为正科级企业法人代表;在王安武被任用为县粮食局副局长、局长过程中,西乡县委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和任前公示。
2020年纪委案例通报_通报_

2020年纪委案例通报情况通报,就是上级机关把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告知所属单位和群众,对于20xx年的纪委案例应该进行一个通报,让人们知道。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年纪委案例通报情况,仅供参考!20xx年纪委案例通报范文篇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
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违纪案例通报如下:1.湘潭经开区响水乡雅爱村支部书记朱小波侵占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
20xx年以来,朱小波以送礼为名多次侵占集体资金,在雅爱村征地拆迁中收受他人财物,伙同雅爱村村支两委其他成员通过集体收入不入账、虚报工程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并以各种名义多次私分集体资金,其行为涉嫌犯罪。
20xx年xx月,响水乡党委决定给予朱小波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办事处项目办工作人员冯建湘、双马街道建设村支村两委成员套取私分征地补偿款问题。
冯建湘在负责双马垃圾场环境整治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伙同双马街道建设村支部书记周礼彰,村委会主任周少林,村委委员严正德,村委委员、妇女主任项红霞,支委委员、治安主任罗建龙,采取虚造土地项目等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并私分,其行为涉嫌犯罪。
20xx年xx 月,湘潭高新区双马街道党工委给予冯建湘、周礼彰、周少林、严正德、项红霞、罗建龙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xx年纪委案例通报范文篇二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潍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潍坊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潍坊体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兼潍坊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主任王维山公车私用,及潍坊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违规发放交通补助问题。
党员违纪通报范文

党员违纪通报范文党员违纪通报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违纪通报范文3篇,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违纪通报范文一案件一:张祖贤玩忽职守、受贿案及何荣富等人渎职案张祖贤,男,中共党员,原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
何荣富,男,中共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马明迭,男,中共党员,现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管理员。
项荣广,男,中共党员,原武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根据国家土地监察上海局通报,经县纪委会同县检察院依法查明:张祖贤在任开发区(白洋街道)国土资源工作负责人期间,未能及时发现武义南方萤石化工有限公司在开发区(白洋街道)上邵村地块违建及毁坏耕地行为,且两次接受该公司宴请,收受公司贿送购物卡及名酒等财物。
同时,授意何荣富、马明迭在审核公司报批材料中给予方便。
县国土资源局原行政审批科科长项荣广在审核国土所上报材料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公司虚假临时用地申请获得批准。
张祖贤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和受贿错误,何荣富、马明迭、项荣广的行为已构成渎职错误。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2013年11月18日,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祖贤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1月21日,经白洋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何荣富、马明迭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月23日,经县纪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项荣广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3年11月22日,张祖贤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案件二:邵桂滥用职权案邵桂,男,现武义县林业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
经查:2013年1月,邵桂在明知俞源乡黄家里村村民潘某未经审批、无证砍伐村内两棵挂牌古树的情况下,非但不予制止,反而提供便利,帮助联系吊车与采伐工人,致使古树被滥伐。
邵桂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错误并已涉嫌犯罪,2013年11月26日,县监察局将其移送武义县人民检察院。
党员处分通报_通报_

党员处分通报党员,即政党的成员,使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党员处分通报,供大家参考! 党员处分通报范文一为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现将区纪委查处的4起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经查,20xx年3月至7月,淮滨村为处理吃喝招待费用,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曹怀伟、村委会主任王保淮,借村实施绿化工程之机,要求绿化工程施工人郭某,为其虚开绿化工程发票金额6.219万元。
后经村支两委成员曹怀伟、王保淮、副主任曹安新、报帐员兼文书高俊山、妇女主任高俊梅和民兵营长兼综治专干王殿乐6人研究,该发票在淮滨村财务上进行了报销,发票的经办人为高俊山、高俊梅、王殿乐、曹安新,审批人为王保淮,审核人为曹怀伟。
案件调查期间,高俊山、王殿乐、曹安新各退缴违纪款5000元、高俊梅退缴违纪款4000元。
另查明,高俊山违反财经管理制度,套取财政资金5.61万元未入村财务帐。
在市审计局对淮滨村、夏鑫公司进行延伸审计时,高俊山在6月17日经手将5.61万元退至镇财政帐户。
此外,20xx年1月因群众阻挠东方物探公司施工,王殿乐出面进行了调解,事后违规收受东方物探公司工作人员张某某给付的好处费20xx元。
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时,王殿乐将20xx元违纪款退缴至公安机关。
经20xx年3月11日八公山区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高俊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殿乐党内警告处分,免予曹安新、高俊梅的党纪处分。
对本案其他涉案人员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通报的违纪问题,反映出我区的农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不实,服务群众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廉洁履职,依纪依法办事。
对违纪问题的通报

对违纪问题的通报对违纪问题的通报范文篇一将查处的两起纪检干部违纪问题通报如下:一、县水库移民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收受危改对象“好处费”的问题。
县水库移民局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在20xx年9月至20xx年5月任永乐乡原人大副主席期间,利用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收受67户危房改造对象“好处费”1220xx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其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二、永乐乡原纪委副书记吴xx收受危改对象“好处费”的问题。
20xx年至20xx年4月期间,永乐乡原纪委副书记吴xx利用担任永乐乡政府危改办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危房改造对象“好处费”3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以上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要坚守责任担当,常怀戒惧之心,切实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遵守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要严肃查处并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问题,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共x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年8月31日对违纪问题的通报范文篇二各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20xx年10月8日上午,县作风办对我局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绝大多数同志都能遵守工作纪律,全身心地投入本职工作,但XXX局稽核股股长XXX同志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玩游戏,该行为违反了县委关于《严明工作纪律的规定》第一条,给全人社系统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经研究,决定对XXX同志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现就其违纪处理意见通报如下:一、严肃处理XXX同志违纪问题。
该事件发生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免去XXX同志机关事业社保局稽核股股长职务;扣发本年度目标管理奖;责成其在全局大会上作深刻检讨;取消XXX同志及机关事业社保局领导班子成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XXX同志进行全系统通报。
关于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稿

关于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稿标题:深刻警示!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导语: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组织的形象,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特向大家通报一些典型的违规违纪案例,以警示全体党员干部。
一、贪污受贿类案例1.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已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判刑。
2.王某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已被立案侦查,等待进一步处理。
二、违规用车类案例1.张某在私人时间内使用公务车辆,严重违反公车管理制度,已接受党纪政纪处分。
2.杨某长期使用单位车辆接送私人亲戚朋友,严重侵害了单位利益,已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并接受组织调查。
三、违规接受礼品类案例1.刘某在单位工作期间,频繁收受商家礼品,并为其提供方便,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已被开除党籍。
2.陈某收受礼品,虽未违反任何规定,但因其职务特殊,行为给部门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已被提醒并接受组织处理。
四、违规公款吃喝类案例1.张某在公务活动中大肆浪费公款,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已被党纪政纪处分。
2.刘某在公务接待中频繁使用公款吃喝,已被责令退还相关费用并接受组织调查。
五、违规违纪参与赌博类案例1.李某违反党纪国法,在工作之余频繁参与赌博活动,已被开除党籍并被司法机关判刑。
2.王某参与地下赌博活动,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已被立案侦查,等待进一步处理。
结语:以上列举的典型案例,是为了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同时,也提醒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形象。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通报,能够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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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纪委关于3起典型违纪违规案件的通报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公司“反腐倡廉无盲区”专项建设年活动中严肃查处的3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件情况
韩优波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案。
韩优波,男,中共党员,1972年11月10日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16年9月起任舟山港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舟山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北仑第二港埠分公司党委委员。
2017年1月10日晚,韩优波接受业务单位宴请并饮酒过量。
宴请结束后,韩优波又接受该单位安排,到舟山某洗浴中心消费,并在包厢内接受异性按摩等服务。
韩优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降职由副部级降为正科级,同时扣奖4个月。
柴云思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案。
柴云思,男,中共党员,1969年4月11日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
2012 年1 月至2016 年7 月,柴云思担任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物流服务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期间,指使下属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虚增CFS铲车、装卸工班作业量,累计多计时42730 小时,多支付给浙江鑫达港务有限公司元劳务费,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柴云思受到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行政降职由正科级降为主管,扣奖6个月。
同时,股份公司对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时任分管领导和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给予扣罚年薪处理。
崇庆丰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案。
崇庆丰,男,中共党员,1980年3月10日出生,2008年6月进入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工作。
2015年12 月至2017年3月,崇庆丰担任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后勤主管期间,利用工作之便以虚开发票、虚造办公用品领用单等手段套取现金占为己有共44055元(不含税金8566元)。
崇庆丰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资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勒令其上交违纪所得、赔偿相关损失。
同时,股份公司对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分别给予扣罚年薪处理。
二、案件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上述三个案件,主要涉案人员分别为外派副部级领导干部、管理港口业务的一般科级干部和后勤采购岗位的普通党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从通报的案件情况来看,暴露出公司个别单位党组织主体意识不强,责任不清,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抓得不紧,对可能出现的党风廉洁风险不了解、不掌握;部分单位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不够重视,重点岗位用人方面安排随意、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管控不到位;有些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对党纪法规缺少敬畏,甚至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三、反腐倡廉工作相关要求
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党员干部在职工群众中的形象,企业在社会上的形象。
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坚持抓日常、盯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无盲区”专项建设年活动,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单位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坚持从严执纪,强化监督问责。
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监管,延伸监督触角。
(三)把红线和底线牢记在心。
公司将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件实行公开通报制度,并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纪守法,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时刻紧绷廉洁从业弦,坚决按照廉洁从业的要求严格行事,共同为“当好主力军,做强两中心”作出新的贡献!
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本通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
中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