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规定一、下井前“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1、在进行供热管网检修时,打开井盖后,要通风48小时以上方可下井作业。
2、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及时下井,必须用鼓风办法更新管道内全部空气,方可下井。
3、把小动物(鸡、鸭、猫等)放入管道井内,观察15—30分钟,如动物活动正常,方可下井。
4、通风完成以后,可以利用专业检测仪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下井作业。
5、检修人员下井前,腰上系好安全绳,井外要有专人看护,一旦稍有不适即可通过摇绳,让井外人员立即将其拉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
6、下井前除做好以上充分准备工作外,还要穿好防护服,下井后在井内吊上1-3分钟,没有不良反应后,再行下井。
二、供热井室安全作业注意事项1、没有得到运行班长(值长或机组长)许可时,严禁进入井室内工作。
进入井室工作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这些地点是否安全,通风是否良好,并检查有无可燃气存在(应用小动物、仪器检查,严禁用明火检查)。
2、进入井室检修工作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
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
3、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50℃时,不应进行工作,温度在40~50℃时,应根据身体条件轮流工作和休息。
若有必要在50℃以上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应订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
4、在沟道或井室进行工作时,必须在井室口周围设置遮拦和警示标志。
工作现场不应少于2人,地面上应有一人担任监护。
进入井室的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物体上,由监护人进行监视。
如果工作人员需要撤离,井室的盖板和安全设施必须恢复,或在其周围设置临时围栏并装设照明等显著标志。
5、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查明确实无人或工具留在井下或沟内后,将盖板或其它防护装置装复,并通知运行人员工作已经完毕。
三、沼气中毒应急办法如果不幸已经发生沼气中毒事故,那么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以尽可能地挽救中毒者的生命。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在有限空间进行工作时,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以下
是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五条规定:
1. 装备检查,在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必须对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全面检查。
包括
但不限于安全带、头盔、手套、护目镜等。
确保装备完好无损,能够有效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
2. 通风系统,在有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通风
系统应能及时排除有限空间内的有害气体,确保空气清新,避免中毒和窒息的危险。
3. 紧急救援计划,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紧急救援计划。
包括但
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联系人、紧急救援设备的位置、逃生路线等。
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救援和逃生。
4. 工作许可证,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获得有效的工作许可证。
工作
许可证应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名单、作业内容等详细信息。
未经许可证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范围应包括有限空
间内的气体浓度、温度、湿度等参数。
并且应设立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以上是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五条规定,希望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并且在实
际作业中加以落实。
只有确保了安全,才能够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进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管理规定一、定义有限空间是指进入、操作和退出工作人员受空间尺寸和形状限制,以及通风、进出口限制的地方。
包括储罐、储槽、管道、沟坑、井道等。
二、管理目标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率。
三、管理原则1.风险评估:在进行任何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包括空气质量、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作业设备等方面的风险。
2.许可制:所有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事先获得许可。
许可制应包括指定负责人、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程序等方面。
3.通风控制: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控制,以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通风设备必须与工作条件相适应。
4.气体检测:在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
5.个人防护装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呼吸器、安全带等。
6.培训教育: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7.紧急救援:必须制定有效的紧急救援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紧急救援程序。
8.监测和记录: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监测和记录,包括通风控制、气体检测结果、作业人员信息等。
四、操作步骤1.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包括空间尺寸、通风设备、危险物质等方面的风险。
2.许可申请:作业负责人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许可申请,包括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程序等必要信息。
3.通风控制: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有效的通风控制。
通风设备必须正常运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气体检测:在进入有限空间之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氧气含量、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等。
5.个人防护装备: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使用合适的防护装备。
6.培训教育: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教育。
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应鼓励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研究和创新,提高作业安全水平。
2.安全技术研究应聚焦于实际作业中的难点和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3.创新成果应推广应用,为行业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二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封闭、半封闭或者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空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主要包括:地下室、隧道、涵洞、井巷、管道、容器、槽罐等。
十一、安全信息管理
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对作业人员、作业设备、作业过程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应实现数据实时更新、查询和分析,为安全生产提供数据支持。
3.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十二、安全检查与整改
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和作业环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作业。
2.夜间或特殊环境下的作业,应加强照明和监测,确保作业安全。
3.遇有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十六、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施工单位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
5.有限空间作业应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人员需取得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经过审批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和检测,确保安全,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必须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在有限空间作业中,必须制定应急措施,并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2、不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5、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二内容与要求:1、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统称为有限空间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申请及审批:1)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中的申请栏内容并签字。
2)车间作业负责人接到申请后,与作业单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进行风险识别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栏填写有关内容并确认后签字。
同时,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引言:有限空间,是指在建筑物、设施或设备的结构上或是器材的布置中,进入面积狭窄,进出口限制并缺乏自由进出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地下或封闭的区域。
这些空间往往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如潜在的气体中毒、窒息、溺水、坠落、火灾等。
因此,对有限空间的作业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以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管理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规范和操作要求,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有限空间内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设备的位置以及使用方法。
3. 在作业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并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突发情况。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二、有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确定作业人员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2.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时间、人员配备等,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对有限空间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性,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 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和工具,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三、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1. 在有限空间入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安全检查站,并对进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3. 在有限空间内设置适当的通风设备,确保空气流通,并控制氧气含量和有害气体浓度。
4. 对有限空间进行防火措施,如加装灭火器、设置火灾报警装置等。
5. 在有限空间内设置安全照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工作环境和设备。
6. 定期对有限空间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查隐患,更新安全标识。
四、有限空间作业的紧急救援措施1. 制定详细的紧急救援计划,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2. 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设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
3. 建立紧急呼救系统,如与外部进行通讯联络或培训作业人员如何正确使用呼叫设备。
2024年应急管理部13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祥喜2023年11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
第四条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条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
监护人员应当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气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
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鼓励工贸企业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
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试行)1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能源动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辖范围各现场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含外委作业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应急措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明确。
其他特殊作业对有限空间有专业标准及规定但本规定未涵盖的内容,执行其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是本规定引用的依据文件。
本规定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更改页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GBZ/T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QGGF0930 攀钢钒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第1版QG/GF0301攀钢钒公司《危险源点和环境因素管理标准》3 术语和定义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中心的有限空间范围主要包括:人员能够进出的各类管道、储罐(柜)、容器(料仓、锅炉汽包等)、炉膛、烟道、容池、管廊、地坑、地下室、涵洞、隧道(暗沟、电缆沟)、上下水道(暗渠、窨井、阀门井)、池子、除尘器、狭小的设备舱室、建筑孔桩、地道等。
安全条件是指对作业活动过程危险源辨识,通过采取安全技术、安全防护、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使作业中存在或潜在的危险有害物质能量释放源得到有效控制,当出现紧急异常或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准确、有序实施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
缺氧是指空气中氧气浓度低于%的状态。
有毒有害气体是指具有毒性、惰性的气体,或有毒物质挥发时气(雾)态,可导致人体接触性反应、慢性中毒、急性中毒或窒息的气体。
常见的有:一氧化碳(煤气)、硫化氢、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硫酸烟雾、氯化氢、盐酸酸雾、氮气、氩气、甲烷(沼气)、二氧化碳等。
现场负责人作业方现场负责人:指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检修维护、抢修、故障处理等作业单位具体负责人。
产权方现场负责人:指对有限空间进行能源介质隔断、条件确认许可等产权方具体负责人。
三不进入是指检修维护、故障处理等作业没有经批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附件1)不得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4 职责及安全责任制生产技术室(安全环保)负责对各单位(作业区、室,外委作业方)有限空间内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及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生产技术室(生产运行)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运行方式调整及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对所涉及的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专业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运行专业需配合有限空间作业的化检验。
负责生产运行调整涉及A类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生产技术室科技项目工程中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按照有关职责履行。
设备室(检修、技改工程等管理单位)负责在线运行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检修、维护、工程及施工项目等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审定、审批)和落实。
负责检修、维护、工程及施工项目涉及A类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负责对新建(在建)工程项目有限空间作业许可和全过程控制。
作业区(含点检作业区)及班站、相关方作业单位各单位应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编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策划表》、建立《有限空间管理档案》(附件2);形成《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清单》(附件3)台账并及时更新,逐级上报到中心安环办备案。
对本单位(检修施工项目)有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属地(项目)安全管理和检查确认。
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方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创造作业安全条件,并对作业相关方落实安全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属地范围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工作许可和制定安全标准化作业表(卡)。
5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人员安全责任组织作业的室、作业区(作业施工方、产权单位)领导及其授权管理人员,对所许可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现场作业负责人对作业过程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不得擅离作业现场、落实“盯、跟、守”管控。
配合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其他各方负责人对配合工作的安全负分管直接责任,保持与现场负责人联系,落实配合工作安全条件。
作业施工方和属地产权作业区安全管理人员负岗位职责范围内现场安全检查责任;上级主管或对口安全管理人员负岗位职责范围安全监督责任。
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进入有限空间人员负现场安全监护责任。
被监护人员未结束受限空间作业前,现场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必须全过程落实“盯、跟、守”监护。
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对本岗位作业(操作)全过程安全负责。
化检验取样人员对所取样品负责,化检验分析人员对检测分析得出的数据负责。
6 工作内容和方法要求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及危险源辨识作业区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有限空间和危险源进行辨识,形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策划表》并汇总报中心安环办审查备案;中心各室按其职能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作业区(或相关方)参加制定涉及有限空间岗位技术标准、作业标准(规程);中心生产技术室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有限空间的分级管理及管控A级有限空间(中心管控)涉及煤气、氮气、氢气、氧气等有毒有害或燃爆气体、粉尘的有限空间为A级有限空间。
如:煤气、氮气、氢气、氧气等设备、管道、容器和瓦斯灰仓、煤仓等。
B级有限空间(作业区管控)不涉及煤气、氮气等有毒有害或燃爆气体、粉尘的,但属于相对密闭的有限空间为B级有限空间。
如:料斗(仓)、隧道(涵洞、管廊)内和地下或半地下构筑物内等。
C级有限空间(班组站所管控)不涉及煤气、氮气等有毒有害气体,但属于相对敞开的有限空间为C级有限空间。
如:相对狭小开放式的井坑、地沟、设备舱室、地下室等。
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中心职能部门(室)负责A级有限空间作业许可、作业区负责B级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班站负责C级有限空间作业许可。
各级单位根据有限空间级别分别审核签发设备日常(定期)检修(维护)、工程施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组织落实作业安全条件。
新建工程(技改)项目由指挥部或项目部门领导授权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管理人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产权单位(作业区)按项目管理部门要求,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实施、落实安全措施。
中心职能室负责对本专业系统管辖范围A级有限空间作业的专业检查监督;作业区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A级、B级有限空间作业的属地检查监控;班站负责本区域A、B、C级有限空间作业属地和现场作业的检查监控。
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按有关标准、规范识别。
除按规范识别以外,必须特别注意以下内容识别:有限作业空间内的能源介质、有毒有害物种类和浓度(数量),通风、温度、照明,通讯、用电、机械设备,疏散通道、结构形式、消防设施救援器材等。
有限空间作业前安全培训教育作业单位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针对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等人员开展作业内容、安全知识、职业危害及紧急避险、应对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等救援处置措施的现场培训教育(安全交底),并保存有关记录。
组织(主持)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涉及班组自主维护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可以体现在班前会记录中。
作业准备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配备使用符合要求的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确认现场安全条件、落实安全规定及措施到位。
检测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主要但不限于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等。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确认,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现场负责人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涉及到设备停机、停送电、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办理(确认)相关手续(工作票、操作牌、许可证等)。
现场负责人根据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负责作业人员安全交底,负责确认安全措施、相关手续和作业安全条件是否落实。
现场负责人应明确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内外通讯联系、监督有毒有害气体监测。
作业方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防护装备、气体检测仪等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
应急装备、设备、器材以及作业用安全标志等配备能满足现场需要。
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有效资格证,并能向安全检查监察人员出示相应凭证。
现场负责人应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现场负责人要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准备作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作业用安全装备在现场准备到位。
对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或受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安全隔离进入设备内作业,执行操作牌、工作票等制度,办理停(送)电手续。
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关闭设备输入、输出物料及其它连通管道阀门,连接易燃、易爆、腐蚀液体和有毒有害气体(含压力性介质)管道(沟渠)还应采取堵盲板等可靠切断隔离措施。
停止有限空间作业范围上下物料作业。
清洗作业进入酸、碱等化学物质的设备、储存装置、管道等作业前,应制定清洗处置(包括气体置换)作业方案。
应熟悉被清洗物质的有关理化特性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要求,按方案程序实施清洗、处置作业。
清洗前应排放出存留液体物质,采取可靠安全隔断措施后,使用蒸汽或水进行清洗,一般由高位向低位的顺序进行清洗。
若直接采用蒸汽或水清洗方法不能达到清洗规定的要求,在选择其他方法清洗后,再使用蒸汽或水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