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新闻发布管理规定
网站新闻稿管理制度

网站新闻稿管理制度一、发布流程1. 提交新闻稿:新闻稿作者在完成稿件后,需通过指定渠道提交至编辑部门,包括文字稿、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
2. 审核审核:编辑部门收到新闻稿后,将对其进行审核与审核,确认内容的准确性、客观性、合规性。
如有不合规的地方,编辑部门将及时通知作者并要求修改,直至满足发布标准。
3. 编辑发布:经审核通过的新闻稿将由编辑部门进行编辑整理,并确定发布时间和渠道。
发布渠道包括网站首页、新闻栏目、社交媒体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
4. 监测反馈:发布后,编辑部门将对新闻稿进行实时监测,搜集用户反馈和评论,及时处理可能产生的问题和争议,确保新闻稿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二、编辑标准1. 内容准确:新闻稿内容应真实、客观,对事件、事实和情况进行准确报道,避免主观臆测和夸大误导。
2. 文字规范:新闻稿的文字要求简练明了,语言得体,排版整洁,避免错别字、语病和繁复冗长的句子。
3. 图片视频:新闻稿涉及图片、视频等多媒体资料的,要求内容真实可信,与新闻稿主题相关,遵守版权法规,杜绝虚假造假。
4. 标题封面:新闻稿的标题和封面图片要具备吸引眼球和概括主题的特点,但避免夸大炒作和标题党的现象。
5. 来源标注:新闻稿的来源需明确标注,如有引用外部资料需注明出处,确保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三、安全措施1. 安全验证:编辑人员在发布新闻稿时,需经过安全验证程序,避免网络黑客和木马攻击的可能。
2. 隐私保护:新闻稿涉及到用户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编辑部门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保障用户权益。
3. 版权保护:编辑部门在发布新闻稿时,需对相关版权进行核实和保护,避免侵犯他人版权和知识产权。
4. 信息备份:编辑部门应对新闻稿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因技术故障或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信息丢失或泄露的风险。
综上所述,网站新闻稿管理制度是一项涉及到信息发布和传播安全的重要措施,它对新闻稿的审核发布流程、编辑标准和安全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可信度和安全性提供了有效保障。
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新闻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提高部门形象和舆论引导能力,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新闻发布,是指通过新闻发言人或其他授权形式,运用新媒体、单位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及与公众进行沟通相关工作。
第三条部门新闻发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利益。
(二)依法依规发布信息,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服务公众需求。
(四)注重新闻发布质量和效果,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明确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由部门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发言人由部门负责人或者经部门负责人授权的其他人员担任。
第六条部门应当设立新闻发布团队,负责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包括新闻素材的收集、整理、编写和发布等。
第七条部门新闻发布团队应当定期开展新闻发布业务培训,提高新闻发布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新闻发布流程第八条部门新闻发布应当实行审批制度,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由部门新闻发布团队负责编写,必要时可以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撰写。
第十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部门工作情况和动态,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十一条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经过初步审核,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第十二条部门新闻发布应当实行三审制度,稿件经过初步审核后,应当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二审,最后由新闻发言人进行三审。
第十三条审核通过的新闻发布稿件应当由新闻发言人进行发布,或者由新闻发布团队指定的人员进行发布。
四、新闻发布形式和渠道第十四条部门新闻发布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记者招待会等。
内网网上信息发布规章制度

内网网上信息发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内网网上信息发布行为,加强信息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二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范围和对象1.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范围包括公司内部新闻、公告、会议通知等信息。
2.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对象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三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内容要求1.信息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的信息。
2.信息发布内容应统一格式、清晰明了,避免使用太多专业术语或长篇大论。
3.信息发布内容应具备可读性,避免长篇大论,要点突出。
4.信息发布内容应注意平衡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不偏斜任何一方面。
第四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权限管理1.信息发布权限分为一般发布和高级发布两种权限。
2.一般发布权限由信息管理员审核后由普通员工发布。
3.高级发布权限由高级管理人员审核后由信息管理员发布。
4.信息管理员对发布的信息负有监督责任,应及时发现并删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第五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1.信息编写人员将编写好的信息提交给信息管理员审核。
2.信息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信息发布到内网网站。
3.信息管理员在发布后对信息进行定期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规定的信息。
第六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管理措施1.信息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发布人员进行信息发布培训,提高信息发布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2.信息管理员应建立信息发布的统计分析系统,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3.信息管理员应定期组织信息发布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4.对违反规定的信息发布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可以取消其发布权限。
第七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保密要求1.内网网上信息发布内容属于公司内部信息,严禁外泄。
2.信息发布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内部信息外传。
3.信息管理员应建立保密制度,保障公司内部信息的安全。
第八章内网网上信息发布的责任和义务1.信息发布人员应认真履行发布的责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信息管理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确保信息的质量和规范。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是指对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门户网站管理规定:
1.注册与备案规定:门户网站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提供真实的注册信息,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2.信息发布规定:门户网站在发布新闻、信息或者其他内容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门户网站应当注意传播正能量,不传播违法、低俗、虚假等信息。
3.广告管理规定:门户网站在发布广告时,需要遵守广告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得欺骗消费者。
4.用户信息保护规定:门户网站需要对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护,不得私自泄露、出售或者滥用用户信息。
5.版权保护规定:门户网站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或者侵犯他人的版权、商标权等权益。
6.舆论监管规定:门户网站应当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不得传播虚假、恶意、违法等有害信息,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
7.安全管理规定:门户网站应当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病毒侵袭等网络威胁,并对网站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修复。
以上仅为常见的门户网站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门户网站运营者应当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合法合规运营。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篇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原始)附件1、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合管办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各级合管办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社会形象,促进各级合管办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各级合管办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各级合管办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四条各级合管办负责各自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
省农合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
第七条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
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
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级合管办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二章许可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许可的,应当是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或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
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另行制定。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还应当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备案手续。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

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提高新闻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障新闻发布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提高新闻发布的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发布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新闻发布工作。
新闻发布工作是指本单位负责向公众发布宣传本单位重要工作、活动、政策等信息的工作。
三、新闻发布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新闻发布办公室成员由单位领导任命并具体指派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新闻发布工作程序1. 新闻发布工作由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明确发布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2.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审核新闻发布材料,保证新闻发布的事实准确性和时效性。
3.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根据新闻发布计划,选择合适的媒体和平台进行发布,保证发布的广泛性和公信力。
4.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对外接待媒体采访,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确保媒体报道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五、新闻发布审核程序1.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对新闻发布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事实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对于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及重要领导的信息,新闻发布办公室需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六、新闻发布责任1.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新闻发布工作的年度总结和重要情况通报。
2.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工作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新闻发布办公室负责建立新闻发布工作的档案和数据库,保障新闻发布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可查性。
七、新闻发布违规处理1. 若发现新闻发布材料不符合事实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新闻发布办公室应立即撤回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于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或损害单位声誉的行为,新闻发布办公室应严肃处理,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2•【文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麟2017年5月2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二章许可第五条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前款所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
第六条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二)主要负责人、总编辑是中国公民;(三)有与服务相适应的专职新闻编辑人员、内容审核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四)有健全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制度;(五)有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六)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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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新闻发布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网站新闻管理,提高网站新闻质量,规范新闻的审核及发布,特制定本规定。
二、新闻选材种类与立意方向
各类新闻集中发布于公司网站新闻中心”版块,以公司的战略、文化、理念等为根基,实时报道公司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精神等方面的讯息,以传播公司理念,树立公司形象。
1)选材种类:公司新闻选材种类涉及多方面、多维度、多层次,主要有重大会议、公司活动、新店开业、员工关怀、社会公益、公司荣誉、新举措、新精神等等。
其中,每一种类又可分设多个小类,以公司活动为例,具体涉及节日营销、品牌推广、集体/团队活动、社会活动、员工培训等。
2)立意方向:新闻报道中,新闻报道负责人、通讯员及其他人员以公司的战略部署、企业文化、理念精神为指导和前提,据时、据事、据实报道。
三、新闻写作基本要求与技巧
1)新闻写作基本要求:新闻写作是一种受限制的写作,如限制篇幅、版面等,在写作中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真实性(据实、据事)、时效性(新鲜、即时)、可读性(通俗、生动)、针对性(传递信息、精神)。
2)新闻写作基本技巧:
a.灵活掌握运用新闻内容的6大要素即 Who(人物)、 When(时间)、Where(地点)、 What(事件)、 Why(原因)与How(经过)。
b.一事一报,突出公司有新闻有价值的事实。
四、新闻上报规格要求
1)新闻稿件采用word文件格式;文件名称为该新闻的完整标题。
2)新闻内容包括标题、正文、撰稿人署名三个基本部分(署名应标明系统/部门、姓名、日期)。
3)新闻标题字体为黑体、小三号字、居中;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各段首行空两格,行间距1.5 倍。
4)每份新闻稿件应配以相应新闻图片1~4张为宜,要求为JPG格式、画面清晰、构图合理,文件名称应为“新闻完整标题+照片序号+摄影人姓名”。
五、网站新闻报道的工作流程
1)新闻报道负责人报道公司新闻事件,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采编、写作、编辑;新闻成稿报集团办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公司网站负责人1个工作日内上传更新。
2)每系统至少设定1名通讯员,通讯员或其他人员在3日内报道本系统/部门新闻事件,每周1~2则,报至新闻报道负责人处审核、筛选;经集团办主任审批通过后,公司网站负责人1个工作日内上传更新完毕,如图所示:
六、网站新闻报道奖惩
1)新闻报道纳入新闻报道负责人或内刊成员月绩效计划,按本管理规定、当月绩效奖惩。
2)系统/部门通讯员或其他人员撰写新闻被采纳后,给予30元/则的奖励(根据采用稿件数量,按《稿件采纳奖励明细》,实现按月或季度申请发放奖励金额)。
七、本标准将根据公司发展、企业文化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相关表格
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