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订版)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厂区安全生产,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订立了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为标准参照,由厂区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门、外协单位和码头作业人员共同执行和遵守。
本规定旨在规范外协单位入港作业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一、作业前的准备1. 全部进入厂区作业的外协单位及作业人员需提前申请并办理进厂手续,同时提交有效的作业计划和安全生产规范,并经厂区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开始作业。
2. 外协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组织作业前的安全检查,明确安全风险和可能显现的不安全情况,并实行针对性的安全防备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3. 外协单位需保证作业人员持有相应的作业资质和证书,在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和教育,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学问。
同时,作业人员应当佩戴标准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检查装备是否齐全、有效。
4. 全部外协单位作业人员需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公司的安全制度、安全标准以及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对作业安全的重视和安全意识。
二、进厂及作业现场的管理1.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前须对相关车辆和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和符合运行规范,以提高安全的运输和作业效率。
2. 外协单位进入厂区时,应遵守交通规定,依照指定的进入路线和进出时间,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 进入作业现场后,外协单位需搭配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和码头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协调和作业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4. 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后,应尽量削减交叉作业,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性,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作业方案或作业对象,必要时需报告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或码头作业人员。
三、作业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1. 作业前,外协单位需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分析,精准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2. 外协单位作业人员必需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责任,永久站在安全第一的立场,碰到风险和不安全现场,应立刻停止作业,向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和码头作业人员报告,积极搭配其处置现场安全事故。
2023版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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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1.1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1.2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4.安全管理协议4.1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2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T分。
5.安全管理责任5.1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R HM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5.2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5.3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外协单位的入港作业安全管理是航空公司保障飞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的安全管理,避免潜在的风险和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二、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的安全管理,保障航空公司的飞行安全、维护飞机设备的完好,并确保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严守规程、有效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可能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的相关工作。
三、责任和义务1. 外协单位负责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2. 外协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并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外协单位应当积极参与航空公司的安全研究和安全评估活动,协助航空公司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
4. 外协单位应当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情况,并配合航空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5. 外协单位必须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确保作业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四、作业管理要求1. 在入港作业前,外协单位必须进行周密的安全筹划,并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导书,列明作业步骤、风险点和应急预案等,并报航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 外协单位必须按照航空公司的规程和作业要求,执行入港作业,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3. 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禁止使用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具和设备,必须按照规范使用,并及时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外协单位在对飞机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必须按照航空公司的相关手册和操作指导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5. 外协单位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秩序。
五、安全培训和教育1. 外协单位负责单位应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外协单位负责单位应邀请航空公司的专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保障入港作业的安全,并规范外协单位的作业行为,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入港作业工作中涉及到的外协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抵离港及停靠时的装卸货物、设备维护、清洁作业等。
3. 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外协单位应依法取得合法证照及资质,确保其有能力从事入港作业。
外协单位应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照及资质材料,且须定期更新并备案。
2. 外协单位应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和协调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宜,同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
3. 外协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入港作业安全计划,并向本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流程、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
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与本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4. 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指挥员及安全员的指令,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如有违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或发生事故,外协单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三、作业流程管理1. 外协单位在进入入港作业现场前,必须与本公司的安全部门进行联络,并接受专门培训,了解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 外协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入港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个案、设备配置、人员分工、作业程序等,并提前报送本公司安全部门审核和备案。
3. 外协单位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超出规定范围,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4. 外协单位作业现场应进行严格的安全隔离和标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5. 外协单位作业所用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测验收,确保其工作状态正常,并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作业安全。
6. 外协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报告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四、安全培训与考核1. 外协单位应定期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入港作业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内容,并保留相应的培训记录。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确保入港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港口进行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安全管理责任:外协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第五条监督检查:港口管理部门将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六条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应与港口的安全管理体制相衔接,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第二章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七条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前,必须向港口管理部门申请入港作业的许可,并提供以下资料:1. 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及经营许可证明文件;2. 外协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3. 外协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4.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记录;5. 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设备的检测记录;6. 外协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记录。
第八条港口管理部门在审核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时,将对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及人员的资质予以审查。
第九条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人员熟悉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在入港作业前,外协单位必须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并将检测记录上报港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入港作业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必须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标识,并在作业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外协单位必须按照港口管理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外协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
第十四条外协单位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五条外协单位在入港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和违规操作。
外包项目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外包项目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外包项目安全作业的管理规定(新版)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由外包单位承担的工作(工程),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办理外包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含外包工作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外包工作票分为外包电气工作票和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外包工作联系单。
外包工作票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二章外包工作票第三条外包工作票实行“双工作票签发人”、承包单位设立工作负责人和电厂设立工作联系人制度。
第四条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提出,电厂安监部门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后,备案并公布。
第五条外包工程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的职责如下:(一)电厂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工作是否必要负责;2.对工作环境(隔离措施、场地等)是否安全负责;3.对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二)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职责:1.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负责;2.对现场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3.对现场施工机械、工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负责;4.必须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三)工作许可人职责: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4.对工作负责人正确地说明哪些设备有电、有压力、有高温和有爆炸等危险;5.对工作票所列的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相关方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障外单位入港进行货物装卸作业、绑扎作业、明火作业等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货物安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港方要求,进入港区的人员(含业务管理、作业人员,以下同)需要遵守以下安全规定:第一条入港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1、在港区作业中,入港作业人员应当听从港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警告,服从港区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入港单位应当对入港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培训后方可入港作业。
2、严禁人员在港区室外、生产现场、车辆驾驶室内等所有禁烟区域吸烟和乱丢烟蒂,严禁酒后参与作业。
3、严禁人员在港区生产现场睡觉、打盹、驻足停留,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作业现场。
4、入港人员必须备有必要的劳防用品。
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反光衣(原则上由入港人员自备,特殊情况入港人员可向港方申请借用)。
5、生产现场不准赤脚、赤膊,不准穿拖鞋、穿露趾、露跟鞋及高跟鞋。
6、严禁在关路、关下站留、作业,做到主动让关。
7、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应注意作业环境,严禁进入装卸机械安全警示区域(警示区域分别为3、5、8米等)。
8、严禁在码头护轮坎、橡胶护舷、接电箱、码头带缆桩站立、行走和休息。
9、各类车辆进入港区必须服从港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服从港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准随意占道,不准停靠码头前沿等候,不准随车人员(包括家属、小孩等)下车进入作业区域,港区内不准骑自行车、助动车等各类非机动车。
10、未经港方同意,不准擅自动用港方资源(接驳电箱电源、消防栓水源)、材物料(衬垫木料等)。
第二条入港作业安全须知1、为货物系挂吊带、钢丝绳等吊具时,须听从码头安全员、工人指导要求系挂,作业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帽及工业用手套。
货物起吊时,必须离货物及吊机至少5米,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在系挂有问题时,听从码头安全员指导,对系挂进行更改,切忌自行攀爬更改。
2、入港单位及其人员必须遵守港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对在2米以上(含2米)高处进行工程设施、机械维修保养等作业安全措施的检查、督促和落实。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板一、背景和目的外协单位是企业在作业过程中聘请的外部机构或个人,为了保障入港作业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确保外协单位的作业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特订立本规定模板。
本规定模板适用于全部外协单位在企业作业区域内的入港作业活动,旨在维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资产安全,促进作业效率的提高。
二、管理标准1. 外协单位的选择和审批•企业在择优条件下选择外协单位,并建立外协单位入围名单。
•外协单位须供应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技术资质证书等。
•拟委托的外协单位应提交入港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评估并审批。
•审批通过后,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协单位合作协议》,明确职责和权利。
2. 外协单位人员管理•外协单位应依照企业的要求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
•外协单位应指派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外协单位人员须戴好工作证,进入作业区域前应接受安全检查。
3. 安全设备和工具要求•外协单位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并依照规定周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外协单位应订立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的正确性。
4. 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外协单位应依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管控措施。
•外协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及时发现和除去安全隐患,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性。
5. 安全应急措施•外协单位应编制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外协单位应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随时响应突发事件,并与企业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协调。
三、考核标准1.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外协单位的入港作业安全管理绩效将依据以下指标进行评估:–事故率:作业期间发生的事故次数与作业总次数的比值。
–安全培训和教育:外协单位作业人员接受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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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订版)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外协单位入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订版)
一.目的
为加强外协单位在港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外协单位及本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入港施工、维修安装、装卸操作(不限于)等作业的外协单位及公司内部相关业务主管、监管部门
三.安全管理规定
1.外协单位进港作业前:
业务主管部门要确保外协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并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查,:
企业法人资格情况;
特种设备符合要求及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设备及人员配备明细情况;
是否为作业设备、人员购买保险;
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业务主管部门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外包业务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应明确中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并对其管理
外协单位需到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办理《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单》、《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特殊作业许可证》(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等手续,并提供入港人员、设备清单
外协单位应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入港作业人员到码头安全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入港安全培训
2.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外协单位应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港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要求作业,并做好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接受码头相关人员的安全监管
外协单位作业现场要安排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及
安全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管;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对影响本区域正常操作和人员、设备、环境安全的现象应及时制止,或向业务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管理部上报
外协单位必须为其作业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作业现场进行隔离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外协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作业限定要求作业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吊装等特殊作业,要到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按照审批要求操作
外协单位人员在港内必须在指定区域内作业。
未经允许,不准到指定区域外活动,或私自动用、拆、改港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其他物品
外协单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处理,并向业务主管部门或安全风险管理部门报告
3.作业结束后安全管理
业务主管部门在验收相关工作事项时,要求外协单位对现场的杂物进行清理,恢复原有现场安全环境
外协单位携带物品出港时,需到业务主管部门办理《物品出港放行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带出港,保安依据物品放行单据检查放行
4.附件:
附件1:《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2:《外协单位入港作业申请单》
附件3:《外协单位入港作业设备明细表》
附件4:《外协单位入港作业人员明细表》
附件5:《明火作业申请表》
附件6:《物品出港放行单》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 fill in the name of the unit if necess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