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规范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护理部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二、基本原则1.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抗菌药物使用应根据患者的感染情况、病原菌种类、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判断,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3. 抗菌药物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等,避免无指征用药、滥用、超范围使用。
4.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药物代谢特点等因素调整剂量。
5.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优先选择非药物治疗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6.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三、管理制度1. 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2. 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和能力。
3.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反馈。
4.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点评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进行点评、分析和整改。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奖惩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
6.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应急预案,应对抗菌药物耐药、不良反应等突发事件。
四、责任追究1. 医务人员违反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暂停执业资格等处分。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原则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原则是指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基于科学依据和专业指南,合理选择药物、适当使用药物、正确控制使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以下是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原则:
1. 确定感染类型:在开始使用抗菌药物之前,必须明确患者是否存在细菌感染,通过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来确定感染类型。
2. 选择合适的药物:根据感染性病原体的敏感性和抗菌药物的谱系选择最适合的药物。
应优先选择狭谱抗菌药物,以尽可能避免对正常微生物群落的干扰。
3. 根据药敏结果调整治疗方案:根据药敏结果和患者的临床反应,如果需要,可以进行药物的更换或调整剂量,以确保治疗的有效性。
4. 合理使用联合治疗: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联合治疗来增加疗效或减少耐药性的发展。
联合治疗应基于明确的临床指征,并遵循相应的指南。
5. 限制药物使用时间和剂量:应尽量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和剂量,以避免不必要的长期使用或过量使用,从而减少对细菌的选择压力和耐药性的风险。
6. 优先选择口服给药:如果患者的病情允许,应优先选择口服给药,减少静脉注射的使用,以减少患者不适和并发症的风险。
7. 监测治疗效果和安全性:在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定期监测
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结果和不良反应等,以评估治疗效果和药物的安全性。
8. 教育患者和医务人员:加强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鼓励合作减少滥用和误用的情况发生。
总之,合理应用原则是保障抗菌药物有效性和延缓耐药性的重要措施。
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循这些原则,以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并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使用总体原则有哪些

抗菌药物使用总体原则有哪些
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有效手段,但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可能导致耐药性增加和药物副作用,因此在使用抗菌药物时需要遵循一些总体原则:
1. 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明确细菌感染的情况下应用抗菌药物,并根据细菌的敏感性进行选择,避免盲目使用和过度使用抗菌药物。
医生应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处方。
2. 选择适当的药物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原菌的敏感性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避免选择与疾病不相符合的抗菌药物。
同时,考虑到抗菌药物对肾肝功能的影响,避免使用对患者有危害的药物。
3. 合理使用剂量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剂量,避免过量或不足的使用。
剂量过高可能导致药物毒副作用,剂量不足则可能造成细菌耐药。
4. 合理使用疗程
严格按照抗菌药物疗程规范使用,不可随意增减疗程,以免引起细菌耐药性的增加或疾病复发。
5. 预防交叉感染
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要加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避免细菌耐药性传播。
6. 注意不良反应
使用抗菌药物时要密切观察患者的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或停用药物,防止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副作用。
结语
总体来说,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保护公共健康的重要措施。
医生和患者都应该遵循抗菌药物使用的总体原则,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避免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为人类的健康保驾护航。
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引言抗菌药物虽然对细菌感染等疾病有很好的治疗作用,但是其过度使用和滥用会导致药物抗性的飞速增长和耐药性细菌的出现,使得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越来越差。
因此,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抗菌药物的定义抗菌药物是指杀灭或抑制细菌生长和繁殖的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感染等疾病。
二、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细菌类型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不能随意使用。
2.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按照医嘱规定的剂量、用药时间和用药方式使用抗菌药物。
3.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范围,尽量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抗菌药物。
4.监测和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通过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三、抗菌药物使用的禁忌抗菌药物的使用也有其禁忌,以下情况禁止使用抗菌药物:1.对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
2.细菌感染之外的疾病使用抗菌药物,例如感冒、病毒感染等。
3.轻微细菌感染使用抗菌药物,例如感冒、喉咙疼痛等。
四、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以下是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措施。
1. 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规章制度是指针对本医院临床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为临床医师提供指导方针,确保抗菌药物在正确的情况下使用,包括以下内容:•抗菌药物使用目的和原则•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的剂量和用药时间•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急救措施•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2.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必须加强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抗菌药物的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知识水平和临床应用能力,提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定期组织病例讨论,总结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的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并结合实例提供指导。
•提供医学文献,指导医务人员继续学习抗菌药物的新知识和新技术。
3. 建立监测系统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系统,定期收集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如下:
1. 仅在确诊为细菌感染时使用:抗菌药物仅对细菌感染有效,对病毒性感染、真菌感染或寄生虫感染无效。
因此,在开展治疗之前,必须明确患者是否患有细菌感染。
2.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根据细菌的类型和敏感性测试结果,选择对该细菌有效的特定抗菌药物。
如果没有敏感性测试结果,应优先选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的抗菌药物。
3. 限制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广谱抗菌药物具有对多种细菌有效的抗菌活性,但会增加抗药性的发展风险。
因此,应将其用于严重感染或无法明确病原体类型的特殊情况,并尽量在敏感性测试结果确认后转为使用狭谱抗菌药物。
4. 严格遵守剂量和疗程:按照医嘱正确使用抗菌药物。
不得自行调整剂量、延长或提前停药,以避免药物浓度过高或过低,从而降低疗效或增加副作用。
5. 避免滥用抗菌药物:不要将抗菌药物用于感冒、咳嗽等病毒性感染。
对轻微或短期的感染,如感冒等,应优先选择非药物疗法。
6. 关注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相互作用:抗菌药物可能会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肝肾损害等。
同时,抗菌药物和其他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因此在使用过程中要密切
监测患者的反应,并避免与其他药物相互干扰。
7. 提倡预防性措施:遵守卫生规范,加强手卫生、消毒和隔离措施,以减少感染传播。
此外,接种疫苗、保持良好的免疫状态,也可以减少感染的发生。
最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需要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共同努力,以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对控制、预防和治疗各种感染性疾病和围术期感染起到重要作用,但也可以引起各种不良反应;目前,抗菌药物的滥用问题已日益突出,滥用抗菌药物不仅可引起耐药菌株的产生,还可引起细菌变异,菌群失调和二重感染,也是医院内感染的原因之一;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以便在保障病人能得到最佳疗效前提下,选用毒副反应最小的抗菌药物,同时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并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率;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原则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意药品来源及价格;静脉滴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细菌性感染所致发热,抗菌药物一般使用至体温降至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6、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效果不显或病情加重者,应多方面分析原因,确属抗菌药物使用问题时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根据药敏试验,改用其他敏感药物;三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原则1、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3、需用药时间较长有产生耐药可能者;4、联合用药可以减少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者;5、需联合用药的严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等;6、病原菌末明的严重感染,可先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后,即可开始联合用药,以后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联合用药应选择协同或相加作用的组合,多数病人应选择二联用药为宜,一般不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如选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应适当减少各药的剂量,以减轻不良反应;联合用药中至少一种对致病微生物具有相当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应为病原菌对其高度耐药者,最好按联合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合理用药;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1、总原则:1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态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2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3无感染迹象的昏迷、脑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糖尿病及接受导尿插管术者不必采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4只针对某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地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5微生态失衡时应进行菌群调查,可根据优势菌选药;6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7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放松诊疗操作、手术技巧及严格的消毒隔离;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而有明确指征者仅限于下列少数情况:a.选用适宜抗菌药物以防止风湿热的复发,并对风湿热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体摘除术、保留导尿等过程中适当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b.预防流脑;c.烧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败血症;d.外伤或创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气性坏疽;e.新小儿眼炎的预防;8 器官移植及直肠结肠手术病人在术前肠道准备时的选药原则是:a.口服不吸收;b.肠道药物浓度高且受肠内容物影响少;c.对致病菌和易于肠道异位的革兰阳性和阴性需氧菌、真菌有强大杀菌活性的药物;9围术期预防用药必须根据手术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术持续时间选用抗菌药物;2、围手术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I类切口,原则上不使用预防用药,对出现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选择应用;如1远处有感染灶;2心脏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脏瓣膜; 3应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4估计分离组织广泛,手术时间较长,局部组织血供不良;5有易患感染的伴随疾病、营养不良,接受激素治疗或全身情况差者;预防应用的方法是:1手术前在麻醉诱导期或手术前30—60分钟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手术中血液及组织内有足够的血药浓度;2手术时间超过4—6小时或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的;应在手术中再给予一次足够量的抗菌药物,以维持术中及手术部位有足够的血药浓度;手术后回病房后应再给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或分次给药,但最多不超过48小时;3、内科系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1对内科病人进行介人性有创伤性检查、治疗不一定都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确有指征应用者,也要严格掌握疗程和剂量,不应超过外科手术预防应用范围,即在术前30—60分钟给予—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介入性治疗和检查期间血液及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超过4—6小时即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可在术中再追加给予一剂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持血液和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后回病房应用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最多给药也不应超过48小时;这样足以保证介入有创性检查和治疗不会发生感染;术后无感染的和无明确的感染诊断不得随意应用抗菌药物;无指征的长期应用抗菌药物,尤其是广谱药物不仅达不到预防目的,而会引起菌群失调、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2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有足够的认识,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致病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1、管理组织与职能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承担,同时成立“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专家咨询组”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具体工作由医务科组织实施;抗菌药物应用与管理专家咨询组的职能:1负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与咨询工作,定期开展综合评估,促进抗菌药物应用合理化;2组织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专题讨论、专题查房和应用会诊;参与医院感染病人应用抗菌药物疑难问题的解决;3参加新抗菌药物介绍会,参与把握进药质量关;严格控制昂贵的新抗菌药物进入临床;4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培训;5指导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科研工作;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职能:1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药械科、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及内、外、妇、儿等科室负责人参与组成,形成全方位完整的管理体系;2实行抗菌药物应用分线及管理,开展临床应用调查和质控,监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努力提高用药水平;3确保进药质量,及时发布合理用药讯息,适合临床用药需要;4监督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并与医疗质量控制奖惩办法相结合;5定斯提供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2、实行分线、分级管理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分线原则:一线:疗效肯定,价格适宜,不良反应小;二线:疗效肯定,价格昂贵或不良反应大;三线、抗菌效力强,易致菌群失调保留药物,对微生态影响大或价格昂贵、不良反应大;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一线药物为首选用药;二线药物为次选用药;三线药物为备用药,不可滥用;一线、二线药物由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根据病情酌情使用,使用三线药物的处方须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字后方可有效,否则药剂师应拒绝调配;下列情况之一可选用二、三线药物:1病情较严重;2免疫功能低下;3肝切除病人;4脏器穿孔;5严重污染伤口;6专科会诊意见;3、抗菌药物处方的管理抗菌药制剂分为三类,即:1处方不受限制的药物所括多数疗效肯定、使用安全、无严重毒性、价格相对较低的药物,如青霉素;2处方有一定限制的药物,某些药物应用时较易引起耐药菌产生,或价格昂贵,或毒性较大者,可对处方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例如规定一张处方的限量或限用与某些适应症,或限定须由某些医师处方等;3排除类药物,指某些仅限用于特殊情况或与现用药物相比无任何优点者,所有新药都应自动进入此类,除非经药事委员会确定其在治疗中的地位后可考虑使用;实行上述分类管理的目的在于促使医师在处方前充分考虑用药的依据和合理性;4、抗菌药物调查与质控:1每季度由“专家咨询组”对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管理条例考核的指标及扣分标准,加以评分,并与奖金挂钩;2争取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流行病学调查;附:一、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自查记录本内容要求:每月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率,有无适应症,联合用药是否合理,是否按药敏选药,是否分线使用,溶媒是否适合以及护士正确执行医嘱情况: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标准:三、抗菌药物的三线分类:。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控制在5%以下;急诊病人使用率控制在10%以下。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或根据药物敏感实验结果,选择敏感、毒副作用小的抗菌药物。
三、检验科定期提供细菌耐药统计分析及抗菌药物应用信息,感染管理科发布,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提供参考。
四、临床医生应提高治疗用药前相关标本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五、临床医生应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的时间、途径。
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的应用。
六、护士应掌握应用的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配制要求等,准确执行医嘱,观察用药后反应,并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规范留取和送检工作。
七、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局部用药;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八、尽量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菌群失调,
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九、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费用支出。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范一、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1、成立“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二2、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争取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够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
3、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确定院内三线药物(见表1),实行分线分级使用。
4、每月统计分析全院及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及用量,停用有异动情况的药,争取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在10%以下。
5、开展多重耐药菌的检测,每季度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
6、建立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淘汰疗效差和不良反应大的药。
7、不定期检查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不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和药师须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9、实行奖罚制度,与科室、个人挂钩。
院感科、医务科、药剂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10、结合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对抗菌药物处方做到100%点评,将点评结果院内网公示,对不合格处方按照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处理。
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实施细则1、抗菌药物用于由细菌、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病毒性感染者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而定,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3、感染病人在抗菌治疗前应先正确采样作病原学检查,并及时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力争有样可采送检率达到60%以上,使用三线药物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标本送检率不低于80⅜o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本院细菌耐药情况先进行经验治疗。
4、掌握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用法,对时间依赖性药物如青霉素等B-内酰胺类应每日数次按时按量给予,对浓度依赖性药物如阿米卡星等氨基糖甘类宜每日一次全剂量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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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规范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
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
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给药途径:(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2)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易引起过敏反应或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例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
此情况见于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
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
4.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应一日多次给药。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5.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但是,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防止复发。
6.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两种或两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 B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 B与氟胞嘧啶联合。
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
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将增多。
二、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1.用于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如目的在于防止任何细菌入侵,则往往无效。
2.预防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可能有效;长期预防用药,常不能达到目的。
3.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用药可能有效。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缓解者(如免疫缺陷者),预防用药应尽量不用或少用。
对免疫缺陷患者,宜严密观察其病情,一旦出现感染征兆时,在送检有关标本作培养同时,首先给予经验治疗。
4.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1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
(三)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1.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2)2.基本原则: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而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低的抗菌药物。
(3)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排出途径调整给药剂量及方法。
3.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但剂量需适当调整。
(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也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减量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四)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参见表3)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
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脏清除的药物,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
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不包括酯化物)、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属此类。
2.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属此类。
3.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
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均属此种情况。
4.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属此类。
(五)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也见减退,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自肾排出减少,导致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容易有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