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0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计划(工作进度表)
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严重违规收费
存在严重违规收费行为,如恶意欺诈、乱收费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记10分。
重大医疗事故
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严重损害或死亡的,记10分。
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无证行医、超出核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记12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3
CHAPTER
记分管理流程
记分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情况。
适用范围
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行为。
采用累计记分制度,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设定不同记分分值,并予以相应处理。
记分制度
定义
记分周期: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记分周期。
清零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未达到规定分值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若达到或超过规定分值,将受到相应处理,并可能影响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
通知方式
医疗机构在收到记分通知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确认记分情况,并反馈记分管理部门。
确认时限
记分管理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的确认后,记分正式生效,并纳入医疗机构的执业记录。
记分生效
医疗机构对记分有异议的,可以向记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附具相关证明材料。
申诉途径
记分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诉,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定期评估和报告
0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评估和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制定记分管理标准和指南
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标准和指南,明确记分的范围、标准、流程等,为医疗机构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病历的印制、书写及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处方的印制、书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 隐匿、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处方或者其他医疗文书的 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 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 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 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 传染病防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不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 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 复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与处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未按照规定上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 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或主要责任 的,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的 因医疗纠纷信访处置不当,发生到市政府上访或赴省赴 京上访的 其他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 、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
其他
2 其他 2 2 2 2 2
未按规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的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 未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引进、实施医疗新技术、专 项技术的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政府调遣的 抗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的时间:年 Nhomakorabea月
日
记分
管理
2 2 2 技术管 理 2 2 2 医疗文 书管理 2 2 2 母婴保 健 药品设 备管理 2 2 2 2 传染病 管理、 医院感 染控制 2 2 4 2 2 医疗事 故 2 2 2 2 2 2
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外籍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使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的 使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从事诊疗活动的 虽已实施准入,但设备、人员等基础条件达不到技术准入相关标 准的 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实施技术准入,擅自开展医 疗技术的
医院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

64
不配合卫健行政部门监督执法
10
65
未按照规定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相关信息
4
66
抗拒卫健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18
67
参与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
18
68
因不良执业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被离岗培训的,在离岗培训期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18
69
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健行政部门调遣
18
药品
器械
29
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0
30
使用未经批准或假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耗材或使用违禁药品
18
31
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18
医疗
事故
(损害)
32
医疗机构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或三、四级医疗事故(损害),承担次要责任,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
2
33
医疗机构发生一、二级医疗损害,承担对等责任,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
4
34
医疗机构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损害),承担主要或完全责任,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
10
35
医疗机构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损害),承担主要或完全责任,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
18
医疗
技术
36
未通过限制类技术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开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
18
10
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在非医疗机构行医
18
医德
医风
(完整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附件 2: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监察项不良执业行为目《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正本未按规定悬挂在醒目地点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名称与其同意名称(第一名称)不一致的医疗机构业务科室的名称、挂牌不切合有关规定的未经更改登记,医疗机构改变名称、类型、性质、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的未经更改登记 ,医疗机构空设诊断科目的机构执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业许可管理未经更改登记,医疗机构私自改变或增添执业地址的未经允许,医疗机构以与其余机构合作名义挂牌展开诊断活动的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或许借用、冒用其余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断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许房子承包、出租给其余人员或机构,承包人、承租人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展开诊断活动的诊断活动高出登记的诊断科目范围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仍持续执业的使用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内的医师、护士从事诊断活动的从事医疗美容、性病诊断、放射诊断、人类协助生殖等专项技术的工作人员不切合有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使用的注册医师从事本专业之外的诊断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断活动的 (在镇村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依据医疗诊治的状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除外 )分值11122244666121122使用未获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2使用未获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2使用不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的审察、评2估、查对、发药、安全以及用药指导等工作的一般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率未达到1:0.4 的未展开优良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护士、外籍医护人员从事诊断活动的使用未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查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使用未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许职称的人员从事诊断活动的虽已实行准入,但设施、人员等基础条件达不到技术准入有关标准的技术管理未按有关法律、法例及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技术准入,私自展开医疗技术的监察项不良执业行为目2444624分值医疗文书管理病历的印制、书写及管理不切合有关要求的处方的印制、书写不切合有关要求的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114母婴保健隐藏、假造、窜改病历资料、处方或许其余医疗文书的未经同意私自展开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或展开项目高出同意范围的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判定和选择性他人工停止妊娠的466未按规定购置、保留、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药品设品、放射药品的备管理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的药品、医疗器材、消毒剂、消毒器材、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许使用假劣药品、过期、无效药品或许违禁药品的传得病防治不切合有关法律、法例等规定的传染病不按规定执行传得病报告义务的,造成传得病流传、流行或许其余严重结果管理、医的院感染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绝制度的控制复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2 6 2 2 2 6临床用血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与办理不切合有关要求的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和管理不切合要求的血液进出库等有关记录不健全或不规范的输血后血样、血袋的保留不切合有关规定的交错配血不切合有关规定的有过期试剂的其余违犯临床用血有关规定的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许非法采供血的未依据规定参加室间质评的未展开室内质控或室内质控的展开不切合有关规定的612112221222实验室有过期试剂的其余违犯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有关规定的未经同意私自展开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或基因扩增实验室的获得《放射诊断允许证》的医疗机构,违犯有关放射诊断有关规定和要求的放射及设备管未获得《放射诊断允许证》私自展开放射诊断服务的理2 2 4 2 4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施的4窜改《医疗广告审察证明》内容公布医疗广告以及被撤除《医疗广告审2查证明》的广告宣医疗机构所属的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违犯规定从事医疗卫生2传信息服务的未获得《医疗广告审察证明》,私自觉布医疗广告,以及利用人物列传、4新闻、健康讲座、健康热线等形式公布或变相公布医疗广告的医疗事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稍微责任的1故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的2未依据规定上报重要医疗过错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整或主要责任的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整或主要责任的,以及重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监察项不良执业行为目未经存案,私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的因医疗纠葛信访处理不妥,发生到市政府上访或赴省赴京上访的因医疗纠葛信访处理不妥,发生集体到市政府或赴省赴京上访事件的其余违犯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断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各级各种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未按规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及查核的其余以雇用“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未按国家、省及市有关规定引进、实行医疗新技术、专项技术的发生重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突发公共卫惹祸件时,不听从政府调遣的抗拒卫生行政部门监察执法或许拒不更正违纪违规行为的246分值1122126612 12。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项目及分值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项目及分值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对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维护医疗秩序,减少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各级医疗机构普遍设立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以确定和处罚涉嫌不良执业行为的医务人员。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项目及分值,以增进对该制度的了解。
首先,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执业资格方面:医生是否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是否符合相关执业资格的要求等;2. 诊疗流程方面:医生是否按规定流程和标准为患者诊疗、是否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等;3. 医疗质量方面:患者就诊后是否出现不良后果、手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等;4. 患者服务方面:医生是否礼貌待人、是否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等;5. 医疗纠纷处理方面:医疗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报告、是否主动对医疗事故负责等。
其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分值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按照以下等级划分:1. 轻微不良执业行为:一般分值在1-3分之间,如未及时向患者说明手术风险、未按规定使用防护措施等;2. 一般不良执业行为:一般分值在4-6分之间,如诊断错误导致患者延误治疗、违反院内管理规定等;3. 严重不良执业行为:一般分值在7-10分之间,如对患者实施不必要手术、涉嫌伪造患者病历等。
最后,医疗机构根据医务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
医务人员应当密切关注自身的执业行为,规范操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患者的切身利益。
总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希望医务人员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
【字数约780】。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全套完整版)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完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三条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区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管理工作,局机关行政许可科、财务审计科、医政科、公共卫生管理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和局下属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区卫生信息中心等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工作。
相关职能科室及单位作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的同时须抄送区卫生计生局医政科,同时每年年度校验前将扣分情况按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分别汇总后报医政科。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整体记分管理汇总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医政科负责。
第四条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区卫生计生局相关职能科室及单位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其中乡镇街道村卫生室、民营诊所、门诊部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委托各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发现问题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义务和职责及时报送局相关职能科室和职能单位。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上虞区范围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记分管理第六条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累计记分制度。
累计记分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从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通过校验之日起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该周期内的累计记分值清除,重新开始记分。
第七条区卫生计生局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医院管理专家等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医疗机构有不良执业行为的,在检查笔录上做好记录和记分,并由两名以上检查者签名,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告知立即或者限期改正。
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
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XX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减少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XX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领导小组(附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管科。
负责对全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网络记分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适用对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对象适用于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原则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按照“谁检查、谁记分,谁发现、谁记分,谁处置、谁记分”的原则,对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日常管理、综合监督、医院评审、质控督查、投诉举报等各类检查、管理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符合不良记分规定的,严格按照《XX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记分,不得漏记、少记、多记或无依据、无证据乱记,不得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代替行政处罚。
四、职责分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区卫健局相关业务科室是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工作主体,依据《XX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按照各自职能负责对日常监管和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
五、工作流程各相关业务科室在日常检查或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医疗机构违反《XX省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且有记分行为的,填写《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并送被记分单位,同时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每月汇总记分具体情况,并于每季度开始的首月10日前在政务公开网公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附2),对于市管医疗机构,定期抄送市卫健委负责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处室。
六、结果运用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局综合监管科牵头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举报投诉、上级督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通报记分结果。
各级医疗机构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表
医院
感染
31
未及时对传染病人进行登记、隔离、转运、报告
4分
32
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
6分
33
医疗废弃物未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
6分
34
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发生医院感染事件
10分
血液
管理
35
违反《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储存、使用血液
4分
36
使用非法血源或非法开展采、供血活动
6分
医疗
广告
37
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
4分
38
医疗机构的网站违反规定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
4分
39
未取得或者
6分
40
发生一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
4分
41
10分
58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执行卫健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行为
10分
检 查
日 期
不良行为
序号内容
不良记分总计
(医院公章)
医疗机构负责人
签 名
检 查人 员
签 名
2分
54
未向卫健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擅自组织义诊活动
4分
55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配置制剂
4分
56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卫生技术人员拒不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不服从政府和卫健行政部门派遣
10分
57
抗拒卫健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1分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最新版】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办法为切实落实省卫生厅、市医管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及“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完善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考核对象为全院所有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指在执行过程中违规违纪违法,不遵守医疗规章、规范、常规,存在过失或者造成影响、损害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管理采用年度记分制,任现职年限内累计记分。
实行有不良执业行为者一人一档,档案记分列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晋升、晋级、聘用的依据。
第三条对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科室与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后记分,并发整改通知书。
各科室应严格对照院部监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良执业行为认真整改,整改措施及效果由医务处签字确认。
第四条医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按规定记分:一、因技术原因存在不足或缺陷:1. 院级投诉记0.25分/次。
2. 局级投诉记0.5分/次。
3. 越级投诉记0.5-2分/次。
二、因技术原因发生医疗事故: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2分,相关责任人记1分。
三、因责任心问题造成投诉的:1. 院级投诉记0.5分次。
2. 局级投诉记1分/次。
3. 越级投诉记1-4分/次。
四、因责任心问题造成医疗事故的:1. 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6分,相关责任人记5分。
2. 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5分,相关责任人记4分。
3. 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4分,相关责任人记3分。
4. 四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记3分,相关责任人记2分。
五、因医德医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如下标准记分:1. 发生下列情况者每次扣1分:⑴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医德医风等问题,造成医疗投诉或纠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处理给医院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
THANKS
感谢观看
毁等规定的:记3分。
04
记分记录的运用和管理
记分记录的公示和查询
医疗机构应当公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供社会公众查 询监督。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制度,及 时更新公示信息。
记分记录的分析和评估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数据分析制度,定期对 记分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分析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监管执法、考核评价 等的重要依据。
记分记录的奖惩和整改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奖惩制度,对诚信守 法、表现良好的医疗机构进行表彰奖励。
对记分较高的医疗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其整 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05
记分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记分管理的监督机制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调 查、核实和监督。
记分管理的信息化手段
01
建立记分管理信息系统
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记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
记分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02
公示记分结果
记分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在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协会的官方网
站和有关媒体上,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03
实现信息共享
记分管理信息系统应当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
评估结果公示
医疗机构应将评估结果公示,并接 受社会监督。
记分管理的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机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违规处理
对于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的医疗机构,应进行处理并公示,以 起到警示作用。
06
附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建立法制监督人员管理档案和微信群,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测试,并建立培训管理档案;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测试,并建立培训管理档案;
各医疗卫生机构
4、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本单位医师管理档案,并报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备案;
各医疗卫生机构
5、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和管理档案建立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师《两个办法》实施管理档案(纸质和电子档案);
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施计划(工作进度表)
说明:标“ ”号的为已完成项目。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完成情况
宣传发动阶段
(3月20日前)
1、召开委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由卫计委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监督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的督查领导小组。
朱继兵
2、组织召开由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卫生执法人员参加的“两个办法”实施启动会。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总结完善阶段
(10月1-31日)
1、对《两个办法》实施工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上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2、与其它县(市、区)就《两个办法》实施工作进行交流;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对《两个办法》实施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上报和修订;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4、建立《两个办法》实施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
综合监督股
பைடு நூலகம்钱永亮
3、编印《两个办法》读本,达到各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人手一册。
综合监督股
4、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测试。
综合监督股
组织实施阶段
(3月20日-4月30日)
1、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设置法制监督科,配备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安装科室标牌。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3、组织召开《两个办法》实施工作推进会;
钱永亮
4、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两个办法》实施工作加压会;
综合监督股
5、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全面开展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并对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6、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驻院式”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评估,并对不良执业行为实施记分管理。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6、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抽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分管理,并对第一期记分情况进行通报。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稳步推进阶段
(5月1日---9月30日)
1、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工作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钱永亮
2、组织部分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召开《两个办法》实施工作研讨会,总结成效、经验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