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职责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和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工作。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医院行政人员牵头制定,经医院领导审定后施行。
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医院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制度内容(一)医院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1. 医院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放射性医疗废物和一般医疗废物。
2. 医院医疗废物应采用封闭、分类、标识化管理方式,确保不同类别医疗废物不混淆、不交叉。
3. 医院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证医疗废物在线收集。
医疗废物收集处应设在不易接触的位置,且有专门通道运送。
4. 医院应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进行登记,做到全程追溯。
登记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类别、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
5. 医院应定期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处和存放场所的卫生情况,并做好消毒工作,管理人员应对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
(二)医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制度1. 医院应根据医疗废物类别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感染性医疗废物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高温、高压、高气压等事前处理。
对于普通医疗废物,应采用完全燃烧或掩埋处理。
2. 医院处理医疗废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专业化、标准化的处理方式。
3.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必须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
医院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由未取得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4.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企业进行抽样监测,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合规处理。
5.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工作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制度1. 医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工作,确保医疗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完整版)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科室和部门,确保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得到合理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以降低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对医疗废物的科学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
二、定义: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明确区分和管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大类:1.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
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排泄物、医学实验室的废弃样本、感染性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
2. 损伤性废物:指尖锐、切割或刺激性的废弃物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废物。
例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制品、医用锐器等。
3. 病理性废物:指来源于人或动物的、经过诊疗活动后的废弃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这类废物可能含有病原体,需特殊处理以防传播疾病。
4. 药物性废物:指过期、废弃、不合格或不再使用的药物及其包装物。
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抗生素等。
药物性废物可能含有有害成分,需妥善处理以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5. 化学性废物:指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化学危害的废物。
包括化学试剂、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实验室废弃化学试剂等。
这类废物可能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
对医疗废物的明确分类,有助于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处置方法,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降低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三、职责:为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负责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的新要求。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第一条:为有效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及人类造成的污染和危害,本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内所有医疗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运输、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或者埋放。
第三条:医院内所有医疗废物必须经过专业机构承接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者委托他人处理。
第四条:医院内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包括有害的医疗废物、感染性医疗废物和非感染性医疗废物。
分类准则按照《医疗废物分类与管理规范》执行。
第五条:医院内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规范贮存,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贮存设施应符合卫生、安全、环保标准。
第六条:医院内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规范运输。
当运输距离较远或者运输方式不当时,必须采取双重包装。
对于载有感染性医疗废物的车辆,必须进行专门消毒。
第七条:医院内必须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焚烧或者埋放。
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标准进行处理。
第八条:医院内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团队,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每年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医院内对医疗废物予以全面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医疗废物产生量分析,并形成报告。
第十条:医院内必须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宣传,使所有员工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及相关法律规定有正确的认识。
第十一条:医院内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推动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标准化、专业化。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内应当按照有关规费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医院内应当不断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内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安全、环保的管理。
注释:1、医疗废物:指在医疗活动中,具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医学或者卫生学意义,再也不使用的物品,包括医疗器械、药品、器皿、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废弃物。
2、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指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发布的规章和标准,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篇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肯定的专业学问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需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行自行处理和随便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输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育皿、采血针等,各试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院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预防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监督、检查、指导和培训。
3. 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
4. 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和临时存放。
三、医疗废物分类及收集1.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
2. 各科室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3. 医疗废物收集时,应使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医疗废物运送及贮存1. 医疗废物运送应由专职回收人员负责,使用密闭式容器,严禁超载运输。
2. 医疗废物运送前,应检查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确保运送过程中的安全。
3. 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于指定地点,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五、医疗废物处置1. 医疗废物处置由专业机构负责,医院与专业机构签订处置协议。
2. 医疗废物处置前,应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3. 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
六、培训和宣传1. 医院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医院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七、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制度落实。
八、奖惩1. 对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一、医院法人代表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对各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给予监管和指导;总务科负责医疗废物的转运、暂存和交接工作;科室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全院医务人员共同对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负责。
三、医疗废物处理的原则:分类收集,专人回收,集中处理。
四、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外面有警示标识,并注明科室、日期、种类等信息。
(二)包装容器或包装物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及时用扎带封口扎紧。
六、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高压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七、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感染性废物用黄色塑料袋盛装,针头、刀片等利器放入利器盒内(利器盒禁止重复使用)。
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八、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五防’:防鼠、防蚊蝇、防螳螂、防渗漏、防盗。
九、各科室医疗废物必须存放在污染区,科室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48小时。
十、科室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内容包括种类、数量、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签字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一、科室必须按要求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禁止生活垃圾中混入医疗废物,禁止医护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十二、特殊医疗废物的处理:(一)使用后钢板:按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患者带走必须消毒、告知、签字。
(二)胎盘:普通胎盘孕妇可以带走,感染性患者的胎盘必须按照医疗废物处理,并在“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上注明数量(产科、手术室)。
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死婴、死胎、残肢:按尸体处理,殡仪馆火化。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三条1. 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场所,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医疗废物。
这些废物包括医用塑料、器械、纸张、药物包装等,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2. 废物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可分为四类:一类废物、二类废物、三类废物和四类废物。
各类废物的定义和处理方法如下:•一类废物:指含有人体血液和体液、病原体和感染性无菌包扎物等高致病性废物。
应进行高温高压消毒或焚烧处理。
•二类废物:指病原体和感染性非空包装废物、临床分泌物、生化废液、病理标本等。
应进行中温高压消毒或焚烧处理。
•三类废物:指病床用品、手术器械、外科手术废物、注射器、药瓶等。
应进行安全包装,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类废物:指一般垃圾。
按普通垃圾分类处理。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废物收集区域,将不同类别的废物进行分别储存。
收集箱应密闭且防渗漏,并清洁。
收集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清理。
4. 废物运输医院应按照规定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要保证废物不外泄,防止二次污染。
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和消毒,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废物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设备的单位进行。
对于一类废物和二类废物,应选择具备高温高压消毒或焚烧设备的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三类废物,应选择专业的无害化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6. 废物监测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监测,包括废物的产生量、分类情况以及处理效果等。
监测结果要及时记录并上报相关部门。
医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包括废物分类方法、收集和运输要求、处置流程等。
培训内容要与人员职责相匹配,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知识。
8. 废物标识医院废物收集箱和运输车辆应标明相应的废物类别和标识,以便人员可以清楚地识别。
同时,标识应明确、醒目,以防止误操作和混淆。
9. 废物储存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废物储存区域,废物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别存放,并设置密闭的储存容器以防止异物进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地有专人管理。
上岗前需岗前培训。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做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定期进行体检。
医疗废物短时间贮存点禁止吸烟、饮食。
3、医疗废物短时间贮存地保持乾净,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严格落实“五防”工作。
4、运输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至内部指定的短时间贮存地点,做好登记、签名,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
5、每天运输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输工具适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暂存地应定期清洁和消毒并好记录。
6、接收、送交医疗废物时,当面过称,双方签字。
认真填写医疗废物日登记表。
7、病理性等特别医疗废物,按规范特别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依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惩罚方法》,特订立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锐利物,包含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盘尼西林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输。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
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输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需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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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对医疗废物来源(产生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3、医疗废物严格分类收集处理,包装物与容器符合国家规定,外标识明确。
医疗废物用黄色垃圾袋盛装,损伤性废物专用利器盒。
盛装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不能超过3/4,达到警戒线应密闭,集中放置密闭式收集容器,按指定路线运送贮存处,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在处置前应当按规定就地消毒。
6、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产生的污水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定期监测。
2019.08.06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