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规定学习资料

合集下载

学生之间在校园发生碰撞伤害事故最优处理办法

学生之间在校园发生碰撞伤害事故最优处理办法

学生之间在校园发生碰撞伤害事故最优处理办法一、意外伤害的法定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

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二、意外伤害六大类型中毒、窒息、溺水、交通事故、烫伤三、生活中常见的意外伤害动物抓咬、跌倒摔伤、交通意外、自然灾害、意外溺水、运动拉伤、烫伤烧伤、高空坠物等。

四、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赔付条件1、必须是客观的意外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可预见的、非本意的。

2、被保险人因为外来的客观事故导致人身死亡或残疾。

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人遭受伤害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五、学生之间在校园发生碰撞伤性质学生之间在校园发生碰撞伤害属意外伤害。

六、学生碰撞伤害学校责任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七、学生碰撞伤害学生责任非以下情形,学生碰撞伤害,学生不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处理方案

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处理方案

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处理方案一、了解伤害情况当一位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首先要做的是了解伤害的具体情况。

是否有人目击了事故发生的过程?伤害的类型是什么?伤害的程度如何?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伤害事件。

二、保护伤者的安全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首要任务是保护伤者的安全。

如果伤者还处于危险环境中,例如交通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应立即将其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进一步受到伤害。

三、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伤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提供紧急医疗救助。

如果你自己具备急救技能,可以进行简单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和心肺复苏。

如果伤势较重,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确保伤者尽快得到专业医疗救助。

四、保持冷静并提供心理支持伤者往往处于紧张、害怕或痛苦的状态,因此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并提供心理支持。

给予伤者积极的、安抚的言辞,安排他们坐下或躺下来,避免过度劳累,有助于减轻其心理压力。

五、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不应仅仅停留在个人层面,我们应该及时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通知他们发生的事故,并寻求他们的协助。

学校可能会有相应的紧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伤害事件。

六、记录伤害事件的细节为了便于后续的报告和处理,我们应该详细记录学生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的细节。

这包括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类型、伤害的程度以及采取的紧急救助措施等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参考,并有助于事后的评估与分析。

七、与学生沟通学生是事故的当事人,我们应该与他们进行沟通。

了解他们的状况和感受,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同时,向他们解释伤害事件的原因和处理方案,让他们明白我们是在帮助他们,以减少他们的焦虑和恐惧。

八、提供追踪和复诊服务伤者很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过程,因此我们应该提供追踪和复诊服务。

与医疗机构和学校合作,确保伤者接受到持续的医疗和康复关怀,促进他们尽快康复。

九、解决保险问题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可能涉及保险问题,我们应该帮助伤者的家长解决这些问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测试题1、一般情况下,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谁?()答案:D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承担责任()答案:B3、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理应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依法确定。

A、因果B、发生C、引起D、结果答案:A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学校( ) 损害赔偿责任。

A、承担部分B、不承担C、承担全部D、视情况承担答案:B5、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 )的损害赔偿责任。

A、全部B、部分C、相对应D、有限答案:C6、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 )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能够向相关责任人员追偿。

A 、过失B 、重大过失C、疏忽大意 D 、玩忽职守答案:B7、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由()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A、教育局B、学校C、设备经销商D、负责采购的人答案:B8、某中学组织学生春游,学校领导怕出安全事故,便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协议规定,只要家长同意学生参加春游,出了事,学校概不负责。

请问,万一学生出了事,学校真的不负责吗?A、因为是学校把学生领出去的,所以,不论学生因为什么原因出了安全事故,学校都要负责B、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学校的原因,学校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的原因,而学校也履行了相对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就要由学生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责任C、学校不承担责任,因为事先已签订了“安全协议”D、都由学校和学生共同承担责任答案:B9、初中生小明旷课出校被老师制止,老师把他带回办公室。

小明趁老师打水时跑了出来,爬上学校的高墙,在跳墙时造成骨折。

小明家长认为学校应该负责赔偿。

请问,小明家长的想法对吗?A、对,因为老师没有看住学生;B、不对,因为小明违反了纪律,而且他明知跳墙危险却依然去跳,出了事应该由他自己或监护人负责;C、对,因为小明是在学校受的伤;D、不一定对,因为应该由学校和小明的家长共同承担责任。

校园意外事故处理方法

校园意外事故处理方法

校园意外事故处理方法校园意外事故是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的非预期、突发的伤害或疾病事件。

由于学生在校园中的活动频繁且多样化,因此意外事故无法完全避免。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校园意外事故的及时处理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些处理校园意外事故的方法。

一、战前准备为应对校园意外事故,学校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1.建立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校园意外事故的各级别和相应的处置措施。

预案中应包括事故上报程序、救护人员的配备、医疗设备的储备等内容。

2.组建应急队伍:学校应建立应急救护队伍,包括医护人员、校医、校保卫人员等,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应对。

3.购置急救设备和药品:学校应配备一些基本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如急救箱、担架、止血带、消毒药品等,以便及时处理伤口。

4.开展救护培训:学校应定期开展救护培训,使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当校园意外事故发生时,需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1.立即报警:一旦事故发生,学校应立即报警,通知相关部门。

同时,还要向学生家长作出通报,让他们了解事故的情况。

2.保护现场:保护现场是处理事故的第一步。

学校要隔离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伤者受到二次伤害。

3.及时救助:校医或救护人员应立即进行救治。

对于一些紧急情况,如伤者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应进行心肺复苏术。

同时,对于有大出血的伤者,应尽快止血。

4.诊断伤情:伤者脱离危险后,校医或救护人员应对其进行初步的诊断,了解伤情。

如果伤情较重,需要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记录资料:学校应对事故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伤者的基本情况、伤情的处理过程等。

这些记录有利于事后的调查和评估。

6.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学校还需要进行善后处理。

要适当安抚和照顾伤者,协助其家长办理有关手续。

同时,学校还要开展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事后的管理和改进处理校园意外事故并不仅仅是事故发生后的一次应急处理,更要通过事后的管理和改进,提高校园的安全水平和预防能力。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及释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及释义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我校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伤害事故的处理流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保障2.1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2 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伤害事故的报告与处理3.1 学生遭受伤害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者班主任报告。

3.2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护,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

3.3 学校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四章处理结果与赔偿标准4.1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后,及时向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作出处理决定。

4.2 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受害学生或其家长必要的赔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5.1 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的行为人,学校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 学生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6.2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注释:1. 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对安全事故及其危害的认识、预见和判断。

2. 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意外伤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撞伤、触电等。

3. 赔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受到损害的人作出补偿的行为。

4. 法律责任: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惩罚的行为。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国内地的一部法律,是一部专门规定侵权责任的法律。

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以及法律解决方案:1. 学生是否应当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如何界定学校的安全保障责任?—学生应当尽量保证自身安全,但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介绍:学生在校园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这时候学校需要按照一定的处理流程来妥善处理事故,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下面将介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按压心脏等。

同时,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联系学生家长。

急救人员到达前,学校应做好现场保护,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迅速将伤员转移到医疗机构在完成急救措施后,学生应尽快转移到附近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学校应派人陪同伤员,并及时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伤情和相关信息,以便医生能够更好地进行处理。

三、立案登记并保留相关证据学校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务必立即登记案件,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伤病记录、医生诊断证明等,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同时,要妥善保管伤员的物品和个人隐私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四、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学校应尽快通知学生家长,告知伤员的伤情和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同时,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依法接受调查、协助调查。

五、责任追究和赔偿处理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和追究,并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涉及学校责任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向学生家长赔偿医疗费用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开展事故调查和教育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组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八、加强与家长沟通和合作学校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和需求,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安全。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引言在学校教育中,学生的安全是我们关注的首要问题。

然而,意外伤害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为了应对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处理办法,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本文将介绍学生意外伤害的处理办法,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理、跟进措施等。

一、预防措施1. 学校安全教育为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可以包括如何正确使用实验器材、预防交通事故、避免校园暴力等主题。

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设立警示标识学校应在校园的潜在风险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施工区域、高危地带等。

这些标识应清晰易懂,便于学生识别,并且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 师生配合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发现潜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同时,学生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参与危险的活动,如攀爬高墙、越过栏杆等。

二、应急处理1. 快速反应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时,学校工作人员要迅速反应,确认伤势严重程度,并立即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如紧急治疗、报警等。

2. 拨打紧急电话学校应建立紧急联系方式,保证在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医疗救援单位、学生家长等,以便迅速进行必要的救助和处理。

3. 报告和记录学校应当建立起完善的伤害报告和记录系统。

当发生意外伤害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详细记录伤情、处理过程等相关信息,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三、跟进措施1. 病患管理对于伤情较轻的学生,学校要积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护理,如提供医药服务,确保学生能够尽快康复。

对于较重的伤害,学校要积极协助学生转院或就医,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2. 事故调查和处理学校在处理意外伤害时要进行全面的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是学校管理失误导致的事故,学校要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合理的补偿和赔偿。

3. 安全总结和改进学校应当将每起意外伤害作为一个教训,总结经验教训,并落实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学生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1、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规定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1.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即墨市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3. 所有干部、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4. 所有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均应做好学生缺勤追因工作,并结合授课内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监管的职责,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特别注意安排好班里的特异体质学生。


5. 各处室、班级和教师要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任课教师课前查、班主任日查、级部主任周查,学校安全管理小组月查。

要加强对学校的水电气设施设备、校舍、消防及其他硬件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重大隐患相关科室责任人要马上到场,对隐患进行监控,并安排立刻整改落实,其他隐患上报后,相关科室要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落实,不留隐患。

6.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时刻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二、处理程序
(一)救护: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当事老师应当立即采取干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20联系救护。

(二)报告
1.向处室分管领导报告。

对学生进行初步救治的同时,应马上通知到处室分管中层,详细说明学生伤情及受伤原因。

分管中层在第一时间内联系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2.中层向校级领导报告。

分管中层接到通知应马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安排车辆(公车在家安排公车,公车不在家就近协调其他车辆或打车)与班主任及当事人一起送学生到医院,并携带适量的现金,与家长一起做好学生救治工作;与此同时向分管业务的副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校长汇报事情原委及事态发展(原则上应在事情发生15分钟内汇报完毕)。

如果事态严重,校长、分管副校长应迅速组织或协调有关处室及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如果伤害案件涉及到违法犯罪,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由分管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

4.如果事态特别严重,分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分管青岛市校方责任险的领导,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校方责任险报案。

(三)调查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教师和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调查事情真相。

对于较大的伤害事故,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调查,了解事情原委。

调查工作要注意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存工作,包括人证、物证和当事人陈述等。

调查取证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

(四)协商
受伤害学生在治疗期间,相关责任人应进行探视,了解伤情发展。

治疗过程中或结束后(视不同情况而定),分管中层应协调相关教师与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

如果多次协商未果,则可建议对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五)理赔
根据协商的情况,相关责任双方要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学校积极协调青岛市教育风险办和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理赔。

理赔达成后,双方责任人
按照程序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一式三份,要说明事情原委及处理结果,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上述工作结束后,当事责任人应将事故发生过程的书面稿、调查的证言证词、理赔的各种协议整理好送分管安全副校长处存档以备解决后续问题。

三、责任追究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将视责任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若当事人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已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遵守相关安全制度要求,所涉及的赔付问题由学校承担。

若当事教师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直接责任情形之一的,除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纪律、行政处罚外,学校还将根据《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经济追偿。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擅离工作岗位或应到岗位而未到岗的;
3.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当事老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组织或安排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的;
5.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应采取安全措施而不采取的;
6.活动场地、实验设备设施等有重大隐患未发现,或发现也未采取措施的;
7.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当事老师发现或者

道,但未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8.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

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追偿具体数额将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大小考虑,追偿数额为学校应赔偿的数额的30%----100%。

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导致的赔偿,学校追偿率为100%。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过错造成的同一赔偿事故,追偿数额由当事多人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共同承担。

具体见《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小学
2015-9-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