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

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
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

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信息登记表

备案号:津()网食备字〔〕第号

注:1.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格式为:津+(市)+网食备字+〔备案年份〕+1位大写英文字母+4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大写英文字母为交易主体类型码,A代表第三方平台提供者,4位阿拉伯数字为流水号。

2.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号格式为:津+(所属区简称)+网食备字+〔备案年份〕+1位大写英文字母+4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大写英文字母为交易主体类型码,B代表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4位阿拉伯数字为流水号。

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备案号格式为:津+(所属区简称)+网食备字+〔备案年份〕+1位大写英文字母+4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大写英文字母为交易主体类型码,C代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4位阿拉伯数字为流水号。

4.本表按照实际内容填写完整,无相关内容应填写“/”。备案主体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网站信息,应按照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标注的内容填写。

5.备案主体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复

印件,应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提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 处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545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Model Measures for Online Food Safety Vio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二章网络食品安全义务 第八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

企业信息安全整体方案方案

企业信息安全整体方案设计 一、企业安全背景与现状 全球信息网的出现和信息化社会的来临,使得社会的生产方式发生深刻的变化。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对信息的收集、传输、加工、存贮、查询以及预测决策等工作量越来越大,原来的电脑只是停留在单机工作的模式,各科室间的数据不能实现共享,致使工作效率大大下降,纯粹手工管理方式和手段已不能适应需求,这将严重妨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1.企业组织机构和信息系统简介 该企业包括生产,市场,财务,资源等部门. 该企业的的信息系统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信息交流,部门之间的消息公告,还有企业总部和各地的分公司、办事处以及出差的员工需要实时地进行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等。 2. 用户安全需求分析 在日常的企业办公中,企业总部和各地的分公司、办事处以及出差的员工需要实时地进行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等,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网络。但是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通信协议原始设计的局限性影响,所有信息采用明文传输,导致互联网的安全性问题日益严重,非法访问、网络攻击、信息窃取等频频发生,给公司的正常运行带来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3.信息安全威胁类型

目前企业信息化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来自网络攻击的威胁,会造成我们的服务器或者工作站瘫痪。 <2)、来自信息窃取的威胁,造成我们的商业机密泄漏,内部服务器被非法访问,破坏传输信息的完整性或者被直接假冒。 <3)、来自公共网络中计算机病毒的威胁,造成服务器或者工作站被计算机病毒感染,而使系统崩溃或陷入瘫痪,甚至造成网络瘫痪。 <4)、管理及操作人员缺乏安全知识。因为信息和网络技术发展迅猛,信息的应用和安全技术相对滞后,用户在引入和采用安全设备和系统时,缺乏全面和深入的培训和学习,对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与技术认识不足,很容易使安全设备系统成为摆设,不能使其发挥正确的作用。如本来对某些通信和操作需要限制,为了方便,设置成全开放状态等等,从而出现网络漏洞。 <5)、雷击。因为网络系统中涉及很多的网络设备、终端、线路等,而这些都是通过通信电缆进行传输,因此极易受到雷击,造成连锁反应,使整个网络瘫痪,设备损坏,造成严重后果。 二.企业安全需求分析 1、对信息的保护方式进行安全需求分析 该企业目前已建成覆盖整个企业的网络平台,网络设备以Cisco为主。在数据通信方面,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与数个城市通过1M帧中继专线实现点对点连接,其他城市和移动用户使用ADSL、CDMA登录互联网后通过VPN连接到企业内网,或者通过PSTN拨号连接。在公司的网络平台上运行着办公自动化系统、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总结材料

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经验总结材料xx市以网络订餐监管为切入点,着力推行五大工作机制,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一、推行备案登记和信息公开挂钩机制,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公示 严格实施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者备案制度,在许可证上标注“网络经营”字样,政府网站在#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被行政处罚或责任约谈的企业信息。全市#.#万家新增网络餐饮经营者已全部依法完成备案登记及公示,逐步实现备案登记全覆盖。 二、推行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并重机制,细化网络食品日常监管 建立电子取证实验室,常态化开展网上监测,发现问题食品,第三方平台及时下线处理,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实体店。2017年监测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千间次、网络餐饮单位#.#万间次、食品#.#万件次。组织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三大平台xx地区#.##万家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地毯式”线下核查,全市下线问题网络订餐店####间,责令改正###间次,行政处罚##宗,问题发现率较####年下降#.#%,其中无实体店发现率下降##.#%。

三、推行专项治理和责任约谈联动机制,及时消除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第三方平台及其分支机构、自建网站和入网经营者,关停第三方平台#个、平台主动下线网络餐饮店###间次。针对监督执法发现的问题,责任约谈平台主体,引导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推行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罚并用机制,强化网络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组织三大第三方平台积极参与创建宣传,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入网经营者合法经营,引导网络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通过网上监测、投诉举报调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挖掘排查违法线索,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网络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宗,处罚金额###.#万元,责令整改####间次,警告###宗。 五、推行依法履职和社会共治协同机制,政企携手打造网络食品安全环境 政府部门与第三方平台联合搭建xx市网络食品安全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分析网络食品安全形势和问题,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网络餐饮联络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对存在问题的网络餐饮店作下线处理。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餐饮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增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了餐饮业的发展,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入网餐饮服务者审查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经营条件较简陋,食品安全存在隐患;三是与传统餐饮服务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比,网络餐饮服务由于经营主体和经营环节增加,涉及信息发布、第三方平台、线上线下结算、餐食配送等,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四是监管难度较大。由于网络餐饮的虚拟性和跨地域特点,对行政管辖、案件调查、证据固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带来一些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管理办法,非常必要。据此,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顺应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该《办法》。办法共四十六条,包括立法宗旨,适用范围,网络餐饮服务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哪些主要义务 一是备案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当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三是审查登记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四是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相关要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是公示义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一、填报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除要求使用铅笔填写的项目外,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有涂改的应保留原被涂改内容的痕迹清晰可辩。同时,登记表填写不允许留有空页或空面(正反面)。 1、登记对象:⑴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常住人口;⑵户籍在本乡镇(街道)的流出人口;⑶户籍不在本乡镇(街道)的嫁入人口; ⑷父母户籍是本乡镇(街道)生育(抱养)后未入户人口;⑸在本乡镇(街道)有固定居所,常住3月以上的流入人口。 2、户类型及编码:户类型□内填写:A、户籍在本县(区)内并在本乡镇(街道)居住;B、户籍在本县(区)但整户流出一年以上;C、户籍从本县(区)迁出但仍在本地居住;D、户籍是本省外县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E、户籍为外省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 F、集体户; G、其它户类型。 户编码:每一类型户的编码以村民小组(社区)为单位进行编排,编码用四位数码,如0001、0002、…;一人户的统一使用集体户,户类型为F,代码一律是9999,每个村民组(社区)的所有一人户填写在一张表上(不够的另用一张表)。 3、门牌号:为本户住房所处村组或街道社区的统一门牌编号。 4、姓名:已经入户的,以户籍姓名为准;未入户的,填写现用名;未起名的,用铅笔填写小名。 5、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子女(养子女),儿媳、女婿,孙子、孙女,外孙(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姐妹”等,以上不能概全者,填写“其它”。 排列顺序为:户主及配偶,户主的长子(媳)及其所生子女,次子(媳)及其所生子女,女(婿)及其所生子女,户主的(岳)父

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构架 公司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重大事件,落实方针政策和制定总体策略等。职责主要包括: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批准公司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确定公司信息安全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1.信息安全工作组于海峰负责、 2.应急处理工作组张会负责。 3.组长均由公司负责人郑建国担任。 三、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信息安全工作; 2.根据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3.组织对重大的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6.负责接受各单位的紧急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7.及时向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安全事件。 8.跟踪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2.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3.每年组织对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五、公司指定分管信息的领导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并配备信息安全相关人员对公司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操作流程 网络卖食品申请许可证专用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操作流程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具体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置。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具体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天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空中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空中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重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计划(3篇)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计划1 为加强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县工业 商务和信息化局20**年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计划。 一、加强考核,落实责任 结合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和考核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明确责任,与各部门重点涉密岗位签订《网络与信息安全及保密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将计算机应用及运维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通过考核寻找信息安全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纠正措施,严格落实 各项措施,持续改进信息安全工作。 二、做好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用户管理、变更管理、网络安全检查等运行控制制度和数据安全管理、病责防护管理等日常网络应用制度;加强入 侵检测系统应用,通过桌管系统、瑞星控制台密切关注各移动存储介质(移动硬盘、U盘、CD光驱)等设备运行情况;在业务分析需求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安全策略,充分利用局域网优势,进一步发挥技术防范措施的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木马、病 毒的感染和传播,提高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实效;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 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加强各应用系统管理 进一步作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管理系统、OA等业务系统应用管理。加强与各部门勾通,收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检查系统内各模块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完善系统基础资料,加大操作人员指导力度,确保系统有效运行,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水平。 四、加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利用局域网、OA系统,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加大信息安全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形成“广泛宣传动员、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气氛;着力加强信息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服务效率。 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计划2 一、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规范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实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应用、管理、维护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要建立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应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各尽其职,常抓不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须知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制度的要求,按照省局关于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和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局承办的食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相对人在申请食品经营许行政审批事项时,不再同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待现场验收或领取证件时,提交与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存档。 《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报程序 一、点击,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35860593.html,/sdfdaout/,进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系统; 二、在系统首页点击“注册”,选择对应业务类型,进入“新开办用户注册”界面,在“1 注册信息”填写经营者的所有信息(相关信息须与营业执照内容完全一致);在“2 登录信息”填写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申报人注意留存注册用户名、密码,以便填写许可申报、补正材料、查询进度;用户名最好用手机号,密码简单易记); 三、回到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依照①②③操作步骤指示,选择“许可申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补证、延续、注销)”,现阶段无论是变更、延续等情况,第③步都必须按新开办选择申请,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 四、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界面,食品流通经营主体为企业、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上、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选择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主体为个体工商户、餐饮经营面积150㎡以下的、小型的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药店经营食品者,受理机关为济宁市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各相应食药监所);梁宝寺镇、纸坊镇所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匀由该所在地所受理。 五、用户在申请表界面逐一填写申报信息,经营者必须如实填写经营项目及经济(单位)性质,因经营项目及经济性质不同,所附资料目录也不同。上传文件模版,可登陆嘉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https://www.360docs.net/doc/335860593.html,官网,在“下载专区”下载对应制度文书参考。 六、用户填写完毕,可点击“暂存”按钮,检查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后,注意在“许可进度”项目下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在“办理状态”栏显示“已受理”字样时,打印申请表,连同上传材料复印件,一并上交至嘉祥县行政审批大厅食品药品监督局窗口或待现场验收时交予工作人员带回。

企业信息安全工作报告

年信息安全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依照《印发Xx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和信息安全自查操纵指南的通知》,我局立即组织展开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信息安全组织管理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针对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理事会高度重视,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身抓,并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担负,副组长由Xx,成员由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展开信息安全自查工作,保证了残疾人工作的良好运行,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健全制度,严格管理 建立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集团信息安全工作方针和策略、信息安全组织结构及职责、信息安全事件处置与报告制度、网络与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办法、网络管理制度、系统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等内容。并严格网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实行“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实行领导审查签字制度,凡互联网上传的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并按照台里新闻领导三审制度,做好信息审批才能上传。特别是针对重点岗位人员鉴证了保密安全责任书,制定了日常考核监督制度,确保管理监查到位。 三、技术落实 日常管理方面切实抓好网内、外网和硬件、应用软件“三层管理”,落实具体负责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对涉密信息文件、材料实行专人管理,对重点部门、

岗位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工作。同时,重点抓好“三大安全”排查:一是硬件安全。包括传输、防雷、防火、监控和电源等硬件设备都具有灾难备份,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二是网络安全。包括网络结构、安全日志管理、密码管理、互联网行为管理等;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明确了网络安全责任,强化了网络安全工作。三是应用安全。包括网站、软件管理等;上传文件提前进行病素检测;分模块分权限进行维护。各机房和网站的服务器使用专属权限密码锁登陆后台,主要管理人员负责保密管理,服务器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为其专有,且规定严禁外泄。同时,涉密计算机相互共享之间设有严格的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 2、技术防护 按照等级保护、密码防护等标准规范要求,各信息系统安装了硬件防火墙,同时配置安装了瑞星专业杀毒软件,涉密计算机经过保密技术检查,加强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并要求安全信息管理员积极与网络安全保障经验丰富的人员取得联系,定期对网站安全保障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突发信息安全事件时给予技术支持。 3、应急处置与灾备 我局信息系统系统,在突发事件时候,安全信息人员马上切换应急备份系统,并上报主管领导,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保证信息系统万无一失。同时,为了技术安全与服务提供商签订硬件、软件维护事宜,商定给予应急技术最大程度的支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威胁分析 1、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食品经营许可证模板

NO: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 申请日期: 2018年 7 月 17 日 —1 —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藏)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单位食堂,指设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集中就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2 —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策略保证公司计算机设备、信息网络平台(内部网络系统及ERP、CRM、WMS、网站、企业邮箱等)、电子数据等的安全、稳定、正常,旨在规范与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备份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的管理,预防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使用新合程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网络系统的所有人员。 1.计算机设备安全管理 1.1员工须使用公司提供的计算机设备(特殊情况的,经批准许可的方能使用自已的计算机),不得私自调换或拆卸并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使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1.2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私自拆卸计算机组件,当计算机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和维修。 1.3员工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负责,如暂时离开座位时须锁定系统,移动介质自行安全保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

用他人计算机或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将计算机等设备带离公司。 1.4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司公共笔记本的,实行“谁借用、谁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为工作所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还回公司。 2.电子资料文件安全管理。 2.1文件存储 重要的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允许保存在C盘(含桌面),同时定期做好相应备份,以防丢失;不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下载、游戏等行为,定期查杀病毒与清理垃圾文件;拷贝至公共计算机上使用的相关资料,使用完毕须注意删除;各部门自行负责对存放在公司文件服务器P盘的资料进行审核与安全管理;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数据资料泄密、丢失的,将由其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2.2文件加密 涉及公司机密或重要的信息文件,所有人员需进行必要加密并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公司信息资料的外泄及其他损失,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完整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制定的法规,2017年9月5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文名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6日 实施日期 2018年1月1日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发布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7年9月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

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1月6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签署第36号令并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政策全文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整理常住人口登记表_《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常住人口登记表》使用说明 1、《常住人口登记表》是你的集体户口薄,可用于证明你的户口状况。 2、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留存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毕业离校时要将此表交回保卫处方可办理户口迁移。 3、要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表》,若遗失要及时登报挂失,声明作废,凭登报挂失证明方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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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设计

要求有具体的问题,比如,信息系统安全(硬件,场地,软件,病毒,木马,),网络安全(网络入侵,服务器/客户端的连通性,vpn的安全问题),人员安全(身份识别,分权访 问,人员管理),电子商务安全(密钥,PKI),或者其它! 【为保护隐私,公司原名用XX代替。 内容涉及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入侵检测,VPN加密、数据安全、用户认证等企业信息安全案例,供参考】 XX企业信息安全综合解决方案设计 一.引言 随着全球信息化及宽带网络建设的飞速发展,具有跨区域远程办公及内部信息平台远程共享的企业越来越多,并且这种企业运营模式也逐渐成为现代企业的主流需求。企业总部和各地的分公司、办事处以及出差的员工需要实时地进行信息传输和资源共享等,企业之间的业务来往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网络。但是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通信协议原始设计的局限性影响,所有信息采用明文传输,导致互联网的安全性问题日益严重,非法访问、网络攻击、信息窃取等频频发生,给公司的正常运行带来安全隐患,甚至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利用信息安全技术来确保网络的安全问题,这就使得网络安全成了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一个永恒的话题。 目前企业信息化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来自网络攻击的威胁,会造成我们的服务器或者工作站瘫痪。二是来自信息窃取的威胁,造成我们的商业机密泄漏,内部服务器被非法访问,破坏传输信息的完整性或者被直接假冒。三是来自公共网络中计算机病毒的威胁,造成服务器或者工作站被计算机病毒感染,而使系统崩溃或陷入瘫痪,甚至造成网络瘫痪。如前段时间在互联网上流行的“熊猫烧香”、“灰鸽子”等病毒就造成了这样的后果。那么如何构建一个全面的企业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以确保企业的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避免由于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呢? 二.XX企业需求分析 该企业目前已建成覆盖整个企业的网络平台,网络设备以Cisco为主。在数据通信方面,以企业所在地为中心与数个城市通过1M帧中继专线实现点对点连接,其他城市和移动用户使用ADSL、CDMA登录互联网后通过VPN连接到企业内网,或者通过PSTN拨号连接。在公司的网络平台上运行着办公自动化系统、SAP的ERP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VoIP语音系统、企业Web网站,以及FHS自动加油系统接口、互联网接入、网上银行等数字化应用,对企业的日常办公和经营管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1. 外部网络的安全威胁 企业网络与外网有互连。基于网络系统的范围大、函盖面广,内部网络将面临更加严重的安全威胁,入侵者每天都在试图闯入网络节点。网络系统中办公系统及员工主机上都有涉密信息。假如内部网络的一台电脑安全受损(被攻击或者被病毒感染),就会同时影响在同一网络上的许多其他系统。透过网络传播,还会影响到与本系统网络有连接的外单位网络。 如果系统内部局域网与系统外部网络间没有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内部网络容易遭到来自外网一些不怀好意的入侵者的攻击。 2.内部局域网的安全威胁

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规定暂行

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 理规定暂行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经营者,以及为网络食品经营提供平台服务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网络食品经营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守本办法有关网络食品经营的规定。 第七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行设立的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第八条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二)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三)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贮存、运输管理制度; (四)建立食品经营电子数据备份和管理制度; (五)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第九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自入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和食品生产者应当书面告知其营业执照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信息。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信息变更被核准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首页以及网络食品信息发布页面进行更新。 第十条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或者贮存场所的场地环境、卫生状况、

企业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企业网络安全解决方案 摘要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有远见的企业都认识到依托先进的IT技术构建企业自身的业务和运营平台将极大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经营管理对计算机应用系统的依赖性增强,计算机应用系统对网络的依赖性增强。计算机网络规模不断扩大,网络结构日益复杂。计算机网络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安全防范应做整体的考虑,全面覆盖信息系统的各层次,针对网络、系统、应用、数据做全面的防范。信息安全防范体系模型显示安全防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技术手段应当完备,安全管理应贯穿安全防范活动的始终。 关键词信息安全;PKI;CA;VPN 1 引言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出现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企业基于网络的计算机应用也在迅速增加,基于网络信息系统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更大的经济效益,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在困扰着用户,在2003年后,木马、蠕虫的传播使企业的信息安全状况进一步恶化。这都对企业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许多有远见的企业都认识到依托先进的IT技术构建企业自身的业务和运营平台将极大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面对这瞬息万变的市场,企业就面临着如何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问题,而其内部的管理问题、效率问题、考核问题、信息传递问题、信息安全问题等,又时刻在制约着自己,企业采用PKI技术来解决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众多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在下面的描述中,以某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2 信息系统现状 2.1 信息化整体状况 1)计算机网络 某公司现有计算机500余台,通过内部网相互连接,根据公司统一规划,通过防火墙与外网互联。在内部网络中,各计算机在同一网段,通过交换机连接。

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doc

2018年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018年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1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行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业原则)从事网络食品交易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遵守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社会共治)互联网食品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二章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义务

第七条(基本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者备案的除外。 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或者备案范围一致。 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委托他人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第八条(销售条件)网络食品经营者可以通过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也可以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自行设立网站从事网络食品经营,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网上查询、订单生成、合同签订、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二)建立交易安全管理制度,实现食品交易全程可追溯; (三)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 (四)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第九条(主体信息公示)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自行设立网站或者所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网址、IP地址,书面告知原颁发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等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在信息变更被核准后及时在其网站首页以及网络食品信息发布页面进行更新。 第十条(食品信息发布)发布的网络食品信息应当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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