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方式一、

1.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留质保金5%二年

方式三、

( 1) 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 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 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 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 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 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 3) 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 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 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附:工程合同付款法规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若有喜欢或是需要本文的,可以点击下载哦!祝大家生活愉快!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通常情况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分为如下几种: 一、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二、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2层完毕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三、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完成××万平方米后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四、其他。 ①合同内部分:±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承包人: a.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完成工作量预算书、钢材商砼使用量明细表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三份,并应附有进度说明; b.由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在接到报告3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

c.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同意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将审核完毕的已完工作量报告移交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 d.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在7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财务审计部,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 ④承包人应在每月、季前5天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季度施工作业计划,一式二份,并应确保其计划的具体实现,计划应注明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进行施工时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供应时间。 ⑤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交钥匙并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下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3、4的特点:在前期由承包商垫资,到发展到一定进度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现在有很多工程采用此办法,对于承包商和发包商的资金运转都是很有利的。 以上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可根据情况选择。

工程合同范本三次付款

付款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承揽方:(乙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装及售后 安装要求: 售后承诺: (2)项目实施开始于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 (小写)(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假如甲方没有及时验收则此阶段的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及时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等。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 行维护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乙方的产品不合格或者安装不得当等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40%,计人民币:975595.4元, 大写:玖拾柒万伍仟伍佰玖拾伍元肆角。 2.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占总工总款的30 %,计人民币:731696.55大写:柒拾叁万壹仟陆佰玖拾陆元伍角伍分。 3.工程安装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工程款,占工程总款的20%, 人民币:487797.7元,大写:肆拾扒万柒仟柒佰玖拾柒元柒角整。 4.经过研究决定甲方将工程总款的10%进行暂扣作为工程的售后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43898.85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扒佰玖拾扒元扒角伍分整。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途中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以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1%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整改。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安装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应协调达成解决协议,再行议付。

工程款结算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建成完工自验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85%,竣工验收后无遗留问题再拨付决算审计总价的10%,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开工后完成总工程量30%的,拨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首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收取额度按《定边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18】16号)规定执行),项目建成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初验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完成决算审计并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5%,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95%,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土方工程:无质保金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工自验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无遗留问题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

100%. 春季造林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到当年(2017)9月第一次验收,兑付成活株数的40%,2018

年9月进行第二次验收,兑付至成活株数的70%;2019年9月进行第三次竣工验收,兑付至成活株数的100%的资金。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总价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10%。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常见问题

建设工程专项法律 第三编:价格结算 12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常见问题 曹柏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争议占据大多数。审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路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已付款项,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加之当事人财务管理混乱,查清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往往就需要耗费审判人员的大量精力。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关系恶化、配合欠缺时,繁重的对账工作只能通过法庭主持完成。就审判实践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工程款主要通过银行账户、承包人有关人员或特定的第三方来支付,也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以房屋抵偿或与应扣款项相抵销而视为支付。这些支付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然而,全部工程款都采用此种方式支付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原因在于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现象,实际施工人只是借用建筑企业的资质,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和制作施工资料,被挂靠的企业与工程发包人之间实际上并无财务往来。个别建筑企业为了便于实际施工人承建工程,专门为其设立分公司或单独开设账户。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款项往来,但毕竟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嫌,并且挂靠双方的本意是令彼此资金独立开来,而在法律意义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产、债务具有同一性,这对双方而言都增加了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施工合同(进度付款)

工程施工合同 (按进度付款方式)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材料要求: 五、质量要求: 六、单价: 面积:(最终按开发商或总包方审计面积结算)总计: 七、付款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1、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工程款后)按下表中的 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八、施工工艺: 材料用量:

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预计年月日 竣工。凡因甲方或土建方造成的原因、遇雨、雪天(连续三天即三天以上的)等气候特殊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原定工期完成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元,并优先在施工费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的其他责任。 3、根据土建的实际施工进度完成拆除肢手架部位的工作量,如果因 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10%时,可以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甲方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特别是吊篮、龙门架施工工程)由甲方 负责运输到现场,双方须对设备进行清点然后签字确认,乙方负责设备及材料进场、退场及施工过程中搬卸、移位及看管,乙方有对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义务,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工程施工中需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须三日前通知甲方。 十一、甲方负责协调工程项目的关系和相关资料。 十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十三、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和竣工验收。 十四、乙方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十五、乙方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施工操作规、防火规定。 十六、乙方在施工中污染到其他设施,要负责清理,需要保护的必须保护,材料自理,损坏现场设施要负责照价赔偿。 十七、乙方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部分工具、易耗品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带、安全帽、灰桶、电钻和专用工具等),但所有自购材料如不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一项工程的时候,发包方支付的款项叫做工程款。现实中出现不少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使施工方的利益受到的很大的损害。而很多时候工程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为了避免最后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会约定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诉权保护自身权益。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的,人院应予受理。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

违法分包人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毋庸置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主要是倡导性地告诉各级人民法院: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法律不允许建设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的原则,既然实际施工人已经为发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务,那么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付出的劳动就应当付出对等的劳动价值。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平等、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另外,由于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

工程施工协议书(模板)工程协议书

工程施工协议书 令狐采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车库标牌、车位等施工(具体详见明细) 4.工程工期: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质量与验收: 符合国家或地区相关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6.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6.1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6.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施工结束付款至90%,剩余10%满一年付清,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各有关单位的关系,提供良好的安全施 工环境。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安全施工。 2.保证工程的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四条质量保修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承包人的保修范围,保修 期内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 使用的工程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 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 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开始计算。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 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乙方应无偿返工 或修复。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项时,每延迟一日 即按违约金额的千分之1 偿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工程款付款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审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路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已付款项,查清这两个事实问题,案件基本上就能够迎刃而解。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加之当事人财务管理混乱,查清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往往就需要耗费审判人员的大量精力。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关系恶化、配合欠缺时,繁重的对账工作只能通过法庭主持完成。就审判实践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工程款主要通过银行账户、承包人有关人员或特定的第三方来支付,也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以房屋抵偿或与应扣款项相抵销而视为支付。这些支付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然而,全部工程款都采用此种方式支付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原因在于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现象,实际施工人只是借用建筑企业的资质,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和制作施工资料,被挂靠的企业与工程发包人之间实际上并无财务往来。个别建筑企业为了便于实际施工人承建工程,专门为其设立分公司或单独开设账户,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款项往来,但毕竟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嫌,并且挂靠双方的本意是令彼此资金独立开来,而在法律意义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产、债务具有同一性,这对双方而言都增加了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个人收款常见的第一个问题是没有委托授权手续或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中,虽然发包人能够提供承包人有关人员收款的凭证,但是不能提供收款人的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授权不明,由于施工队伍构成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根本无法找到收款人进行核实,甚至根本无法得知收款人的身份信息,则增加了发生纠纷的几率。第二个问题是没有收款凭据或收款凭据不规范。个人收款,一般是收取现金或票据,然后出具收条、收据或经签字的票据复印件。如发包人收款后没有出具收条,显然会导致承包人举证困难。如收款凭据不能如实、完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

施工合同中付款方式 【篇一:工程款付款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审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路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已付款项,查清这两个事实问题,案件基本上就能够迎刃而解。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加之当事人财务管理混乱,查清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往往就需要耗费审判人员的大量精力。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关系恶化、配合欠缺时,繁重的对账工作只能通过法庭主持完成。就审判实践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工程款主要通过银行账户、承包人有关人员或特定的第三方来支付,也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以房屋抵偿或与应扣款项相抵销而视为支付。这些支付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然而,全部工程款都采用此种方式支付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原因在于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现象,实际施工人只是借用建筑企业的资质,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和制作施工资料,被挂靠的企业与工程发包人之间实际上并无财务往来。个别建筑企业为了便于实际施工人承建工程,专门为其设立分公司或单独开设账户,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款项往来,但毕竟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嫌,并且挂靠双方的本意是令彼此资金独立开来,而在法律意义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产、债务具有同一性,这对双方而言都增加了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个人收款常见的第一个问题是没有委托授权手续或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中,虽然发包人能够提供承包人有关人员收款的凭证,但是不能提供收款人的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授权不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为: 1.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2..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2层完毕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3.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完成2.8万平方米后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4.①合同内部分:±0.000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0.000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承包人:a.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完成工作量预算书、钢材商砼使用量明细表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三份,并应附有进度说明;b.由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在接到报告3

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 c.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同意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将审核完毕的已完工作量报告移交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d.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在7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财务审计部,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 ④承包人应在每月、季前5天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季度施工作业计划,一式二份,并应确保其计划的具体实现,计划应注明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进行施工时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供应时间。 ⑤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交钥匙并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下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3、4的特点:在前期由承包商垫资,到发展到一定进度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现在有很多工程采用此办法,对于承包商和发包商的资金运转都是很有利的。 以上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可根据情况选择。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付款方式范本

施工合同付款方式范本 【篇一:工程合同范本三次付款】 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公司市场/工程部 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 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制作安装 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201 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 (小写)(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 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 认签字。 3.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 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 延。 5.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 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 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 责无偿修复(不含 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 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 进行维护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 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 %, 计人民币:元, 大写:。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 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3人民币:元,大写:。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 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 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 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 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 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 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 甲方自行负责。

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在选用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造价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其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都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 (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在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价值)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履约保函或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尾款。 (2)操作程序。承包人月中按月度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收取工程款时应填列特制的“工程付款结算账单”送发包人或工程师确认后办理收款手续,每月终了时,承包人应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单价、费用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特制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一项工程的时候,发包方支付的款项叫做工程款。现实中出现不少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使施工方的利益受到的很大的损害。而很多时候工程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为了避免最后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当事人会约定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诉权保护自身权益。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毋庸置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主要是倡导性地告诉各级人民法院: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工程付款方式范本-工程合同付款方式范本

工程付款方式范本-工程合同付款方式范本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范本的相关资料整理以供大家点击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合同付款方式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范本1 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公司市场/工程部 合同书 委托方: (甲方) 承揽方: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制作安装 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 年月日,竣工日期为201 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 (小写) (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 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 认签字。 3.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 延。 5. 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 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 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 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 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 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 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 进行维护工作。

最新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资料

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为了有效控制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规范建设过程中工程款支付的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款支付依据 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应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工程款拨付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照有关定额、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编制已完成工程量的预算书,据实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注明形象进度,报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填报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经工程总监签字和加盖单位印鉴后报预算科。

3.工程预算部应对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的 形象进度、支付金额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三、设备、材料款支付程序 1.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材料科、工程科、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供货单位将材料、设备交给施工单位。 2.供货单位持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料单,及时与材料科核实付款数额。供货单位提供相关发票,材料科办理材料转账手续,审核无误后,将材料付款发票(发票背面须注明“已转账”)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董事长审定。审定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办理付款手续。 四、所有工程款、材料款均转入对方对公账户,不得转入个人账户。

五、工程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预算部门初审,预算部门审核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会签单。根据会签单,办理项目结算通知单,经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后,办理工程结算付款手续。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办理结算款支付。 2.保修期内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审定金额的95%。保修期已满,必须具备项目相关部门审签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支付工程尾款。竣工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将责成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修复,否则停止支付质保金。施工单位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维修,规划建设处可安排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款从质保金中支付。 五、财务部门专人对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部门的合同或 协议建立台账,明确应付款、已付款、应开发票、已开发票 等要素,按月提供财务统计报告。

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方式一、 1.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留质保金5%二年 方式三、 ( 1) 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 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 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 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 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 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 3) 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 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 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附:工程合同付款法规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若有喜欢或是需要本文的,可以点击下载哦!祝大家生活愉快!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一方为承 包人,建设单位一方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是双方在建设实施 过程中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针对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的合同意识淡漠、违约行为不断的状况,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强化合同规 范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成为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下面作者结合学习《合同法》的体会,谈谈对建设工程 合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的认识。 一、合同的违约和违约行为的分类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说明只要是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这是合同法律效力的具体表现。任何合同义务的不履行,都是对合同规定的违反,都将构成违约。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可作如下分类:按照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违约行为可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按照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违约行为可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是指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适当 履行,又称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不履行进一步可分为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约不能属于债务 人客观上无法履行义务,拒绝履行属于债务人能够履行义务而主观上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进一步可分为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按照是否造成侵权损害,违约行为可分为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有瑕疵,致使履行本身的价值或 效用减少或丧失;加害履行是指债务人的履行不仅有瑕疵,而且瑕疵还导致债权人的其他权益受到损害。按照迟延履行的主体,违约行为可分为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行为的后果直接导致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合同债务为发生前提,具有惩罚和补 偿双重属性。《合同法》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可以采用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 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或裁决,强迫 违约人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停止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违约人也应当主动停止违约行为;人民法院有权 责令违约人停止违约行为。 赔偿损失,是指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违约人应依法向对方作出经济赔偿。赔偿损失是典型的补 偿方式。 支付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性质不同,违约金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 违约金;根据来源不同,违约金又可分为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定金罚则也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对于债权的 担保作用主要体现为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还可采取其他一些补救措施,包括:防止损失扩大、暂时中止合同、要求适当履行、解除合同以及行使担保债权等。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应当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发包人应当及时检查验收并支付工程价款。无论是发包人, 还是承包人,只要其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都将构成违约行为。针对不同性质的违约行为,债权人有权依照《合同法》等法 律的规定要求违约的债务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一)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1、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向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第二,为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 和生活条件;第三,按照合同规定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第四,维护勘察人、设计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针对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提出了三种具体方式,即发包人变更计划、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这三种违约行为都将导致勘察人、 设计人支出额外的工作量,从而造成勘察、设计费用的不合理增加。为此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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