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煤矿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一、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尽量靠近工作面设置,离工作面的距离不能大于10m;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 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0.8CH4,断电浓度为0.8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三、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设置在巷道迎头5m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5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四、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瓦斯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且风流稳定的地方,在回风巷出口10m至15m 范围内;其报警浓度为1.0CH4,断电浓度为1.0CH4,复电浓度为1.0 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五、掘进工作面进风流甲烷传感器的设置:采用串联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在被串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六、中央变电所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设置在机电硐室进风流巷道进风处3-5m之内;其报警浓度为0.5CH4,断电浓度为0.5CH4,复电浓度为0.5CH4,断电范围为中央变电所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七、一氧化碳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的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应设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风流稳定、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与新鲜风流混合均匀的位置。
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距回风流出口10m-15m范围内,并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风流稳定的位置。
AQ1029-201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05 设计与安装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 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 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 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05 设计与安装
5.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设置在采区变电所, 不得设置在下列区域: a )断电范围内: b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 c )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d )掘进工作面内; e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f)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05 设计与安装
5.5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不得接在被控 开关的负荷侧。
05 设计与安装
5.6 安装断电控制时,应根据断电范围要求, 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应正确接线,具 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
05 设计与安装
5.7 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 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 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 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 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 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MT/T 423 空气中甲烷校准气体技术条件
03 术语和定义
03 术语和定义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 器、风压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烟 雾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风门开关 传感器、馈电传感器、执行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 制器、分站、主机、馈电异常、瓦斯矿井、风向传感 器、粉尘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线缆、甲 烷检测报警矿灯、光学甲烷检测仪、甲烷断电仪。
(完整版)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具有甲烷浓度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3.22甲烷检测报警矿灯methanedetect andalarm head lamp
具有甲烷浓度数字显示及超限报警功能的携带式照明灯具。
4 一般要求
4.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4.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5.设计和安装
5.1煤矿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5.2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5.3 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4.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4.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甲烷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前 言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
1.0%CH4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甲烷传感器的浓度设置

≥1.5%CH4
≥1.5%CH4
0.5%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3
≥1.5%CH4
≥1.5%CH4
1.0%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进风巷
T3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4
≥0.5%CH
≥0.5%CH4
0.5%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掘进机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机电源
采区回风巷
≥1.0%CH4
—
—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
≥0.70%CH4
—
—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的进风侧
≥0.5%CH4
≥0.5%CH4
0.5%CH4
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0%CH4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煤矿安全规程(三)

煤矿安全规程(三)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第一百五十八条高瓦斯矿场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铝制必须装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停水和风电闭锁装置。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的无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风电闭锁装置。
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一氧化碳断电仪。
第一百五十九条绥北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工艺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第一百六十条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供电系统电话电缆或动力严禁电缆等共用。
防爆型设备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加密、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区域设备所监控监控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风电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矿井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主机或电子系统电缆发生故障伺服器时,系统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和甲烷断水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系统内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系统必须具有断电无法使用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财务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
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第一百六十一条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通讯设备侧,严禁直奔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前会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

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井下煤矿生产中,模拟量传感器是不可或缺的设备,用于监测各种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
本文将介绍井下各类模拟量传感器的安装和设置要求。
温度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安装要求1.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容易受热的部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温度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热源、水源、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4.温度传感器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安全距离、防爆等。
设置要求1.温度传感器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量程、报警值等。
2.温度传感器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温度传感器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要求。
压力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安装要求1.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受力部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压力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压力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压力源、水源、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4.压力传感器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安全距离、防爆等。
设置要求1.压力传感器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量程、报警值等。
2.压力传感器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压力传感器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要求。
流量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安装要求1.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流体管道中,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2.流量传感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防止传感器松动或脱落。
3.流量传感器安装应适当避免外部环境干扰,如与流体源、电源、信号源等的距离应适当。
4.流量传感器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如安全距离、防爆等。
设置要求1.流量传感器设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量程、报警值等。
2.流量传感器应定期校准,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流量传感器设置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要求。
液位传感器安装及设置要求安装要求1.液位传感器应安装在液位变化较明显部位,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A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A Q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AQ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pplicationandmanagementstandardfor coalminesafetymonitoringsystemanddetector2007-01-01发布2007-04-01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5.设计和安装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8.使用与维护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 10.管理制度与技术资料附录A 矿用开关瓦斯电闭锁接线(资料性附录) 附录B 低浓度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规范性附录)前言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煤矿正确使用管理安全监控系统和检测仪器,特制定本标准。
ICS1 D备案号本标准替代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煤安字[1995]第562号),与其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的装备和联网等要求(见4.一般要求);—增加甲烷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并补充了设置图(见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其他传感器的设置要求(见7.其它传感器的设置);—增加了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信息处理和管理要求(见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结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对设计、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进行了细化;—删除了质量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生产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

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详解一、煤矿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设置要求在我们的工程项目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由于缺乏相关知识,经常使得我们安装设置不规范,验收不合格,出现很多问题。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把我们在工程中经常遇到的相关传感器的正确的安装及设置方法做以下总结。
(一)甲烷(瓦斯)传感器的设置: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 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2、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内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4、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口一15nl 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5、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宜设置甲烷传感器。
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
9、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10、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二)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20. 002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m—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 0024%。
3、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潜,报警浓度为0.为24%。
4、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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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时间: 2018年6月15日
地点:会议室
讲课人:梁全军
在煤矿这个待定的环境下,瓦斯传感器是主要的传感器,除了瓦斯传感器。
还有好多种传感器。
我们可以从传感器模拟量和开关里来,一一说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模拟量的传感器有:Co、风速、温度等。
开关量的传感器有:开停、风筒、风门等。
模拟量的传感器
一、CO传感器的设置:
1一氧化碳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置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0.0024%CO,如图
采煤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设置
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0024%CO。
二、风速传感器的设置:
1、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
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
声、光报警信号。
2、采掘巷道进回的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测风站,无测风站的应设置在有测风牌的地点,采用硬连接。
三、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1、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
温度传感器的报警值为30℃
3、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4、进风井为立井的,温度传感器设置在码头门外,报警值小于等于2℃.
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
1、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2、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传感器。
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
煤巷距离工作面不大于20米,岩巷距离工作面不大于50米。
4、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我们矿被控开关为变电所的生产高开,馈电点取至高开的辅助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