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8.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8.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8.2.2.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8.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8.2 自然排烟8.2.1 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修改的。
一、由于利用可开启的外窗的自然排烟受自然条件(室外风带、风向,建筑所在地区北方或南方等)和建筑本身的密闭性或热压作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有时使得自然排烟不但达不到排烟的目的,相反由于自然排烟系统会助长烟气的扩散,给建筑和居住人员带来更大的危害。
所以,本条提出,只有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有条件要尽量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二、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
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
有关资料表明:在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中,在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仍保留着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其原因是认为自然排烟方式的确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管理水平,特别是在住宅工程中的维护管理方便、简单,这种方式仍应优先尽量采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自然排烟规定.do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排烟自然排烟规定
9.2自然排烟
9.2.1下列场所宜设置自然排烟设施:
1按本规范第9.1.3条规定应设置排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2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厂房(仓库)外,按第9.1.2条规定应设置防烟设施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场所。
9.2.2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3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9.2.3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本规范第9.2.2条规定的可开启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
9.2.4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0m。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安全性□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
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
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
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
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
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
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1.硬件。
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
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
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
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
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
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
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2023年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2023年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在城市中成为一道明显的风景线,但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也相应增加。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论述,内容分为火灾防范措施和排烟系统设计两个部分。
一、火灾防范措施1. 消防间距:在高层建筑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确保每隔一定楼层设置有效隔火间距,通常为每4-6层设置一个防火墙。
同时,建筑中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应配备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和自动火灾报警装置等。
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火灾,报警信号迅速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并触发相应的防火自动化设备,消防人员可根据报警情况及时处置。
3.灭火系统: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和消防栓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应根据建筑性质和用途进行设计和布置,确保全面覆盖。
消防栓系统应与楼梯间直通,并设有明显的标识,使用方便。
4. 疏散楼梯设计:高层建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宽敞疏散楼梯,以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楼梯应设置消防照明和疏散标识,消防门应符合防火要求,通道两侧不得设置障碍物。
另外,高层建筑还应设置避难层,以提供额外的疏散空间。
5.防烟措施:防烟是高层建筑火灾防范的重要环节。
建筑中应设置防烟门、防烟封闭和排烟设计,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安全。
防烟门的材质应具有良好的隔烟性能,防烟封闭应能有效堵塞烟气的蔓延。
二、排烟系统设计1.烟气排放量计算:高层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的用途和面积,合理计算烟气排放量。
计算烟气量时应考虑火灾烟气的产生量和烟道中的风压损失等因素。
2.多层排烟设计:高层建筑的排烟系统应设计为多层独立排烟的形式,每个楼层应有相应的排烟口和风机进行排烟。
各楼层烟道之间应采用垂直连接的方式,烟道应保持通畅。
3.排烟口尺寸和位置:高层建筑每个楼层的排烟口尺寸和位置应根据防火分区、楼层面积和烟道长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范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选用符合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确保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
2. 防火分区要求: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将建筑分割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要求每个分区具备独立的防火墙和防火门。
3. 防火间距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以保证火势不会轻易蔓延到相邻建筑。
4.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必须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防烟措施:高层建筑需要设置防烟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控制烟气蔓延。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设备需要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排烟效果。
6. 疏散通道和楼梯间:高层建筑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7. 消防设施:高层建筑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以及相应的消防管道和喷头系统。
8. 安全疏散标识:高层建筑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指引人员正确疏散。
9. 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高层建筑的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要满足防火要求,防止电气设备成为火灾发生和蔓延的源头。
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规范进行设计,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防火和排烟保护,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关于防排烟的有关标准〔摘自?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一.最大准许建筑面积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倍计算。
二.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放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上表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四.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准许建筑面积时,1. 应符合以下规定: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落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卫;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卫。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标准?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连续时刻不应小于 3.0h。
〔2〕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纳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五.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纳防火墙分隔。
当采纳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纳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采纳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六.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以下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准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2.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按照本标准有关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标准?GB50222的有关规定。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 / h)<20层25000~3000020层~32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系统负担层数送风部位加压送风量(m3 / h)<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20层~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3.2-4系统负担层数回压送风量(m3 / h)<20层22000~2700020层~32层28000~32000注:①表3.2-1至表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

7.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8.排烟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机的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其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
2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
7其他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4.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当合用时,必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排烟管道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或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5mm的距离。
排烟管道的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加压送风量(m3/h)
前室不送风的防烟楼梯间
25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分别加压送风
防烟楼梯间
16000
合用前室
13000
消防电梯间前室
15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合用前室加压送风
22000
注:表内风量数值系按开启宽×高=1.5m×2.1m的双扇门为基础的计算值。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宜按表列数值乘以0.75确定;当前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门时,其风量应按表列数值乘以1.50—1.75确定.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应小于0.70m/s。
1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应按本规范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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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电动开启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电动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00m2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2 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 / h)
<20层
25000~30000
20层~32层
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
系统负担层数
送风部位
加压送风量(m3 / h)
<20层
防烟楼梯间
16000~20000
合用前室
12000~16000
20层~32层
防烟楼梯间
20000~25000
合用前室
18000~22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3.2-4 系统负担层数
回压送风量(m3 / h)
<20层
22000~27000
20层~32层
28000~32000
注:①表3.2-1至表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 / 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