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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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矿井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矿井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近年来,矿井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更好地保障矿工的安全,提高矿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程,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矿井井下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1. 安全准备阶段在进行任何井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安全准备工作。

首先,井下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以确保工人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减少有害气体的积聚。

其次,每个工人在进入井下之前都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穿着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同时,井下应配备充足的救生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全交底与记录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进行记录。

安全交底是指负责作业的领班向工人详细说明作业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交底过程中,每个工人都应提问并确保对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有清晰的认识。

同时,安全交底的内容要进行书面记录,以便后续查阅和评估。

3. 安全设施与装备矿井井下作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例如,可以安装紧急停机装置,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切断电力供应。

此外,应设置逃生通道和应急照明,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工人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生。

各类机械设备也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

4. 作业前的检查在正式开始井下作业之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首先,要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情况,确保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

其次,要检查井下是否有积水或有害气体,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还要检查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以免出现故障或卡阻。

只有确保井下环境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作业才能正式开始。

5. 安全操作流程进行矿井井下作业时,必须遵循安全操作流程。

首先,要保持清醒并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嬉闹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其次,要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并遵循正确的操作步骤。

任何操作前都要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

作业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以确保通道畅通,并防止跌倒和绊倒等事故的发生。

作业员之间也需要相互配合和沟通,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井下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引言井下管道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工人在狭小的空间内进行作业,往往需要面对高温、高压、有毒气体等危险因素。

为了保证井下管道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确保工人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前期准备工作1. 进入井下之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 确认井下每个作业点的安全出口,并设立标识。

3. 检查所需要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 充分了解井下环境的情况,包括气体成分、温度等。

5. 确保所有的井下作业人员都已经接受过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井下作业操作规范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选择合适的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不能随意替代或使用损坏的工具。

3. 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确保井下作业区域的安全出口通畅,随时可以顺利撤离。

4. 安全通风系统:确保井下作业区域的通风系统正常运行,保持氧气充足。

5. 定期检查仪器仪表:对使用的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准确、可靠。

6. 严禁离岗:在井下作业期间,严禁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需要离岗,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7. 防范火灾危险:井下作业区域存在着火灾危险,因此应特别注意使用明火,并配备灭火器材。

8. 临时通讯设备: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配备通讯设备,以便及时与其他人员进行联系。

9. 熟悉控制室操作设备:控制室操作设备的误操作可能引发井下作业事故,因此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10. 应急预案:井下作业期间,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四、事故应对与处理1. 发生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2. 如果有人员受伤,应立刻进行急救并报告相关人员。

3. 在发生事故后,应尽快进行现场清理和修复,排除可能的二次事故隐患。

4.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排水管渠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一、操作人员准备1. 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擅自进入作业现场。

2. 进入排水管渠井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耐刺防割手套、防滑鞋等。

3. 在排水管渠井内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器材,确保人员安全。

二、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 对于进入的排水井室,必须事先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操作要求。

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各种危险源的位置和禁止行为。

3. 井室内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状况,确保操作人员的视觉清晰。

4. 确保井室周边没有积水或杂物,以免影响作业。

5. 建立并遵守相应的排水管渠井通风、排水、沼气监测等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三、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 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排水管渠井的结构、材料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备处理。

2. 检查井室内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正常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 检查应急救援装备的数量和状态,确保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理。

四、井室进入和退出1. 进入井室时,必须进行人员登记,并由负责人发放操作许可证。

2. 进入井室前,必须进行适用的检查和测试,排除各种隐患后方可进入。

3. 严禁在排水管渠井内暂时停留或休息,必要时应有专门的井室内休息场所。

4. 完成作业后,必须严格按照程序退出井室,离开现场。

五、井室内的工作安全操作1.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操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在井室内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严禁随意移动或损坏现有设施。

3. 重物搬运或起吊等操作必须由熟练操作人员进行,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 井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高温工具,防止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5. 在井室内作业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沟通和应对突发情况。

六、应急处理1. 在井室内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执行撤离和救援措施。

2. 各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保持冷静,按照预案进行逃生和自救。

(现场培训)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现场培训)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要对施工人员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和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了解,讲解自救和求助的常识。

2、在井下作业施工前,在井的周围要设置安全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加挂警示灯、照明灯。

并设专人看守人孔井,防止他人或车辆闯入施工区域,施工结束后,要盖好井盖,清扫现场,方可离去。

3、井下施工之前使用鼓风机向井内进行有效的通风,并用有毒气体探测仪器进行检测,检测井内有无有毒气体,确认井内无有毒气体后方可接近井口施工。

4、若井下有水的,首先要抽水排污,方便施工人员入井工作,排水后必须经有毒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施工。

5、施工人员下井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绝缘手套、绝缘鞋,必要是穿皮衩和雨靴等,并随身佩戴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器。

6、井下作业时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代入井内。

7、井上施工人员要在井口安装好三角架,遇有情况时便于紧急救援。

8、井下同时施工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作业时应指定专人在井上监护,井下施工与井上监护人员配比为1:2 。

9、如检测仪发生报警,井上施工人员应立即将井下施工人员用三脚架拉到井上,并迅速撤离施工现场,疏散现场人群,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10、施工人员下井时,必须使用梯子上下,不准脚踩电缆。

搬动梯子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砸伤、破坏电缆。

硫化氢的危害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硫化氢是可燃性无色气体,具有典型的臭鸡蛋味,人吸入浓度为1g/m3;的硫化氢在数秒钟内即可死亡。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见(表1)表1 硫化氢对人体的危害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3、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戴好防毒面具,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

做好互保,要2人以上人员在场,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4、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20%,或硫化氢浓度大于或等于10mg/m3时,须选用防毒面具。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前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采矿过程中,通过制定科学合理、严谨规范的操作规程,来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保护环境的安全作业指南。

二、基本原则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发展”。

安全第一: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和基础,不安全因素必须消除,安全隐患必须排除。

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做到三预防:预防事故发生,预防污染产生,预防环境损害。

综合治理: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协调和管理,完善井下作业安全控制体系,建立检查、监测、报告、处理机制,科学合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

科学发展:推动和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矿业生产的科学发展。

三、通用规定1.现场准备工作:煤矿井下作业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及时补救措施,确保安全环保。

同时,必须制定好严格、细致的安全计划和作业指导才可执行作业,操作前必须完成设备的安装、手持电气设备的检验,对涉及作业人员人身伤害、污染环境的器材、补给品、支架材料等进行现场动态管控;2.人员限制:在矿井压风区、目前低区以及载人设备过程中,工人在落地停留室安全区,严格执行矿井规定的人数标准,严禁非相关人员非法进入井下区域;3.双重检查制度:工作面上必须设有平巷安全员,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环保隐患;4.所有煤矿井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矿山安全标准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保养。

四、操作规程4.1 矿内设备操作规程1.操作前拿到工作签、凭证,检查设备各项标志是否齐全、标准是否清晰、是否符合操作标准,如有违反,必须要排除后方可进行工作;2.在矿井中禁止饮酒后进行设备操作,这也是矿井迅速起火或爆炸以及其他危险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3.进行设备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运作是否正常、是否安全,手持电器设备也需要检测电量是否充足;4.在矿井中其他设备都已经关闭的情况下,严格执行操作设备前人员清点,确保所有人员全数撤离之后再进行操作。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下井作业必须填写下井作业单”。

由科室安全责任人指定现场安全责任人。

下井作业单必须由现场安全员对下井作业人员做技术和安全交底,交底双方应在下井作业单上签字。

二、下井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员在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三、下井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白然通风20分钟以上。

四、下井作业应满足井下氧气含量不低于18 %的标准。

五、下井人员必须将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口罩穿戴好,由现场安全员进行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

六、下井前必须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的,由班组长现场负责监督,同时报请科室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七、在落实上述1、2、3、4、5项措施后,经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危险气体超标报警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15分钟后再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经检测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则按第6条执行。

八、在采用鼓风机进行机械通风后,经多功能检测仪监测还超标报警,则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防毒面具,且下井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并立即通知保卫科派人到现场进行安全措施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分管生产的副企业长,由分管生产的副企业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毒面具,方可下井作业,并做好下井作业记录。

九、节假日下井作业如遇采用机械通风尚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则必须将检查情况及安全措施报分管生产的副企业长,由分管生产的副企业长签字同意后,佩戴好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毒面具进行作业,并做好下井作业记录。

十、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

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H^一、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十二、井下作业严禁烟火,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蝇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使用通风设备,同时配备消防器材,并到保卫科开具动火许可证,方可下井作业。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井下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此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凡是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基本原则1.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

2.工作前必须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杜绝隐患。

3.禁止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4.任何作业都必须接受下属人员的授权和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完成工作。

5.严格遵守现场标识。

6.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随意更改。

7.任何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立即向管理层报告。

二、安全管理1.建立完善的井下作业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

2.梳理作业工序,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知各项工作流程和特殊要求。

3.加强安全宣传,定期召开安全教育培训班,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井下作业前必须着装完整,佩戴好安全装备。

2.操作人员必须对操作设备进行以下检查:•电源是否通畅;•各线路、阀门是否正常;•仪表检查是否正常。

3.确认下井作业人员人数和名称。

4.对作业井下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等危险。

5.根据作业环境的特殊要求,各级管理根据需要还要指定巡逻人员。

6.确保井下应急设备完整、有效。

四、作业时的安全措施1.在作业区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工作。

2.不准乱动设备及运行控制箱。

3.类比物料尽量采取盘点、过磅等方式,避免烟花爆竹爆炸。

4.井下必须使用专用、合格的工具,不得私自制造。

5.停电作业必须在管理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五、作业后的操作1.作业结束后检查设备是否已正常停机。

2.保持作业区域及其周围的清洁和有序。

3.保存作业记录并报告管理人员。

4.将作业场地恢复原有状态。

六、其他1.禁止在井下抽烟、喝酒。

2.禁止在井下进行打闹、逗乐等危险行为。

3.严禁在道路、作业区等危险地段行动。

4.禁止在井下乱扔垃圾。

七、安全责任1.本规程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一、井下作业安全规程1、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小于30米;矿井每个中段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2、矿井必须有独立的能保障井下作业所需通风量的通风采场;通风不良好的掘进工作面(天井)和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按井下作业最高人数算供风量不得少于4m3(min/人)。

3、提升设备、设施及安装、配合、连接等要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强度安全系数可靠,有防过卷、断绳、坠井和跑车等安全保护装置,提升系统有灵敏、清晰、可靠的信号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垂直深度超过50m的竖井用作人员出口,须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应装设扶手、设阻车,装设不小于1.2m的罐门或罐帘,乘车人员按每人占用0.2m2底板面积计算,禁止人货同时升降。

5、井下要有防水措施和排水系统。

6、井下要建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

7、井下相邻巷道与采场之间,巷道和采场与采空区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规格应在采矿设计中规定,生产中要严加保护,免受破坏,保障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8、井下要有防尘、供水设施,凿岩出的碴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接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9、井下火工材料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要配备专用炮箱、炮棍、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者方能上岗操作。

10、地下采矿必须按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采矿,要坚持采剥并举,掘进先行,首先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开采顺序划分矿块(采场)进行生产探矿,搞清矿块的产状及主要构造,再根据所选定的采矿方法作该矿块的采准,切割和回采设计;施工时,要先做好采准、切割工程,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时,再进行切,采和回采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须有地、测、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按设计施工,严禁不切准、切割工程,只采不掘,乱挖乱采。

11、要按作业过程、规定管理顶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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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宣贯材料(SY 5727-2007)本教材是根据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在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下编写的。

适用本教材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掌握标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为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在学习和应用本标准内容时使用。

首先,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SY/T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的来龙去脉,本标准是在2007年10月8日发布的,在2008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此前,由于原SY 6023-94《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被废止,我们在进行井下作业施工安全检查时,缺少必要的标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安全规定或有安全规定但不统一,造成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十分被动。

另外,由于SY 6443-2000 《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SY 5727-1995 《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这三项标准在如今井下作业工艺不断更新的情况下,有些标准内容已不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同时依据标准法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每三年需要进行修订,所以对这三个标准进行了修订整合。

本标准由华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会同华北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处于2005年5月组成编制组,确立了编写大纲。

小组成员先后对在新疆地区、内蒙古地区、冀东油田、四川石油管理局施工队伍的现状,以及大庆石油管理局作业队伍进行了深入调研,本着集思广益、完善不足的目的,抽调熟悉井下作业施工工艺的工程师、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以及安全人员进行了多次研讨,为编写本标准积累了一定的素材。

整合修订后的标准规范了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行为,为杜绝事故的发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整合修订并代替SY 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 6443-2000《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和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SY 5727-1995,SY 6443-2000和SY/T 6566-2003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增加3.18.1.8“不应将供电线路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增加3.18.6.1“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井场照度应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增加3.18.6.2“井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增加第3章中3.1“井场布置”至3.17.8“水龙带使用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增加4.1“一般要求”至4.3.6“射孔作业应符合SY/T 5325-2005中第9章的规定”;——增加4.6“常规试油”至5.11“完井后应清理储液池和井场,做好施工井废液、废弃物的回收或处理”;——SY 5727—1995中7.4“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修改为本标准的3.18.8.4“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电器设备接地不大于4Ω;——SY 5727—1995中4.1.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修改为本标准的3.18.4.6“配电箱总开关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分闸应距井口15m以外。

若采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安全电压变压器应防水。

输入应采用三芯电缆线,连接配电箱接地”;——SY/T 6566—2003中9.6的内容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6;——SY/T 6566-2003中4.3“承压罐在满足4.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的要求”修改为本标准的 4.4.2.3“承压罐在满足4.4.2.2规定的同时,应符合GB 150的要求”;——SY 6443—2000中7.2 、7.3 、6.13修改为本标准的4.4.6.3、4.4.6.4、4.4.6.5;——SY 6443—2000中4.5,4.7修改为本标准的4.4.5.10、4.4.5.11;——SY 5727—1995中的3.1.3、5.2.5、6.2修改为本标准的3.18.1.1、3.18.6.3、3.18.7.2;——删除SY 5727—1995中的“3.3.1、5.1.1、5.1.2、5.2.1、5.2.2、5.2.3、5.2.4、”;——删除SY 6443—2000的第3章~6.12;——删除SY 6443—2000的7.1和7.4;——删除SY/T 6566—2003中的9.1、9.2、9.3、9.4、9.5”。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聪敏、马爱军、贾会存、李全祺、贾二虎。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简述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并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了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生产过程。

该标准规定了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内容及安全要求,旨在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能力,逐步降低风险,提高行业安全生产能力,避免作业过程中所带来的安全、环境的危害,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小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修井机用转盘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SY/ 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SY/ 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SY/T 5836 -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SY/ 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SY/T 6194 套管和油管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T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以上涉及到的标准的条款内容适用于本标准的规定内容,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在适用本标准的同时还是掌握引用标准的部门条款内容,作为本标准的内容认真遵守。

以上引用标准中,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施工准备3.1 井场布置3.1.1 现场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置以下(包含但不限于)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放在相应的位置,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1996中第4章的规定:a)必须戴安全帽;b)禁止烟火;c)必须系安全带;d)当心触电;e)当心机械伤人;f)当心坠落;g)当心落物;h)当心井喷;i)高压工作区(需要高压施工时);j)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抽油机,还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以上所说的安全标志只是规定了常规作业中需要的数量和种类,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施工情况进行增加补充,不能单纯强调标准中之规定了这些而忽略了实际需要。

另外,安全标志图案和名称应按标准制作,名称、尺寸、颜色不应随意修改变动。

3.1.2 作业时,通井机应正对井口摆平,地基坚实。

这样的要求主要是防止因地基塌陷井架倾倒。

3.1.3 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井口及储油罐不应小于30 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面对修井机侧前方25 m以外摆放。

本条款数据引自SY/T5225-2005 3.1.3、3.1.4内容。

主要内容如下:SY/T5225-2005中3.1.3条款:钻井现场设备、设施的布置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有关安全间距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钻井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b)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距井口应不小于30m;c)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小于20m;d)……。

SY/T5225-2005中3.1.4条款:井控装置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并在周围保持2m以上行人通道;放喷管线出口距井口应不小于75m。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规定的“应面对修井机侧前方”与SY/T5225-2005中3.1.4条款的“应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并不矛盾,只是说法上的不同。

如远程控制台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话,距离应不少于30m才行。

3.1.4 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 m以外。

说明:因试油作业中的洗井、求产等工序的排出液需装入罐内,为防止这部分返出液引起火灾事故,因为储液罐本身没有火源,所以在此作出规定。

3.1.5 井场应设置逃生路线标志、紧急集合点和风向标,设有安全通道并保证畅通。

说明:本款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了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需要,并强调了标识的设置。

通过设置标志可便于员工提前掌握疏散路线,紧急集合点设置时应考虑季节风向的影响。

风向标的设置在含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时便与安全撤离,风向标应根据风力的需要配置,在任何时候任何风向应保证至少有一个紧急集合点是安全的。

逃生路线标志、安全通道也应根据当地季节主要风向而制定,而且应保持两条以上的逃生路线标识,以便应对不同情况、不同风向,保证任何时候都至少有一条逃生路线能使用。

安全通道上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职工逃生的物体。

3.1.6 井场的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T 5225-2005中4.1.1的规定。

说明:因SY/T 5225-200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中已作出详细规定,该标准采用的是编号GB50183-2004《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以下内容:注:1、当气井关井压力或注气井注气压力超过25MPa时,与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及相邻厂矿企业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规定增加50%。

2、无自喷能力且井场没有储罐和工艺容器的油井按本表执行有困难时,防火间距可适当缩小,但应满足修井作业要求。

3.1.7 井场应平整无杂物,无积水和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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