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封闭场所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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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校园封闭场所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封闭场所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封闭场所管理制度一、封闭场所定义封闭场所是指设施完备、围墙封闭的具有独立功能的场所,包括操场、图书馆、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计算机室、食堂等。

二、封闭场所管理目的1.维护学生身心健康:封闭场所是学生进行学习和活动的场所,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

2.保障师生安全:封闭场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外来人员进入,保障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3.提高师生管理效率:封闭场所管理规定了师生在封闭场所内的行为规范和时间安排,有利于提高师生管理效率,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三、封闭场所管理制度的内容1.进出封闭场所的管理(1)进入封闭场所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且经过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危险物品。

(2)校外人员如需进入封闭场所,必须提前向校方申请,并经过审批方可进入,进入时需有工作人员陪同。

(3)保安人员必须24小时巡查封闭场所,确保无人闯入。

2.封闭场所内的行为规范(1)封闭场所内,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学习环境。

(2)禁止在封闭场所内吸烟、喝酒、吸毒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3)禁止随地乱扔垃圾,保持封闭场所的卫生与整洁。

(4)封闭场所内的设备设施应爱护,严禁损坏或者私自使用。

3.封闭场所的使用时间和安排(1)学生在学校正常作息时间内可进入封闭场所进行学习和活动,但需事先与老师预约。

(2)老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封闭场所作为教学场所使用,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3)封闭场所禁止学生在无教师或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单独使用,如有需要,需得到校方和家长的许可。

四、封闭场所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执行(1)管理封闭场所的责任由学校负责,校方应组建专门的管理小组,负责封闭场所的管理工作。

(2)封闭场所的保安人员需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进出封闭场所的人员进行检查和登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监督(1)校方应建立相关监督机制,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措施。

进入封闭舱室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须知

1 目的与范围为了确保船员进入油水舱柜或包围封闭舱室工作时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须知,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

2定义油水舱柜或包围封闭舱室是指进出口受限制、自然通风不利的、不是为工作人员连续作业而设计的封闭处所。

还包括货舱、燃(滑)油舱柜、压舱、淡水舱、双层底舱、干隔舱、污水舱。

3须知3.1进入上述场所工作前必须做到:*进行工作前,应先用测氧仪测量该场所的空气含氧量应大于21%,如无测试手段或空气含氧量低于21%,则应进行强制通风后才能进入工作。

*进行明火作业(含工作是易产生火花的作业)前,必须用测爆仪进行测爆,应保证做到可燃性气体,在该空间的各个层面均低于空气含量的1%以下方可作业,且在工作期间不应停止强制性大流量的通风。

*进行油漆或进行施工中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进行过程中应持续进行强制性大流量的通风及保持定时测试空气质量。

3.2凡在上述舱室内进行检查、清洁、修理等工程时,必须在道门附近派专人值班看守,并在该舱室的其他门口放置警告牌,写明“舱内有人,不得盖舱。

3.3道门口附近值班看守人员应经常和舱内工作人员进行联络,以确定其安全状况。

3.4入舱工作,应携带低压行灯,如用手电筒则应明亮、防爆。

进舱人员必须带必要的防护器材,但应注意尽量不影响其进出道门及在低矮舱内的灵活行动。

3.5舱内工作人员无论进行何种工作,当自我感觉不适时应立即停止工作,离开工作场所。

3.6值班看守人员应核清进出舱人数,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部门长、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报告。

3.7进入上述场所进行工作,部门长负责确诊能否进入工作及布置落实一切安全应急措施,并向船长报告,按船长的指令办,部门长应经常到作业现场检查。

3.8禁止擅自一人进入上述场所进行工作。

3.9进入油水柜、包围封闭舱室工作前应由实施工作的部门长填写“进入油水柜、包围封闭舱室工作检查表”报船长审批,此表在工作完毕后应交船长保存。

4支持表格《进入油水柜、包围封闭舱室工作检查表》。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

进入封闭空间作业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是保证船员进入封闭空间作业时的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本局体系内所属船舶。

2 定义在标准状态下空气中的氧浓度为20.9%,浓度低于18%的状态叫缺氧。

船舶燃油舱、油柜、压载舱、上边柜、管子弄、锅炉内部、主机扫气道、罐体、容器等封闭空间以及通风不良的泵间等都具有潜在的或明显的缺氧危险,并可能伴随其它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2%以上的二氧化碳或易燃易爆气体,极易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 作业规定3.1 船员进入上述场所作业前,船舶必须事先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应包括:缺氧原因、安全作业要求、呼吸保护器具的使用方法、缺氧症的症状以及现场应急抢救方法。

3.2 缺氧危险作业,甲板部必须报经大副批准,轮机部必须报经轮机长批准,大副、大管轮负责组织实施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工作量较小时,可指定其他适当人员担任监督、监护。

3.3 大副、大管轮应测定作业环境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并记录以下内容:测定日期和时间、测定地点、测定仪器和方法、测定时现场条件、测定次数、测定结果。

在氧气含量高于18%,二氧化碳含量不高于2%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作业场所,在氧气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

3.4 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准备隔绝式呼吸器、安全带、救生索,规定好内外联络信号;救生索外端必须生根;必要时还应有医生在场备妥轻便担架。

3.5 在已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通风措施不能使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以上时,或在应急情况下未经测定氧含量,必须佩戴隔绝式呼吸器具,方可进入缺氧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3.6 每次进入封闭空间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3.7 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3.8 发生缺氧窒息事故时,必须迅速将患缺氧症的人员救出作业场所,并在空气新鲜处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2024年进入现场安全告知(三篇)

2024年进入现场安全告知(三篇)

2024年进入现场安全告知一、安全提示本作业区现场是专业从事乙醇和含乙醇饮料的卸车和装车作业区域。

乙醇具有易燃易爆的危险特性。

作业区内有频繁到达的火车槽车和汽车槽车,有电气设备运行。

现场有发生火灾爆炸、车辆碰撞或碾压、触电和机械伤害的危险。

请相互配合理解,共同确保作业区现场的生产安全。

二、入场须知1、进入作业区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防静电服装,将香烟、打火机等危险物交门卫值班员保管,将手机置于关闭状态(禁止使用不防爆的移动通讯设备),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2、外来人员须经作业区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并在门卫处登记,并由作业区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作业区内不准擅自拍照或录像,不准擅自进入标示的危险区域。

3、请严格遵守各项警告标示提醒之注意事项,严禁酒后进入作业区域,严禁随意开启或动用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备或器材。

4、严禁无阻火器的车辆进入作业区域;汽车槽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槽车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堵塞安全通道。

5、禁止带小孩入内,禁止摩托车、电瓶车进入作业区域。

6、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进入作业区施工作业,必须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作业区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7、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因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作业区规章制度,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我库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爱护环境卫生,不准乱扔垃圾,减少和控制环境污染。

9、如遇险情,请听从指挥,及时沿逃生线路撤离。

2024年进入现场安全告知(二)尊敬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2024年,感谢您莅临本场活动现场,为了保障您的安全和参与体验,请您务必遵守以下安全告知事项。

本次告知内容较长,请您耐心阅读。

首先,自助安全检查:1. 请自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验票时会需要核对您的身份。

2. 在活动现场,我们提供自助消毒设备,请您在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并配戴好口罩。

3. 若您出现身体不适症状,请尽量不要前来参加活动,确保您的健康与安全。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1总则本须知规定了进入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旨在保障进入封闭舱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缺氧窒息和中毒事故等。

2引用标准.1部标《船舶运输装卸非危险货物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2《罐内作业安全技术试行规定》穗劳发字(1987)第132号。

3定义.1封闭舱室:作业前处于封闭状态,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或缺氧的货油舱、干隔舱、或任何类似封闭舱室。

.2缺氧:指空气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

4一般要求.1作业人员应熟知有关封闭舱室作业安全处置事项,如急救、抢救措施,防护用品(具)、通讯设备等使用方法,有害有毒的现场,作业人员应先了解并掌握有害有毒物质的性质及其处理方法。

.2有以下情况的外来人员,不得从事封闭舱室作业:●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等严重疾病者。

●有外伤伤口尚未愈合者(包括船员)。

5实施步骤5.1审批.1进入封闭舱室作业应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大副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封闭舱室;未经轮机长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封闭机械舱室。

在进入封闭舱室前,由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报船长批准后方可进入舱室作业。

.2需要进入封闭舱室内动火作业时,必须测爆和遵守明火作业须知。

5.2通风换气.1在作业前必须对封闭舱室及其相关的处所进行有效有通风换气,为进舱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环境。

.2以下舱室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换气,不间断地向作业现场灌输新鲜空气,但严禁灌输纯氧气;●自然通风换气不好的舱室;●作业过程中易产生空气质量变化的舱室。

.3对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舱室使用机械通风时,电动机械要防爆。

.4下列情况需对舱室通风换气:●因故暂停作业、封舱的舱室在重新作业前;●对多层封闭舱室,在进入不同舱室作业时;●清舱作业前。

5.3检测.1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确定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使用测爆仪和测氧仪时先以新鲜空气试表,确知仪表准确;●在封闭舱室内进行冷热工前,需测爆,测爆仪的读数应为“0”;●测氧仪测得氧气含量为18%以上,二氧化碳浓度始终不得高于1%;.2进行测试时,舱室停止通风。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须知

进入封闭舱室作业制度1目的本制度旨在向船员提供进入通常封闭舱室时的安全做法。

2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

3定义封闭场所,是指未经连续通风并且其中的气体由于存在着烃气、毒气、惰气或缺氧而可能有危险因而限制进入的一种场所。

此定义界定的范围包括:货油舱、双层底舱、压载舱、燃油舱、水舱、润滑油舱、污油水舱和废油舱、污水舱、干隔舱、箱型龙骨通道、非载货空舱、各种围闭通道、管道或连接以上舱室的任何装置,还包括惰气洗涤塔和水封装置,以及某些不经常通风和进入的如锅炉和主机曲轴箱这样的其他机械或设备。

4作业须知4.1进入前的准备工作部门负责人负责安排及检查,并做好进入前准备工作。

4.1.1提前打开通常封闭空间的门、盖(如有可能应全部打开);4.1.2切实关闭、切断相关管系的阀门,切断动力装置电源,并挂牌示警以防止意外打开;4.1.3通风、必要时进行清理和清洗,对空气进行测检和危险评估:1)通风时间宜长,最好是强力对流通风,并用测氧仪检测氧含量。

测氧仪的使用:用于测量空气中的氧含量。

使用前应进行校准,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大气含氧量作为参考值;氧含量达20%以上方可进入。

2)装载过有毒危险品的舱柜必须测毒。

测毒仪的使用:用于监测有毒气体。

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测毒管。

使用前须试漏。

测量点须取上中下不同位置,与封闭舱室相通的每一个孔盖均需测量,以使整个空间不同位置的毒气含量均能获取。

当有毒气体含量超过TLV时,不能进入。

3)贮存过可燃液、气体的舱柜,如进行明火作业还应测爆。

测爆仪的使用:用于测量可燃气体的浓度,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前须进行校准。

测量点须取上中下不同位置,与封闭舱室相通的每一个孔盖均需测量。

氧气和可燃气体混合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将有爆炸危险,这一范围的上下限称为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

此范围之外,不会有爆炸危险。

测爆仪显示可燃气体浓度与爆炸下限的百分比为100%指的是爆炸下限。

为安全起见,无论是检查还是冷工或热工作业,测爆仪的读数应在1%即可燃气体浓度应在1%爆炸下限以下时方可进入封闭舱室。

进入密闭舱室应急处置须知

进入密闭舱室应急处置须知

进入密闭舱室应急处置须知1、密闭场所由于长期密闭,舱内因生物或化学因素而消耗氧气,致使舱内缺氧或无氧,或舱内含有大量有害或窒息类(如烃类、硫化氢、惰性气体、二氧化碳等)气体,在未进行充分通风时,如人员进入这种场所,极易发生人员窒息或中毒事故。

2、正常情况下,如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封闭舱室。

如确实需要,在进入封闭的舱室之前,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3、进舱要取得船长的允许,并由专人负责指挥,落实人员进舱的安全措施;4、进入密闭场所作业之前,尤其是高温情况下,应对密闭场所充分进行通风。

对不能在作业前开舱或多层次封舱的舱室,应在作业过程中分次通风,通风后应达到规定要求,作业人员方可进入。

5、过充分的通风后,必要时还必须对该舱室进行检测,作业环境中的氧气含量应为18-21%,二氧化碳含量应不大于2%,烃气含量不大于4%。

检测人员进入密闭场所时,必须配戴隔绝式呼吸器。

6、如情况紧急,急需进入密闭场所作业,则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隔绝式呼吸器和救生绳,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救生绳索应有专人负责。

7、作业人员进入密闭场所后,外面必须留有观察人员,观察人员应与作业人员约定有效的联络方式。

在密闭场所外面负责观察的人员应不断地通过约定好的联络方式与作业人联系,每次间隔不大于3分钟。

8、如发生人员窒息事故,应采取紧急救助措施。

救助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救人时,必须配戴隔绝式呼吸器,禁止未配戴隔绝式呼吸器的人员进入密闭舱室救人。

9、救助人员应将被窒息的作业人迅速移出密闭舱室。

从作业人被窒息到获救不得超过5分钟。

10、对被窒息的人员一边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一边应就近向120救护中心联系,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窒息人员得到有效救治。

人员封闭场所管理制度及流程

人员封闭场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确保人员封闭场所(以下简称“封闭场所”)的安全、有序运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封闭场所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医院、学校、监狱、养老院等。

三、组织架构1. 成立封闭场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封闭场所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封闭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立封闭场所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封闭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人员进出管理(1)实行出入证制度,人员进出需出示有效证件。

(2)外来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查询等防疫措施。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封闭场所。

2. 安全防范(1)加强封闭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2)落实防盗措施,加强巡逻,防止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3)设立紧急疏散通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3. 健康管理(1)定期对封闭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并报告相关部门。

(3)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确保人员安全。

4. 信息化管理(1)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封闭场所的智能化管理。

(2)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实时掌握人员动态。

(3)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封闭场所的监控。

五、管理流程1. 人员进出流程(1)登记个人信息,出示有效证件。

(2)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查询等防疫措施。

(3)通过身份验证后,发放出入证。

2. 安全防范流程(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2)加强巡逻,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整改。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人员自救互救能力。

3. 健康管理流程(1)定期对封闭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2)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立即隔离并报告相关部门。

(3)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确保人员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封闭场所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封闭场所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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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封闭场所安全须知
1目的
旨在规范船员进入封闭场所作业的操作和防护应急施救工作,确保船员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员进入封闭场所作业和防护应急施救行动。

3定义
船舶的干隔舱、首尾尖舱、双层底舱、深水舱、货油舱(液货船)、油舱、油柜(箱)、泵
货等均为封闭场所。

4责任
4.1船长负责船舶封闭场所作业安全及急救工作。

4.2大副、轮机长负责落实进入封闭场所作业的防护和急救措施。

5进入封闭场所安全要求
5.1任何时候,任何人均不得私自、单独进入封闭场所。

进入封闭场所必须得到船长或部门长
的许可。

船长负责核准货油舱(适用液货船)的进入许可;大副负责核准干隔舱、首尾尖
舱、双层底舱、水舱的进入许可;轮机长负责核准油舱、油柜(箱)的进入许可。

在厂修
期间,厂方人员需进入封闭场所时,执行厂方的有关规定。

5.2对长期不使用的干隔舱和压载水舱,打开道门后,不得立即进入,必须经足够时间的自然
通风或用鼓(排)风机强制通风后,确认空气中无异味时方可进入,若工作需要必须立即
进入时,应穿戴呼吸器。

5.3对长期装有未经调换的压载水舱,应先将陈旧压载水抽干,再用新鲜压载水灌注一次,抽
干后再打开道门,以防止舱内留存有毒气体。

5.4对油舱、油柜(箱)应使油类剩留量尽可能少,打开道门时,其附近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道门打开后,必须用鼓(排)风机进行强制通风,或经足够时间的自然通风后方可进入,
必要时穿戴呼吸器进入。

进入油舱、油柜内使用的照明灯,必须是安全防爆灯。

5.5进入货油舱(适用液货船)
5.5.1入货油舱人员必需穿着防静电服、防滑耐油的靴子,并联接好救生绳,去除身上一切火源,
穿戴好正压型呼吸器,穿戴时应注意:
●使用前测试气压表,估计空气可使用时间;
●使用前应检验低压音响警报器;
●戴面罩时检查确保气密性。

5.5.2入舱人员所携工具必须是表面清洁的非铁质工具,以防与他物碰撞时击溅出火星。

5.5.3先用绳吊入工具,然后人员下舱,绳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合成材料制造。

5.5.4入舱携入照明必须为防爆型电气设备。

5.5.5入舱携入的通信工具、通信器材必须是防爆型。

5.5.6当人员入货油舱后,如果进入许可证或作业许可证所限定的任何项条件有了改变
且变得不安全时,船长或部门长应立即命令他们脱离该处所,在对现场重新作出
评定和许可证上的安全条件得到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

5.5.7当空气呼吸器发生低压报警时,入舱人员应及时撤离。

工作结束后,收集工具。

5.6在封闭场所入口处应指派专人看守,并备有呼吸器和救护器材,以便在紧急情况
下进行施救。

5.7部门长应亲自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责成看守人员坚守岗位,始终保持与进入人员
的联系。

6急救措施
6.1当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异常情况或有缺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

如有人员遇险或伤害,应立即报告船长。

6.2发生事故后,船长应迅速组织应急施救,尽最大努力营救遇险人员,将其转移至
安全处所,并按《船上紧急情况的标识、描述和反应程序》(CX07)的有关规定实
施急救。

6.3营救人员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第二次事故。

如果遇险人员为中毒或窒息,
营救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才可进入封闭场所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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