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6年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 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后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西大学〔2014〕17号关于印发《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后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学校研究制定了《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后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大学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西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后教育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后教育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助后教育管理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助后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院(系)负责本院(系)的助后教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受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在学习和生活中自强自立、艰苦奋斗。
第四条加强诚信教育。
积极营造诚信氛围,开展诚信实践活动,强化受助学生的诚信意识 ,将诚信观念内化为自觉行为,使受助学生做到学习诚信、生活诚信、还款诚信。
第五条加强感恩教育。
引导受助学生正确对待国家和社会给予的资助,增强他们的感恩奉献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
第六条构建帮扶体系。
针对受助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建立帮扶档案,明确帮扶举措,调动家庭、社会参与助后教育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资助工作合力,确保对受助学生的各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搭建成长成才平台。
实施受助学生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实体)和公益活动实践基地,开展公益实践活动,提高受助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
校研字[2014]302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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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文件校研字…2014‟30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224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我校试行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执行新的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管理办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实施新的“三助”政策,进一步明确“三助”各岗位的职责、任务、权利和责任主体,充分调动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同时,更好地发挥广大研究生在学校科研、教学、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创新实践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责任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岗位设置和津贴发放原则按照人才培养规律并借鉴国内外知名高校做法,我校“三助”工作总体原则和要求是:2014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每一位全日制非定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博士研究生,自入学开始,原则上导师必须为其设置助研岗位,研究生必须承担助研职责;因其导师确实无法为其提供助研岗位、且经学校同意的,原则上学生必须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
研究生只有在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后,方可享受相应岗位津贴。
助研津贴由其导师发放,助教、助管津贴由学校发放。
未参加、不愿参加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研究生,不得享受岗位津贴。
不能提供助研岗位且所指导的研究生未能承担助教、助管岗位的导师,次年起学校将相应给予停招或减招研究生的处理。
2014年秋季以前入学的老生仍按原政策和办法执行。
三、各岗位基本职责及有关要求—2 —1. 助研:助研是指研究生参与导师的科研工作,完成相应的科研任务。
设置助研岗位是培养研究生的重要途径,是大学科学研究的需要和基础,是“三助”工作的重中之重。
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本人能够胜任所申请的工作,并愿努力配合该单位的各位老师,认真做好助理工作。
申请人:年月日
用人单位
意见
该生可以胜任本单位助教/助管工作,同意接收。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年月日
研究生院
审核意见
同意聘用该生为该单位:□助教□助管。
公章年月日
注:1、层次:博士、硕士;
2、周工作量:按照每周的工时或课时填写;
3、岗位职责:助教要求写明所负责的学生的院系、专业、课程、学生人数。助管要求写明自己的负责事项。
应聘位类别
□助教□助管
岗位职责
周工作量
申
请
条
件
1.□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曾经担任过学校《》课程(研究生□
本科□大专□)的讲授/助教工作;
4.□曾经担任过学校部门的管理助理工作;
5.□在本学科领域已发表论著篇(部)(其中独撰篇/部);
6.□曾有其他相关经验:研究助手□、培训或教育经验□、管理经验□;
附件2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所在培养单位专业身份证号交行卡号个人简介应聘岗位类别助教岗位职责周工作量周数申豆丁文档最英语数学标志销售曾经担任过学校课程研究生本科大专的讲授助教工作
附件2
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层次
学号
导师
所在培养单位
专业
身份证号
交行卡号
个人简介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实施细则(试行)

关于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的实施细则(试行)北大化发〔2001〕23号一、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在全院实行研究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制度,并实行岗位津贴制度。
二、化学学院每年5月和11月提出设置的岗位并向学生公布,公布后即可受理申请。
三、助教岗位分两类:指导本科生基础化学实验,每周一组8学时或两组4学时;辅导本科生基础课(辅导一个或两个自然班),主要工作为随堂听课,批改作业和答疑。
二年级直博研究生有义务承担助教和助管工作,鼓励高年级研究生参加助教和助管工作,但需经导师同意。
助教岗位申请由院教务办公室受理,每学期放假前完成下学期的岗位聘任。
聘任后主讲教师应向应聘研究生明确岗位工作任务和要求。
从事实验教学的助教必须按主讲教师要求提前进行实验准备。
四、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设置。
助研岗位申请由导师受理,每学期放假前完成下学期的岗位聘任。
聘任后导师应向研究生明确岗位工作任务和要求。
五、化学学院助管岗位由有关行政负责人设定。
助管岗位主要包括:本科生班主任、本科生级主任助理和各机关办公室所需辅助人员。
助管岗位津贴比照助教岗位津贴的标准发放。
助管岗位申请由有关行政负责人受理,每学期放假前完成下学期的岗位聘任。
聘任后有关行政负责人应向应聘研究生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六、研究生收入分三部分:1、国发普通高校研究生奖学金:博士阶段350元/月,硕士阶段290元/月。
2、助研津贴:博士阶段450元/月,硕士阶段310元/月。
3、助教、助管津贴:300—400元/月。
七、研究生岗位津贴的分担:1、国发普通高校研究生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办理。
2、助教或助管津贴由化学学院从学校“三助”津贴专项经费支付。
承担助教或助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亦同时由化学学院从学校“三助”津贴专项经费支付。
3、五年制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助研津贴由化学学院从学校“三助”津贴专项经费支付。
4、不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从科研经费支付,支付方式按原规定执行。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

西北大学研究生院研字[2017]28号关于做好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申请有关规定,现将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1.质量原则。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决定着论文的研究方向和质量。
博士研究生及其导师应对选题及前期准备工作有充分的讨论和评估,专家组应认真负责、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2.创新原则。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创造性成果的集中体现,开题论证时应立足于科学前沿,围绕重要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要求博士研究生开展系统科学、规范有效的工作,突出创新性。
3.可行性原则。
开题论证要从题目大小和难度、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拟解决问题、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防止达不到预期研究目标。
二、工作流程博士研究生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安排论文开题论证——导师填写专家组意见——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填写开题论证结果——研究生院审核——开题论证完成(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操作流程见附件1)。
注:申请博士学位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呈现“开题报告审查通过”者方可申请学位。
三、工作要求1.博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合格并围绕学位论文选题开展一定工作后,由其导师负责安排并组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
开题论证通过后,要求其学位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8个月,方可申请“预答辩”。
2.博士研究生应将开题论证工作与撰写基金申请书结合起来,理工科和文科博士研究生应分别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请书”为模板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装订顺序:开题报告封面-基金申请书-答辩专家组对开题报告的评议表,见附件2。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提前一周将《开题论证安排表》(见附件3)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于各单位网站或张贴海报,未经研究生院审核,组织开题论证会,结论无效。
开题论证安排公布后博士研究生应将《西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交专家组老师审阅。
助教助管管理办法

中石大京学〔2011〕76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和助管B类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院(系、部、中心):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和助管B类岗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主题词:助教助管管理办法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教务处(1)、研究生院(1)、研究工作部(1)、财务处(1)、归档(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2011年5月30日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助教和助管B类岗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调动我校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2010年),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文件所称的研究生助教和助管,是特指面向研究生设立的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B类岗(以下简称:助教、助管)。
此前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担任机关、教辅单位和院(系)助管A类岗工作的,按照学校另行规定管理。
第三条助教和助管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应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定期考核的原则。
同时,学校对助教和助管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每学期所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数不超过当年研究生招生人数的10 %。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教务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以及设岗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人为组成成员。
助教助管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校助教和助管岗位的设置和审批、助教和助管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助教和助管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助教和助管岗位的收集、审核、公示,以及制作从事助教助管学生的工资报表等工作。
各用人部门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助教和助管学生的招聘、培训、考评和解聘等工作。
第三章基本条件和原则第六条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一)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未超过规定的学制年限;(二)思想素质过硬,身心健康,品德和学业情况均良好;(三)已修过相关课程且成绩优良;(四)未欠交应向学校缴纳的各种费用;(五)导师同意。
西北大学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

西北大学2016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名单
金田林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2013级博士杨佩卿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2013级博士田雪航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2013级博士杨承宇经济管理学院理论经济学2014级博士李雪娇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2014级博士王津津经济管理学院西方经济学2014级博士李丹青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2014级博士杨世迪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学2014级博士刘俊经济管理学院区域经济学2014级博士张美云经济管理学院区域经济学2014级博士薛浩经济管理学院区域经济学2014级博士周明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2014级博士高洋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2014级博士韩先锋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2014级博士张亚斌经济管理学院国际贸易学2014级博士姚海博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2014级博士
蒋薇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2014级博士王慧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2014级博士张鑫和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2014级博士杨菲经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2014级博士赵静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2014级博士李艳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管理2014级博士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西北大学考研网。
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西大学资字202*3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对研究生培养的有关精神,研究生可以兼任部分助教、助研、助管等勤工助学工作(简称“三助”)。
研究生“三助”是培养研究生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既有利于他们得到锻炼,又有利于发挥他们对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作用,不仅能解决学校的师资、科研、管理队伍等人员短缺的矛盾,而且能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在读研究生的生活待遇问题,促进学校教育体制改革。
为了鼓励我校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勤工助学工作,加强对我校研究生“三助”的有效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根据学校各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在读研究生的工作能力与需求情况,在不影响学业,保证学生按时毕业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研究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二、工作内容(一)助教工作,其任务主要是:1.为本、专科生上实验课,习题课,主持课堂讨论;2.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评改试卷;指导生产实习,带社会实践;参加部分章节的讲授;3.协助指导本科生的课程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任务。
(二)助研工作,其任务主要是参加研究生本人学位论文研究课题以外的学校或学院(系)指定的科学研究、科研实验、数据整理、设计与绘图、编制程序、文献资料的整理汇编、翻译、设备维修与调试等工作。
(三)助管工作,其任务主要是:1.兼任本科生的辅导员、班主任,协助各学院(系)研究生秘书的工作;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等。
三、工作岗位设置及聘任办法(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校每年投入的专项经费情况,按照各单位教学、科研、管理需要分派指标。
各学院(系)、部(处)、教研室,在安排教学、科研、管理任务时,尽可能为研究生兼任勤工助学工作提供条件,并提前制定计划。
研究生“三助”工作聘任程序如下:1.在每学期末向研究生颁布需要兼职的岗位、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待遇;2.研究生可以按照个人情况向学院(系)提出申请;3.研究生也可先提出兼职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系)批准,由聘用单位挑选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且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勤工助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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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2016年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助教、助管工
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及提高研究生全面综合能力,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西大研[2014]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学年研究生助教和助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1.助教和助管遵循“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设立岗位。
2.助教和助管岗位面向2015、2016级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设立。
3.每位研究生不能同时承担两个“三助”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设置程序
1.9月9日前,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教学、管理工作情况拟定本学年的岗位需求,向研究生院提交《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一)1份,其中行政管理部门每单位限报助管岗位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每35名2015和2016级在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限报助教或助管岗位一个。
2.9月16日前,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各单位岗位数量。
审核通过的岗位设置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面向全校招聘。
3.9月23日前,应聘研究生到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单位助教、助管岗位管理办法,负责研究生的选聘及考核;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二)1份,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三、岗位津贴
1.助教和助管岗位每生每月岗位津贴500元,由学校承担。
2.各单位负责对聘任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填写《西北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三)1份,于每学期末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汇总造册送财务处办理岗位津贴发放手续。
四、其他
1.研究生助教和助管工作是学校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把此项工作做好。
2.学校每学期末统一将助教、助管岗位津贴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卡。
由于学校开户行为交通银行,银行卡必须为西安本地交通银行借记卡。
本地交通银行信用卡、存折、外地交通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的账户无法转款。
3、所需表格也可以从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信息”栏下载(/article/list.php?catid=66)。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资助管理办公室:88308711。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西北大学考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