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

合集下载

瓦斯“零”超限、“零”事故实施方案

瓦斯“零”超限、“零”事故实施方案

天坛煤业有限公司瓦斯“零超限”、“零事故”的实施方案二〇一七年一月瓦斯零超限、零事故的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检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有效预防和遏制瓦斯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瓦斯“零超限”、“零事故”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两个方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预防瓦斯超限,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为保证瓦斯“零超限”、“零事故”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成员:通风助理通风副总地测副总及相关科(队)室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主任由通风助理xxx担任。

三、工作目标1、通过开展瓦斯“零超限”、“零事故”工作,深化瓦斯治理有效防范“一通三防”事故,实现全年无任何瓦斯事故。

2、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形成通风网络简单、通风设备匹配、通风设施可靠、通风风量富足的通风系统。

3、提升瓦斯抽采水平,完成瓦斯抽采540万立方米,利用瓦斯360万立方米。

4、推进瓦斯治理体系建设,坚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全面完善瓦斯治理“示范工程”,提升瓦斯综合治理能力。

5、改进工作环境,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坚决遏制煤尘燃烧、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安全。

6、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零事故”为目标,对瓦斯超限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超限。

四、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责任为核心,以践行“八项规定”为抓手,以夯实“一通三防”基础为重点,以遏制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为目标,抓住重点,突出关键,深化整治,持续攻坚,着力提升“一通三防”管理水平,毫不懈怠抓好我矿安全生产,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

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表号:XMGF23-004龙家山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实际得分:序号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分办法检查情况标准分得分一、理念先进100 931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公司总工程师为党委委员、行政第一副职;公司及煤矿设置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突出矿设专职地质副总工;公司和煤矿设置瓦斯、地质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瓦斯≥15人,地质≥15人)。

总工不是第一副职扣2分;副总工缺一个扣2分;非专职的扣1分;瓦斯、地质机构少一个扣1分,人员不足扣2分10 102 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采面<8m3/t、掘进头<3m3/min下采掘;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否则公司总经理组织分析、处理,找超限矿矿长、书记警示谈话;公司、矿每周剖析一个矿瓦斯治理工作,公司每月专题会,会上被剖析单位述职。

建立“三级地质保障制度”;建立专业化地质预测预报专业队伍。

采面未实测或达标扣3分;超限未分析或未警示谈话各扣3分;专题会未剖析或未述职均扣3分。

会议、剖析和谈话必须有记录20 203 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有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并做效果考察和有效范围确定;有可能的,必须做试验考察。

地点上:开采层、邻近层、被保护层、采空区、层间裂隙带都应抽采;范围上:高密度、孔距小于抽采直径,钻孔控制设计的全部范围,无盲区;时间上:采前预抽、边采边抽、采后抽;浓度上:高浓抽、低浓抽;高压预抽,二次封孔增压或增透预抽瓦斯;方式上:穿层抽、顺层抽。

可保未保扣3分,开采了未考察,扣2分;应抽地点未抽一处扣1分。

10 104 通风是基础,抽采是重点,防突是关键,监测监控是保障。

通风系统完善、可靠,抽采作为治理瓦斯主要措施,区域抽采先行、达标有效后采掘;防突是关键目的,消突是目的;监控系统完善、运行正常,控制有效。

通风、抽采、防突、监控每项不完善扣2分;管理不善每项扣1分。

10 105 高投入、高素质、强技术、严管理安全投入≥35元/吨,其中瓦斯治理占50%,且满足需要,科技经费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3%;防突、瓦检、安监员工资收入达到所在单位采掘员工平均水平,井下职工人均工资不低于当地人均工资的3倍;井下职工以技术毕业生为主,公司组建打钻、岩巷施工专业化队伍,煤矿组建防突、抽采、通风、揭煤、监控专业化队伍;班队长年轻化、专业化,“一通三防”班队长由职业高中、大学毕业生担任;公司和煤矿选拔“技术拔尖人才”、“技术工人拔尖人才”,并发放津贴;规范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者的操作行为,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强技术、严管理。

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

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

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作者: ————————————————————————————————日期: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标准》(国能煤炭[2011]4147号)及黔能源煤炭[2012]56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特制定三鑫煤矿瓦斯防治效果分级评价规定。

评价分级一级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矿井进行评级,二级由矿成立评级小组对本矿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进行评级。

评价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见后附表1)2、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见下抽采制度规定内容)评分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评分说明(见后附表2)一级评分不低于80分,瓦斯防治能力基本达到。

二级评分不低于90分,瓦斯防治效果合格,低于90分的不合格。

一、成立评价机构评价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各科长负责本矿瓦斯防治管理能力与效果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矿级领导与各科室正副职。

二、评价程序:由矿组织先评分评级后申报公司后,由公司组织人员对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

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表基本标准分值评分规定从业经历15煤矿企业具有3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炭生产年限,或5年以上瓦斯矿井的煤炭生产年限。

作为必备指标,不设分值。

达不到要求,即认定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煤矿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作为必备指标,不设分值。

达不到要求,即认定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

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经历,或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5 不具备相应从业经历的不得分。

煤矿企业通风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具有5年以上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相关业务工作经历,或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相关业务工作经历。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材料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材料

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材料随着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矿瓦斯事故频发。

瓦斯是煤矿中最常见的危险气体之一,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材料。

一、概述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是用于评估煤矿企业在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控制以及抑制瓦斯爆炸危害的能力。

评估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卫生与环保措施等方面。

二、评估内容1. 安全管理制度(1)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及规范的要求;(2)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包括了安全管理所需的各个环节、流程和责任等;(3)实际执行效果如何,能否独立完成对瓦斯爆炸事故的控制和抑制。

2. 安全设施设备(1)基础设施是否健全,如通风系统,仪表设备,开采机械和透水、排水系统等;(2)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能够满足瓦斯爆炸事故的控制和抑制;(3)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情况如何,是否易损失,是否存在失效的现象。

3. 卫生与环保措施(1)是否开展了系统的卫生与环保工作;(2)瓦斯排放来源是否加强控制;(3)矿区周围环境是否对地下工作造成了干扰;(4)是否存在大量污染物释放情况,是否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三、评估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各项评估内容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人员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设施设备、卫生与环保措施等。

2. 瓦斯防治能力风险评估:结合收集的资料,进行风险评估,深入挖掘潜在的瓦斯危险,分析已有工作的风险性,以及未来的风险趋势,并提出可行的防治措施。

3. 瓦斯防治性能评估:评估已有的防治措施执行效果,包括对已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置和预防措施执行效果。

4. 编写评估报告:将上述三项工作的结果综合起来,并提出评估结果和建议,并汇总成评估报告。

四、结论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材料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卫生与环保措施等方面。

评估程序主要有收集资料、瓦斯防治能力风险评估、瓦斯防治性能评估和编写评估报告四个步骤。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4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4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治理技术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瓦斯治理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个层次。

第四条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矿井瓦斯治理人员、奖金发放、职务任免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六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考核。

包括瓦斯抽放、瓦斯爆炸预测、瓦斯动态监测等技术工作的实施情况、煤矿瓦斯浓度的控制情况等。

(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考核。

包括瓦斯治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违规情况,违规责任的认定等。

(三)事故处理能力考核。

包括对瓦斯事故、意外情况的处理能力,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防范措施的提出等。

(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考核。

包括与其他部门、班组的协调配合情况,与上级、下级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第七条年度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上半年和下半年。

第八条年度考核的权重按照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考核50%,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考核30%,事故处理能力考核10%,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考核10%的比例进行权重安排。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评分标准由矿井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并告知考核人员。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需要改进和不合格。

第三章季度考核第十一条季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瓦斯抽放效果考核。

包括瓦斯抽放工作的实施情况,瓦斯抽放效果的达标情况等。

(二)瓦斯检测工作考核。

包括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情况,瓦斯浓度的监测结果等。

(三)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考核。

包括瓦斯治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违规情况,违规责任的认定等。

(四)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考核。

包括个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表现情况,危险源的识别和汇报情况等。

第十二条季度考核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

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与分级评价规定

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与分级评价规定

附件7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时间:2012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部分瓦斯抽采防治效果评价制度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表1、2 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与评分表错误!未指定书签。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标准》(国能煤炭[2011]4147号)及黔能源煤炭[2012]56号和盘煤通字[2012]14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特制定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评价分级一级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矿井进行评级,二级由各矿成立评级小组对本矿井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进行评级。

评价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见后附表1)2、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见下抽采制度规定内容)评分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评分说明(见后附表2)一级评分不低于80分,瓦斯防治能力基本达到。

二级评分不低于90分,瓦斯防治效果合格,低于90分的不合格。

一、成立一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部门部长、公司总工工程师成员:各矿矿长、各矿井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

负责公司下属矿井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公司各部部长与下属矿长。

二、成立二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各科长负责本矿瓦斯防治管理能力与效果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矿级领导与各科室正副职。

三、评价程序:由矿组织先评分评级后申报公司后,由公司组织人员对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

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第二条实行设计和计划管理。

编制瓦斯抽采设计。

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与分级评价规定

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与分级评价规定

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时间:2012年4月目录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 (1)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 (2)第三部分瓦斯抽采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5)附表1、2 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与评分表 (7)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及分级评价规定根据国家能源局《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标准》(国能煤炭[2011]4147号)及黔能源煤炭[2012]56号和盘煤通字[2012]14号文件关于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意见,特制定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分级评价规定评价分级一级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各矿井进行评级,二级由各矿成立评级小组对本矿井进行瓦斯治理能力进行评级。

评价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见后附表1)2、瓦斯抽采管理制度(见下抽采制度规定内容)评分标准:1、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基本标准评分说明(见后附表2)一级评分不低于80分,瓦斯防治能力基本达到。

二级评分不低于90分,瓦斯防治效果合格,低于90分的不合格。

一、成立一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各部门部长、公司总工工程师成员:各矿矿长、各矿井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

负责公司下属矿井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公司各部部长与下属矿长。

二、成立二级评价机构评价组长:矿长副组长:矿总工程师成员: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各科长负责本矿瓦斯防治管理能力与效果评分评级,根据评分评级考核矿级领导与各科室正副职。

三、评价程序:由矿组织先评分评级后申报公司后,由公司组织人员对矿进行瓦斯防治能力与总体评分评级。

第二部分抽采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煤矿矿长、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第二条实行设计和计划管理。

编制瓦斯抽采设计。

在编制年、季、月采掘计划时,必须同步编制相应瓦斯抽采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本(2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本(2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本1.引言瓦斯是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一种重要危险源,对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行产生着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有效可行,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技术水平,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本,为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2.考核指标2.1 瓦斯治理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对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能力进行评估,例如是否能有效降低矿井的瓦斯浓度,是否能有效防止瓦斯爆炸等。

2.2 瓦斯监测技术应用能力:对矿井的瓦斯监测技术应用能力进行评估,例如是否能准确监测矿井的瓦斯浓度,是否能及时预警瓦斯超限情况等。

2.3 瓦斯抽采技术操作能力:对矿井的瓦斯抽采技术操作能力进行评估,例如是否能准确抽采矿井的瓦斯,是否能合理利用瓦斯资源等。

2.4 瓦斯隔离技术措施完善程度:对矿井的瓦斯隔离技术措施完善程度进行评估,例如是否存在未隔离的瓦斯区,是否存在瓦斯逸出等问题。

2.5 瓦斯灭火技术应急响应能力:对矿井的瓦斯灭火技术应急响应能力进行评估,例如是否能迅速应对瓦斯爆炸事故,是否能有效扑灭瓦斯火灾等。

3.考核流程3.1 考核计划制定: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计划。

考核计划应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等。

3.2 考核组成员确定:确定考核组成员,包括矿领导、矿治理、矿维修、矿监测等相关部门的代表。

考核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3.3 考核准备工作:对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进行全面调研和了解,收集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文献,为实地考核做好充分准备。

3.4 考核实施:根据考核计划,组织考核组成员进行实地考核。

考核过程中,应对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进行详细记录和评估。

3.5 考核结果分析:根据考核记录和评估结果,对矿井的瓦斯治理技术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形成考核报告。

3.6 考核报告审批和发布:考核报告应提交给矿领导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矿井全体员工发布,以便各部门及时改进瓦斯治理技术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富源县竹园镇云发煤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竹园镇云发煤矿
二0一七年三月
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企业防治能力评估管理办法和基本标准的通知》,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深化瓦斯防范,真抓实干,全面推进瓦斯防治工作。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抽采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抓抽采工作,建立专职抽采队伍,全面负责指导矿井瓦斯抽采工作。

第二条实行设计和计划管理。

突出矿井需要的编制矿井突出设计和瓦斯抽采设计,高瓦斯矿井需编制相应瓦斯抽采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瓦斯抽采计划,包括抽采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采量。

第三条抽采瓦斯专职人员对抽采钻孔、瓦斯管路进行巡回检查,每天定人、定时对抽采管路排粉、放水,并作好记录。

对管路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瓦斯抽采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记录一次抽采瓦斯浓度、抽采负压和孔板压差、瓦斯流量等抽采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第五条设置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应符合下列要求:地面泵
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必须有防雷电装置。

其距进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米,并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米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瓦斯泵站放空管的高度应超过泵房房顶3米。

第六条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管网计量装置。

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必须根据抽采达标评价需要布置计量测点,测定抽采浓度、流量、压力、温度等参数。

(1)泵站主管、采区干管、底(顶)板抽采巷道和采掘工作面高、低负压抽采支管测点,均要安设瓦斯抽采计量自动监测系统,并且要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进行实时监控;
(2)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抽采钻场、独立钻孔抽采分管测点,均要安设瓦斯抽采计量测定装置;
(3)计量装置要符合相关计量和安全标准要求,定期进行校检,确保计量准确、规范;
(4)抽采泵站要由人工对照记录抽采参数,且每天应不少于3次,参数记录要形成管理台账。

第七条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电缆悬挂在同一侧且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在巷修或运输时要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第八条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
进工作面大于3m3/min,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用以顺层钻孔预抽为主、上隅角采空区抽采等为辅的综合治理瓦斯措施;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和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工作面,必须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

第九条凡是进行瓦斯抽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采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设计内容应包括:
(1)工作面概况;
(2)工作面瓦斯赋存情况、预抽量、预抽期;
(3)抽采方法与抽采工艺;
(4)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十条凡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开采保护层。

开采保护层时,采空区不得留有煤(岩)柱或跳采,特殊情况需留煤(岩)柱或跳采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无保护层开采条件的,必须采用顺层孔预抽突出煤层瓦斯,否则不得回采。

第十一条抽采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抽采泵的能力满足要求;高负压系统抽采主管路直径不小于250mm,低负压系统抽采主管路直径不小于300mm。

第十二条所有抽采管路必须吊挂平直,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0.3米。

第十三条每个抽采工作面都必须建立瓦斯抽采台账,台账内容要包括:抽采工程设备、管路规格、长度、抽采量、抽采时间及抽采系统图。

第十四条钻场抽采钻孔布置应均匀、合理。

从岩石面开孔,开孔间距应大于300mm;从煤层面开孔,开孔间距应大于400mm;岩石孔封孔长度不小于5米,煤层孔封孔长度不小于8米;当采用穿层孔抽采时,钻孔的见煤点间距不应超过4米;当采用顺层孔抽采时,钻孔的终孔间距不应超过3m。

第十五条突出区抽采
1、石门(井筒)揭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应根据煤层的实际突出危险程度确定,但必须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12米以上(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米)。

钻孔必须穿透煤层顶(底)板0.5米以上。

若不能穿透煤层全厚,必须控制到工作面前方15米以上。

2、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15米以上(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米,下帮至少10米)及工作面前方20米以上。

3、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工作面前方20米以上。

第二部分瓦斯抽采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价。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
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价。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报告。

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预抽煤层瓦斯效果评价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步骤:
(一)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
(二)抽采钻孔布孔均匀程度评价;
(三)抽采瓦斯效果评判指标测定;
(四)抽采效果达标评价。

第十八条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界定方法如下:(一)对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

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的终孔点作为相邻孔有效深点。

(二)对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也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第十九条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均匀程度进行评价。

预抽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第二十条将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的区域划为一个评价单元。

对同一评价单元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首先应根据抽采计量等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计算可解吸瓦斯量,当其满足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预期达标指标要求后,再进行现场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