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套表)某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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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表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表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人力资源,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违反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招聘与入职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开展招聘工作,确保招聘程序的公平公正。

第五条应聘者须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经面试、笔试等程序通过才能被录用。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培训和适应期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

第三章岗位分级第七条公司将按照员工的能力、学历、经验等条件,确立相应的岗位级别和职责范围。

第八条岗位之间不得存在职权的交叉和干扰,不得有超范围行使职权和违规行为。

第九条岗位之间不得存在歧视和排斥现象,所有员工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从业经验、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将提供员工合理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员工旅游等。

第十二条公司将实行奖惩并重的原则,对员工的出色表现予以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予以惩罚。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着装要求、文明用语等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禁止迟到早退、旷工、擅自外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完成交接工作。

第六章员工培训第十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员工可以根据自身职业发展需求,提出培训需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考虑。

第十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活动,不得擅自缺席。

第七章离职处理第十九条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完成相关交接手续。

第二十条离职员工需如实交代工作情况,不得擅自带走公司资料、机密信息等。

第二十一条离职员工如有未尽事宜,应积极协助公司处理,不得拖延。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4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4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是公司或组织制定的一系列相关的规则和制度,用于管理和监督员工的行为和工作。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为公司提供一个秩序良好和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1.入职制度:规定员工的招聘流程、入职手续、合同签署等事项。

2.考勤制度:规定员工上下班时间、加班和请假的规定,以及打卡或签到的要求。

3.薪酬福利制度:规定员工工资、奖金、绩效考核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

4.岗位职责制度:规定员工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员工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合理。

5.培训发展制度:规定员工培训、晋升、职业发展和学习机会等方面的政策。

6.绩效考核制度:规定员工绩效考核的要求和评定方法,以确保绩效公平公正。

7.纪律处分制度:规定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8.员工离职制度:规定员工离职的程序、通知期限和补偿等事项。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制度的内容和组织的需求有所不同。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维护组织的正常运转。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保证员工的权益,提升企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入职程序1. 员工应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公司的面试和考核程序后方可入职。

2. 公司将为每位员工签订入职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入职后员工需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

第五条试用期管理1. 员工进入公司后,享有一个试用期,试用期的时长为三个月。

2. 试用期期间,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品德素质进行评估。

3. 试用期结束后,经公司确认无问题的员工将正式转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六条员工档案管理1. 公司将建立员工档案,包括个人简历、入职材料、培训记录、考勤等信息。

人力资源全套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全套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全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尊重人才,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三条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岗位需配合执行。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服从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安排和要求。

第二章人力资源招聘管理第五条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当公开、公平、竞争,不得利用关系、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第六条招聘应当实行资格审核、面试、考察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人才库,定期更新和筛选人才信息,为公司的人才储备提供支持。

第八条招聘过程中,不得涉及性别、民族、宗教等歧视性问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机制,按照事先确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奖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四章人力资源发展第十三条公司应当积极发展员工,提供内部晋升、岗位调整等发展机会,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我。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健康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检查服务。

第五章人力资源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灾机制,及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细则

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公司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

第六条员工应聘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学历、技能证书。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求职者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等工作。

第八条经审批后,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发放录用通知书。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员工晋升需满足以下条件:1. 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3. 通过公司组织的晋升考核。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等。

第十三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认证,并予以报销。

第六章薪酬福利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员工岗位、绩效、工龄等因素确定薪酬。

第十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2. 住房公积金;3. 带薪年假;4. 节假日福利;5. 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七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九条员工应团结协作,尊重同事,维护团队和谐。

第二十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信息。

第八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员工管理规定为便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统一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向用工单位提供专业、优质的劳务外包、派遣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及所有分公司成员以及与公司及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被外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二条公司与员工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公司协调用工单位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与奖惩。

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员工的行为规范及违纪处理按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或按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当用工单位劳动纪律有严于公司的规定标准时(包括单项规定或单条规定),可优先执行用工单位的规定标准。

第四条员工管理(一)应聘员工应事先阅读招聘信息,详细了解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试用期、合同期限、公司规章制度及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内容、薪酬标准等内容以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决定是否应聘。

否则,公司视为已告知上述内容。

(二)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其日常行为、劳动纪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管理由用工单位直接实施,并以此作为核算员工工资、奖励、晋升、续用、处罚、退回和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的依据。

(三)公司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制度的规定,定期统一通过银行划帐或现金向员工发放工资,公司也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向员工代发。

公司在发放工资时按有关规定扣除员工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员工若对当月工资发放(包括总额、明细和扣款项目)有疑问,可拨打公司电话询问。

按用工单位规定员工可报销的费用由员工直接在用工单位按其规定报销。

(四)用工单位对员工的单方承诺,未经公司书面确认的,对公司没有约束力,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五)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享有法定节假日,员工的休假办法按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人力资源员工管理守则

人力资源员工管理守则

人力资源员工管理守则在现代企业中,人力资源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因此,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制定一系列守则来管理员工,以便确保员工的福祉和公司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人力资源员工管理的守则,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员工。

一、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企业应该建立一个公正的雇佣和晋升制度,根据员工的努力和能力进行评估和决策。

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二、开放沟通开放沟通是有效管理员工的关键。

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建立一个开放的沟通渠道,让员工可以自由地表达意见和建议。

同时,人力资源部门也应该定期与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他们的问题和困惑,并提供帮助和指导。

通过开放沟通,可以建立信任和共识,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人力资源部门应该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通过提供各种培训和发展机会,可以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和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人力资源部门还可以为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职业生涯。

四、奖励和激励奖励和激励是有效管理员工的重要手段。

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通过薪酬、福利、晋升等方式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员工表彰活动、组织团队建设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合作性。

五、关注员工福利关注员工福利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要求之一。

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健康和安全,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

此外,还可以为员工提供一些生活方面的福利,如健康保险、假期福利等,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六、建立多元文化建立多元文化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人力资源部门应该重视员工的多元性,包括性别、种族、宗教等方面的多样性。

通过建立一个包容和尊重的环境,可以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推动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七、维护员工隐私和数据安全隐私和数据安全是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特别重视的方面。

员工管理制度 表格

员工管理制度 表格

员工管理制度表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人事管理,明确员工权利与义务,加强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员工在企业内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企业在人事管理中不得以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为由歧视员工。

第四条企业应保护员工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密。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恪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企业形象。

第六条员工有权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制定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事部门负责人员招聘、考核、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企业招聘人员应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遵守合同内容,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企业在员工招聘、考核、晋升等方面不得以职务、性别、年龄等为由进行歧视。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员工档案,妥善保存员工个人信息,保障员工信息安全。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服从公司管理层的指挥和调度,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实行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员工投诉反馈制度,及时解决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四章激励措施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员工取得优秀业绩的进行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九条企业应建立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福利,增强员工的归属感。

第二十条企业应建立员工关怀机制,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人事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人事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人事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员工出勤率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考勤管理专门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将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对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登记第六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的考勤时间,准时到达工作岗位进行考勤登记。

第七条:员工在上班前应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打卡,以确保考勤时间的准确性。

第八条:员工在下班后也应通过考勤系统进行打卡,以确认工作时长和加班情况。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需请假、出差或上报病假等情况,需提前向直接领导或人事部门做好请假手续。

第十条:员工在上班期间如有事情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提前向直接领导请假,并在离开和返回时做好请假登记。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擅自调整自己的考勤记录。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争执或纠纷,应向直接领导或相关部门请示处理,不得因此擅自修改考勤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统计和汇总,做好考勤情况的监督和分析,对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员工考勤评价机制,对于出勤率高的员工将给予奖励,对于出勤率低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考勤记录进行绩效评价,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迟到、早退、请假超时等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况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工资、停发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通报批评、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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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 雇用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 保证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

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务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一)迟到、早退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 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 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 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遇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员工待遇分为(一)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表第二十三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 休假第二十五条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 请假第三十一条员工请假分为八种表6.1.4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 奖惩第三十四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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