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中心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制度范文

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1.工作时间:众创空间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8:30至17:30,允许个别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但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2.考勤管理:众创空间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按时签到、签退,并及时完成考勤记录。
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将会受到处罚。
3.加班管理:众创空间鼓励员工按时完成工作,不鼓励加班。
如确有工作需要,员工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请示和申请加班,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加班。
二、办公环境管理1.办公设备:众创空间为每位员工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电话等。
员工应妥善使用和保管这些设备,不得私自更改设备配置、擅自调整电脑设置等。
2.办公室保洁:众创空间会定期进行办公室保洁,请员工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员工应保持自己的工作区域的整洁,离开时要关闭电脑、保持桌面整齐,并及时清理垃圾。
3.文件管理:众创空间的文件管理采用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员工需要按照规定将相关文件整理归档,并定期备份和清理无用文件。
对于重要的文件和机密文件,员工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外传。
三、会议与沟通管理1.会议管理:众创空间举行会议时,员工应按时参加,并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会议前应提前收集会议材料、做好议题分析,会议中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并按照会议纪要执行后续工作。
2.沟通管理:众创空间注重良好的沟通氛围,员工之间应保持互相尊重、平等对待的态度,积极向同事沟通和交流。
对于有意见和建议的员工,可以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途径向主管部门反映。
四、保密与知识产权管理1.保密管理:众创空间的员工需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和外传与众创空间有关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及其他机密信息。
2.知识产权管理:众创空间鼓励员工进行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员工在创新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并向众创空间归属。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私自使用、转让或复制他人的知识产权。
众创空间 管理制度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众创空间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创新创业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众创空间的所有管理工作。
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及所有入驻企业、个人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众创空间管理团队负责执行,管理团队需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四条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岗位职责,保障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应保障众创空间内部信息安全,不得泄露入驻企业和个人的敏感信息,确保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众创空间入驻管理第六条众创空间需制定入驻管理规定,明确入驻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入驻企业和个人申请入驻众创空间须提交相关资料,经过众创空间管理团队审核后方可入驻。
第八条入驻企业和个人需遵守众创空间的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将被取消入驻资格。
第九条众创空间需为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和必要的服务支持,帮助其顺利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章众创空间服务管理第十条众创空间需建立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为入驻企业和个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十一条众创空间应不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入驻企业和个人的需求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众创空间应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和咨询活动,帮助入驻企业和个人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三条众创空间应建立完善的孵化体系,为入驻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和投融资对接等服务,促进其成长发展。
第四章众创空间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众创空间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入驻企业和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众创空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和个人需自觉遵守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改动设施设备,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五章众创空间行为管理第十七条众创空间应建立严格的行为管理规定,明确入驻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准则,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众创空间的规章制度

众创空间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众创空间的管理,促进创业环境的健康发展,维护工作秩序,确保创业者和员工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众创空间内的所有创业者、员工和来访人员。
第三条众创空间以开放、共享、创新、协作为宗旨,欢迎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共同成长。
第四条众创空间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项目孵化,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建立创业者与员工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五条创业者和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众创空间的形象和声誉,在创业过程中共同努力。
第二章众创空间的管理第六条众创空间的入驻创业者需提供详细的项目介绍,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入驻。
第七条创业者应当遵守众创空间的管理规定,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配合做好项目展示和宣传。
第八条创业者应当定期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接受众创空间的监督和指导,共同推动项目发展。
第九条众创空间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维护众创空间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创业者和员工要遵守众创空间的开放时间,不得擅自进入无关区域,不得干扰其他创业者的工作。
第三章创业者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创业者有权利参加众创空间组织的各类活动,享受相关服务和支持,获得项目孵化和投融资机会。
第十二条员工有权利接受创业者的指导和培训,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项目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创业者和员工有义务遵守众创空间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保护众创空间的共有资源。
第四章众创空间的服务与支持第十四条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设备设施、资深导师等服务支持,帮助项目快速成长。
第十五条众创空间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项目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创业生态的建设。
第十六条众创空间有义务保护创业者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对创业者进行维权支持和法律咨询。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创业者和员工如违反众创空间的规章制度,将受到警告、扣款、停权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项目资格。
第十八条创业者和员工如积极参与众创空间的活动,表现突出,将获得专项奖励和推荐机会,获得更多的支持和资源。
双创中心运营管理办法

双创中心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有效管理双创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制定本办法,明确双创中心的管理职责和操作流程。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双创中心工作人员和参与者。
2. 双创中心管理职责2.1 双创中心领导层职责双创中心领导层负责制定双创中心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和指导中心的运营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双创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审批双创中心的预算和资源调配;•指导和协调双创中心的各项工作。
2.2 双创中心运营团队职责双创中心运营团队是中心的核心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和活动组织。
主要职责包括:•确保双创中心的日常运转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策划和组织双创中心的各类活动和培训;•协调项目的入驻和孵化工作;•维护双创中心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关系。
2.3 双创中心导师职责双创中心导师是中心的重要支持力量,负责指导和辅导项目的创始人。
主要职责包括:•提供项目创始人的指导和建议;•协助项目创始人解决问题和提供资源支持;•参与双创中心组织的培训和讲座。
2.4 参与者职责参与者是双创中心的核心创业群体,包括创业团队和创业者。
主要职责包括:•遵守双创中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积极参与双创中心提供的培训和活动;•合理利用双创中心提供的资源和支持。
3. 双创中心操作流程3.1 项目入驻流程1.项目创始人提交入驻申请;2.双创中心运营团队进行初步评估;3.双创中心领导层审批入驻申请;4.双创中心与项目创始人签署合作协议;5.项目正式入驻双创中心。
3.2 项目孵化流程1.双创中心导师与项目创始人进行初步沟通和了解;2.双创中心导师帮助项目创始人制定孵化计划;3.双创中心导师提供各类资源支持和培训;4.项目创始人按照孵化计划进行创业实践;5.双创中心导师定期跟进项目的进展并提供指导。
3.3 活动组织流程1.双创中心运营团队确定活动内容和形式;2.双创中心运营团队安排活动时间和场地;3.双创中心运营团队宣传和推广活动;4.双创中心运营团队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5.双创中心运营团队对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2023年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制度

2023年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创新创业热潮的兴起,众创空间越来越受到创业者的关注和青睐。
众创空间作为一种能够提供创新创业资源和平台的机构,对于创业者的成长和创业项目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有序、高效、规范,本文将提出2023年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制度,以供参考。
二、入驻管理1. 入驻条件:创业者需要提交创业项目申请,经过初步审核后,与众创空间签订入驻合同并支付入驻费用。
2. 入驻期限:入驻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需进行评估,评估合格者可继续入驻,否则需离场。
3. 入驻资源支持:众创空间将为入驻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团队协作环境、项目辅导等支持,同时提供必要的资源对接和拓展合作机会。
三、场地管理1. 开放时间:众创空间每周7天开放,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9点。
2. 安全管理:众创空间要加强场地安全管理,保证入驻创业者和设备的安全。
同时设置监控设备和定期策划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系统的有效性。
3. 环境卫生:众创空间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定期清洁,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服务支持1. 项目辅导:众创空间要针对创业者的需求,建立专业的导师团队,提供项目策划、商业模式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指导和辅导。
2. 技术支持:众创空间要与合作伙伴建立稳定的技术资源对接机制,为入驻创业者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对接等支持。
3. 资金支持:众创空间要积极与各类投资机构合作,为入驻创业者提供融资与投资对接服务。
4. 品牌推广:众创空间要积极参与品牌推广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入驻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宣传展示机会。
五、运营管理1. 会议管理:众创空间要合理规划和安排场地,为创业者提供会议室等设施,支持项目沟通和合作。
2. 活动管理:众创空间要定期组织创业分享会、技术交流会、创业培训等活动,促进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3. 绩效考核:众创空间要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入驻创业者的成果和行为进行评估和奖惩,提高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众创空间 运营管理办法

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办法1. 引言众创空间是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设备和资源的创新工作场所,旨在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展。
为了保证众创空间的正常运营和管理,制定本文档,规范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事项。
2. 目标和原则•目标:保障众创空间的正常运营,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活动。
•原则:公平公正、开放共享、专业高效、安全可靠。
3. 众创空间的管理权限和责任3.1 管理权限众创空间的管理权限应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并明确权限范围和管理职责。
3.2 责任众创空间的管理者应该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创业知识,负责以下事项: - 确保众创空间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正常运行; - 组织和管理创业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维护众创空间的安全和秩序; - 监督和管理入驻创业者的行为,维护空间的良好环境。
4. 入驻创业者的权利和义务4.1 入驻创业者的权利众创空间应保障入驻创业者的以下权利: - 使用众创空间的设施、设备和资源; - 参与众创空间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 - 使用众创空间提供的各类服务; - 获得相关机构提供的支持和协助。
4.2 入驻创业者的义务入驻创业者应履行以下义务: - 遵守众创空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 妥善使用众创空间的设施和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状况; - 维护众创空间的公共秩序,不干扰其他创业者的正常工作; - 积极参与众创空间组织的创业活动和培训。
5. 众创空间的服务内容5.1 设施与设备众创空间应提供适合创业活动的办公场所、会议室、创客工坊等设施,并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
5.2 创业支持服务众创空间应提供创业咨询、项目评估、市场营销等相关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问题,提高创业成功率。
5.3 创业培训与活动众创空间可以组织各类创业培训班和活动,提供创新创业知识和经验分享,促进创业者的成长和交流。
6. 众创空间的经营与定价策略6.1 经营模式众创空间的经营模式可以采用租赁、合作、企业孵化等多种形式。
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制度

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创新创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双创中心是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促进学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
第三条学校双创中心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发展观,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系统性和规范性,保证管理的公平公正。
第四条学校双创中心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重视管理与服务的结合,各项工作均需以学校的整体目标为出发点,服务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双创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数名,工作人员数名。
主任由学校正高级教师担任,副主任由学校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员担任。
工作人员由学校科技人员或学生实习人员担任。
第六条学校双创中心主任负责双创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人员协助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学校双创中心设立学生创新创业组、科研成果转化组、科技成果孵化组等工作组,由组长负责各组的日常管理。
第三章职责与管理第八条学校双创中心主要职责包括:开展学生创业孵化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合作;开展创业导师服务与技术咨询等。
第九条学校双创中心依托学校资源,建立创业导师团队,提供创业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十条学校双创中心依托学校创新资源,包括科研团队、创新实验室等,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十一条学校双创中心应建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场地、设施和基础服务支持。
第十二条学校双创中心应制定创新创业项目评审标准,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资助和培训,帮助学生创新创业。
第十三条学校双创中心应建立专业化管理服务团队,提供入驻创业团队的全程服务。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双创中心应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对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资助。
第十五条学校双创中心对接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争取政府和社会资金支持。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本

众创空间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众创空间的管理和运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创业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众创空间的开放与关闭
第二条众创空间每天开放时间为定时,具体开放时间由空间管理人员确定并通知创业者。
第三条众创空间关闭时间为定时,具体关闭时间由空间管理人员确定并通知创业者。
第四条在众创空间开放期间,创业者可以自由进入和使用空间内设施和资源。
第五条在众创空间关闭期间,创业者不得擅自进入和使用空间内设施和资源。
第三章空间设施和资源的使用
第六条创业者在使用众创空间内设施和资源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使用,不得超时、占用他人资源或妨碍他人使用。
第七条创业者在使用众创空间内设施和资源时,应当妥善保管设施和资源,如发现设施和资源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告空间管理人员。
第八条创业者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损坏众创空间内设施和资源,不得对设施和资源进行私自改动或占用。
第四章空间秩序维护
第九条创业者进入众创空间应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创业者不得在众创空间内吸烟、喧哗、过度娱乐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创业者应当保持众创空间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乱丢垃圾、破坏环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众创空间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创业者采取警告、暂停使用或取消使用等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创业者,众创空间管理人员有权报警处理并终止其使用众创空间的权益。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由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确定并通知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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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双创中心众创空间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10号),推进我区众创空间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为规范长安双创中心众创空间管理,进一步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指导和推动众创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长安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考核机构
长安区双创工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区科技局共同负责长安双创中心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服务、管理和考核工作。
管委会做好众创空间日常管理、政策咨询、数据统计、组织协调、创业服务、项目申报和认定等工作。
三、考核对象
长安双创中心阿里巴巴(西安)创新中心、百度(西安)创新中心。
四、考核方式
采取管委会日常管理、众创空间自评、职能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相结合方式进行管理。
年度综合考核时,一是审阅众创空间评估材料。
由各众创空间填报《长安区众创空间运行绩效自评表》(附件1)和
《长安区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附件2),由区科技局和管委会负责材料审核评估。
二是现场考察。
在审阅众创空间评估材料的基础上,对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进一步核实。
审阅完材料和现场考察后进行综合打分。
五、考核原则
(一)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计分标准
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则予以劝退或解除合同(三)加分事项
1.超额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和任务加2分;
2.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加5分,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加3分;
3.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加5分,认定省级众创空间加3分;
4.获得国家级荣誉加5分,省级荣誉加3分,市级荣誉加2分;
5.每获一项专利加2分;
6.入孵企业注册率100%加2分,入孵企业毕业率30%以上加5分。
六、考核内容
(一)遵规守法履约方面
1.严守法律。
自觉遵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做到依法依规管理、规范高效运营。
2.遵守制度。
遵守物业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支持其开展有关工作,及时缴纳物业费、水费、电费等;遵守管委会会议室、安全、设备管理等制度,无损坏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现象。
3.诚信履约。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完成约定内容,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二)运营管理方面
1.符合区域发展规划。
引进的入孵企业要符合区域定位和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区委、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
2.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对在孵企业有完善的巡访、运营、管理、服务和考评等制度;有完善的入孵标准、入孵程序、在孵企业管理、孵化企业毕业标准等新型孵化运行机制。
3.运营管理规范到位。
坚持依法规范高效有序运营管理,运营规划和运营方案完善,有明确定位、空间规划、运营管理模式、孵化管理体系计划和相关措施。
4.运营团队总人数不低于15人,其中专职运营人数不低于10人。
5.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使用场地,上半年累计入驻创业企业(团队)要达到15个以上,全年累计要达到30个以上,并注册在长安区;积极孵化和扶持有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确保入孵企业毕业率达到30%。
6.财政补贴资金使用规范,有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政经费使用明细。
7.孵化服务体系完善。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孵化企业提供全面的技术、市场、融资、行政、财务、工商、税务等服务。
(三)服务创业团队方面
1.为入孵企业(团队)提供低成本、开放式办公空间及会议、文印、休闲等相关服务,为创业者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2.搭建各类创业创新合作平台,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人才引进与扶持等政策措施。
3.为入孵企业(团队)提供投融资、技术转移、资质认证、创业辅导、财务管理、法律、人事、金融等增值服务,促进入驻企业发展壮大。
4.加大创业融资服务力度,设立入孵企业(团队)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实际投资项目至少3个以上。
5.加强线上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开展多元化线下活动,促进创业者信息沟通交流。
(四)创业导师队伍方面
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为创业企业(团队)提供足够的专(兼)职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并定期开展专题辅导活动,助推入孵企业快速成长。
(五)创业创新活动方面
1.深入开展创业大赛、招募会、投资洽谈会、业务培训、导师团投资分享会、路演、公益讲堂、创业论坛、宣传推介、创业知识宣传、项目辅导等活动,营造创业创新良好氛围。
2.每年至少举办2场大型活动(200人-500人/每半年一次)、举办6次中型活动(50人-200人/每两月一次)、举办12场小型活动(20-50人/每月一次),深入推进双创工作。
3.积极协助配合管委会开展各类创业创新活动。
(六)配合政府工作方面
1.入驻企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及合同约定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得擅自对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改造。
2.数据报表及相关资料上报要及时规范、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虚报、迟报、漏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或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每月18日前报送《2017年长安双创中心入驻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一)(二)和工作总结。
4.每季度要向管委会提供运营状况书面报告。
5.协助管委会及其他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创业创新活动,打造创业创新生态环境。
6.配合管委会做好双创中心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六、附则
(一)本办法由长安区双创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长安区众创空间运行绩效自评表
附件2:
长安区众创空间运行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