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选择、判断、案例分析
经济法几个案例分析

经济法几个案例分析引言经济法是指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中各方行为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经济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经济法常常通过案例来解决具体问题,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经验。
本文将通过几个经济法案例分析,探讨其背后蕴含的法律原则和价值。
案例一:巨额虚假广告诈骗案该案中,某公司为了推广一款产品,发布了大量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
结果导致众多消费者受骗,损失惨重。
经法院判决认定,该公司构成虚假广告诈骗,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几个经济法的原则。
首先,广告宣传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的原则,不能误导消费者。
其次,虚假广告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是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破坏。
因此,法律必须对这类行为进行严惩,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
案例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在这个案例中,某公司占据市场的垄断地位,将价格定得过高,并且限制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
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这个案例揭示了经济法中反垄断原则的重要性。
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是平等竞争,没有任何一个企业可以滥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对其他企业进行不公平的限制。
反垄断法的制定旨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案例三:知识产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企业窃取了另一家企业的商业机密,并未经授权使用。
原企业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行为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个案例反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保护,是激励创造力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
结论以上几个案例分析展示了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深入剖析,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鼓励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经济法选择题与案例分析

经济法选择题与案例分析•1某纺织公司设立了一个纺织子公司,该子公司因经营不善,欠某纺织原料厂8万•元债务,无力偿还。
于是某纺织厂请求某纺织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A某纺织公司应承担责任•B某纺织公司与其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某纺织公司不承担责任•D某纺织公司承担其子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偿责•2.甲、乙、丙分别出资7万元、10万元和35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房产。
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l0万元人股,半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
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元。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B)3、甲乙丙3人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出资额全部转让给丁。
对此,甲和乙均不同意。
有关此事的下列解决方案中,哪一个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由甲或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B、由甲和乙购买丙欲转让给丁的股份C、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应当取消与丁的股份转让协议D、如果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有权转让(C)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办理那些手续:A评估作价B产权过户C验资D第一次股东大会确认(ABC)• 5.下列情形为有限公司经理的职权有:•A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B、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D、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CD)• 6.下列情形那些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拟订公司的解散方案(BD7.甲乙丙3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
中级经济法考试题库及答案

中级经济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B. 合同标的明确C. 合同形式合法D. 所有上述条件答案:D2. 以下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诚信原则C. 效率原则D. 保密原则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是多少?A. 100万元人民币B. 500万元人民币C. 1000万元人民币D. 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答案:D二、判断题1. 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对/错)答案:对2. 经济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不适用于自然人。
(对/错)答案:错3.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对/错)答案:对三、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案: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 法律性质不同:经济法具有强制性,强调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民法则更注重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
- 法律手段不同:经济法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民法则主要通过民事责任来调整民事关系。
2. 什么是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答案: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特定情形的出现,依法或依约定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供应商在三个月内提供价值100万元的货物。
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交货,公司因此遭受了损失。
请问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经济法多种案例分析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一、法人制度【案例介绍】判断下列组织或个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并说明理由。
(1)某乡镇企业的销售科。
(2)在兰州东部批发市场从事服装经营的某个体工商户。
(3)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已营业的某贸易公司。
(4)甲和乙合伙开办的牛肉面餐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某财经学院为召开校庆20周年大会,经学校授权的校庆筹备委员会。
(6)兰州某厂的车间。
(7)甲、乙、丙三人各投资10万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8)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某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分析】(1)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法人必须是组织,而该个体户不是组织,是个体。
(3)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没有依法成立。
(4)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该合伙组织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5)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该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织,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6)不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该车间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7)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8)具备法人资格。
因为符合法人的条件。
二、所有权制度【案例介绍】王某到公园游玩,不慎将自己的照相机遗失在公园,管理人员拾到此物后上交给有关部门。
王某未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招领处认领自己的相机。
到期后此照相机被有关部门依法拍卖。
张某在拍卖中购得此物,以后,又将相机转送给李某。
一个偶然的机会,王某发现李某所用之相机即为自己在公园中不慎遗失之物,于是,王某要求李某将此相机返还给他。
(1)王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返还相机?(2)试述上述过程中照相机所有权的转移过程?【案例分析】(1)无权。
因为李某依法拥有该照相机的所有权。
(2)王某将照相机遗失后未能如期认领,丧失所有权;张某通过竞拍获得所有权;李某受赠获得所有权。
三、债权制度【案例介绍】甲、乙、丙三人某晚经过一渔塘,发现有人偷鱼,即呼喊抓“贼”,偷鱼人逃跑,甲、乙、丙上前一看,发现塘边已有偷鱼人偷捕的鲜鱼三大筐,即用人力车将鱼装走,次日早晨上农贸市场出售,共得人民币399.00元。
经济法答案以及案例分析

一、填空题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金钱)和(人身权)。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订金)。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 ( 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注或 ( 注册标记)。
4.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即(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
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6.经营者给予或者接受折扣、佣金,必须(明示)并(如实入账)。
7.仲裁协议的形式有(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
8.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9.订立合同的一般程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0.产品质量法中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二、单项选择1.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 ( C)A.人身与财产关系B.分配关系C.经济关系D.人身关系2.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 (D)A.企业的管理机构B.企业的权力机构C.企业的咨询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3.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最广泛、最普遍的主体是( B) 。
A.国家经济管理机关B.法人C.自然人D.国家4.法律事实是指( C) 。
A.客观存在的现象B.客观存在的事实人C.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D.事件和行为5.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D)A.15%B.20%C.25%D.30%6.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C)行使撤销权。
A.3个月内B.6个月内C.1年内D.2年内7.合同生效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 (B)A.返还定金B.双倍返还定金C.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D.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8.狭义上的法律是指由(B)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A.最高人民法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检察院D.国务院9.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的公司法定公益金占利润的 ( A)A.2-5%B.3-5%C.5-10%D.8-10%10.工业产权实际上是关于(A)和有商业信誉的标记权的总称。
经济法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某市一家知名家电生产企业A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的冰箱爆炸,造成B女士财产损失。
B女士向A公司提出索赔,但A公司以产品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B女士遂将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赔偿其损失。
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以及赔偿范围。
二、法律依据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本案中,A公司生产的冰箱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B女士家中冰箱爆炸,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A公司作为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因此,A公司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2. 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B女士因A公司生产的冰箱爆炸而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A公司赔偿。
关于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失;(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医疗费用;(3)因缺陷产品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4)因缺陷产品造成的其他合理费用。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应当判决A公司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赔偿B女士因冰箱爆炸造成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经济法考试题型

经济法考试题型
经济法考试的题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选择题:考生从给定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这种题型
主要考察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能力。
2.判断题:考生判断给定的陈述是正确还是错误。
这种题型主
要考察对经济法基本概念的理解和逻辑推理能力。
3.填空题:考生根据题目要求,填写相应的关键词、短语或句子。
这种题型主要考察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点的记忆和理解能力。
4.简答题:考生需要根据题目要求,简洁明了地回答问题。
这
种题型主要考察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5.论述题:考生需要针对给定的问题,陈述自己的观点,并给
出相应的理由和论据。
这种题型主要考察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6.案例分析题:考生需要根据给定的案例材料,分析问题并给
出解决方案。
这种题型主要考察对经济法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
以上只是经济法考试中常见的题型,具体题型可能还会有其他变种。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应该全面掌握经济法的知识,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经济法经典案例分析汇总经济法是一门研究经济活动中法律规范的学科,它涉及到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
经济法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经济法的原则和规则时常通过案例来具体化和解释。
下面是一些经济法经典案例的分析汇总。
1. 合同法案例:《长江水泥案》长江水泥案是中国合同法领域的经典案例之一。
该案涉及一家水泥公司与一家建造公司签订的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水泥公司应按时供应水泥,而建造公司应按时支付货款。
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水泥公司未能按时供应水泥,导致建造公司无法按时完成工程。
建造公司要求水泥公司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水泥公司赔偿建造公司的损失,并认定水泥公司违反了合同义务。
2. 公司法案例:《安然案》安然案是美国公司法领域的经典案例之一。
安然是一家能源公司,在2001年因会计丑闻而破产。
该案揭示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在财务报表中故意隐瞒巨额债务和亏损的行为,涉及到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安然案导致了公司管理和审计监管的改革,对于公司法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3. 劳动法案例:《福特汽车公司案》福特汽车公司案是美国劳动法领域的经典案例之一。
该案涉及一位福特汽车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压力过大导致心脏病发作,最终死亡。
法院判决福特汽车公司应该对员工的死亡负有责任,并认定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和未提供适当的工作条件等。
4. 知识产权法案例:《苹果与三星案》苹果与三星案是全球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经典案例之一。
该案涉及到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侵犯其手机设计和软件专利权的问题。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公司侵犯了苹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并要求三星支付巨额赔偿金。
这个案例引起了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和重视,对于推动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一些经济法领域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例在实践中对于解释和适合经济法的原则和规则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匡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提高我们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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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1、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
199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
1999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
199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
200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
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B)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优先权日为1999年5月5日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0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2、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C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CD)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合同无效,被撤消或终止(C)A.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B.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效力的发生C.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D.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变更5、两公司协商订一份假冒名酒的合同,该合同属( A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可撤销合同D、可变更合同6、依照我国专利法,授予专利的积极条件有(ACD)A.新颖性B.理论性C.创造性D.实用性E.标记性7、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B )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8、对于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A)A.中止执行 B.不予执行 C.执行 D.终止执行9、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服务注册商标,在注册办法上,采用(C)。
A.自愿注册原则 B.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原则C.自愿与强制注册相结合 D.强制注册原则10、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包括(ABC)A.保证 B.质押 C.定金 D.违约金判断题1、股份的发行价格可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或低于票面金额。
错2、在我国,任何商标都受《商标法》的保护。
错3、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错4、甲以背书方式将票据赠与乙,乙可以取得优于甲的票据权利。
错5、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已由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应继续破产程序。
错6、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对7、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案例分析题一、某食品加工厂因公司业务扩大,急需包装材料,于是向甲、乙两家包装材料公司发出函电。
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A4型包装纸,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去购买。
”甲、乙两公司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食品加工厂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A4型包装纸的价格,而甲公司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食品加工厂送去了5000令A4型包装纸。
在该批货物送达之前,食品加工厂得知乙公司的包装纸质量较好,而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公司致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公司的10000令A4型包装纸,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公司发函称已准备发货。
下午,甲公司将5000令包装纸运到,食品加工厂告知甲公司,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公司的货物,因此不能购买甲公司的货物。
甲公司认为,食品加工厂的拒收货物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不成,甲公司向法院起诉。
[问题](1)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要约邀请行为。
所谓要约邀请是指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人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食品加工厂向甲、乙两公司发函的内容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没有价格方面的内容,可见,食品加工厂只是通过发函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是什么行为?甲、乙两公司复函的行为是要约。
根据《合同法》第14条、15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且要约必须内容具体、确定,一经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
本案中,甲、乙两公司的复函行为都告知备有A4型的包装纸,并告知了价格,内容明确具体,因此他们的行为属于要约。
(3)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根据《合同法》第21条、第30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
从本案来看,食品加工厂第二次向乙公司发函的行为完全符合承诺的条件,属于承诺行为。
(4)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
根据《合同法》25、26条,承诺需要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本案中,乙公司在食品加工厂发出复函后第二天就发函表示准备发货,已表明承诺通知已到达要约人,因此,食品加工厂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5)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食品加工厂与甲公司的买卖合同未成立。
如前所述,食品加工厂向甲公司的发函是要约邀请,并不受其意思表示的拘束。
甲公司的复函是要约而非承诺,食品加工厂对甲公司的要约并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
(6)食品加工厂有无义务接受甲公司的包装纸?本案中甲公司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甲公司送货的行为并非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未成立,因此食品加工厂也没有接受甲公司货物的义务,因此,甲公司因送货而受到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二、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
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
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
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
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
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
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
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
现问:1.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冯、陈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且抵押物并非必须办理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林木等,故该字据有效。
2.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有效。
双方立有质押字据,且质物已移交质权人占有3.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朱与蒋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留置关系。
4.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应由蒋优先行使留置权(1分)。
因抵押物未办理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朱不能优先行使其权利。
朱与蒋之间,蒋的留置权有优先权5.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不可6.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不应支持(1分),合同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1分)。
【解析】但在《合同法》中却有明确的规定,如下:第62条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不能成立。
其经营风险应由自己承担,不能作为免责事由(1分)。
题中的“不可抗力”不属于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而属于经营风险范畴。
三、甲为加入A合伙企业需要一笔资金,于2003年3月5日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年利率为6%,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
丙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
乙依约向甲交付借款。
不久,甲加入A合伙企业。
借款期满后,乙因经济业务欠A合伙企业4万元,因此向A合伙企业主张,就甲欠乙的借款与乙欠A合伙企业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抵销,但遭A合伙企业拒绝。
随后,乙请求甲偿还借款,并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甲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担保法》、《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2年应付利息由乙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甲、乙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约定不明确。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而甲乙双方只约定了借款数额、期限和利率条款。
(3分)(2)丙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什么?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在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因此丙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分)(3)A合伙企业是否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说明理由。
A合伙企业有权拒绝乙的债务抵销请求。
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故乙只能向甲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合伙企业主张该项债权。
(2分)(4)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丙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丙作为甲的保证人与乙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丙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