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周转调拨是指组织内部不同单位或部门之间材料的调拨和流转过程。

为了合理利用和管理材料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许多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都对周转调拨材料进行了管理。

下面是一份参考模板,详细介绍了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以规范周转调拨材料管理,提高材料使用效率为目标,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材料调拨和流转。

2.周转调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设备工具、备品备件等。

3.管理办法实施由本单位负责。

二、部门责任1.各部门应负责自己所需材料的备货、使用和调拨工作。

2.负责材料管理的部门要做好供应商的管理和材料质量的检验工作。

3.部门负责人要定期评估本部门的材料使用情况,提出合理需求,并进行申请。

4.接收调拨材料的部门要对材料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和提供方沟通解决。

三、材料调拨流程1.调拨材料的需求方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包括材料种类、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等。

2.调拨申请经过需求方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同意后,提交至供应方部门。

3.供应方部门按照申请的材料种类、数量进行备货,并填写材料出库单。

4.需求方部门收到备货后进行验收,并填写材料入库单。

5.调拨材料的使用一旦发生变化,需求方部门要及时向供应方部门进行反馈和调整。

6.调拨材料的报废、报损需及时与供应方部门沟通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材料管理1.各部门应建立材料台账,对材料数量、种类进行登记和盘点,并定期更新。

2.各部门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材料使用情况的报告,包括材料使用量、消耗情况等。

3.管理部门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4.材料的存放应按照饱满、整齐、标明品名、数量、有效期等要求,杜绝私自调拨和浪费。

五、处置1.材料过期、报废、损坏等情况,需负责材料管理的部门及时予以处置。

2.处置程序包括填写处置单、提交材料管理部门审批、进行处置以及做好相应记录。

六、监督与考核1.材料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的材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规范公司周转材料管理,提高公司周转材料动态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和完好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

第三条周转材料为工具型材料,在施工中用量大,周转次数频繁,其成本是根据周转使用次数或使用年限逐渐摊销。

第二章周转材料范围与摊销办法第四条周转材料的主要品种范围和成本摊销期限:第五条周转材料的使用成本按摊销年限,由项目物资管理部门计算当月摊销费用送财务部门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成本。

第三章周转材料的购置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周转材料,单批总价在10万元以上,公司内部调剂不能满足需要时,经项目进行购置和租赁成本对比分析后(必须有批复的施工方案),提出书面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后进行购置。

周转材料的购置严格执行物资采购的相关规定;项目新购入的周转材料必须向公司物资设备部备案(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七条单批总价在30万元以上的周转材料必须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第四章周转材料的调拨和租赁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项目策划及当月、季、年的施工进度要求,制定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及时提供周转材料闲置信息,并报送公司物资设备部。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各项目制定的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提供的周转材料闲置信息进行内部调拨,若因报送周转材料使用计划和周转材料闲置信息不及时导致周转材料浪费闲置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项目之间不允许私自调拨周转材料。

第十条当公司的周转材料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必须优先进行调拨使用,当自有周转材料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时,项目经理部可以要求进行社会租赁,项目须填写周转材料租赁申请报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并附以下相关资料:(一)当地租赁成本与购置成本的对比分析;(二)当地租赁市场调查情况分析;(三)拟租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四)租赁方式、租赁时间;(五)工程使用部位。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最新)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最新)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最新)周转材料管理办法周转材料为材料型工具,在施工中周转次数频繁,用量大,其价值也不是一次摊入工程成本,而是根据周转材料使用次数逐渐摊入工程成本。

一、 周转材料范围 指材料部门管理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周转材料 以占流动资金为界 及配套附件,其主要品种范围如下组合钢模板和其它钢模板。

碗扣支架及其它钢管脚手架 门式支架和万能杆件。

钢轨 包括轻轨、重轨 。

枕木。

钢板桩,大型工字钢,槽钢, 型钢。

导管,非随机护筒。

贝雷梁,导梁,门架,军用梁。

凡占用流动资金的其它周转材料。

二、 周转材料的管理凡购买或调入的周转材料,应及时验收入库并填制收料单进帐,周转材料计划价确定以购入原价从原材料等库领出作周转材料使用的物资应填写加工改制单,以办理原材料出帐,周转材料进帐等手续,并提供财务作相关科目的增减。

周转材料要严格按规定的周转次数充分利用,在施工中不准随意以大改小,以长改短、改变其原状、不得乱拆、乱丢、乱摔和挪为他用。

如确因需要改变形状经请示公司材料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任意造成损失者应按其情节轻重对责任者给予处罚。

凡回收、存放待用的周转材料,需要维修保养的要先维修保养,然后摆放堆码整齐,露天存放时要加垫木,以防潮、防锈、防腐、小件及配件应入库存放。

三、 周转材料的购置、项目经理部需用的,单批总价在 万元以上的专用周转材料 如各类模板等 的购置计划必须经公司审批方可进行购置。

、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通用周转材料,公司内部不能满足需要且租赁社会资源计算得不偿失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计划报公司审批。

、周转材料的采购权限贝雷架由路桥建设物资装备部统一采购。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用周转材料的采购,必要时授权下属单位采购。

项目经理部负责专用周转材料的采购。

四、 通用周转材料内部租赁管理、型钢类周转材料的管理 型钢类周转材料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统一管理,项目使用实行内部租赁方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实行内部租赁管理的周转材料 钢板桩、工字钢、 型钢、钢立柱。

周转材(项目与仓库)管理办法

周转材(项目与仓库)管理办法

仓库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各项目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周转率,公司设立仓库。

仓库对各项目部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收发、结存等经济活动进行合理调配,提高材料的使用率,达到项目利益最大化,特制定本仓库管理工作职责,并要求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一、台帐管理1、仓库所有物资需用表格形式建立台帐,并同步更新。

2、对每周所产生的出入库(材料名称、项目、数量、价格等)物资进行统计汇报(周报)二、物质的整理维修及报废1、对仓库所有物质进行分类,可用物料进行归类并列出清单。

2、对需要维修、翻新材料需提前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翻新,保证运送施工现场正常使用为标准。

3、对不可维修或零星剩余材料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并提供报废产品清单明细。

三、产品的回收出售及定价1、需维修的回收产品:由仓库管理员根据是否还有使用价值进行评估决定,按“产品回收价+运费+翻新的人工费< 回收价格< 本产品全新的采购价”的定价原则进行确定。

2、不需要维修的回收产品: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定价,按采购价4~6折进行定价,出售按采购价6~9折进行定价(具体比例由仓库管理员根据产品的新旧程度决定)。

以及满足含所有开支后有1%~2%点的利润(根据产品体量最终确定)。

3、项目之间可直接转运的产品(不需要维修):由仓库管理员去现场评估,确保可用,并安排车辆进行转运其他项目,运费由需方承担。

保证有1%~2%利润结余。

4、项目之间可直接转运的产品(需要维修):由仓库管理员去现场评估,是否有翻新使用价值,如有翻新使用价值,为节约材料运费,由仓库管理人员安排专业维修工人去现场维修,按“产品回收价+运费+翻新的人工费< 回收价格< 本产品全新的采购价”的定价原则进行确定。

如无翻新使用价值,由仓库管理员就地联系回收厂家报废变卖处理,变卖产品费用由项目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仓库从变卖产品费用中提取20%作为管理费。

5、项目采购过程多采购产品:一律强制按5折收购,情节严重(遗留过多)者向公司进行通报处罚。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周转材料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适应项目法施工,进一步规部租赁市场,加强对周转材料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公司物资、设备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主业分公司周转材料管理,主业分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那么,辅业分公司可参照本方法制定本单位管理方法。

第三条周转材料,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够屡次使用并可根本保持原来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即通常所说的“工具性材料,材料型工具〞。

1、从用途划分,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材料:(1)模板:指现浇、预制制混凝土用的钢、木或钢木组合的模型板,以与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材料和滑模材料。

(2)档板:指挡土挡水工程使用的档土板、钢板桩、套箱围堰、护筒等以与支撑材料。

(3)架料:指搭脚手架、支架、便桥、龙门、浇筑混凝土使用的各种钢管脚手架、门式钢支架、钢井字架、桁架片、钢管桩、挂篮、大型型钢等材料与其附件。

(4)其他:如钢轨、枕木、浮箱、油罐、水泥罐等。

2、从通用性划分,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以下两类材料:(1)异型周转材料:指为特定产品定制的周转材料,如工程施工中的异型桩、柱、台、帽、梁定型模板等。

(2)通用周转材料:指可以在多种产品生产施工中重复使用的周转材料,如组合模板、通用定型模板、钢板桩、门式支架、钢轨、油罐等。

第二章周转材料的管理形式与权限第四条各分公司租赁站代表本单位履行周转材料管理职能,即以部租赁形式,向工程项目出租周转材料。

租赁站为出租方,项目部为租用方〔下同〕。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周转材料由各分公司租赁站负责统一调配、采购、加工和租赁经营。

考虑到工程产品一次性、流动性、不确定性的特点,经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项目部也可自行采购、加工或从外部租赁周转材料。

第六条分公司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租赁站、项目经理部周转材料的管理、租赁情况进展指导、检查、监视和协调。

第七条租赁站、项目部在采购、加工或从外部租赁周转材料时,都必须填制有关计划,并报分公司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同意。

材料周转考核管理规定

材料周转考核管理规定

材料周转考核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全矿材料调拨、考核的管理,强化成本控制措施,降低物料消耗,加速材料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一、材料周转及现场管理:1、材料办负责全矿材料的周转管理,矿报材料实行无偿调拨;自付费材料由材料办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调拨。

2、材料办负责全矿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权对各种浪费现象进行制止和处罚。

3、回收设备由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升井,凡是不需要升井的设备由机电科协调调度室安排存放地点,机电科指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回收风水管路、轨道由回收单位负责取直,在调度室指定的存放位置分类码放,挂牌管理。

5、回收的其他各类材料由材料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是否升井,不需要升井的材料由材料办协调调度室安排存放地点,分类码放,挂牌管理。

二、材料的回收:1、材料办负责对物资交旧领新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累计交旧考核。

1.1、矿报材料只罚不奖,欠交数量按计划金额的一倍罚款。

1.2、无复用价值自付费材料按计划金额的0.5%奖励交旧单位;可以修复复用的自付费材料按计划金额的20%奖励交旧单位;可以直接复用的自付费材料按计划金额的30%奖励交旧单位;达不到交旧率的欠交部分按计划金额的一倍罚款。

1.3、交旧数量由材料办建立台账,按照工区实际交旧数量增加交旧累计账,月底按照工区应交数量(实际领出数量×回收率)减少交旧累计账。

1.4、材料办对月底累计数量为负数的欠交单位进行考核;累计数量为正数时,结转下月。

2、采煤工作面锚网巷道支护材料回收管理:2.1、回收范围: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两邦的锚杆螺母、托盘、钢筋带、道夹板、鱼尾螺栓、电缆钩;上顺槽下邦、下顺槽上邦的锚杆、金属网,综采工作面上顺槽的枕木、道拉筋、道钉。

2.2、由材料办负责制定回收率、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

具体如下:2.3、回收的旧金属网由材料办安排复用,调度室安排转运。

2.4、因安全达不到回收率的,由回收单位提出申请,调度室、技术科、安全科、材料办现场核定后免于考核。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3篇)

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和材料的合理使用,制定周转材料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管理,提高材料使用效率,减少浪费,并加强对材料的安全保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各类工程。

三、管理责任和权限1. 项目经理担任周转材料的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

2. 项目部的材料员和仓库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材料管理工作,包括采购、入库、出库、记录等。

3. 所有工程人员都有义务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的管理职责,确保材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材料的采购与入库管理1. 材料采购应符合工程的实际需求,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严禁私自采购和乱用材料。

2. 材料的入库应按照统一的入库流程进行,由材料员进行验收并记录相关信息。

3. 所有入库材料均应贴上标签,标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信息,并按照分类进行储存,确保库房整洁有序。

五、材料的出库管理1. 所有材料的出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审批,并由材料员进行记录。

2. 材料的出库要求提前申请,预估使用量,并在出库时进行实际确认。

3. 出库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计划进行使用,禁止擅自调拨或私自使用材料。

六、库存管理1. 项目部的材料员负责定期盘点库存,确保库存数与记录数一致,并编制库存清单。

2. 库存材料应按照质量和保质期进行分类和储存,避免过期材料的使用。

3. 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确保材料的保存状态和完好性,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4. 库存材料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擅自处理或随意报废。

七、材料使用记录和报表1. 项目部的材料员负责编制和更新材料使用记录表,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2. 材料使用记录表应包括材料的名称、规格、出库时间、使用量、使用地点等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五局东北公司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年月日执行日期:年月日
中国建筑五局东北公司
可周转调拨材料管理办法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为确保全司范围内可周转调拨材料有效充分利用,促进物资调拨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特制订本办法,要求各相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材料范围
项目结余的甲供材(钢筋、水泥等)、公司购买的钢管、扣件、木方、木跳板、模板、电缆、配电箱、活动板房、铁床、施工电梯防护门、加工桩箍及脚手架挑架用的槽钢、安全网、
工具、仪器、办公用品、项目部未使用且保存完好的其它主材、零星材料等。

第二条调拨流程
第三条调拨原则
1 材料调拨公司坚持“优质优价、服务项目、择近优先、重点保证”的原则调拨到需用项目。

2 提倡就近调拨及项目之间直接调拨,降低物流成本,就近项目无使用需求,方可调拨至其它地区的项目或是公司仓储中心。

3 可周转使用材料调拨之前,对比分析当期材料市场价、物流成本和残值,如当期材料市场价大于物流成本与残值合计值,方可调拨。

4 确保调拨有效性,必须由仓储中心主任现场评估,确定残值或损耗率,对不能使用的材料杜绝调拨并就地做报废处理,处理的钱款及时上缴项目财务。

5 调出项目要做好调出材料维护保养工作,禁止将不能使用的材料夹杂其中进行调拨,减少不必要的物流成本开支。

6 项目主动提前上报可周转材料,预判可周转材料调出时间,并提前一个月录入协同平台部门空间,以便公司提前统筹安排。

7 新开工项目必须提前十天将可周转使用材料计划录入协同平台部门空间,严禁项目未报计划擅自采购。

8 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瞒报可周转使用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出和接收。

9 项目之间直接调拨物资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由调出项目承担,卸车费用由调入项目承担,从仓储中心调拨的装车费用、运输费用由调入单位承担,特别注明:活动板房的调拨费用以第四条13款中为准,不在此条款约束范围。

10 一切调拨事宜均需通过仓储中心,由仓储中心主管负责调拨相关事项。

第四条调拨价格确定
1 钢材原材料根据调出当日项目所在地的“我的钢铁网”的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为调拨价(严重锈蚀的除外),由调出项目负责送货到调入项目。

2 公司自行购买的钢管扣件,调出前调出单位要分类堆码,方便点数,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按当日市场单价的90%调拨。

3 加工桩箍及脚手架挑架用的槽钢(严重锈蚀的除外),根据“我的钢铁网”的调拨当日的沈阳市场工角槽钢价格行情价的80%,由调出项目负责送货到调入项目。

4 未超过有效使用期的水泥按照公司集中采购的水泥价格调拨。

5 木枋未使用过,且保存完好、无腐烂、无弯曲的木枋可按公司集采的木方价格进行调拨,单位以立方计算。

对于已经使用过的木枋(含已经对拼接好的木方),要求无腐烂、无顺弯、去掉钉子、去掉水泥砂浆、不开裂,长度及成色按以下标准调拨:长度为定尺2 米、3米或4 米及其它定尺长度的木枋,按4 米木枋原价值的60%计。

长度大于3 米小于4 米,按4 米木枋原价值50%计。

长度大于2 米小于3米,按4 米木枋原价值40%计。

长度大于或等于1 米小于2 米,按4 米木枋原价值30%计。

长度小于1 米,经确认实属项目不能再利用的可以不计入调拨数量。

木枋在调拨时如果调出项目未将其表面的水泥砂浆、铁钉清理干净,在以上调拨单价基础上下浮15%,要求调出项目必须将调出木枋按统一长度规格打捆。

6 胶合模板:未使用过且保存完好的胶合模板按公司集采的模板价格进行调拨,单位以平米计算,对于已经使用过但没有破裂、无分层、无腐烂、无脱胶及无孔洞的胶合模板,长、宽、面积及成色按以下标准调拨:长×宽=1830mm×915mm
×14mm、1220mm×2440mm×14mm、1220mm×2440mm×14mm按原价值50%计。

长×宽≥1500mm×500mm 或面积≥0.75m2,成色按原价值40%计。

长×宽≥1000mm×400mm 或面积≥0.4m2,成色按原价值20%计。

长×宽<1000mm×400mm,经确认实属项目经理部不能再利用的可以不计入调拨数量。

胶合模板在调拨时如果未将其表面的水泥砂浆、铁钉清理干净,在以上调拨价基础上下浮15%。

7 安全网、木跳板或铁桥板必须无破损、去掉水泥砂浆(有破损及水泥砂浆的不计价),可根据当前市场价格的50%调拨,严重腐蚀的不得使用,由调出项目负责送货到调入项目。

8 装饰材料的采购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应先与供货商约定未使用完且保存完好的材料可给予退回,装饰材料在进行调拨时,可根据当前市场价格进行调拨。

9 不能划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小型机具:1000元以下,运行良好的机械按市场价的40%划拨。

1000 元—2000 元之间,运行良好的机械按市场价的45%划拨。

2000 元以上的,运行良好的机械按市场价的50%划拨。

10 其他材料五金、水暖、电料、油漆、化工、橡胶及低值易耗品等未使用过的,可根据当前市场价格进行调拨。

旧的、可使用的其他材料按以下价格划拨:截面积≥16mm2 的电线电缆:无破损,长度大于100米的,按市场价的80%划拨。

有破损或长度大于50米小于100 米的,按市场价的70%划拨。

截面积<16mm2 的电线电缆:无破损,长度大于50 米的,按市场价的70%划拨。

有破损、长度大于50米的,按市场价的60%划拨。

50 米以下、20 米以上,无破损的,按市场价的60%划拨。

50 米以下、20 米以上,有破损的,按市场价的50%划拨。

20米以下、10米以上,能使用的,按市场价的50%划拨。

旧镝灯、金卤灯、旧碘钨灯等电料及配件按市场价的50%划拨。

旧镀锌水管按市场价的60%划拨。

旧水咀、旧水表、旧弯头、旧直接、旧接头等水暖配件按市场价的40%划拨。

11 配电箱:原则上箱体外观无破损且干净、油漆无脱落、支架无弯曲、箱内电器开关完好按当期市场价70%划拨。

箱体外观有破损或支架弯曲,但箱体内电器开关完好按当期市场价40%划拨。

箱体外观严重变形且电气开关损坏严重的,项目可报废材处理。

12 施工电梯防护门:原则上外观无破损且干净,油漆无脱落按当期市场价75%划拨。

外观有破损,各角钢连接处焊接有脱落且变形的严禁调拨使用,项目可报废材处理。

13 活动板房(包括保安岗亭,临时库房等):原则上公司自有活动板房,由物资设备部根据存货,优先调配项目使用,项目部必须接受调配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公司调配给项目或项目间调配板房的拆卸、安装、运输由调入项目负责、
费用由调入项目承担,板房的维修翻新、补充面积材料和主材配件,所发生的费用由调入项目承担。

公司与项目、项目与项目之间板房调拨价格根据使用年限参考以下条款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确定,以调出项目当初购买或调拨进场时总价款为基数,如为第二次调拨,调拨价以第一次调拨价为基准并包含第一次调拨安拆费、运费、材料费,拆装及运输过程中损耗由调入项目承担。

13.1 在调出项目使用1年以内,调出承担50%、调入承担50%。

13.2 在调出项目使用2年以内(含二次调拨累计使用年限),调出方承担60%、调入方承担40%。

13.3 在调出项目使用3年以内(含二次调拨累计使用年限),调出方承担75%、调入方承担25%。

13.4 在调出项目使用3年以上(含二次调拨累计使用年限),调出方承担90%、调入方承担10%。

14 项目部使用的测量仪器器具,在保证能够正常使用,配件齐全的情况下,按当前市场价的75%调拨。

15 项目的办公用品、办公电器,保存完好且能够正常使用的,均按当前市场价的50%予以调拨。

16 其它一切没有使用过的材料、工具以及CI标识牌等,在保证完好可使用的情况下,均按市场现价调拨。

第五条附则
1 如发生本制度以外的情况,由公司仓储中心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由公司物资部做最终裁定,裁定后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服从。

2 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物资部所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