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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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部: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 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特点,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前期文件类: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施工文件类: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验收记录等。

(3)监理文件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日志、监理验收报告等。

(4)验收文件类:包括竣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结算等。

(5)其他文件类:包括合同、会议纪要、函件等。

2. 归档要求:(1)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类别、时间顺序排列,编制目录。

(3)档案资料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袋或档案盒进行装订。

(4)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归档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资料应当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保管,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3)档案资料应当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2. 档案利用:(1)档案资料应当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建设项目工程的管理、监督、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提供支持。

(2)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是为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各方需遵守本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1.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建设项目各相关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配合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建设项目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 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包括前期调研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2. 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的类别、年代、地点、单位等特征进行分类归档,并编制档案目录和档案登记册。

四、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1. 建设项目档案应按照档案的密级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控。

2. 建设项目档案应采用数字化管理方式,建立档案数据库,保障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3. 建设项目档案应进行定期巡检和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4. 建设项目档案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5. 建设项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永久保存,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和传承。

五、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与处置1. 建设项目档案应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共享与利用,为科研、教学、决策等提供参考和支持。

2. 建设项目档案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销毁、转交和捐赠等。

3. 建设项目档案的涉密部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六、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估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环节的规范执行。

2.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和提高。

七、附则1.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所有。

以上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希望能够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日后的项目运营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上级档案管理办法、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纳入公司预算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更新与购置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资产大维修项目,自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与查考利用价值的、并经过系统整理的各类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项目责任主体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实行同步管理,建立各级项目档案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委托其他单位代建的项目,代建单位与项目管理责任共同承担主体负责。

第二章归档职责第六条公司档案中心负责在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档案动态管理网络、采取随时与定期相结合等措施,对已交工的单项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等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对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责任主体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决策和实施准备阶段形成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文件、设计基础文件和设计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项目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和验收阶段形成的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监理文件、试生产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汇总、系统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并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文件的形成、积累、编制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项目责任主体和代建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特别是与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档案工作责任。

主要包括归档范围、时间、数量、载体、质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收集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主要是指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对产生的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二、档案整理整理工作是对收集来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号和编目,使其有序化、系统化,便于后续的检索、利用和保管。

整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整理质量。

三、档案分类分类工作是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一定的标准(如内容、时间、来源等)进行划分,使其条理清晰,便于管理和利用。

分类工作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档案鉴定鉴定工作是对档案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保管期限和密级,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提供依据。

鉴定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五、档案存储存储工作是指将整理、鉴定后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保证其安全、完整和长久。

存储工作应根据档案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存储方式和设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六、档案利用利用工作是指对档案进行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

利用工作应根据需求合理开展,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七、档案销毁销毁工作是指在档案达到保管期限后对其进行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销毁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防止档案的泄露和流失。

八、档案保密保密工作是指对档案的保密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保密工作应加强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和技术防范,防止档案的泄密和丢失。

同时要加强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建设工程项目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变更通知、竣工图纸等。

2. 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备案等。

3. 其他与建设工程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检查报告等。

四、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统一管理。

2.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2)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等工作。

(3)组织档案的鉴定、销毁、修复、复制等工作。

(4)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5)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建设工程单位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立卷:按照档案类别和档案内容,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

4. 归档:将立卷的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归档。

5. 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6. 统计: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统计,掌握档案的动态。

六、档案利用1. 档案资料应在确保档案安全的前提下,为工程建设、管理、维护、验收等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2.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等,应遵循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3. 档案资料查询、借阅、利用,应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七、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引言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记录工程历程、提供相关数据及承担法律责任而制定的规范措施。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的要求,规范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可查询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

三、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1. 档案归档责任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归档责任单位为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

其负责将相关档案归档整理,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准确。

2. 档案归档内容建设工程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项目的立项资料和规划设计文件;- 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工程验收、竣工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记录;- 工程巡查、监督和核算文件;- 工程变更、索赔、争议解决相关文件。

3. 归档整理流程档案的归档整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 收集档案资料: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负责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并按照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档案编目:将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并建立档案目录;- 档案存储:按照规定的存储要求,将档案资料转交给专门的档案室进行保管;- 档案查询:建立档案查询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提出申请查询档案。

四、档案管理责任1. 项目总包单位或地方政府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3. 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4. 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性,不得私自销毁、篡改或遗失档案资料;5. 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查询制度,规范对外查询。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成为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的基本法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9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29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中油办2010(1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炼油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销售网络建设、装备及生产线建设、实验室建设、民用建设、公用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办公厅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总部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是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二)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九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间的有关论证和决策资料(包括会议纪要、签到簿等)、上级领导批准文件、等;、设计、采购、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以及试制阶段、保修期等调试生产全过程,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存档保存。

所有文件。

第四条公司承建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改、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分级保存。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当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保障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四)参与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总则第八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责任。

第九条在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时,应当同时检查工程文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项目验收时,同时检查项目文件的备案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当将项目档案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管理程序、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的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文件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性是指按照《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备案范围及保存期限表》(附件1)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应当备案的项目文件,以及各类文件的原件进行备案。

是完整的。

文件准确是指工程文件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图纸与实物一致,签字手续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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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档案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档案,指建设项目在决策期的相关论证、决策的相关资料(包含会议纪要、签到册等),上级领导的批复文件等;实施期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以及试用阶段的通车投产、保修期等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形式的全部文件。

第四条公司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技术提升改造等建设工程。

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留档。

第六条项目建设应统筹安排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确保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正常开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精选范本第七条公司档案室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二)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三)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四)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五)组织公司建设项目档案业务交流与培训工作;(六)负责建设项目档案归档管理。

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八条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三同时”原则,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档案所包括的内容、要求及各相关单位对项目档案的职责。

第九条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应同时检查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工程验收时,应同时审查、验收项目文件的归档情况。

第十条项目建设应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纳入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应加强对项目文件形成、收集、整理等精选范本过程控制,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档案完整指按《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所确定的内容,将建设项目全过程中应当归档的项目文件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准确指项目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图物相符,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系统指项目档案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第十二条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当纳入项目的合同管理之中。

项目建设在签订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及监理(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等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项目档案保证金事宜和有关方面应当提交的项目文件(包括电子文件)名称、内容、版本、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及整理、审核、归档与违约责任,并经档案室签署会签意见。

项目建设办理竣工结算时,应当有档案室的签署意见。

档案室根据合同(协议),检查所提交的项目文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签署同意付款意见,方能进入合同(协议)付款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申请立项后,项目建设应明确档案管理机构、人员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整理工作;建立项目档案工作网络和项目文件管理流程,对项目文件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参建单位编制、整理和精选范本归档项目文件,并负责案卷质量的审查。

第十五条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按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完成项目文件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署项目竣工文件。

第十六条建管分开管理的建设项目,其形成的档案由双方共同协商,明确移交项目档案(包括电子文件)的范围、套数、版本、时间、质量要求等事宜,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采用项目管理承包等其他管理模式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对不同载体项目文件的管理职责、要求,并按照合同规定将项目文件归档。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档案库房和档案安全保管的必要设备设施,档案保管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第十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与项目信息化建设同步进行,加强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管理。

第四章文件收集、整理与归档第十九条反映和记录项目建设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项目文件,应当收集齐全,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划分见《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

精选范本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档案的年限可根据其参考利用价值分为30年和10年。

第二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任务书,以及项目管理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应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进行整理。

项目竣工文件应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进行整理。

图纸应按照《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1989)要求统一折叠。

电子文件应符合《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和参建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按阶段或单项,将经过整理的项目文件,提交建设单位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设项目重要阶段、事件、事故,应当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并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进行编写。

第二十三条项目竣工图必须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加盖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空白处,无加盖竣工图章的位置时,可加盖在标题栏的背面处;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以个人印章代替。

竣工图章内容、尺寸详见《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精选范本第二十四条项目文件归档一般一式一份(其中项目竣工文件一般一式二份),声像文件一般一式二份,电子文件一般一式三份。

有合同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档案验收与登记第二十五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执行下列规定:(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或委托组织。

(二)由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负责组织。

(三)由专业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负责组织或委托组织。

(四)由地区公司组织竣工验收的项目,项目档案验收由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

公司办公厅对项目档案验收进行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应加强项目档案验收前的指导与检查,必要时可组织预检。

第二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成验收组精选范本进行验收:(一)国家档案局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按国家规定组成。

(二)公司办公厅组织或受国家档案局委托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公司办公厅、项目所在地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等单位组成。

(三)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组织的项目档案验收,验收组由地区公司档案管理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

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

专业技术性强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二十八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二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根据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依照《公司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和《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内容及要求》(附件2)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项目档案自检报告。

精选范本第三十条项目档案自检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三)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报送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档案自检报告,填报《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表》(附件3)。

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应在收到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参加项目的中交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项目档案的预验收。

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

第三十三条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项目档案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项目档案验收会议,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生产运行管理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专业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应当以会议形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一)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或档案部门汇报项目建设概况、精选范本项目档案工作情况;(二)监理单位汇报竣工文件质量的审核情况;(三)项目档案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四)项目档案验收组汇总项目档案检查情况,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项目档案验收意见;(五)项目档案验收组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十五条检查项目档案,应当采用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

抽查档案的数量应不少于100卷,抽查重点为重要合同、协议等项目前期文件及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等项目竣工文件,并填写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检查记录(主要内容有档案号、验收检查情况描述、检查人、检查日期等)。

第三十六条项目档案验收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印发验收组形成的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公司办公厅委托进行的项目档案验收,由公司办公厅以文件形式印发验收组形成的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三十七条项目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档案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于项目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复查后仍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项目档案验收意见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概况;精选范本(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档案工作的基础管理工作,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档案的种类、数量,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及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结论性意见;(三)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与建议。

第三十九条项目档案验收报告或者档案章节(专篇),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应有关于项目档案的评价。

第四十条新建、扩建和试生产的国家和公司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档案室负责填写《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报公司办公厅。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分为表一、表二、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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