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的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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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与评价方法

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与评价方法

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与评价方法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和评价方法是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审美标准和评价方法的正确应用可以有效地影响建筑作品的质量和观赏价值。

本文将探讨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和评价方法。

一、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1. 比例和尺度:建筑作品的比例和尺度是决定其整体和谐与美感的基础之一。

在建筑设计中,要求合理的比例和适当的尺度,以便与环境相协调。

2. 空间构成:建筑作品的空间构成要求具有层次感和流畅的结构,使人们在其中流动和感受空间的变化。

3. 线条和形态:建筑作品的线条和形态应当富有创意和独特性,能够吸引观众的目光,同时又能与周围环境相融合。

4. 材料和色彩:建筑作品的材料和色彩的选择要符合建筑作品的功能和主题,营造出一种和谐、统一的整体效果。

5. 光影效果:光影效果是建筑作品中常用的设计手法之一,通过合理运用光线和阴影,可以改变建筑物的外观和氛围,增强其审美感。

二、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评价方法1. 主观评价:主观评价是以个人主观感受为基础的评价方法。

建筑师和设计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审美观点和经验对建筑作品进行评价和判断。

2. 客观评价:客观评价是建立在客观指标和标准基础上的评价方法。

通常采用统计数据、调研结果和专业评审来评价建筑作品的质量和观赏价值。

3. 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是综合考虑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的综合评判方法。

通过综合各种评价方法的结果,得出一个全面的评价。

综上所述,建筑艺术设计规范要求的审美标准和评价方法对于建筑作品的质量和观赏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审美标准和评价方法,以打造出令人满意的建筑作品。

同时,评价方法的正确应用也是建筑师和设计师提高自身设计水平的必由之路。

形象设计概论 第三章 形象设计的审美法则

形象设计概论 第三章  形象设计的审美法则

系。
8
二、与人体相关的比例与尺度
The proportion and scale associated with the human body
人体比例大体上有基准比例法、黄金分割法、百分比法三种形式
1. 基准比例法
以头高为基准,其与身长 的比例指数,称为“头高身 长指数”,简称“头身”。 早在公元前4世纪后半叶就由 雕塑家列西普斯创立了8头身 比例,这也是形象设计中较 常使用的方法。一般认为最 美的头高身长指数为8,即 “8头身”。但8头身是成人 的平均指数,人种与年龄不 同,指数也不同,时装绘画 中的人体常取8头半身。
二、对称与均衡在形象设计中的应用
The application of symmetry and balance in image design
形式
对称与均衡是形象设计中经常运用的形式原理。美国 的一位化妆大师研究发现,凡是完美的面容都是近乎对 称的。然而,现实中非常对称的面孔极少存在,这也是 在化妆中所要弥补的。
第三节 对称与均衡/
对称与均衡是一切造型艺术在进行形、色组 合时应遵循的视觉重力构成原则。它表明被组 织的视觉形象要素的重力分布在画面中达到视 觉重力平衡的状态,而这种在造型艺术中的 “重力”是视觉心理上的力的表现。
一、对称与均衡的概念和形式
The concept and form of symmetry and equilibrium
在服装中横向分割是很常见的,无论是横向分割线还 是上下装的长短搭配,其中比例关系都非常重要,如一 个分割水平线的位置不同,会使人产生长度不同的感觉。
上下装的颜色和比例搭配不同,效果也不同。如单色 搭配、绿色和紫色搭配、紫色和粉色搭配,从中可以看 出,单色搭配显得最长,绿紫色搭配次之,紫粉色搭配 显得最短。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是指在进行平面艺术设计时所追求和体现的审美标准和
观念。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体现在色彩运用上。

色彩是平面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
元素,艺术家在运用色彩时要注重色彩的搭配和运用效果,追求色彩的协调与平衡。

比如
要注意色彩的明暗度、冷暖度以及饱和度的合理运用,使整个设计作品产生和谐的感觉。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还表现在平面元素的运用上。

平面设计中常用的元素包
括线条、形状、文字、图像等。

艺术家在运用这些元素时要注意形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
追求与主题相契合的设计效果。

比如要注意线条的流动性和节奏感,形状的变化和丰富性,文字的排版和字体的选择,图像的选取和处理等。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还体现在表达主题和情感上。

平面设计作品往往需要传
达一定的主题和情感,艺术家要通过设计元素的运用来准确表达出所要表达的意思和情感。

比如要通过色彩的运用来表现情感的温暖或冷漠,通过线条的运用来表达主题的动感或稳
定等。

平面艺术设计的审美意识特征体现在色彩运用、构图、平面元素运用和表达主题和情
感上。

艺术家在进行平面设计时要注重这些特征,从而创造出具有审美价值的设计作品。

设计产品评定标准

设计产品评定标准

设计产品评定标准一、设计创新性设计创新性是产品设计评估的关键因素之一。

评估时需要考虑产品的创新性是否表现在设计理念、设计方法、设计技术和设计工艺等方面。

创新性的评价应该是基于以下几个标准:1. 设计理念:产品是否具有新颖的设计理念,是否能够引领市场的新趋势。

设计理念:产品是否具有新颖的设计理念,是否能够引领市场的新趋势。

2. 设计方法:产品的设计方法是否创新,是否采用了新的设计工具和技术。

设计方法:产品的设计方法是否创新,是否采用了新的设计工具和技术。

3. 设计技术:产品的设计是否采用了新的技术,如新材料、新工艺等。

设计技术:产品的设计是否采用了新的技术,如新材料、新工艺等。

4. 设计工艺:产品的制造工艺是否创新,是否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设计工艺:产品的制造工艺是否创新,是否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二、设计实用性设计实用性主要考虑产品能否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实用性评价应该是基于以下几个标准:1. 功能性:产品是否能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是否有额外的功能来增加用户的使用体验。

功能性:产品是否能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是否有额外的功能来增加用户的使用体验。

2. 易用性:产品是否易于使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会遇到困难。

易用性:产品是否易于使用,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会遇到困难。

3. 耐用性:产品的耐用性如何,是否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良好的性能。

耐用性:产品的耐用性如何,是否能够在长期使用中保持良好的性能。

4. 维护性:产品是否易于维护,用户是否可以方便地进行维护和修理。

维护性:产品是否易于维护,用户是否可以方便地进行维护和修理。

三、设计美学设计美学主要考虑产品的视觉效果和感官体验。

美学评价应该是基于以下几个标准:1. 视觉效果:产品的视觉设计是否美观,是否符合用户的审美标准。

视觉效果:产品的视觉设计是否美观,是否符合用户的审美标准。

2. 感官体验:产品在视觉、触觉、听觉等感官方面的体验如何,是否能给用户带来愉悦的感官体验。

设计师的审美理念

设计师的审美理念

设计师的审美理念设计师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他们负责为产品、品牌、企业等提供视觉传达方案。

而设计师的审美理念,也就成为了设计风格的标志。

本文将探讨设计师的审美理念对于设计创作的影响以及审美理念的形成和改变。

一、审美理念对于设计创作的影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审美理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每一个设计师都会在生活、工作、学习中潜移默化地累积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形成自己独特的审美观和审美标准。

而这个审美标准,则是决定设计师创作方向的基础。

以平面设计为例,如果一个设计师热衷于简洁、纯粹的设计风格,那么他的设计作品必然会呈现出清爽、明快、大面积留白的特点。

而如果是喜欢浓郁、沉重的设计形式,那么设计作品往往会采用鲜艳的颜色、复杂的构图以及让人一眼无法看穿的细节。

此外,设计师的审美理念也会对于设计作品的定位产生影响。

如果一个设计师认为自己应该追求时尚,那么他的创作方向自然也就偏向于充满前卫感和独特性的作品;如果他认为设计应该注重实用性,那么他往往会采用简洁的构图、明快的色彩,追求造型的简约与好看。

总的来说,设计师的审美理念对于设计的风格、技术层面、以及作品的定位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设计师虽然创作风格不尽相同,但却都能给人带来鲜明的视觉冲击,令人印象深刻。

二、视野决定审美理念的形成和改变那么,设计师的审美理念又是如何形成和改变的呢?这里的答案是:视野。

设计师对于外界信息的吸收和想象力的发挥,决定了他形成和改变审美理念的速度和深度。

首先,设计师需要有丰富的视野。

视野是指对于多元文化、多元知识、多样艺术形式的充分了解和接触。

如果一个设计师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都是固定范畴的知识和经验,那么他的审美理念就难以产生改变。

而那些积极走出舒适圈,不断增长自己知识储备的设计师,往往更加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其次,设计师需要具有较强的想象力和学习能力。

想象力可以让设计师凭空创作独特的设计作品,而学习能力则能让设计师更快地吸收新的审美理念和技术要素,从而拥有更广阔的设计想象空间。

产品设计 评分标准

产品设计 评分标准

产品设计评分标准一、外观设计。

1. 设计新颖性。

外观设计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是否符合时尚潮流。

2. 美学感受。

产品外观是否具有美感,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是否符合大众审美观。

3. 材质选择。

产品外观所采用的材质是否高档、环保,是否符合产品的定位和价值。

二、功能设计。

1. 功能完善性。

产品功能是否完备,是否满足用户的基本需求,是否具有一定的扩展性。

2. 操作便捷性。

产品的功能操作是否简单易懂,是否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是否能够提高用户的使用效率。

3. 创新性。

产品功能设计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能够带来全新的使用体验,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

三、品质设计。

1. 材料选择。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是否具有高品质,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使用安全性。

2. 加工工艺。

产品的加工工艺是否精湛,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的精准度和稳定性,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整体品质。

3. 质量控制。

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否到位,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是否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服务。

四、用户体验。

1. 使用舒适度。

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是否能够提供舒适的使用体验,是否能够减少用户的使用疲劳感。

2. 交互便捷性。

产品的交互设计是否简单易懂,是否能够提高用户的使用便捷性,是否能够提高用户的满意度。

3. 服务质量。

产品的设计是否能够提供高品质的售后服务,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是否能够提高用户的忠诚度。

五、市场适应性。

1. 产品定位。

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能够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价格合理性。

产品的设计是否能够保证产品的成本控制,是否能够提供合理的价格策略,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 品牌形象。

产品的设计是否能够提高品牌形象,是否能够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

六、环保可持续性。

1. 材料环保性。

产品的设计是否能够保证材料的环保性,是否能够降低对环境的影响,是否能够提高产品的可持续性。

艺术设计的审美特征

艺术设计的审美特征

论述艺术设计‎的审美特征艺术设计的灵‎魂在于设计意‎境或创意,越来越多的设‎计师开始重视‎设计的心里特‎点和心里规律‎,以传达设计的‎审美信息、表达审美个性‎。

美是审美对象‎与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

“正是人同现实‎的审美关系,决定了美术的‎性质和基本特‎征,也决定了美术‎自身的意义和‎价值。

”这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也是人的主观‎所追求的。

它可以随人的‎变化而变化,也可以随客观‎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审美是一种感‎觉,就象人的脸一‎样,美作为审美对‎象与审美意识‎的和谐统一这‎样一种关系存‎在是不变的。

因为我们的定‎义不仅是对所‎有被称为美的‎事物的描述。

同时也给出了‎判断一个事物‎是否美的方法‎或标准。

人依靠感知获‎得美的享受,人的视觉感觉‎也是认识过程‎的开始,也是审美心里‎过程的初始。

现代艺术设计‎就要研究美本‎身以及受众的‎审美经验和审‎美心理,把审美心理和‎审美经验置于‎艺术设计创造‎的中心以提高‎艺术作品的精‎神境界。

促进实现与人‎的和谐发展,创建和谐世界‎。

这是和谐审美‎观的基本观点‎,也是当代设计‎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外部的物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的审美也‎发生了变化,没有绝对的美‎,也没有绝对的‎丑,人们赋予事物‎的定义更多可‎能只是个人喜‎好,欣赏或讨厌。

“当人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时‎,精神需求便称‎为新的动机,设计师要反映‎出高层次的精‎神享受要求,开始注重人的‎因素,开始关心人的‎生理、心理、和情感的需要‎为人设计。

”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设‎计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生活产生了现‎代设计,现代艺术设计‎又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艺术设计作为‎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是作为某种总‎体文化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而存在,是在同文化的‎其他构成部分‎(经济、政治、军事、宗教伦理等部‎分)的相互关系中‎才能确定其价‎值的。

”设计师要赋予‎作品“美”,创造出和谐美‎,只要作品符合‎美的原则,在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同时,具有创新并符‎合现代人的审‎美标准就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浅论设计中的功能和审美取向

浅论设计中的功能和审美取向

浅论设计中的功能和审美取向设计是一门以满足人们需求为目标的创造性活动,在设计的过程中,功能和审美取向是两个不可或缺的因素。

功能指的是设计作品能够实现的实用性、效能性以及便捷性等方面的要求;审美取向则关注作品的美感、情感表达以及艺术性等方面的要求。

在设计中,功能和审美取向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

首先,功能是设计的基础。

设计作品的功能性要求能够满足人们对于产品、环境、服务的基本需求。

例如,一个家具设计既要具有便捷的储存功能,又要考虑人体工程学,使人能够得到舒适的使用体验。

对于一个建筑设计来说,除了要满足居住、工作等基本功能,还要考虑安全性、通风、采光等方面的要求。

因此,功能性的追求是设计的首要任务。

然而,单纯追求功能性也不能满足人们的内在需求。

审美取向的追求在设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审美是人们对于事物美丑、价值和品味的感受和判断。

通过审美取向的设计,不仅可以美化环境、提升产品的附加值,还可以激发人们的情感和享受美的乐趣。

正如大师级建筑师弗兰克·劳埃德·赖特所说:“形式和功能一体,没有形式的功能是残缺的,没有功能的形式是无用的。

”这句话表达了功能与审美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以工业产品设计为例,功能需求是设计的出发点,如电视遥控器的按键布置、按钮操作的便捷性等。

然而,功能性设计不能仅停留在满足基本功能需求,审美取向的设计要求能够使产品在外观上充满质感、时尚感,并与用户个性相和谐,使用户在使用产品时既能满足功能需求,又能感受到美的享受。

这要求设计师在产品设计中,不仅要考虑产品的功能性要求和使用便捷性,还要注重产品外观的协调性、色彩的搭配以及人机界面的设计等,从而使用户在感知产品时体验到愉悦和满足。

在建筑设计中,功能与审美的取向也是紧密相连的。

一个成功的建筑设计应该能够满足使用者的各种功能需求,如住宅的舒适性、商业场所的实用性、文化场馆的展示功能等。

但同时,建筑设计也要通过其独特的外观、空间的布局以及材料的选择等方面,赋予建筑以艺术性和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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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审美标准[日期:2005-09-17]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什么是设计之美?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因此,设计美学也有别于传统的绘画和装饰,其研究内容自然也不能完全照搬生吞传统的美学理论。

众所周知,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我们首先来看看设计的概念:设计就是创新。

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

——刘东利(香港)设计是追求新的可能。

——武藏野(日本)设计就是经济效益——林衍堂(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副主任)工业设计是满足人类物质需求和心理欲望的富于想象力的开发活动。

设计不是个人的表现,设计师的任务不是保持现状,而是设法改变它。

——亚瑟. 普洛斯(ICSID前主席)设计是把某种计划、规划、设想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视觉语言传达出来的过程。

可以看出,设计的核心是一种创造行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区别于兄弟艺术门类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独创性,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设计之美的第一要义就是“新”。

设计要求新、求异、求变、求不同,否则设计将不能称之为设计。

而这个“新”有着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改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

但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会在大浪淘沙中闪烁出与众不同的光芒,迈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设计之美的第二要义是“合理”。

一个设计之所以被称为“设计”,是因为它解决了问题。

设计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和市场而存在,符合价值规律是设计存在的直接原因。

如果设计师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相信世界上便不会有设计这个行业了。

而设计之美的第三要义是“人性”。

归根揭底,设计是为人而设计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需要是设计的最终目的。

自然,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基本的审美意趣。

对称、韵律、均衡、节奏、形体、色彩、材质、工艺……凡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审美法则,似乎都能够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

这三条规律,使得设计师有别于纯粹的艺术家和纯粹的工程师,他们注定的命运,就是带着镣铐而舞蹈。

设计之美的依托我以为,设计这种特有的审美规则并不是空穴来风,它背后有着客观的依据和需求。

可以说,设计之美的依托是市场规律,正是残酷的市场竞争和适者生存的法则造就了这一审美趣味。

自大工业时代拔地而起时,传统的手工艺美学一夜之间在机器的隆隆声中被涤荡得体无完肤。

工业时代要求大批量、程序化、符合成本利润法则的新型产品。

一时间,功能主义似乎成为万古不变的审美法则。

其简洁、科学的设计原则风靡整个文明大陆,造就了前工业时代的历史奇迹——市场充斥着一色的功能主义的产品,这一时期的设计之美为现代主义风格所主宰。

为什么?市场规律。

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功能主义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机器的批量化要求,同时又狡黠地照顾到基本的美学原理,而大众也从批量的廉价产品中得到了使用性的极大满足,何乐而不为?风格成为流行时,它必然造就审美的异趣,自成体系。

功能主义最具影响力的口号是“形式追随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

“认为一件物品或建筑物的美和价值取决于它对于其目的的适应性。

”这一原则衍生出自己的一套审美体系——简约主义、极少主义……产生了许多功能形式完美统一的优良设计,并将日常用品引入到了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但是,市场的反复正如股市的跌宕。

当机器越来越多,生产能力越来越强时,广大人民开始不再满足于“用”的简单要求。

不可否认,功能主义有着进步的意义、相当的生命力和合理的存在价值。

但是,它绝不是万古不变的金科玉律。

一旦生产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终于有能力购买奢侈品的时候,看倦了功能语言简略协调和单纯韵律的人们便开始垂青于新的造型语素,现代主义灌溉出的冷冰冰的造型语汇开始遭受市场的冷落。

后现代,这一现代主义的对立派开始在市场上阴谋变革。

1966年,美国建筑师罗伯特·文丘里(Robert Venturi)出版了《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一书。

对功能主义“少就是多”的信条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少就是乏味”。

宣扬一种杂乱的、复杂的、含混的、折衷的象征主义和历史主义。

从而拉开了后现代主义设计的序幕。

可以说,这是纯粹的造反——一场视觉上的颠覆和侵略。

现代主义内敛,后现代主义则张扬,它把内心的狂热和激情撕扯的淋漓尽致,市场也宽容地默许它夸张表现。

这一时代变得五光十色、光怪陆离。

但是仔细分析,后现代主义的风格(其实后现代主义并没有风格,它的风格就是蔑视风格和体系)无外乎也满足了市场的达尔文主义。

后现代主义作为一种过激的革命,完全符合市场的规律。

我们知道,市场的主宰——消费者终究是具有感情的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他们需要情感的宣泄,需要理想的寄托,需要有情调的生活氛围。

现代主义单纯追求功能的产品使生活充满了冷漠,如果不是因为它好用、流行和廉价,人们是不会把机床似的产品搬回家的。

在生产力和价格允许人们选择的一刹那,后现代主义的热情便开始走街串巷地吆喝,商业设计以新奇和花样刺激着消费者的购买冲动,其核心是“有计划的废止制度”,牺牲功能已经不再是一种罪过,视觉的满足和心理的充实此时可以被定义为高于触觉和手感的功能要求。

可以看出,正是市场规律造就了设计风格的起落跌荡。

现代主义及后现代主义的故事只是历史的昙花一现。

市场法则时而维护严格的科学设计原理,时而纵容设计师单纯的个人表现,时代的进步以及某些历史的偶然因素造就了设计风格的不可预见性和意趣盎然,充满挑战和迷乱。

风格瞬息万变,唯一亘古的是市场及其规律。

那么我们该做什么?从历史的长梦中惊醒,我们遗憾地发现自己仍然是设计长河一浪花中之一点滴中之一微尘。

我们不是天才,不能一挥袖而天下应。

我们多半无力创造划时代的设计革命——纵观现在所谓设计的革命,十之九点九九是闹剧。

将来我们大则肩负着祖国工业兴起、进军国际市场的重任;小则需要养家糊口至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因此,脚踏实地,直面人生乃是我们应该做的头等大事。

把握市场脉搏,紧跟时代潮流是对一个普通设计师最起码的要求。

我们的目标暂且定为——设计出60分的产品。

这个及格分数实际上很难达到。

目前国内很少有几家大型企业现在能够做到国际市场的60分。

这60分需要设计师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抽象能力,而这些能力靠理论很难培养得出来。

只有在真正的市场中多做、多干、多失败才能磨练得出来。

几个毕业的同学戏言——且等我做垮这第3家公司,我的能力就会又提高一个台阶。

公布一下他们用资本家的血泪换来的经验:总结目前流行的造型元素可事半功倍注意细节熟悉工艺,确信任何一个环节都不会出错知道自己设计的东西明年一定会过时相信自己的能力,至少口头上不能胆怯……关于形式和功能关于形式和功能的问题我也思考过很多次,设计作为造物的艺术,这两者必然是合二而一的。

没有功能的形式设计是累赘的装饰品,而没有形式的功能设计是见不得人的粗陋物什。

但是我以为,两者没有孰高孰低之分。

为什么要分个主次先后呢?即使分了主次,有了先后又能怎么样呢?如果形式和功能到头来无非是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一个从哪里入手的问题,我们就可以大胆放心地取舍了。

形式不必完全追随于功能,而功能也不必完全让位于形式。

在不同的产品设计中,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才是实事求是的作风。

那么究竟该怎么做?我以为,正是不知道怎么做才能真正的接近事实。

我们不必知道究竟二者哪个重要,非要强行定义一个方面的重要性只会造成学究的风气,不利于设计的进步和学习更迭。

在实际的设计案例中,我们只需要知道两者都很重要就足矣。

正如人有千面,各不相同;产品也各自有着不同的属性和侧重点。

机械、工具等可算是功能为主的产品,形式可退居其次;家电、家具等算作功能和形式各一半的产品,两个方面都很重要;首饰、展示等属于形式优先的一类,功能很简单,无需过多考虑。

……而这其中还有很多分类,有的产品功能和形式紧密结合,难以割裂,例如工业机械;有的产品功能居于内核,形式可以相对自由,例如IT类产品……这样一来,形式和功能之争就显得更为繁乱且大无必要,到头来还得就事论事,按部就班。

设计毕竟是要讲灵感的,在形式和功能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时,取舍可以按直觉大胆假设,然后小心求证,一切以满意适度为原则。

这就是我比较欣赏的“满意度原则”。

总而言之我不认为设计风格有着进步和落后的区别,在历史的长河中,功能主义及其他只不过是一条分支——现在我们的流线风格或许不比三星堆的诡秘曲线更有说服力。

看意大利50年前的设计,拿到现在一样土得掉渣,但是我们要敬仰——正如敬仰四羊方樽和兵马俑。

那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和当时的精粹,相信过不了10年,我们的苹果电脑就会比它们更掉渣。

设计在市场的怀抱里,感受到的只有动荡和喜新厌旧,而我们设计师要所做的,就是对此心存感激且亦步亦趋。

设计的时效性是我们的饭碗存在的原因。

科学可以不断积累和进步,而设计却只承认天才。

如果有幸得知金字塔或者三星堆的缔造者,我会用比崇敬罗维十倍的热泪来祭奠他。

现代设计及美学[日期:2005-09-17] 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就像现代设计一样,心理学正在走进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于是,设计与心理研究的结合在今天显得十分重要。

环境心理学家认为:视觉比其他感觉器官都要发达,而来自生存环境中的大量信息大部分都要通过视觉和听觉传达而来。

由此可以看出视觉在现代设计美学中的重要作用。

什么是设计?什么是设计美学?一般而言,只要具有美感经验、具有使用功能的造型活动,都可以称为“设计”。

所谓的美感经验与使用功能,不只是由创作者来感受与判断,也要加上生产者、消费者来判断。

在科学技术的基础上,综合社会的、人类的、经济的、技术的、心理的、艺术的各种因素,以大批量地生产能够满足人的全面需要的产品为目的所进行的创造性的生产实践活动都可以称之为设计。

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因此设计美学也有别于传统的绘画和装饰。

在当代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现代设计”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现代设计”可以看成是一个以“设计”为核心的固定词。

众所周知,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现代设计是一门后起的可能是最有发展机会的造型艺术分支,技术美学是一门新兴的很有潜力的美学分支,而设计美学是技术美学的核心,设计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是鉴定工业产品形、式方面的质量,这些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外部特征,它们将产品无论从制造者的观点,还是从消费者的观点看,都变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因此现代设计美学的价值和意义,在今天的生活中是一种普遍的存在。

现代设计美学的熟练运用对专门的设计师来说是必要的,对于美学家和艺术理论家来说是不应忽视的,对于公众来说也是很有帮助的和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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