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
煤矿预防火灾的措施

煤矿预防火灾的措施煤矿火灾是煤矿生产中的重大灾害之一,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一、加强通风管理良好的通风系统是预防煤矿火灾的基础。
通风可以将新鲜空气送入井下,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降低温度,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1、合理设计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和规模等因素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通风线路应尽量简洁,通风阻力要小,通风风量要满足矿井的需要。
2、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通风设备如通风机、通风管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风机的风量、风压要符合设计要求,通风管道要严密,无漏风现象。
3、加强通风监测要安装通风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通风系统的风量、风速、风压等参数,以及有害气体的浓度。
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严格控制火源火源是引发煤矿火灾的直接原因,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1、禁止明火在煤矿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如吸烟、生火取暖等。
井口房、通风机房等要害场所也禁止使用明火。
2、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电气设备是煤矿井下常见的火源之一。
要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
严禁电气设备失爆,杜绝电气短路、过载等故障的发生。
3、加强放炮管理放炮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并采用正确的放炮方法。
放炮后要及时检查,防止放炮火花引发火灾。
4、防止摩擦和撞击火花在井下运输、采掘等作业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和材料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例如,使用耐磨材料、加装防护装置等。
三、加强煤炭自燃的预防煤炭自燃是煤矿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开采高硫、高挥发分的煤层时,更容易发生自燃。
1、合理开采布局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方法,避免采煤工作面长期搁置,减少煤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
2、喷洒阻化剂对容易自燃的煤层,可以喷洒阻化剂,如氯化钙、氯化镁等,降低煤炭的氧化活性,延缓自燃的发生。
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

*****煤矿井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二〇一三年一月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加强防灭火基本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防灭火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防灭火安全意识。
2、加强防灭火器材和消防管路系统的管理,对已使用了的消防器材或失效的灭火器必须及时补足或更换,对损坏的消防管路和消防栓要及时修复,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加强易燃物品的管理,井下因设备检查所用的各种油脂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检查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将易燃油脂和油布装入专用箱运至地面进行处理。
4、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配置足够的防灭火器具。
5、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7、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8、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井下硐室火灾防治措施: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建有井下变电硐室、乳化泵硐室,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 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总则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____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矿井火灾预防工作及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矿井火灾预防工作及矿井火灾防治措施㈠切实矿井火灾预防工作1.井口检身工必须遵守工作岗位, 履行职责, 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火下井, 杜绝穿化纤维衣服人员入井。
〔本条由运输队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防爆矿灯、一台自救器。
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本条由充灯工和井下职工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3.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机和柴油机, 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日光灯和用火炉取暖。
井口和风机房20m以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和棉沙、布头、润滑油、废纸等不准乱扔乱放、要及时清理送到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需要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 必须由机电科制订安全措施, 并经总工程师、矿长批准, 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方准进行。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掺使用。
严禁使用黑火药或其它非矿用炸药,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炸药。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 严禁用明火、明电放炮。
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 持证上岗。
井下放炮工作只准由放炮员担任, 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 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
放炮母线要绝缘优良、无明接头, 并保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严禁用放炮母线和放炮器作碰火试电。
〔本条由放炮员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炮眼内先装1~2袋水炮泥, 再用不燃性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无封泥、封泥不够或封泥不严, 严禁放炮。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当封泥。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炮眼深度为0.6m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严禁放明炮、糊炮。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7、机电设备必须取得“三证一标志〞方可入井。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计划方案,做好单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更是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您浏览的《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正文如下: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一、矿井灭火: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严格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防灭火意识。
2、及时扫净浮煤,并且采取洒水消尘,铺洒阻燃剂。
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
3、加强对机电设备的管理,特别是电器电缆管理。
对设备电缆线路老化及时检修或更换。
4、不留废弃巷道,及时封堵旧区旧巷,对已有的火区要及时采取封闭措施。
5、井下发生火灾时,根据火源种类和位置,火势大小,瓦斯情况,风流方向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灭火。
6、通知所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出险区,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了解火源种类、地点、范围及性质。
7、采用积水、灭火器及隔绝灭火法灭火,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确定控制风流的措施。
9、第一时间与矿山救护大队取得联系,救护大队立即奔赴现场处理。
二、火区管理:1、矿井应绘制火区关系位置图,并说明火区发生的时间、地点、火区范围和已采取的灭火措施。
2、防火墙附近应设置栅栏和警标,墙外记录板,注明墙内外瓦斯浓度和温度及CO浓度。
3、经常检查墙体有无漏风情况,观测内外空气成份和温度,将观测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4、严格清理防火墙附近的堆积物,加强其附近的支护情况。
三、火区启封1、只有在确认已经熄灭的情况下,才能启封火区封火墙。
2、启封已封闭的火区,必须制订专门的计划和安全措施。
3、预先确定排放火区有害气体的方法和回风路线,准备好重新封闭火区所需的材料。
4、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的有无CO,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通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5、启封火区时必须由矿山救护大队人员帅领或指挥施工。
矿井防灭火措施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
井下预防火灾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火灾预防措施
1. 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2. 严禁在井下作业场所吸烟,禁止使用明火。
3.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妥善存放,严禁随意堆放杂物。
二、火灾应急处理
1. 发现火情立即按下火警按钮,通知现场所有人员迅速撤离。
2. 使用灭火器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初期扑救,避免火势蔓延。
3. 通知地面救援人员前来支援,做好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三、事后处理
1. 确保火灾现场得到彻底扑灭后,对井下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查找火灾原因。
2. 对事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确保其身心健康。
3. 对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火灾应急处理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知识和逃生技能。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杜绝火灾发生的可能。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三篇)

井下防灭火一般规定井下防灭火是矿井、地下建筑和隧道等地下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安全措施,目的是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地进行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部门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下面是关于井下防灭火的一般规定,详细介绍如下:一、消防设施建设1. 井下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泵站、消防水管网、消防设备等。
2. 消防水源要充足,消防泵站要保持正常运转,消防水管网要井下布设齐全,消防设备要定期检修并保持正常状态。
3. 按照规定要求,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建立与地面消防总队的联动机制,及时接收和响应火灾报警信息。
二、火灾预防宣传1. 对于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宣传火灾的危害性以及预防火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在井下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消防宣传标识,如火灾逃生路线图、灭火器使用方法等。
三、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1.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的火灾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
2. 对井下工作环境中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标识和分类管理,确保储存和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四、火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1. 编制井下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处置、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各项应急措施和流程。
2. 开展定期的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员遇险情况下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五、消防设备安全管理1. 对井下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
2. 消防设备使用的区域要明确划定,设立消防器材存放和使用点,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指示牌。
六、井下人员防火救生培训1. 对井下人员进行防火救生培训,提高其预防火灾和自救逃生的能力。
2. 定期组织模拟火灾逃生演练,检验人员在火灾事故中的应急逃生情况。
七、火灾记录和报告1.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及时记录火灾情况、损失情况和火灾扑灭情况等。
2. 及时报告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上级部门和相关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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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
大元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
我矿现有主采煤层均为四级自然发火煤层,自然发火期为4-6个月。
为加强我矿防火能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防灭火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机构成员:其余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
防灭火主要部门:调度室、采掘队、机电科、安通科
防灭火日常管理机构:安通科
2、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总工程师负责防灭火技术管理工作。
安全副矿长负责防灭火措施、制度的落实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一、外因火灾防治
根据我矿井下实际生产情况,火灾的主要隐患基本为外因火灾
(即井下电器设备、放炮及人为因素等引起的火灾),因此加强对外因火灾的管理是井下防灭火的关键所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规定如下:
㈠、电器设备
1、矿井井下使用的一切电器设备,必须采用煤矿许用防爆电器
设备。
供电线路的断面大小要符合《规程》供电线路要求,非煤矿许用或不防爆的电器设备严禁下井使用,电器设备杜绝失爆。
2、井下一切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的接头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有破损必须立即采用规程规定的冷补或热缩的办法进行处理。
架设线路必须吊挂整齐,设备和线路架设地点没有淋水,以免造成短路,造成火灾。
3、井下一切电器设备和线路搬迁、修理,必须断电作业,严禁带电作业。
4、井下使用的煤电钻、信号、照明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漏电闭锁、断相、远距离启动的综合保护装置,并且每班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5、任何人发现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当带电工作的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
如一时不能断电,可使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扑救时,应保持40cm以上的安全距离(10KV 以下),绝对不能使用常规的酸碱和泡沫灭火器,因为它们的灭火药液是导电的,其灭火液柱会将电传给手持灭火器的人,造成触电事故,同时灭火液对电气设备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事后不易清理。
㈡、放炮
1、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布置炮眼,炮泥充填必须达到要求,必须使用不燃材料进行充填,严禁使用煤块、
纸等可燃材料进行充填。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3、装药时,必须检查炸药,严禁使用失效的炸药。
4、严禁放明炮、糊炮,处理溜煤槽(眼)需要放炮时必须使用被筒炸药。
㈢、其它
1、井口20米范围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强化出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火下井。
3、井下禁止进行电氧焊,特殊情况需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过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4、井下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过煤炭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且存放在独立通风距主要巷道超过50米的专门硐室中。
二、内因火灾
我矿的煤层均为可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4-6个月,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期特制定以下措施:
1、所有盲巷、采空区、长期停工地点必须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规格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所有密闭必须设置观测孔,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密闭内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氧气、温度情况,并作好记录报有关
矿领导审阅。
3、根据生产状况及自然发火时间,对采煤方法进行适当调整,确保采空区可以及时封闭,避免发生自然发火事故。
4、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详细、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且必须有矿山瓦检员在场。
5、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留设矿井、采区、风化带隔离煤柱,严禁随意扩大、缩小煤柱尺寸或回采煤柱。
三、其它
1、井下和井口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装置、设备、材料(包括:水泥、黄土、沙子、木板、铁锹、灭火器)。
2、井下建立消防材料库用于存放一定数量的灭火材料,消防材料库钥匙,每班安全员必须随身携带。
3、井下必须有洒水管路,定期对所有巷道进行洒水除尘。
4、按照规程规定井下设置喷雾。
5、每班安全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所有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