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灭火措施正式版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一、矿井防火措施(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1、开采技术措施(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
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前言近年来,我国采煤工作面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煤炭行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其中,大多数采煤工作面火灾事故是由于火源和矿尘的相互作用产生,因此,采煤工作面防灭火成为了煤炭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技术。
为此,我们需常规对采煤工作面进行防灭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防范火源的引入和矿尘的爆炸。
本文以实测数据为基础,从防火措施、矿尘处理和设备维护几个方面阐述采煤工作面防灭火的相关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防火措施1.火源限制:严格禁止带火源物品进入采矿工作面。
每日进行车、物品清点,严防带入任何火种,且库仑式排放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并有人员监控方可使用。
2.消防设备部署:在采煤工作面常规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枪、灭火砂桶等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换。
重要位置应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监控等消防设备。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日常进行消防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电器安全:采煤地下工作所使用的设备应符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并经过认证。
设备应固定稳定,定期维护,避免设备运转摩擦起火。
矿尘处理1.湿法降尘:在采煤工作面初次掏进前,应使用湿式一体化采煤机控尘装置,防止煤尘扬散,降低采煤地下作业面矿尘浓度。
停机之后,应保持湿法系统的连续工作数小时,避免矿尘在机箱内积累、氧供给不足而引发火灾。
2.喷雾降尘:采煤时,可以在空气中喷洒水雾,使煤尘与水雾发生反应,在飞散的同时,即时地把矿尘湿化,增加了煤尘降低概率。
然而,只用水雾进行降尘会使地面变得湿滑,导致人、机器滑倒甚至停工。
因此,在喷雾时应考虑地面形态和人工作的位置,以免给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借助换热器处理排气:采煤机运作时会产生大量的矿尘,不仅易导致火灾,还会污染环境。
矿尘处理一般采用换热器处理。
利用高温煤气冷凝产生的热量,将冷风加热为热风喷出,既解决了煤尘的污染问题,又能回收能源,节约了成本。
设备维护1.机油清洗:采煤机运作过程中,产生摩擦会产生热量,容易引起火灾。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3篇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3篇【第1篇】矿井防灭火的平安措施一、矿井火灾的分类与危害:矿井火灾按其发生缘由可分为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外因火灾是因为外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的火灾。
内因火灾是因为煤炭在空气中氧化并聚积热量而引起的火灾。
矿井火灾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一氧化碳和烟雾,严峻地威逼着井下人员生命平安。
2、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急的矿井中,火灾还能启发瓦斯和煤尘爆炸。
3、火灾会使国家财产和煤炭资源遭遇巨大损失,造成停工停产。
4、火风压可能造成井下风流紊乱。
二、人体感官可以察觉到煤炭自燃的征兆:1、巷道浮现雾气或巷道壁“挂汗”。
2、风流中浮现火灾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
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
4、煤炭从自热到自燃阶段会放出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人感觉不舒适,如头痛、头晕、精神疲惫等。
三、预防矿井火灾的普通规定:1、矿井应制订地面与井下的防火制度和措施,配备须要的消防器材。
2、矿井必需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上、下必需设置消防材料库。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采纳可燃性材料建造,其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井下和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暂时操作和歇息间。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
4、井下巷道和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需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5、井下禁止使用汽油和柴油机,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灯炮和其它电器取暖,严禁明火明电照明。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各种焊接工作,假如必需在主要进风巷、主要硐室和井门房内举行焊接工作,每次必需制订符合《规程》要求的平安措施。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衔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平道与主要运送巷、回风巷的衔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需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总则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____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一、回采工作面的防灭火管理措施1.停产期间及时将工作面进行保护性封闭,防止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2.持续不间断的向封闭区域进行注氮,降低封闭区域的氧气含量,防止煤炭氧化自燃。
3.利用+820mA3煤层回风顺槽向采空区灌浆,预防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4.通防科每周安排人员对封闭区域内的气体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5.通防科每周利用束管监测系统抽样分析封闭区域内的气体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6.矿山综合灾害治理期间通防科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区域内的气体变化情况,根据检测、分析结果,及时调整注氮量和管注浆量,预防采空区遗煤氧化自燃。
二、掘进工作面防灭火管理措施1.停掘期间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确保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2.带班领导、安全检查工、瓦斯检查工每班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一次,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3.掘进巷道内各地点电气设备按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配备2台干粉灭火器和0.2m3沙箱。
4.掘进工作面消防洒水管路按标准铺设到位,每隔50m设置一处三通阀门和消防支管,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设置三通阀门和消防支管,并保证消防系统能正常使用。
5.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机头安设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当出现烟雾报警时能够实现自动洒水。
6.带式输送机机滚筒下风侧安设烟雾传感器和一氧化碳传感器,实时动态监测,进行预测预报。
7.停掘期间掘进工作面除了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等监控系统以外,其余的机电必须断电。
8.通防科定期安排人员对掘进巷道洒水降尘。
9.所有进入掘进工作面的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10.入井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作业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正式版一、引言随着矿井开采工作的不断推进,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二、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防灭火安全措施应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确保能够准确预测和应对各种火灾风险。
2.综合性原则:防灭火安全措施应综合考虑矿井的地质、气候、资源和设备等特点,不同地区的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3.灵活性原则:防灭火安全措施应随时根据矿井的运营情况和技术发展水平进行调整和更新,及时应对新的火灾风险。
三、矿井防灭火安全措施的具体内容及操作步骤1.建立完善的预防体系(1)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防火设施的维护和使用规定,失火紧急处理程序等。
(2)加强矿井的火灾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例如改进通风系统、安装自动灭火装置等。
(3)建立健全的消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矿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矿工的自防火灾能力和处理突发火灾的应急能力。
2.强化矿井的及时报警和监控系统(1)建设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热感应探测器、烟感应探测器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火灾发生。
(2)建立矿井监控中心,通过视频监控和传感器监测矿井的运行状况,实时监控火灾风险点,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
3.加强消防设施的建设(1)合理设置并定期维护消防器材和救生装备,如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照明设备等。
(2)建立并健全矿井的消防水源系统,包括水泵、水管、水池等,确保能够迅速供水。
(3)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并维护良好的疏散通道和逃生出口,以便矿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撤离。
4.加强巡查和检测工作(1)建立定期巡视制度,加强对矿井各个区域和设备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2)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如火气检测仪、浓度测量仪等,定期进行矿井气体和火灾风险的检测,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矿井防灭火规范正式版

矿井防灭火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本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煤矿矿井防灭火的教训,特制定本《矿井防灭火规范》(下称《规范》)。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国营的生产、基建和改、扩建矿井的自燃火灾(亦称内因火灾)和外源火灾(亦称外因火灾)及对井下有危险的井口地面火灾的防治。
第3条本《规范》的贯彻执行在矿务局范围内由局长负全面领导责任,局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在矿井范围内由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局、矿及其下属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2. 机电部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3. 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4. 矿山救护队负责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救护工作和平时配合通风部门做好自燃火灾的预防处理和防火检查工作。
5. 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范》的严格执行情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制。
6. 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7. 财务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第4条由内因或外因火灾源引起的井下火灾,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
心矿井火灾造成以下后果之一者,即定为矿井火灾重大事故: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价值1万元的物质(包括资源)损失。
3.造成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
4.造成封闭工作面或采区冻结煤量。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第5条每个矿井必须由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矿井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防灭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防止井口地面火灾危害井下安全的措施。
2.各种外源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3.自燃煤层开采的防灭火措施。
煤矿防灭火安全措施

防灭火(一)内、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内因火灾的预防措施⑴建立煤炭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⑵定期测定地表火区附近煤体或围岩的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制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⑶通风队对各个防火密闭要上齐观察孔,对CO、温度每周进行一次,采煤工作面煤体每半月进行一次,送化验室进行化验并保留化验结果。
⑷各个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必须安设一氧化碳传感器。
⑸定期对采、掘巷道进行煤尘冲洗,这样不仅灭尘,而且降低煤的燃点。
⑹井下所有煤层的开采,都要采取可靠的防灭火措施,预留好防火墙的位置,在回采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将其封闭完毕。
⑺采、掘工作面在采掘过程中,禁止空帮、漏顶,严禁浮煤堆积。
采煤工作面回采完毕后,都要及时封闭、防止漏风。
⑻管理好束管监测系统,每天对综采工作面采空区气体采集一次,并做好记录打印报表。
⑼除加强日常检查外,对采区工作的人员进行自燃发火性质和预兆及自救知识等的学习。
另外,在工作面进、回巷道的四周巷壁稳固的地方,预先砌好防火墙的墙垛,以备发火时能迅速筑墙封闭。
2、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电气设计及防火的要求。
(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电缆必须选用矿用阻燃电缆,电缆线路的连接和敷设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准许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防止线路的过负荷,以避免出现短路失火等现象。
防止人为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机械损伤造成漏电短路而引起火灾等现象。
矿井电气设备要有过流、过压、漏电和接地保护措施。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2).加强矿井电气管理,建立各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矿井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持证上岗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及自救知识等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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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矿井概况
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属改扩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经自然倾向性鉴定为二类自然,煤尘具爆炸性。
二、防灭火措施
(一)火灾的综合防治措施
1、建立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800立方米的水量。
2、矿井机电设备硐室、值班室、绞车房、炸药库房、办公楼等重要场所安设消防管路和灭火器。
3、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防烟草和点火物品进入井下。
4、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井筒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都必须用不然性材料支护(砌碹或锚喷)。
6、在井下或井口房,严禁用可燃性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9、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10、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的硐室内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然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1、井下绞车房、水泵房等机电硐室,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
中,应备有灭火器。
1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的存放地点。
13、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地面木料(坑木)场防灭火措施
(1)木料(坑木)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米。
(2)地面消防水池必须设置通往木料(坑木)场的消防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
(3)要求坑木堆放整齐,严格管理生
活用火火源,坑木场附近严禁烟火。
(4)搞好坑木场附近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废旧坑木和碎木渣、败树叶等易燃物,并进行分类集中处理。
(5)坑木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必须清理完当天的锯末、碎木渣、废旧坑木、败树叶、废旧插条等,并进行及时处理。
(6)坑木场必须设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
(三)地面煤仓(储煤场)防灭火措施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设置通往储煤场(煤仓)的消防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
并经常进行喷洒水降尘、防灭火。
(2)煤仓(储煤场)必须设置符合规
定的灭火器。
(3)煤仓中的煤炭必须及时外运。
(4)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细心观察,严防煤炭自然。
一旦发现煤炭自然,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严格火源管理,严禁生活火源接近煤仓。
(四)地面排矸场(矸石山)防灭火措施
(1)地面消防水池必须设置通往地面排矸场(矸石山)的消防水管路,并安装支管和阀门。
并经常进行喷洒水降尘、防灭火。
(2)安排专人定期对地面排矸场(矸石山)进行检查、观察,严防矸石自然。
(3)坑木场清理出的锯末、碎木渣、
废旧坑木、插条、败叶等必须经过专门处理,不得排往矸石山。
(4)矸石山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不得将矸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米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五)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焊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然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井巷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收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
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六)井下火灾防治
1、我矿开采煤层经自然倾向性为二类自然,煤尘具爆炸性。
故必须按开采自然煤层矿井的要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必须布置在岩层内;必须砌碹或锚喷,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须用不然性材料充填密实,或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
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根据矿山地质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
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4、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
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领导。
矿领导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领导、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
施。
5、封闭火区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2月6日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