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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牙耳机检验标准

蓝牙耳机检验标准

5.5 包装
验项目
不合格项目及内容
缺陷分类 CR MAJ MIN
1. 成品包装中混有与实际要求不同的成品机

2. 成品包装方式、产品摆放与要求不符

3. 包装箱散乱、变形、脏污等。

包装
4.彩盒实物的外观、外形尺寸、颜色、印刷内容与封样、

样品承认书或客户要求不符
5. 配件漏装、少装、多装

6.成品出货时本身电量大于 90%以上

以人耳听)
在与电脑联机听音乐时偶尔出现轻微杂音与回音。

手机与耳机在全方位通话距离 5m 范围内(包括 5m)有

杂音噪声。
通话距离
手机与耳机正常通话距离大于 6m。

手机与耳机最大通话距离大于 8m。

在通话过程中长时间出现明显杂音及回音。(暂以人耳

听)
在通话过程中偶尔出现轻微杂音及回音。(暂以人耳听)

充电插孔失效。

充电插孔接触不良。

在操作时按任一功能键时显示及声音不良。

双击功能键能正常拔出最近拔出的电话,且能正常挂机

实测产品喇叭 dB 值不在产品规格书要求范围内。

电声测试 实测产品咪头 dB 值不在产品规格书要求范围内。

实测产品串音 dB 值不在产品规格书要求范围内。

产品性能:
与电脑联机时找不到设备。
□公 开 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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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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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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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of 7 A

01-蓝牙耳机系列成品检验标准A0

01-蓝牙耳机系列成品检验标准A0

蓝牙耳机系列成品通用检验标准文件编号:QA-SIP-E-001生效时间:2020.02.29文件版本:A0制定\修改更新审核批准说明:姓名袁震峰陈星飘彭德仔职位品质工程师品质主管总经理签字时间修改状态更新履历序号修改更新时间修改更新人修改更新内容1 2020年02月28号袁震峰新制定2345678修改状态前言本标准文件使用于盛和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任何蓝牙耳机蓝牙音箱产品质量检验把关和管控。

使用范围为蓝牙耳机产品的设计研发、试生产、大货生产、QA增强性试验检验及出货检验各个的质量检验质量管控阶段。

蓝牙音频传输产品包括含蓝牙耳机和蓝牙音箱两类。

其中蓝牙耳机蓝牙音箱产品又分类为含无线充功能和不含无线充功能两类。

本标准除了适用本公司(盛和达智能)外,还可以适用于于本公司合作的外协厂商。

外协厂商提供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都必须在进入本公司阶段按照本标准进行质量检验。

如果外协厂商有自己的标准,本公司可以参照对方提供的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但是必须对方的标准是比本标准严才适合,比本标准宽松则不参考对方提供的标准。

本标准也适当可以适用于对客户端参考使用和解释。

但是,不适用于对外政府检验测试机构,对政府检验机构应另专业的标准文件或参照相关的国际国际和行业的相关的标准为准。

2020.02.27修改状态1,目的:为明确本公司蓝牙音频传输产品成品检验标准,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含本公司、协力厂商)所有蓝牙音频传输产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3,职责划定:品质部:IQC IPQC OQC QA等品质部人员负责从来料、制程、实验室、老化室、成品出货等所有品质环节的品质检验和管控。

并且主导其品质的异常改进和质量逐步提升完善。

生产部: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协助对于异常问题的返修返工筛选等处理。

采购部:采购符合品质标准要求的物品,协助品质部对外购物品不合格异常的处理。

工程研发部:协助品质部对品质异常问题的处理。

蓝牙耳机成品检验标准---副本

蓝牙耳机成品检验标准---副本

1.0 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蓝牙耳机产品成品检验标准,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类产品成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
3.0检验环境:
温度、湿度:自然温度、湿度下检验。

检验条件:检验环境附近无大功率无线电干扰信号。

光照强度:500±50Lux。

检验距离:30㎝左右。

视力:0.7以上(含矫正视力).
视角:大于60°
4.0检验水准:
外观、结构、包装按GB/2828-87 II 性能按GB/2828-87 S-3
允收水准(AQL):CR=0.15 MA=0.65 MI=1.5
5.0检验工具:
工作台、卡尺、专用测试蓝牙电脑,带蓝牙功能的手机。

6.0 检验依据:
标准样品、产品规格书
7.0 检验项目:
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

成品耳机检验标准

成品耳机检验标准
菲林片/限度样板
菲林片/限度样板
备注:检验条件:1.检验应在正常条件下或40W日光灯下进行检验.
2.人眼与被检物面的距离为300mm.
3.检测者应正视45度角,两方向进行检测.
4.对外观易刮花产品应戴手套检验作业.
检验项目
检验不合格内容
缺点类别
检验的依据或手法
检测工治具
特殊要求
耳机成品类
3.功能
4.结构
2.11线材表面破皮、露铜现象
2.12端子严重变形、批锋,氧化现象.
MAJ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IN
MAJ
MAJ
目检/物料承认书
目检
目检
目检/量测
目检/样品
目检/量测
目检/量测
目检/量测
目检/样品
目检
目检/样品
目检/样品
目检
目检
菲林片/限度样板
菲林片/限度样板
检验项目
检验不合格内容
缺点类别
检验的依据或手法
检测工治具
特殊要求
耳机成品类
1.包装
2.外观
1.1机型名称,料号,承认样品,生产要求及物料标签不符.
1.2包装破损,脏污,送检数量及毛重与物料标签不符.
2.1塑胶件表面灰尘、指印、脏污、或其它污染物,且包装袋内残留有废料屑等.
2.2塑胶件表面划伤或划花在Ⅰ级面超过1个,Ⅱ级面及Ⅲ级面超过2个,且其间距大于10mm,且划伤或刮花长度L﹥10mm,宽度W﹥0.2mm,深度H﹥0.1mm为不可接受.任何目检可见的破坏花纹的刮花或划伤等均不可接受.

蓝牙耳机成品检验规范

蓝牙耳机成品检验规范

蓝牙耳机成品检验规范(ISO9001-2015)1.0目的为明确本公司蓝牙耳机产品成品检验标准,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类产品成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3.0检验依据:标准样品、产品检验标准4.0检验项目: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5.0定义5.1引用标准5.1.1本公司采用GB2828-2012,一般检验水准之Ⅱ级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

5.1.2缺陷分类及AQL取值:CR——致命缺陷:AQL=0;MAJ——严重缺陷:AQL=0.65;MIN——轻微缺陷:AQL=1.5;5.2缺陷定义:致命缺陷CR.:潜在的对使用者、维修者会造成伤害之缺陷。

主要缺点MAJ.:严重影响产品组装、测试或功能之缺陷,以及部件缺失、用错。

次要缺点MIN.:轻微影响产品组装、测试或外观不良之缺陷。

5.3区域划分A区域:产品的的正面(功能键、装饰),所有的LOGO等属于此范围之内。

B区域:产品的底面及底面所有装饰件属于此范围之内。

C区域:产品的侧面、顶部、底面区域属于此范围之内。

6.0常用词汇定义批峰:指在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外表可见的或可触摸到的。

间隙:相关组装件在组装时有超过设计要求之缝隙。

段差(错位):相关组装件在组装时有超过设计要求之台阶。

划伤、擦伤:指塑胶件表面因加工或运输造成的线状损伤痕迹。

缩水:指塑胶件冷却时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熔接线(夹水纹):指塑胶件成形时流料分流汇合,界面未完全熔合而形成的在表面可见的线状痕迹。

污点、杂物、杂色点:指明显不同于要求的污点杂物、灰尘点。

混色条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颜色的杂色纹。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胶件表面形成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7.0作业内容检测条件(温度、湿度:自然温度、湿度下检验)。

7.1检验要求7.1.1检验员要求视力需正常,其裸视或矫正后视力在1.0以上,无色盲。

蓝牙类成品检验标准.doc

蓝牙类成品检验标准.doc

为明确本公司蓝牙耳机产品成品检验标准,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类产品成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3.0检验环境:温度、湿度:自然温度、湿度下检验。

检验条件:检验环境附近无大功率无线电干扰信号。

光照强度: 500±50Lux。

检验距离: 30㎝左右。

视力:0.7以上(含矫正视力).视角:大于60°4.0检验水准:外观、结构、包装按GB/2828-87 II 性能按GB/2828-87 S-3允收水准(AQL):CR=0.15 MA=0.65 MI=1.55.0检验工具:工作台、卡尺、专用测试蓝牙电脑,带蓝牙功能的手机。

6.0 检验依据:标准样品、产品规格书7.0 检验项目: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8.0 缺陷分类:CR(critical defect) 致命缺陷MA(major defect) 主要缺陷MI(minor defect) 次要缺陷9.0 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9.1检验项目分为功能性能检验和外观检验两方面9.2 耳机基本功能性能检验及缺陷分类:耳机使用发热耳机在正常通话10分钟左右机体明显感觉到发热◎充电功能不能充电正常的充电器不能对耳机充电或充电器损坏◎充电时间过长充电超过2.5小时红灯仍然常亮(表示电没有充满)◎待机或通话时间过短耳机充满电情况下待机或通话时间达不到说明书标注时间的60%◎充电发热耳机充电10分钟后耳机机体或充电器明显感觉到发热◎备注:1.本文件为耳机产品基本功能和性能正常检验项目。

2.如部分产品需要特殊检验,本标准仍适用基本功能检验方面,需要特殊检验的部分按特殊检验要求执行。

3.本文件所列功能和性能技术数据为目前产品设计状态下所测试所得,今后产品如设计变更或改进按变更后技术参数检验。

9.3 耳机外观检验9.3.1 区域定义:A区:产品正面。

B区:产品侧面四边。

C区:产品下面及其它可视部分。

蓝牙耳机检验规范标准

蓝牙耳机检验规范标准

蓝牙耳机检验规范标准蓝牙耳机和音箱成品检验标准前言本标准适用于___的蓝牙耳机和音箱产品,包括研发、试生产、QA增强性试验和出货检验等各个阶段。

本标准由品管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本次标准审核人:本次标准批准人:说明1.目的:规范成品检验,指导生产部门对不良品的控制并保证产品出货质量,特编写QA检验标准。

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和音箱成品检验。

3.抽样标准依据GB/T2828.1-2012级,一次抽样,一般检验水平Ⅱ级,重缺陷(MA).4.检验工具:工作台、卡尺、专用测试蓝牙电脑,带蓝牙功能的手机,蓝牙测试仪。

5.检验依据:标准样品、产品规格书。

6.检验项目: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成品可靠性能检验。

7.本标准规程未尽项目,需要检验可参照国标要求,当检验规范的检验项目在技术要求中未作规定时可不做检验要求。

目录The following is a list of quality standards for plastic products:B zone diameter should not exceed 0.1mm。

and the number should not exceed 1.C zone diameter should not exceed 0.2mm。

and the number should not exceed 2.A zone should be free of scratches.B zone diameter should not exceed 0.2mm。

and the number should not exceed 1.C zone diameter should not exceed 0.3mm。

and the number should not exceed 2.A zone should not have shrinkage.B zone should not have us shrinkage or more than 2 areas of shrinkage.A zone should not have more than 1 area of noticeable water lines with texture or length greater than 0.1mm.B zone should not have more than 2 areas of noticeable water lines with texture or length greater than 0.1mm.C zone should not have more than 3 areas of water lines with length greater than 0.2mm.The length of bright lines (air lines) on the finished product should not exceed 0.1mm。

JM-QCD-P-015 蓝牙耳机检验标准2020.8

JM-QCD-P-015 蓝牙耳机检验标准2020.8
1.1.1 塑胶产品缺陷定义
1.1.1.1 熔接线:指成形时树脂的两条流线不能够完全融合时形成的线状的线条;
1.1.1.2 云雾状:指透明的塑胶内部或表面出现的不是很清晰的云雾状的现象;
1.1.1.3 银丝:成形时树脂内的水蒸气,气体等有流入过模腔内的痕迹成银状呈现在制品表面;
1.1.1.4 发白:塑胶制品上有因施加有变曲的物理力量而导致变白的现象;
JM-QCD-P-015
拟制年月 版次
批准: 修订内容摘要
2020.9 V1.0
生效日期 总页数
修订者
2020.09.15 1/15
1.目 的: 确保耳机外观和性能符合公司产品质量的要求,保证耳机的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机乐堂品牌所有TWS耳机检验。
3.术语和定义: 3.1 缺陷定义: 致命缺陷: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重缺陷:产品存在使用会严重影响功能、性能,为重缺陷; 轻缺陷: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会影响功能、性能,产品使用的轻缺陷。
4.抽样标准: 根据MIL-STD-105E《逐批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II级一次抽样标准对来料进行抽检,接受质量限为: 致命缺陷(CRI):AC=0 重缺陷(Major): AQL 0.65 轻缺陷(Minor): AQL 1.0
5.检验项目与标准: 5.1检验条件 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300 mm ~ 350 mm。 时间:每件检查总时间不超过10s。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45_。上下左右各转动90_(保证各个面的缺陷均能被看到),前后翻转。 照明:100W冷白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100 mm~150mm ,(照度达600 Lux~100Lux)。 检验员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不可有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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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明确本公司蓝牙耳机产品成品检验标准,为生产、质量控制提供判定依据,制定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蓝牙耳机类产品成品。

(特殊要求检验产品除外)
3.0检验环境:
温度、湿度:自然温度、湿度下检验。

检验条件:检验环境附近无大功率无线电干扰信号。

光照强度: 500±50Lux。

检验距离: 30㎝左右。

视力:0.7以上(含矫正视力).
视角:大于60°
4.0检验水准:
外观、结构、包装按GB/2828-87 II 性能按GB/2828-87 S-3 允收水准(AQL):CR=0.15 MA=0.65 MI=1.5
5.0检验工具:
工作台、卡尺、专用测试蓝牙电脑,带蓝牙功能的手机。

6.0 检验依据:
标准样品、产品规格书
7.0 检验项目:
成品功能检验、成品外观检验
8.0 缺陷分类:
CR(critical defect) 致命缺陷
MA(major defect) 主要缺陷
MI(minor defect) 次要缺陷
9.0 检验项目及缺陷分类:
9.1检验项目分为功能性能检验和外观检验两方面
9.3 耳机外观检验9.3.1 区域定义:
10.0相关表单:GB 2828-87抽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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