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最新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培训

2、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用工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 工登记备案手续。
本人意愿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 工退工停保花名册》 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 员登记告知书》
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创新之处一
通过图片上传用 (退)工备案资料, 申报,用工单位无需 再送纸质材料。
创新之处二
审核完毕后对已通 过审核的信息进行电子 签章,用工单位可自行 打印已加盖过电子备案 章的用(退)工备案章 的花名册
6、图片上传方式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证明(一式一份,单位盖公
快 章)
递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
、 挂
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一份,
号 单位盖公章)
信
寄
达
直 接 (1)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 送 达
系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
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4、材料审核与反馈
5、K盘申报业务创新
合同续签
劳务派遣
用工 备案类别
正常录用
1.用工备案所需资料
正常录用
劳务派遣
合同续签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2、《用(退)工人员登记表》 3、《劳动合同》 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续签合同的还需提供原《备案花名册》(2013年
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6、劳务派遣单位须在备案花名册“备注”栏中填写 劳动者被派遣单位名称。
邮寄方式 不接受平信
2、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信寄达用工备案所需资料
社会保障系统操作流程

社会保障系统操作流程一、单位注册→读盘→打开模块专管员密码:3二、具体业务操作1、录用①初次参保:带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1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所办就业证、产生社保个人代码→人员变动模块做录用登记→添加→双击(蓝色标记的必填)(做录用登记备案)→返回→保存→劳动打印模块打印(录用登记备案表、合同报告录用鉴证名册)→人员变动模块做社保新增→添加→确定→填人员变更类型及参加工作日期→保存→报盘。
②重新录用(办理过退工的人员):人员变动模块做录用登记→添加→双击(蓝色标记的必填)(做录用登记备案)→返回→保存→劳动打印模块打印(录用登记备案表、合同报告录用鉴证名册)→人员变动模块做社保新增→添加→确定→填人员变更类型及参加工作日期→保存→报盘。
2、调动录用(只适合本镇范围,调动人员带身份证复印件)人员变动模块做录用登记→添加→双击(蓝色标记的必填)(做本市在职调动录用登记)→返回→保存→劳动打印模块打印(市内调动备案登记表、合同报告录用鉴证名册;调出调入单位都须加盖公章)→人员变动模块做社保新增→添加→确定→填人员变更类型及参加工作日期→保存→报盘。
3、退工基本信息查询模块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做退工(选中须退工的人员)→退工处理(双击该退工的人员)(蓝色标记的必填)→保存→劳动打印模块打印(退工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报告)→基本信息查询模块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做社保减员→选中须社保减员的人员→社保减员→填人员变更类型→保存→报盘。
4、社保基数报盘(如无变动可不报盘)社险业务模块中的月缴费工资申报→工资结转→执行→确定→输工资基数→保存→社险业务模块中的单位工资总额申报→添加→输结算期、上月劳资报表工资总额、上月财务报表工资总额→点击统计本月其它总额信息→保存→报盘。
注:1、合同除书面合同签订外,系统内的参保人员合同须在合同信息中做续订或变更。
2、外来人员办就业证须带企业公章、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照4张。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用工备案系统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初始密码:111111登录后先改密码,重新登录后操作以下流程操作说明用工备案系统里需要企业登记三部分信息。
以下的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完成前一步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一步,在“单位管理”模块下点击“单位信息登记”,录入“单位附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需要审核。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
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第三步,在“备案管理”模块下点击“用工备案登记”,录入并提交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现在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
“用工备案登记”可以直接在网上系统里做,也可以在“综合管理”里下载模板批量导入。
根据员工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备案分类分为三类,只有分类为“重就业”的信息需要到窗口进行审核:1、2009年10月1日前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为“补录在职”。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2009年10月2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记,30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审核后才能成为“已审核”状态。
审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
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培训

特殊业务处理方法
5、单位法人被捕办理退工登记办法 如用工单位法人因某种原因被逮捕的,同时公章 被公安部门扣押的办理退工登记时需提供:《徐州
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登记停保花名册》(一式三
份)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一式两份),相关 纸质表格需到公安部门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6、企业在工商部门注销的人员办理退工登记办法 凡企业已在工商部门注销,办理退工登记时需提供: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销证明、《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退工登记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身份证 复印件、个人说明。 7、变更退工原因 因用工单位造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文件上解除 原因出错,需更改退工原因的,用工单位需提供: 原退工备案资料、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文件、 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及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THANKS
1、 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相关要求 2、用工单位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操作流程 3、 K盘申报用(退)工登记备案办理时间及地点
目 录
4、 K盘申报相关纸质资料送达方式及要求
5、友情提醒及人力资源市场联系方式
一、K盘申报用(退)工备案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录用登记 手续。
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退)工人员登记表》
直 接 送 达
(一式一份)
(3)《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快 递 、 挂 号 信 寄 达
式一份,单位盖公章)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一份,单位盖公章) (4)续签合同的还需提供原 《录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一 式一份,单位盖公章)
快递、挂号信 寄达
1、快递、挂号信邮寄相关要求
招退工登记备案手续讲解修改版

•
手册》到职介大厅8号失保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69721006
(一)申办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 •
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合伙组织、基金会)等 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 民办非企业: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退工登记备案流程图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男□女自
(一)办事程序:
• •
凭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章到职介大厅总台或 社保中心申请网上办事用户名和密码 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左下角招退工和劳动合同备 案网,网址:/ztg/index.jsp, 输入用户名即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按提示办理 两个工作日后再上网查看办理结果,请确认已成功办理 联系电话:69717433
姓名
身份证编号
劳动合同是否签订 初签□续签□未签□ 初签□续签□未签□ 初签□续签□未签□ 初签□续签□未签□ 初签□续签□未签□ 初签□续签□未签□
本次劳动合同 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二)办事程序:
• • • •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后15日内,向单 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职业介绍所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用人单位填写清楚《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 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会做好退工登记备案信息维护 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转移 工作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和档案袋中《劳动力登记表》做好相 应的退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劳动手册》和第三联退工证明交 给被退劳动者
•
备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和《上海市单 位退工证明》可向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领取也 可以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2、2009 年 10 月 2 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 (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
记,30 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 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第五步:续订、解除和终止操作
常见问题解答
1、系统环境: (1)如登陆页面显示空白。检查安装的是不是 IE 浏览器 6.0 版本,杀 毒软件除了卡巴斯基,其它均可使用。再选择 IE 工具栏里的“弹出窗口 阻止程序”,点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然后关闭页面重新登陆。 如果还不好用,可下载安全卫士 360,选择“清理插件”后点击“开始扫 描”,选择所有的插件项目,点击“立即清理”。如还登陆不上,建议重 装系统。 (2)如果页面呈现白色背景以及文字参差不齐,可下载安全卫士 360, 点击“清理垃圾”,选择“IE 缓存文件”后“开始扫描”。 2、密码问题: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 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 动合同书。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 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 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 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 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用人单位用工备案K盘网上申报事项有关通知

关于用人单位用工备案K盘网上申报事项有关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落实就业社保一体化要求,同时方便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从2013年6月1日起,K盘系统启用新的就业社保一体化《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原《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登记备案花名册》、《徐州市退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作废。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K盘网上同时申报用工备案和社保参保两项业务,就管中心对用工单位网上K盘申报的用工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方可审核参保业务。
现将K盘网上申报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每月5-27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K盘申报用工(退工)信息,相关的纸质资料可以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挂号信邮寄两种方式送达。
一、快递、挂号信寄达市就管中心承诺无特殊情况,接到快递或挂号信寄达的纸质资料2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网上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
相关纸质材料寄达地址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区一楼大厅10号窗口,信封需注明录用退工纸质材料及批次号(不接受平信),寄达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截止日期为每月27日(以签收日期为准),过期不受理。
寄送的纸质材料由市就管中心留存,不再返还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可在申报当月到C区一楼大厅10号窗口提供申报批次号,由就管中心打印签章《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并在《用工(退工)登记表》上签章。
需要寄送的纸质材料为:(一)新增人员、合同续签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一份,单位盖章)2、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盖章)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盖章)4、续签合同的还须提供原《录用备案花名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盖章)(二)退工登记备案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一份,单位盖章);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一份,单位盖章)二、直接送达市就管中心承诺无特殊情况在接到直接送达的纸质材料当场审核完毕,市区目前受理K盘申报审核集中在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楼一楼大厅10号窗口和徐州市金山桥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7号用工备案窗口,直接送达时提供的资料为:(一)新增人员、续签合同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四份)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式两份)4、续签合同的还须提供原《录用备案花名册》(二)退工登记备案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1.19•【字号】苏劳社[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劳社[2009]6号)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和失业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免费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根据《就业促进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通知要求和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本暂行办法实施后,劳动者所持有的《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以下简称“两证”)仍继续有效,各地在进行“两证”年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时,统一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对原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身份未发生改变的,在换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的类别。
二、自2009年2月1日起,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和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统一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
2009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间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仍使用《就业登记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此期间正常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于2月1日后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免费发放。
各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统一向省厅就业管理中心出具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报告,表明当期申领数量、上期申领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情况,包括上期申领数量、各县(市、区)实际使用数量、结余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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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流程
我市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从2013年1月正式上线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退工)登记、参保(停保)等业务办理流程明确为:单位如招聘了新职工,需要先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了劳动合同,需要先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方能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
一、新增单位登记
新的用工单位需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二份)。
已参保的用工单位,只需提供用工单位单位社保编号。
二、用工登记备案
(一)新增人员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用工备案请携带以下资料:
1、《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
2、《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二)合同续签
已办理过用工登记的人员,在续签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时,需提供:
1、《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
(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4、续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5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其身份证可不提供)5、原《录用备案花名册》(2013年2月份以后办理过录用备案的人员,可不提供)
(三)劳动关系转移(资产购并重组集团内部转移等)
1、《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一式五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
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1份/人,需存入本人档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一式二份)
三、退工登记备案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退工登记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式二份);
2、《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徐州市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告知书》
四、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当对报送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减少错误,尤其是员工身份证号码及劳动合同信息等,应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凡是因报送信息错误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单位基本信息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应到徐州市人力资源中心二楼社保机构服务窗口作变更登记。
2、为提高办事效率,请各用人单位在办理5人以上业务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K盘或电子数据。
同时为方便用人单位报送电子数据,建议各用人单位提醒新增员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外地务工人员到其暂住地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进行人员基本信息初始化。
3、对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在K盘申报成功后,携带有关纸质资料办理用工(退工)备案手续。
4、凡不具备网上K盘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登录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大厅-网上下载-录用备案和退工登记相关资料下载:《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登记参保花名册》、《徐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退工停保花名册》、《人员基本信息》等电子数据格式(人员基本信息未初始化的新增人员,录用备案时必须同时提供《人员基本信息》电子版信息)。
5、用人单位办理用工(退工)备案10人以上的,请K盘申报或提供电子报盘,
并提前1天预约。
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5805738,到9号窗口办理;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7569002;贾汪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预约电话87318860。
五、用工(退工)登记备案业务办理地点
1、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C楼一楼大厅
2、金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3、贾汪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
六、窗口对外办公时间
每月5日-月底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友情提醒:由于办理地点离市区较远,用人单位务必在带妥规定的所有资料后办理,以免因缺少资料造成业务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