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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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换财务制度

外币兑换财务制度

外币兑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外币兑换流程和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本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币兑换的所有环节,包括兑换流程、授权程序、核算监督等。

二、外币兑换流程1.申请阶段员工如需进行外币兑换,需填写《外币兑换申请表》,并注明兑换金额和币种,以及具体原因。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证件以核实身份信息。

2.审批阶段员工提交申请表后,财务部门会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需确认申请人身份和兑换事由的真实性,并根据公司规定的兑换额度进行审批。

3.兑换阶段经过审批的申请,财务部门会安排专人前往指定银行进行外币兑换。

兑换人员需携带必要的证件和授权文件,以确保兑换的合法性。

4.核算阶段完成兑换后,财务部门会登记兑换金额和相关信息,并将外币存放于安全的地点。

同时,会将兑换信息报备给财务主管和经理,以备查阅。

5.监督阶段财务主管和经理需定期对外币兑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兑换操作的规范和合法性。

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授权程序1.兑换额度公司针对不同岗位设定了不同的外币兑换额度,需根据员工职务和需求进行授权。

一般员工的单次兑换额度不得超过5000美元。

2.授权人员外币兑换需经过财务部门主管或经理的审批,财务主管或经理需对申请人的身份和兑换事由进行核实,并确保兑换行为合规。

3.特殊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过规定额度的兑换,需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同时,需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证明文件,以确保兑换行为的合理性。

四、信息管理1.存档管理公司需对外币兑换的申请表、审批文件、核算记录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管理,保存至少5年以上。

如有必要,需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审计机构查阅。

2.信息保密公司对外币兑换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只能由授权人员查阅和处理。

禁止向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相关信息,以免造成资金安全风险。

3.风险防范公司需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定期开展外币兑换的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完整word版)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完整word版)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一、范围:所有住店客人.二、外币兑换操作规程(一)兑换外币现钞的基本操作规程1.顾客交来外币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台经办人需鉴定外币币种并核点金额,审定币种是否是中国银行可兑换的现钞外币,外币铸币不予收兑,停止流通的外币现钞,止付的旅行支票不予收兑,经鉴定流通情况、识别真伪无误后,填写一式三联“外币兑换水单”(简称兑换水单),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

然后将兑换水单交给顾客签名确认,经办人加盖本人名章(或签名),经值班经理复核并清点现金及加盖兑换业务公章后,发给顾客兑换水单第二联,并要求顾客当面清点人民币。

2.填制“外币兑换水单"时必须清晰填写③国籍、⑤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⑧日期、⑥姓名及签字、住址(酒店)、⑨外币币别、⑩金额、⑾扣贴息(旅行支票必须填)、净额、⑿牌价、⒀实付人民币金额、摘要等内容,填制《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详细内容包括①姓名、③国别、在境住址、联系电话、⑤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入境目的(商务/旅游/探亲三选一)、资金使用方式(结汇)、资金使用性质(其它经常项目)、⑦填报人签字(收银员)、⑧填报日期等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留存。

(详细填写见附件)3.外币兑换实行单人操作的经办人自行承担复核职责,大额外币兑换(等值美元1000元以上)要经他人复核、复点。

4.经办人办理居民个人代兑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即每一笔兑换业务都应该验居民个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底身份证件作水单附件,另将目前整套水单印刷文字“请妥善保存,在六个月内出境时可凭本人护照和此水单兑回外汇”划去,在水单第二联上加盖“不可兑回外币”字样的戳记.5.居民、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每天兑换额最高为等值5000美元(含),超过此限额应到银行办理。

(二)、兑换外币旅行支票(T/C)的基本操作规程1.顾客持外币旅行支票要求兑换人民币,前台经办人应先审查是否属于可兑入的外币旅行支票(可买入旅行支票币种为美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英磅、欧元、港币、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可买入的旅行支票品牌公限于运通、VISA、万事达、通济隆),进行币别、金额、支付范围、有效期及真伪、持失等情况的鉴别,符合兑换条件方可受理。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一、操作范围外币兑换业务是指顾客在银行或兑换机构办理的外币兑换业务。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的银行和兑换机构。

二、基本要求1. 顾客办理外币兑换业务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并确保身份证件信息准确。

2. 顾客需填写兑换申请表格,提供兑换金额、兑换单位和币种等信息。

3. 兑换机构应当确保所提供的外币是真实有效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查入账的外币来源。

4. 兑换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确保外币兑换业务的合规性。

三、操作流程1. 顾客办理兑换业务前,应自行查询汇率,并确定兑换金额。

2. 顾客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填写完整的兑换申请表格。

3. 兑换机构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件信息与申请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 兑换机构根据顾客需求提供相应的外币,并确认兑换金额。

5. 顾客确认兑换金额无误后,支付相应的本币金额。

6. 兑换机构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出具兑换凭证。

7. 顾客核对兑换凭证,并签字确认。

8. 兑换机构保留兑换记录以备查验。

9. 顾客离开后,兑换机构应将所得外币存入保险箱或其他安全设施。

四、风险防范1. 兑换机构应加强对所提供外币真实性的核查,防范假币风险。

2. 兑换机构应提前了解当地外币兑换政策,确保兑换业务的合规性。

3. 兑换机构应定期对外币兑换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假币的能力。

4. 兑换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兑换业务的安全可靠。

五、异常情况处理1. 如顾客提供的外币出现假币情况,兑换机构应及时予以告知,并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2. 如顾客提供的外币无法辨别真假或存有争议,兑换机构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处理。

六、违规处罚1. 兑换机构如发现员工违规操作,应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2. 兑换机构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受到相应的监管部门的处罚。

七、兑换机构责任1. 兑换机构应定期对兑换业务进行自查,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与合规性。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 - 制度大全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制度大全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制度及程序1、当客人要求兑换外币时,向客人出示兑换牌价。

饭店可以兑换的外币种类和兑换率已经清楚的列在牌价表上(除了星期六·星期日外,外汇牌价在每日上午九点被更新)。

2、询问客人的房...
制度及程序
1、当客人要求兑换外币时,向客人出示兑换牌价。

饭店可以兑换的外币种类和兑换率已经清楚的列在牌价表上(除了星期六·星期日外,外汇牌价在每日上午九点被更新)。

2、询问客人的房号和姓名,并与电脑确认。

3、记录客人的房号,填写外币兑换水单。

4、请客人在兑换单上确认签名。

5、清点外币金额保证和客人要求兑换金额一致。

如果金额与客人兑换金额不一致,要立刻询问客人。

在交易未完成前不要将外币放入现金抽屉,以免发生误会。

6、将外币金额输入电脑,用电脑外币兑换窗口来计算金额,以减少错误。

7、交易完成后立刻将外币放入抽屉。

8、清点相应的人民币。

9、向客人当面清点现金后,将现金和一联水单交给客人。

10、提醒客人保存好水单,如果客人要民币有剩余,可以凭水单在机场银行兑换回外币。

(根据银行规定,最多可以兑换回50%的外币)。

11、礼貌的向客人告别。

12、将外币和水单捆绑放入备用金抽屉。

13、锁好备用金抽屉。

业务科职责业务职责业务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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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制度和流程指南-外币兑换

酒店制度和流程指南-外币兑换
2.从客人处接受的询问客人的房号和名字,在电脑内进行再次复查
4.输入房号、客人姓名和所需兑换的外币币种。完成OPERA系统内的外币兑换打
印(2页)
5.将打印出的两联外币兑换单交与客人,请客人在其中一联上签字。并由前台收回签
字联,另一联交与客人做兑换外币的收据
的外币兑换单上签字
13保留需要结算帐目的数额,放置在现金抽屉内。
14将平完帐的帐单打印出来和另一张外币兑换单以及找钱一并当面交给客人。
Subject:
主题外币兑换
Ref:
参考号:FO-FDK-01
Preoaredby:Front Office Manager
批准:前厅部经理
Date:
日期:
Approved by: General Manager
批准:总经理:
Date:
日期:
外币兑换服务只提供给酒店内客人,人民币不能兑换成外币
1.当酒店客人要求兑换外币时,应先与客人确认兑换价格
6.将所收的外币和带有客人签字的外币兑换单一并放入外币兑换抽屉内
7.对兑换的人民币要仔细核算两次,当面交与客人,并请客人再次核对
8.感谢客人希望能有美好的一天
9.工作结束,将外币兑换的抽屉锁上
10当客人使用外币结帐的时候
11计算出需要用外币结算帐目的数额
12请客人支付相关的数额根据上面的外币兑换程序操作,确认客人在打印出其中一页

五星级酒店外币兑换制度及操作程序

五星级酒店外币兑换制度及操作程序

五星级酒店外币兑换制度及操作程序
酒店为了方便住客,受中国银行委托,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代办外币兑换
业务。

财务部为了严格控制外币兑换业务,规范兑换操作,杜绝员工私自套汇行为,特此制
订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度
1.兑换汇率都应根据银行每日传真的外汇牌价表来计算,不得随意调整汇率;
2.每日早上九点及时根据银行牌价表更新兑换牌上的汇率(按现钞价);
3.只可接受酒店外币兑换牌价表上的外币;
4.外币兑换服务仅提供给住店客人,非住店客人酒店不提供该项服务;
5.每位住店客人的兑换限额为¥2000元;
6.认真填写“银行兑换水单”,包括日期、房号、外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外币号码以及客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等事项;
7.每日由前台收银主管及时将上一日兑换的外币交至财务出纳处到银行兑换,补充回前台收银的备用金;
8.严禁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套汇的行为,发现后按《员工手册》严肃查处。

操作程序
1。

请客人出示酒店房卡,若为住店客人,可兑换;
2.清点钞票:唱收客人欲兑换的外币金额;
3.检查钞票:鉴别真伪及是否是酒店所接受的外币;
4.填制水单:看清当天牌价,准确换算,将应填写事项填入水单;
5.客人签字:请客人在水单上签名并写上房号。

若客人对水单上的内容不太了解,要耐心解释;
6.检查复核:由另一工作人员检查核对,以免差错;
7.付款:核对无误后将人民币唱付给客人并将水单第一联交给客人。

外币兑换管理制度

外币兑换管理制度

外币兑换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外币兑换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币兑换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外币兑换业务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运行。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为从事外币兑换业务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章外币兑换业务范围第五条金融机构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兑换对象必须是具有合法来源的外币;(二)外币兑换业务必须有有效的交易凭证;(三)兑换比例和兑换金额应当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条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的外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流通货币。

第七条外币兑换业务主要包括个人外币兑换和企业外币兑换两种形式。

个人外币兑换包括个人购汇、个人结售汇等业务;企业外币兑换包括企业购汇、企业结售汇等业务。

第八条外币兑换业务应当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业务窗口或自助终端完成,不得私下交易或变相兑换。

第三章外币兑换业务流程第九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第十条客户在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前,应当填写《外币兑换申请表》,明确兑换金额、兑换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接受客户外币兑换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对客户身份信息,确认兑换业务是否合规。

第十二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应当如实申报兑换金额及用途,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核实客户所提供的外币来源合法性,不得接受来源不明或涉嫌违法的外币兑换申请。

第十四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兑换比例进行兑换,不得私自议价或超额兑换。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将客户兑换的外币款项入账或出账,确保资金流转的迅速和安全。

第十六条客户在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后,应当及时领取兑换凭证或电子确认单,确保兑换业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外币兑换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币兑换业务审查机制,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防范客户涉嫌欺诈、非法兑换等行为。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引言外币兑换业务作为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需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

本文将就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阐述,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外币兑换业务。

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依据外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办法》等。

外币兑换业务参与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规性。

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核制度、报告记录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以确保外币兑换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客户身份验证在进行外币兑换业务时,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客户身份验证制度,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客户身份验证包括但不限于:查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客户信息、记录客户签名等。

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核查。

业务限额管理为了规范外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对于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都应设定相应的兑换限额。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类型、兑换目的等因素,设定相应的业务限额,并在兑换过程中严格控制。

对于超出限额的兑换申请,金融机构需要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操作流程代兑点客户咨询与登记客户在兑换外币之前,通常会有一些咨询需要解答。

此时,代兑点的操作员应当及时回答客户的问题,并在客户显示兑换意愿后,帮助客户进行登记。

客户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核对、资金来源确认、外币种类选择等。

核对兑换信息代兑点的操作员在客户登记之后,需要核对客户的兑换信息。

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兑换金额、汇率、手续费等。

操作员应当确保核对无误后,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外币购汇与销汇在核对兑换信息无误后,代兑点操作员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外币购汇或销汇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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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内部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兑换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兑机构本外币兑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本外币兑换业务”,仅限于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

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是指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及旅行支票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第二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和旅行支票兑付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授权,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

第四条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实行执证上岗。

办理外币兑换人员必须是经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培训合格的正式员工,并持有该行颁发的上岗证。

如更换、调离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应以书面方式及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第五条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兑换牌价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天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负责将每天《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以传真方式发送本公司,本外币兑换经办人员每日必须做好《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接收工作。

第六条我公司经办人员每天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并严格按照当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在法定休假日办理的兑换业务,应使用最近一个营业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

第七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及旅行支票业务,必须在指定的专用柜台,并在监控设备有效监测下进行,实行双人操作制度,交叉复核。

第八条办理的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仅限于以下币种:美元、日元、英磅、港币、欧元、韩元、澳元、加元。

旅行支票仅限于:运通公司。

第九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时,必须认真鉴别外币现钞的真伪。

办理旅行支票时,除了按规定鉴别旅行支票的真假外,还须要求持票人在已有初签的旅行支票上当面进行复签,并对初签与复签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兑付。

在办理兑换业务中,发现假钞、假旅行支票后,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由银行开具收缴假钞凭证给兑换人。

第十条代兑点办理兑换业务时,因误码率收假钞或外币旅行支票,致使银行无法托收回来造成经济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必须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专用外汇兑换水单》(以下简称兑换水单),不得以其他单证代替兑换
水单。

作废的水单要标明“作废”字样整套保存。

外币现钞兑换水单要按照重要凭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出售,并建立登记簿,领用、使用、作废的水单要逐笔登记,做好业务记载和报表的统计,保证账账、账实、账款相符。

兑换水单的领取须持本公司介绍信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营业部办理。

第十二条兑换水单应当套写,一式四联。

第一联为银行留存联,第二联为代兑点留存联,第三联为客户留存联,第四联为代兑点留底联(用于财务部门账务处理)。

兑换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在兑换水单各联上加盖“外币现钞兑换专用章”。

代兑点留存联须专夹保管(以备外汇局检查),保存期限为五年。

外币代兑点留存联须经客户签名和经办人员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办理外币代兑业务实行单独核算。

兑进的外币现钞、外币旅行支票、兑换业务凭证、兑换业务汇总清单等应及时放入保险箱存放,原则上每日营业终了前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营业部结算,如营业终了前无法送交银行,则应于次日9:30前送达。

当天直至次日上午9:30前送银行结算的按兑换当天人民币外币牌价结算。

在休假日办理的本外币兑换业务,应在休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送交。

由于送交不及时,外汇牌价期间变动造成的损失,由外币代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认真遵守外币的保管、上缴、库存限额的管理规定。

每个营业日终了,外币库存限额不得超过等值一万美元。

第十五条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外币现钞兑换人员做好每日的外币
现钞兑换日报表,月末根据日报表编制外币代兑月报表,并月后二天内上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第十六条办理兑换业务过程中发生下列差错情况,其损失由当值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人员全额赔偿。

1、误收假币、假票据或停止流通的货币。

2、收兑的外汇旅行支票,如因初、复签不一致,或缺少初、复签等原因,在银行办理托收时遭到拒付的。

3、在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时,发生外汇牌价用错、算错、外币现金收错或人民币现金付错等情况的。

第十七条妥善保管外币兑换业务印章,业务办理完毕,及时入库保管。

第十八条办理外币兑换业务人员交接班时,应做好相关账款、外币现钞兑换水单及业务印章的交接记录。

第十九条加强办理外币兑换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兑换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国家外汇管理、反洗钱、反假币的相关政策,合规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工作,有效防范本外币代兑业务风险。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获得办理本外币兑换资格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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