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完整word版)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一、范围:所有住店客人.二、外币兑换操作规程(一)兑换外币现钞的基本操作规程1.顾客交来外币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台经办人需鉴定外币币种并核点金额,审定币种是否是中国银行可兑换的现钞外币,外币铸币不予收兑,停止流通的外币现钞,止付的旅行支票不予收兑,经鉴定流通情况、识别真伪无误后,填写一式三联“外币兑换水单”(简称兑换水单),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
然后将兑换水单交给顾客签名确认,经办人加盖本人名章(或签名),经值班经理复核并清点现金及加盖兑换业务公章后,发给顾客兑换水单第二联,并要求顾客当面清点人民币。
2.填制“外币兑换水单"时必须清晰填写③国籍、⑤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⑧日期、⑥姓名及签字、住址(酒店)、⑨外币币别、⑩金额、⑾扣贴息(旅行支票必须填)、净额、⑿牌价、⒀实付人民币金额、摘要等内容,填制《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详细内容包括①姓名、③国别、在境住址、联系电话、⑤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入境目的(商务/旅游/探亲三选一)、资金使用方式(结汇)、资金使用性质(其它经常项目)、⑦填报人签字(收银员)、⑧填报日期等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留存。
(详细填写见附件)3.外币兑换实行单人操作的经办人自行承担复核职责,大额外币兑换(等值美元1000元以上)要经他人复核、复点。
4.经办人办理居民个人代兑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即每一笔兑换业务都应该验居民个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底身份证件作水单附件,另将目前整套水单印刷文字“请妥善保存,在六个月内出境时可凭本人护照和此水单兑回外汇”划去,在水单第二联上加盖“不可兑回外币”字样的戳记.5.居民、非居民个人外币现钞每天兑换额最高为等值5000美元(含),超过此限额应到银行办理。
(二)、兑换外币旅行支票(T/C)的基本操作规程1.顾客持外币旅行支票要求兑换人民币,前台经办人应先审查是否属于可兑入的外币旅行支票(可买入旅行支票币种为美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英磅、欧元、港币、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可买入的旅行支票品牌公限于运通、VISA、万事达、通济隆),进行币别、金额、支付范围、有效期及真伪、持失等情况的鉴别,符合兑换条件方可受理。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

外币兑换工作程序一、标准:1、只对住店客人提供外币兑换业务。
2、只接受本代兑点可接受种类的外币。
3、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4、兑换旅行支票,应请兑换人当面复签,复签与初签应一致。
5、现钞用现钞价,支票用买价。
支票还应扣千分之七点五,最少扣0.50元贴息。
二、步骤:(一)现金兑换1、主动问候客人,了解客人需求。
2、唱收外币,清点复核,并向客人重复一遍。
3、检查外币真伪(所有损坏的外币不能接受,发现伪钞要没收,上报)。
4、正确填制水单(水单银行提供)*日期 *房号 *外币种类及金额 *牌价(兑换率) *人民币金额(应兑换给客人的金额) *兑换员签名 *证件名称 *号码5、请客人在水单上签名;填写房号和护照号码。
6、按照水单上的人民币金额取出相应数。
7、唱收客人应得的人民币,同时把水单的客人收执联交给客人留存,并请客人当面复核。
8、向客人道谢。
9、将办理完毕的水单和支票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二)支票兑换1、礼貌问候客人,了解客人需求。
2、检查一下客人兑换的支票是否是本兑换点可受理的支票,是否有挂失和区域限制。
3、请客人当面在支票上的指定位置上复签。
(如果:客人事先已签好的支票,请客人当面在支票的背面再签一次)4、检查客人的签名是否与原签名一致。
(如果支票有疑问签字不对或支票受损,应向上级汇报,经批准可拒绝办理)5、唱收支票,并向客人重复一遍支票的种类和金额。
6、正确填制水单。
*日期 *支票种类及金额 *支票牌价 *应兑换的人民币金额 *兑换员签名 *扣贴息金额(按规定扣0.75%) *实际兑换成的金额7、请客人在水单上签名,房号及护照号码。
8、按水单上的实际兑换得的人民币金额取出钱数。
9、唱收客人应得的人民币,同时把水单给客人收执联交给客人留存,并请客人当面复核。
10、向客人道谢。
11、将办理完毕的水单和支票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三)填制《外币兑换日报表》1、将本班次所填制的兑换水单按号码顺序逐笔记录到《外币兑换日报表》上。
五星级酒店外币兑换制度及操作程序

五星级酒店外币兑换制度及操作程序
酒店为了方便住客,受中国银行委托,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代办外币兑换
业务。
财务部为了严格控制外币兑换业务,规范兑换操作,杜绝员工私自套汇行为,特此制
订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度
1.兑换汇率都应根据银行每日传真的外汇牌价表来计算,不得随意调整汇率;
2.每日早上九点及时根据银行牌价表更新兑换牌上的汇率(按现钞价);
3.只可接受酒店外币兑换牌价表上的外币;
4.外币兑换服务仅提供给住店客人,非住店客人酒店不提供该项服务;
5.每位住店客人的兑换限额为¥2000元;
6.认真填写“银行兑换水单”,包括日期、房号、外币金额、汇率、人民币金额、外币号码以及客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等事项;
7.每日由前台收银主管及时将上一日兑换的外币交至财务出纳处到银行兑换,补充回前台收银的备用金;
8.严禁收银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套汇的行为,发现后按《员工手册》严肃查处。
操作程序
1。
请客人出示酒店房卡,若为住店客人,可兑换;
2.清点钞票:唱收客人欲兑换的外币金额;
3.检查钞票:鉴别真伪及是否是酒店所接受的外币;
4.填制水单:看清当天牌价,准确换算,将应填写事项填入水单;
5.客人签字:请客人在水单上签名并写上房号。
若客人对水单上的内容不太了解,要耐心解释;
6.检查复核:由另一工作人员检查核对,以免差错;
7.付款:核对无误后将人民币唱付给客人并将水单第一联交给客人。
外币兑换管理制度

外币兑换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外币兑换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币兑换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外币兑换业务的安全、合规和高效运行。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为从事外币兑换业务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章外币兑换业务范围第五条金融机构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兑换对象必须是具有合法来源的外币;(二)外币兑换业务必须有有效的交易凭证;(三)兑换比例和兑换金额应当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条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的外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流通货币。
第七条外币兑换业务主要包括个人外币兑换和企业外币兑换两种形式。
个人外币兑换包括个人购汇、个人结售汇等业务;企业外币兑换包括企业购汇、企业结售汇等业务。
第八条外币兑换业务应当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业务窗口或自助终端完成,不得私下交易或变相兑换。
第三章外币兑换业务流程第九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应当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第十条客户在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前,应当填写《外币兑换申请表》,明确兑换金额、兑换方式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在接受客户外币兑换申请后,应当即时核对客户身份信息,确认兑换业务是否合规。
第十二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应当如实申报兑换金额及用途,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核实客户所提供的外币来源合法性,不得接受来源不明或涉嫌违法的外币兑换申请。
第十四条客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兑换比例进行兑换,不得私自议价或超额兑换。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将客户兑换的外币款项入账或出账,确保资金流转的迅速和安全。
第十六条客户在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后,应当及时领取兑换凭证或电子确认单,确保兑换业务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外币兑换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外币兑换业务审查机制,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防范客户涉嫌欺诈、非法兑换等行为。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引言外币兑换业务作为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业务,需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操作流程进行处理。
本文将就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进行阐述,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操作外币兑换业务。
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依据外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办法》等。
外币兑换业务参与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合规性。
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展外币兑换业务的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核制度、报告记录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以确保外币兑换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客户身份验证在进行外币兑换业务时,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客户身份验证制度,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客户身份验证包括但不限于:查验有效身份证件、核对客户信息、记录客户签名等。
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日后核查。
业务限额管理为了规范外币兑换业务的开展,对于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都应设定相应的兑换限额。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类型、兑换目的等因素,设定相应的业务限额,并在兑换过程中严格控制。
对于超出限额的兑换申请,金融机构需要核实相关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操作流程代兑点客户咨询与登记客户在兑换外币之前,通常会有一些咨询需要解答。
此时,代兑点的操作员应当及时回答客户的问题,并在客户显示兑换意愿后,帮助客户进行登记。
客户登记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件核对、资金来源确认、外币种类选择等。
核对兑换信息代兑点的操作员在客户登记之后,需要核对客户的兑换信息。
核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兑换金额、汇率、手续费等。
操作员应当确保核对无误后,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外币购汇与销汇在核对兑换信息无误后,代兑点操作员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外币购汇或销汇的操作。
外币兑换业务管理制度

外币兑换业务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1.目的:明确外币兑换业务的操作程序,规范员工的业务行为,提高外币兑换业务的效率和安全性。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行行内规章制度和监管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外币兑换业务的员工和相关部门。
三、外币兑换业务的分类四、外币兑换业务的流程1.客户凭有效证件和外币兑换申请表前来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3.柜员根据客户要求和兑换业务类型,查询最新外币汇率,并告知客户。
4.客户确认兑换金额和手续费,并支付相关费用。
5.柜员向客户发放外币现钞或办理电汇兑换,记录相关信息。
6.客户收取外币或接收电汇凭证,确认无误后离开。
五、外币兑换业务的注意事项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外币兑换的法律法规和银行政策。
2.对于现钞兑换业务,要仔细检查外币真伪,防止接受伪造、损坏或过期的外币。
3.对于电汇兑换业务,要核实客户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并确保准确无误。
4.对于大额外币兑换业务,要加强风险评估和反洗钱控制措施。
5.严格保护客户信息,不得将客户个人资料用于其他非业务目的。
6.每日结算时,要对外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与系统数据一致,并及时上报。
六、外币兑换业务的安全措施1.员工从事外币兑换业务需进行培训,了解业务规范和安全知识。
2.禁止员工私自进行外币交易或从事违规行为。
3.设置监控摄像设备,监视外币兑换业务操作环节。
4.对于现钞兑换业务,定期对柜员现金进行清点和身份核查。
5.丢失或损坏外币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安全和追责。
七、外币兑换业务的记录和报表1.对每笔外币兑换业务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客户信息、兑换金额、汇率、手续费等。
2.每日生成外币兑换业务报表,记载业务笔数、金额、手续费收入等情况。
3.定期上报外币兑换业务报表,供管理层了解业务状况和风险控制。
八、违规行为和惩罚措施1.对于违反外币兑换业务管理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责令停职、降职、辞退等。
2.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立即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一、引言外币兑换业务是指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金融交易活动。
对于外汇市场参与者和旅行者而言,外币兑换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保障外币兑换业务的顺利进行,制订和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显得十分必要。
二、规章制度1. 兑换业务资质要求代兑点在进行外币兑换业务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具有合法经营外币兑换业务的许可证; - 持有相关财务报表,确保资金和业务的合法性; - 提供员工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
2. 价格公正和合理代兑点在外币兑换交易中必须遵循价格公正和合理的原则,确保兑换汇率公平合理,不得设立任何附加收费。
3. 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代兑点在进行外币兑换业务时,应向兑换客户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兑换费用和费率; - 兑换限额和手续费; - 交易风险提示。
4. 安全保障措施代兑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兑换交易的安全性: - 兑换点设立实时监控系统,监测交易过程; - 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防止欺诈和不法行为; - 安全保存客户的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5. 投诉受理和处理代兑点应设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 - 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 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复客户投诉,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 定期总结和分析投诉情况,改进服务质量。
三、操作流程(代兑点)1. 客户登记•客户到达代兑点后,需填写兑换登记表;•填写的登记表应包含客户的个人基本信息、兑换金额和兑换币种等。
2. 资金核实•代兑点工作人员在接受客户登记后,需对客户的兑换资金进行核实和确认;•核实过程中需核对客户身份证明和兑换金额的真实性,确保兑换资金来源合法。
3. 兑换汇率确认•代兑点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外汇市场行情,确认兑换汇率;•兑换汇率的计算应公平合理,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确保客户的权益。
4. 兑换交易•在资金和汇率核实确认后,代兑点工作人员将完成兑换交易;•需当面计算并核对兑换金额和剩余金额,并将交易明细做好相关记录。
外币兑换培训材料-代兑点管理及兑换业务操作(201208更新)

外币代兑机构管理
• 代兑机构只能与同城的一家银行签订授权办理外
币兑换业务协议,不得与多家银行或异地的银行签 订授权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协议办理外币兑换业务。 • 代兑机构可以与签约银行协议约定设置多家外币 兑换业务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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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代兑机构管理
• 外币代兑机构必须实行挂牌经营。
• 办理外币兑换业务时,必须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 挂或摆放“中国银行(授权银行名称)外币代兑机构” 标识牌。标识牌样式由中国银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规范的统一标识结合中国银行元素设计。 • 标识牌的材质和大小可以与代兑机构协商确定,但文 字内容和排版规格必须符合中国银行要求。 • 外币代兑机构应当按照授权银行制定的外币兑换牌价 管理规定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并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 置公布外币兑换牌价。
受理网点每日应登录http://22.200.1.64/zj/网址,至”每日报 价”中打印当日”中国银行外币代兑机构兑换牌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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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兑业务牌价、业务范围的管理
买入外币(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的品种: 1、可买入外币现钞为中国银行当日牌价列示现钞买入价 的币种 2、可买入旅行支票币种为美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 利亚元、英镑、欧元、港币、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 3、可买入旅行支票品牌仅限于运通(American Express)、 VISA、万事达卡(Master Card)、通济隆(Thomas Cook) 4、外币铸币不予收兑;停止流通的外币现钞、止付的旅行 支票不予收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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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换凭证及印章的使用
• 代兑机构应在兑换制度中明确将印章与兑换凭证分开 管理。 • 代兑机构手工办理代兑业务必须使用指定网点提供的 水单,不得以其他单证代替。如代兑机构使用本单位 结账系统办理代兑业务,应向指定分行提出书面申请, 经同意后,按指定分行要求在系统中设置水单格式及 管理控制手段。 • 代兑机构应对水单予以统一保管,建立水单库存登记、 领用及已使用(包括作废)水单销号制度。 • 代兑员领用水单必须办理签收,使用时(包括作废) 要逐笔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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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内部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兑换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兑机构本外币兑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本外币兑换业务”,仅限于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
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是指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及旅行支票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第二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和旅行支票兑付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授权,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
第四条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实行执证上岗。
办理外币兑换人员必须是经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培训合格的正式员工,并持有该行颁发的上岗证。
如更换、调离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应以书面方式及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第五条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兑换牌价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天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负责将每天《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以传真方式发送本公司,本外币兑换经办人员每日必须做好《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接收工作。
第六条我公司经办人员每天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并严格按照当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在法定休假日办理的兑换业务,应使用最近一个营业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
第七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及旅行支票业务,必须在指定的专用柜台,并在监控设备有效监测下进行,实行双人操作制度,交叉复核。
第八条办理的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仅限于以下币种:美元、日元、英磅、港币、欧元、韩元、澳元、加元。
旅行支票仅限于:运通公司。
第九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时,必须认真鉴别外币现钞的真伪。
办理旅行支票时,除了按规定鉴别旅行支票的真假外,还须要求持票人在已有初签的旅行支票上当面进行复签,并对初签与复签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兑付。
在办理兑换业务中,发现假钞、假旅行支票后,应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由银行开具收缴假钞凭证给兑换人。
第十条代兑点办理兑换业务时,因误码率收假钞或外币旅行支票,致使银行无法托收回来造成经济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办理外币兑换业务必须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专用外汇兑换水单》(以下简称兑换水单),不得以其他单证代替兑换
水单。
作废的水单要标明“作废”字样整套保存。
外币现钞兑换水单要按照重要凭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出售,并建立登记簿,领用、使用、作废的水单要逐笔登记,做好业务记载和报表的统计,保证账账、账实、账款相符。
兑换水单的领取须持本公司介绍信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营业部办理。
第十二条兑换水单应当套写,一式四联。
第一联为银行留存联,第二联为代兑点留存联,第三联为客户留存联,第四联为代兑点留底联(用于财务部门账务处理)。
兑换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在兑换水单各联上加盖“外币现钞兑换专用章”。
代兑点留存联须专夹保管(以备外汇局检查),保存期限为五年。
外币代兑点留存联须经客户签名和经办人员盖章确认。
第十三条办理外币代兑业务实行单独核算。
兑进的外币现钞、外币旅行支票、兑换业务凭证、兑换业务汇总清单等应及时放入保险箱存放,原则上每日营业终了前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营业部结算,如营业终了前无法送交银行,则应于次日9:30前送达。
当天直至次日上午9:30前送银行结算的按兑换当天人民币外币牌价结算。
在休假日办理的本外币兑换业务,应在休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送交。
由于送交不及时,外汇牌价期间变动造成的损失,由外币代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认真遵守外币的保管、上缴、库存限额的管理规定。
每个营业日终了,外币库存限额不得超过等值一万美元。
第十五条建立统计报表制度,外币现钞兑换人员做好每日的外币
现钞兑换日报表,月末根据日报表编制外币代兑月报表,并月后二天内上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第十六条办理兑换业务过程中发生下列差错情况,其损失由当值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人员全额赔偿。
1、误收假币、假票据或停止流通的货币。
2、收兑的外汇旅行支票,如因初、复签不一致,或缺少初、复签等原因,在银行办理托收时遭到拒付的。
3、在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时,发生外汇牌价用错、算错、外币现金收错或人民币现金付错等情况的。
第十七条妥善保管外币兑换业务印章,业务办理完毕,及时入库保管。
第十八条办理外币兑换业务人员交接班时,应做好相关账款、外币现钞兑换水单及业务印章的交接记录。
第十九条加强办理外币兑换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兑换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国家外汇管理、反洗钱、反假币的相关政策,合规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工作,有效防范本外币代兑业务风险。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获得办理本外币兑换资格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