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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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1.27•【字号】鲁人社发[2016]10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行业协会、大企业,各高评委办事机构: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5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改革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教育的工作原则、目标任务与管理体制(一)工作原则。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才资源的重要投资。

开展继续教育,要有利于尊重和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性、提升能力素质,有利于增强单位和个人在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好学、尚学”的继续教育氛围。

(二)目标任务。

以全员培训、终身学习为目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健全服务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使我省的继续教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管理体制。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1-2025)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1-2025)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1-2025)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鲁人社字〔2021〕164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1-2025)名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有关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快培养新旧动能转换、“十强”现代优势产业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8号)等文件规定,经评审考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在2019年已设立60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础上,再设立39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重要作用各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基地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服务我省重大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产学研用”结合的重要抓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切实履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职责基地管理单位要及时通知获准设立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启动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苏人社函〔2020〕140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40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99号),现将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项目计划和资助标准(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经人社部审定,今年我省获批承办4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人社部资助上限为16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

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

经研究,今年共确定30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每个项目由省人社厅资助上限为10万元的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食宿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

二、研修内容和规模(一)研修内容。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采取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研修方式,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二)研修规模。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为5天左右,学员60人左右。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指导和规范继续教育载体建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载体。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施教机构建设,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继续教育业务上接受管理单位的指导,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期分批建设。

第二章基地职责第四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遵守国家和省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提升培训能力,规范培训行为。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

第五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及时完成分配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第六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应体现公益性,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应向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第三章基地设立第七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设立认定工作。

第八条设立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4.06.03•【文号】人社厅发[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的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我部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4年6月3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高级研修项目)管理,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研修项目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纳入全国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旨在提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示范性继续教育研修项目。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是高级研修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高级研修项目的年度计划制定发布、宏观指导、组织协调、质量监督、效益评估等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级研修项目的选题申报、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承办机构在申报单位的指导下,负责高级研修项目的计划安排、学员选派、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经费使用等具体实施工作。

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6.12.30•【字号】鲁人发[2006]37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37号)各市人事局、农业局、农机局(办)、畜牧局(办),省“653工程”联席会议部门、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2.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略)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农业厅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34号),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结合山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按照人事部、农业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农业发展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从2007年至2010年,在全省农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

每年开展知识更新培训4500人次左右,省级重点培训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500人次左右。

通过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使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系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则 ,认 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 。要加强
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 的后续教育和管理 工作 ,注 意 总 结评 选 经 验 ,完 善 有 关 措 施 ,保证评 选 活 动 健 康 、深入 地 开 展 下
去。
省教育厅 每年将 对评选 出的省级优秀
学 生 、优 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
彰 。获得 省级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称 号者 ,由省教育厅 颁发荣誉 证书 ,并 由所 在 学校根据实际情 况给予适 当的奖励 。获 得省级先进 班集 体称号者 ,由省教育厅颁 发荣誉证 书 ,并 由学校一次性发给一定数
位 的指导 , 实行人 、 财、 物相对 独立 的管 理 机制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 0 1 6 年第 3 1 期
济组织 、 社 会组织 和 广大专 业技 术 人员 平 等开放 。
第 三章 基地 设立
第七 条 省人力 资源社 会保 障厅根据
4 0
镌 政谚 f 帝 文什


溲} 端 迓件
( 六 )省教 育厅 组 织评 审 ,并 将 拟 确
严格 把关 ,坚 持 公 开 、公 正 、民 主 的 原
定 的表 彰名单进行公示 ( 不少于 5 个工作
E 1 ) 。公 示期 满后 ,省 教育 厅将 公示 无 异 议 的获奖名单行 文公 布 。
五、表彰和奖励
彻 落实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0 l 6 年 9 月 2 9 日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第 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第三条 省级继续 教育基地 根据地区 和行业发 展需要 , 按 照“ 优 化 布局 、 突 出特 色、 资源共享 、 注重实效 ” 的原则 , 实行 分期 分批建 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鲁人社字[2012]446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字〔2012〕446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印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209号)要求,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工作的部署安排,我们认真组织了2012年高级研修项目课题征集和筛选推荐工作。

经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我省承担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3项,我省计划实施省级高级研修项目20项,为抓好高级研修项目计划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

组织举办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打造精品项目为目标,真正把高级研修项目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切实发挥其示范性和引导性作用。

(二)认真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筹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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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9.07•【字号】鲁人社函〔2020〕63号•【施行日期】202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度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3〕48号)要求,经评审论证,我省4个高级研修项目入选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136个高级研修项目确定为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其中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中资助类项目82个,非资助类项目54个(见附件1),现予以印发,并就做好2020年度高级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是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培训专业技术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高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突出其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实施到位列入计划的选题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到位。

(一)研修组织。

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确定实施方案,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研修项目有序进行。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时间为5天左右,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60人左右,项目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实施方案和开班通知,按要求完成开班审核;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时间为4天左右(不少于24学时),学员50人左右。

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面向全省招收学员,承办单位应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将备案表(附件2)、实施方案(含考核方式)及招收学员通知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非资助类项目与资助类项目统一管理。

各主管部门和承办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高级研修项目实施工作,抓住“窗口期”,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办班进度,落实研修计划。

各办班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谁承办、谁负责,严密组织,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举措,制定办班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加强防控物资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稳妥办班。

同时,简化办班流程,创新办班形式,高质量完成研修任务。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高风险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办班时间和地点,并在办班前报送调整情况说明。

(二)师资配备。

各有关单位要按需施教,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行业内高水平专家授课,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研修,切实保证研修质量。

鼓励各承办单位积极邀请院士、高层次人才主持或参加授课。

(三)学员选派。

各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高级研修,并向承办单位报送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附件3)。

承办单位要加强学员的审验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凭培训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明,将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班委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参加学习的党员要成立班委和临时党小组,严格规范党内生活。

承办单位要积极支持班委、临时党小组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开展政治学习、班组讨论、主题实践等活动。

党员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情况,要作为结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培训结束后,承办单位要对班委和临时党小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予以宣传。

(五)服务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

按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要求,今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中单列“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专项,专门支持以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为主题的高级研修项目。

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精心安排课程,聘请优质师资,在分配学员名额时要重点向工作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抗击疫情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保证专项班次培训质量。

(六)经费保障。

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由中央财政全额资助,每期上限16万元。

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资助类)由省财政资助,每个拨付经费10万元,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或承办单位自筹。

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非资助类)由申报单位或承办单位自筹经费保障,不得向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收取费用。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36号)要求,严格执行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高级研修项目实施结束后,各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评估,并于研修项目结束一个月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学员名单(见附件4)、经费决算表(见附件5)、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6)、绩效考核表(见附件7)、执行情况验收表(见附件8)。

四、有关要求(一)研修项目应按时组织实施,所有研修项目须于2020年10月底前组织实施完毕。

财政资助经费应用好用足,保障培训质量,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如有结余,请于项目实施完毕后10日内退回我厅。

(户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账号:237731665340,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解放东路支行,联行号:104451041510。

退款账户请与接收账户保持一致,退款时请注明:“2020高级研修结余”。

)(二)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优质课程、课件共享,切实发挥好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端正学风,严谨治学。

我厅将对部分项目班次进行监督巡查,对不按规定备案、组织、退回结余经费的承办单位,下一年度将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0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附件2-82.高级研修项目备案表3.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模板)4.高级研修项目学员名单5.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6.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7.高级研修项目绩效考核表8.高级研修项目执行情况验收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9月7日附件1注:“标识”中“G”为国家高级研修项目,“S”为省高级研修项目,“X”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专项,“Y”为疫情防控专项,“F”为非资助类项目。

附件2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备案表注:备案请附实施方案和开班通知。

附件3高级研修项目报名回执(模板)单位名称(盖附件4高级研修项目学员名单(项目编号:)组织实施部门、单位:(盖章)日填表人: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附件5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编号:日附件6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申报及批复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说明项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说明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情况。

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2.资金使用。

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机制建设、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三)项目党建情况(包括班委、临时党小组建设,政治学习、主题实践、便民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分析。

四、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提出项目改进完善的意见及其他建议。

(三)其他。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包括评价基础数据收集、资料来源和依据等佐证材料情况,项目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等情况。

七、研修主要成果本次研修中,专家和学员对我省相关行业、领域技术发展、前沿问题的意见建议等。

(500字左右,可供决策参考的三条以上建议)附件7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绩效考核表说明:1.项目结束后,此表与学员名单、项目决算、自评报告、项目验收表等一并报省人社厅。

2.承办单位应妥善保管学员考核、评价等有关资料,以备查验。

3.绩效总分不达标,或一经发现数据造假、违规使用经费,将责成有关单位退回经费资助。

附件8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注:1.此表A4打印,一式三份,承办单位、申报单位各留一份。

2.评分满分为100分,70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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