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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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发文字号】京教函[2016]304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7.01【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函〔2016〕304号)各区教委、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京宣发〔2016〕17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决定开展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现就做好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系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及参评成果要求(一)申报单位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各区教委。

(二)参评成果范围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可参加评奖。

各单位推荐的参评成果应严格按《条例》和《北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在参评之列。

(三)申报方式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申报,中小学以区教委为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申报数额教育系统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数见附件1。

二、评审规则为做好评奖工作,市评奖委员会下设系统评奖委员会和若干学科评选组。

为规范评奖工作流程和行为,维护评奖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促进学术道德和廉政文化建设,市评奖委员会成立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工作纪律监督小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
科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13
•【字号】京教函〔2020〕509号
•【施行日期】2020.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科技计划以及社科计划
资助项目的通知
京教函〔2020〕509号各有关市属高校:
根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研〔2013〕8号)相关要求,经项目申请、学校初选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立项程序,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和社科计划共资助项目443项,其中科技项目275项(含一般项目225项、重点项目暨市自然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50项)、社科项目168项(含一般项目142项、重点项目26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项目的经费额度以财政最终下达的经费额度为准。

请各有关高校加强对本计划项目的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并督促项目组开展研究工作,确保科研计划的顺利实施。

经项目资助的科研成果均需标注受“市教委科研计划资助和项目编号”,否则在办理结题时不予认可。

本通知可从市教委科研处网站/下载。

附件:2021年度科技计划、社科计划批准立项项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11月13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
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4]613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2.10
【实施日期】2014.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4〕6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
为完善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工作指导,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改革,根据市教委《关于建立北京高等学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京教高〔201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是实施北京高校继续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第六年,各校要以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认真梳理和回顾六年来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总结2014年度继续教育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学校继续
教育办学定位,突出特色,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整体筹划、积极推进北京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8日关于统筹推进北京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北京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引导高等学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及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更好地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内涵发展。

推动高等学校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内部治理、提升发展效益、增强办学实力,厚积校园文化、涵养大学精神、强化价值引领,构建一流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坚持特色发展。

推动高等学校优化投入模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发展最具优势和前景的学科专业,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精准发力、固优固强,提升核心竞争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3]3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3]38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科研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京教办函〔2013〕38号)各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5号),结合我市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一)严格落实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教发〔2011〕6号)“在每年的8月15日前,确定纳入当年统计范围的学校(机构)代码库,未及时更新代码的,其更新信息不纳入本年度的统计内容”的要求,各科研机构如有代码库内单位基本信息变更需及时进行更改,以免影响本年度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二)建立学校(机构)先认定后入库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在设立、撤销、合并学校(机构)或变更学校(机构)的关键属性时,需由业务职能部门与代码管理部门共同确认,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入库。

二、统计报表内容各科研机构填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13张报表,如下所示:高基111表:学校(机构)基本情况高基112表:学校(机构)基本情况高基317表:硕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高基318表:博士研究生分专业(领域)学生数高基321表:在校生分年龄情况高基322表: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高基331表:学生变动情况高基332表: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高基341表:在校生中其他情况高基351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分专业(领域)学生数高基361表:其他学生情况高基371表:外国留学生情况高基451表: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2013年教育部对原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进行了部分修改,修改情况如下:(一)将“高基321在校生分年龄情况”表中原“30岁以上”修订为“31岁及以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京教函[2012]679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2〕679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与实施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审核组承担审核工作,各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各部门提供数据,切实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的学校范围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09〕16号)执行。

各高等学校于2013年2月25日至27日报送《年报表》一式2份及电子数据,具体报送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是各级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对高校深化改革、制定规划、协调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科研绩效考核和学科评估的重要参考。

各单位要从提高科研管理决策水平的高度,完善学校的科研统计制度,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2012年度北京地区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二)完善工作体系,提高队伍素质。

各单位要完善年度统计部门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相互配合,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好学校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2012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理、工、农、医类)工作文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填报说明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增强统计人员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依法统计,如实提供数据,避免填报、录入中的差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_社科统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_社科统计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
/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京教函[2010]69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1.16
【实施日期】2010.1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0]698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由市教委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并委托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审核组承担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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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21.05.23•【字号】京教函〔2021〕272号•【施行日期】202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的通知京教函〔2021〕272号各区教委、科委(科信局)、科协,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科技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校科技教育工作成果,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普及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发展实践能力,市教委、市科委、市科协决定举办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以下简称“科技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培育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为目标,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展科学教育,开展科学实践活动。

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首都广大中小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迎接冬奥会的召开。

二、活动主题创新实践、快乐成长三、组织机构成立第三十九届北京学生科技节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科技节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和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北京学生科技节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负责落实科技节领导小组部署的任务及日常工作。

四、活动时间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五、内容和形式(一)活动内容1.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建议奖活动、北京市中小学生科学在身边活动、北京学生机器人智能大赛等市级学生科技活动。

2.各区要依托北京学生科技节,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建党100周年、冬奥会等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宣传展示我国科技创新成就,增强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提升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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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2.30
•【字号】京教函〔2021〕777号
•【施行日期】2021.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科技/社
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1〕777号各普通高等学校及其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北京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及其附属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人力、经费、机构、项目、成果、学术交流、期刊等(报表11“创新相关情况表”暂不使用系统填写,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统计报表与系统
科技统计需报送统计数据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一式二份);社科统计需报《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会科学)》(一式二
份);院士名单、科研机构清单、主办国际会议清单和国家、省部级科研获奖清单及证书复印件(科技统计、社科统计各1份)。

请各校统计人员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kjtjxt/)、北京市教委科研处网站(/kyc/zlxz_15523/)下载全国高校科技统计系统;登录高校社科统计云平台(https:///),网上填报人文社科统计数据。

四、统计培训及资料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本年度统计培训相关视频及其它材料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kyc/zlxz_15523/)或北京高校科研统计群(QQ群号:69295302)下载。

五、数据报送与审核
请各高校于2022年3月17日—18日将相关统计材料报送至紫玉饭店紫霞园一层会议室(海淀区增光路55号),市教委将组织集中接收和审核,具体报送安排届时将进一步通知说明。

六、相关要求
1.科研统计工作涉及学校办公室、科技、社科、人事、财务、国际交流和学生事务等部门,请各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2.学校各部门和统计人员要增强统计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认真负责如实地提供数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并做好2021年数据与2020年数据的衔接,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统计年报。

3.请各高校于2022年1月14日12:00前将各校统计工作联系表(附件2)反馈至*****************。

附件:1. 北京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单位名单
2. 北京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联系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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