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制度探析
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思考——以东江流域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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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测算 困难等原 因面临不少问题 和困境。以东江流域现行生态补偿措施为视点 ,分析了当前生态补偿研究实践中存
在的问题 ; 而以此为基点根据流域生态系统的连贯性与人类政治结构分割性之 问的矛盾进行反思 , 进 提出打破流域行政 区界限 制 ,统筹构建流域“ 生态共 同体” 的理念 ; 并在此理念指导下 , 提 采取“ 政府主导 、 市场运作” 策略 。即在明确界定 流域范围后 , 首先由‘ 府主导” 暾 开展全流域综合规划 、建立和完善省内流域统管机制 、跨省流域生态共享共建统筹协商机制 ;其次以水质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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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江流域为例
吴 箐 ,汪金 武
中 山大学地 理科 学与 规划 学院 ,广 东 广州 50 7 l25
摘要: 上下游对流域生态资源保护做出的贡献与生态利益享有的不平等导致区域 间社会经济差距的扩大 ,需要通过生态补偿制 度 的建立和完善来实现区域统筹和谐发展 ,但我 国现行生态补偿制度 由于行政 区界限制、相关法规建设不完善 、补偿方式较单
挥应有 的流域生 态保 护功 能 。因此有 必要探 讨现行 流域 生态 补偿实 践 中存 在 的 问题 与局 限 ,从全流 域 统筹 的视 角寻找 导致 这些局 限性 的深层 次 原 因 ,探 讨 并完善 生态补偿 制度 的可行 途径 。 东 江是广 东 四大水 系之 一 ,发源 于江西 省寻 乌 县 桠髻 钵 山 ,源 区包括 江西 省 的寻乌 、安远 、定南 三县 ,源头 至广 东省 的龙川 县合河 坝为 东江上 游 , 从合河坝至博罗县观音阁 , 是东江中游 ,观音阁以 下 为东 江下游 。东 江 自东北 向西南从 江 西省 流人广 东省 境 内 ,经 龙川 、河 源 、紫金 、惠 阳 、博罗 、东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及政策应对??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及政策应对??【摘要】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对该制度的现状及政策应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文章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为读者提供了研究的必要性和目的。
接着,详细分析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探讨了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机制的完善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
提出了未来政策应对建议,包括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政策支持以及促进流域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些观点的阐述,旨在引发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深入思考,促进政策的完善与推进。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可持续发展、政策支持、制度改革。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是指通过对生态系统提供金钱或其他补偿措施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是一种重要的环境政策工具。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系统功能逐渐减弱,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流域生态补偿政策。
研究表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指导意见、生态补偿资金管理混乱、生态补偿对象难以界定等。
有必要对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如何制定和实施更有效的生态补偿政策,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解决生态补偿的不足之处,提出未来政策应对建议。
这对于改善我国生态环境状况,促进流域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2 研究目的1. 分析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探讨存在的问题和挑战;2. 研究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分析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3. 探讨生态补偿机制的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4. 提出未来政策应对的建议,为流域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2. 正文2.1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分析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并在不同时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推广和实施。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与思考

探索与交流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与思考吕 忍 舒 楠 樊 进一、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流域生态补偿涉及经济学、生态学、法学、水文与水资源学和管理学等多个学科,流域生态补偿的概念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期,当时国外学者针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中涉及的资金问题,提出了“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费”的概念,后演变成“流域生态补偿”。
主要通过该项措施筹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及流域管理和综合开发的资金,以市场为导向,形成了流域服务市场交易的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我国对流域的综合开发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由政府进行投资,故我国的流域生态补偿主要以政府手段进行调控,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设置生态补偿基金、比较监测界面水质变化情况,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奖励或处罚,协调流域内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流域内上下游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及生活用水的需求量日益增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我国水资源供需形势紧张、流域生态环境恶化日趋严重的局面。
当流域上游地区加大投入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时,也提高了流域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流域下游地区无需投入过多资金就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流域环境为其带来的福利,这种情况诱发了流域上下游生态环保投入比例与生态效益占用比例失衡的现象,打击了流域上游地区进行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为解决此矛盾,恢复、维持和增强流域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自20世纪末期,我国学术界和管理界开始着手对流域生态补偿进行研究,实施了很多生态补偿的实践。
1.省内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2005年8月,浙江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国内率先开始逐步推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06年4月,浙江省印发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2008年2月,浙江省又出台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省内全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
生态补偿制度法律探析

生态补偿制度法律探析[摘要]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机制,但是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仍处于探索和起步的阶段。
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们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
构建生态环境补偿法律机制可以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维护人们生存的良好生态环境,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构建补偿机制时,必须将自然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补偿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国家应该适时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实施条例,从法律体制上保障生态环境补偿得以良好的实施,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生态补偿;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完善;法律自然资源既是人类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物质保证。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对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状况成为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随着以生态为中心的价值观念的日益确立,对生态环境进行补偿恢复和综合治理并对相关利益者进行补偿为主要目的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势在必行。
一、生态补偿机制立法概况(一)国外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发展概况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美国、德国、瑞士等西方发达国家就通过立法采取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手段,但是目前各国都未制定专门的生态补偿法。
长期以来,各国都是在国内的环境法律和其配套法规政策来体现的。
美国是最早开始出现生态补偿性质的国家之一。
早在1956年的《美国农业法》中就规定了具有生态补偿性质的“土壤银行计划”。
该法主要是用停耕一部分土地的办法来减少农产品产量和保持水土资源,银行给予其一定的补助,并对按计划退耕的农场主给予农产品价格补贴。
在矿产资源领域,1977年美国国会就颁布了第一部全国性矿区生态系统修复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该法规定了复垦违约金制度和修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法律问题初探

2 珠 江流 域 生 态补 偿 的 实践操 作
1广 东省 政府 对 东江 河源段 的补偿 案 例 。广 东 省河 源市 境 内的 东江 干流 、 ) 支流水 质 良好 , 均保 持在 国 家地 表水 环境 质量 I、 Ⅱ类水 标 准 , 中新 丰江 、 树 坝水 库 水质 稳 定 在 国家 地 表水 I类标 准 。东 江干 流 其 枫 流经 惠州 的 江 口交界 断 面水 质优 于地 表水 Ⅱ类 标 准 。河 源市 之所 以能 在 东 江保 护 上 给予 如此 大 的投入 , 除 了河 源本市 对保 护东 江水 的重 视外 , 一个 重要 的原 因是广 东省 政府 给予 了很 大 的支持 。每 年 , 东省 政 广
水 系所 组成 。当前 , 方 面 由于 珠江 流域人 口的增长 和人类 开 发活 动强 度的不 断加 大 , 一方 面 由于上游 一 另 在 与 下游地 区发 展存在 经 济上 的 巨大 差距 , 中上 游地 区的居 民思 富心切 , 目地利 用 生态 资 源 , 成 了珠 盲 造
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珠江流域生态问题 , 已成为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பைடு நூலகம்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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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补偿的一种法律制度 。[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法律 的视野给予流域生态补偿的界定 。 ”】 4 借鉴这些概念 , 笔者通过法律与经济学二维的视角给流域生态补偿做如下定义 : 所谓流域生态补偿机 制即是为了整个流域生态 、 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流域生态资源受益者对因保护和建设流域水环境 , 而使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以及流域系统中对开发利用流域环境资源而损 害生态功能者 , 收取补偿费的一 种流域生态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的法律机制。这种补偿机制的主要任务是调整相关利益者因保护或破坏生 态环境活动产生的环境利益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 , 是基于流域的水资源环境的利用和保护 的一种生态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指集中国家资源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环境等生态系统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政策制度。
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各级政府加强流域水资源的保护,引导地方政府增加投入,同时激励各类用户采取更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措施。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合作,保护流域生态环境。
按照这一制度,国家在经济上给予流域环境保护者和水污染治理者经济补偿,以增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能够增加流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动人们的环保积极性,推动流域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首先是对于水环境资源的重大保护措施。
多数地区的水环境一直处于恶劣的状况,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改善。
流域生态补偿制的推出,能够引导各地政府深入推进水环境资源的治理措施,从而有效保护水环境的资源和生态环境。
其次,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行,能够帮助各地政府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管理的水平。
在推行生态补偿制度的同时,各地政府会逐步建立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对水资源治理的投入,从而提高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的水平,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环境问题的产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环境基础。
最后,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能够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均衡分配。
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不同,而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系统所处的地位相对优越。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出,可以把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缩小地区差异,促进地区的发展和繁荣。
总之,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保护和管理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措施。
通过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推动,可以提高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水平,使不同地区的资源进行均衡分配,从而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较好的环境基础。
流域生态补偿

一、流域生态补偿的概述流域生态补偿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它是由生态学、经济学、法学三学科交叉而衍生出来的一个交叉概念。
目前法学界关于流域生态补偿概念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学者周大杰等认为“流域生态补偿是中央和下游发达地区对于保护环境敏感区而失去发展机会的上游地区以优惠政策、资金、实物等形式的补偿制度”;钱水苗认为“流域生态补偿是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目的,在流域内上下游各个地区之间实施的以直接支付生态补偿金为内容的行为”;李磊认为“流域生态补偿是指流域上下游之间基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受损和受益的不公平,由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给予一定补偿,补偿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代价”。
为了实现全流域内上下游及各地区之间更好的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和保护,更好的体现全流域内的公平和正义,笔者认为对于流域生态补偿应该这样界定:流域生态补偿是指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受益者向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提供者(生态投入或失去可能的发展机会)给予的经济和非经济形式的补偿。
二、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一)流域管理体制存在缺陷我国是开展流域管理比较早的国家,对我国的水资源管理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尽如人意。
原因在于:现有的流域管理机构职能单管理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缺乏履行职能所必须的自主管理权、经济实力、制约手段和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有效监测的机制,以及充分的信息沟通渠道,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虚化;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行业管理与统一管理的关系没有理顺,职责权限交叉不清,矛盾重重。
流域水行政管理机构和水资源保护机构并存,水资源的量与质两个方面的管理被人为分割;流域内大型供水及引水工程分属不同地区和部门管理,尚未形成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利益相关方参与不足,用水户之间缺乏横向联系,没有形成权威的流域协商决策和协调议事的机制,公众权益得不到保障。
目前流域水资源竞相开发、分散管理的问题较为严重,流域机构缺乏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手段,难以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不能对全流域水资源实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也没有将水资源的管理纳入到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之中。
水权转让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思考

流 域生态补偿 内涵及必要性
护当地水资源 的生态补偿 , 公司向位于流域腹地 的奶 牛场 提供 补偿 。 O 纪9 年代早 期, 2世 0 为进 一步保护 水源 , 公司与当地 农
流域生态补偿是一个广泛 运用于经济学、 生态 学、 法学等 民协商限制杀虫剂的使用 , 并采取 减少水土流 失的措施 , 为此 学科 的交叉概念, 它是保 护流域生态环境 的重要方式 。 法学学 公司又向农民支付 了生态补 偿费用。 公司支付 的水资源 生态补 科 的流域 生态补偿是指在流域 生态补偿过 程中, 调整 国家或市 偿费用很高, 每个农场的花费大约是 1万多美元, 5 支付 时间长达
确定流域上下游水资源与水 环境保护 的责任与补偿标准 , 并通
缓解 政府财政压力。 然而, 国市场化的流域生态补偿起 步较 过征收 附加税 、 我 发行 纽约 市公 债及信托 基金 等方式 筹集 补偿 晚, 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需进 一步的思考。 国外 的流域 生态补 资金 , 补贴上游环境保 护主体 , 激励他们采取有 利于 环境保护
点
水权转让背景下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思考
彭 玉 兰 才惠 莲
【 摘要 】 流域生态补偿是减少因上下游间的需水行为 产生的负 面影响的方式之 我国 ・。 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已
不能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足 时代的发展 , 市场的进 入 已是 大势所趋 , 因为它能优化水资源的配置 , 实现 补偿方式的多样 化。 法律是 实现社
国外流域生态补偿 实践
法国毕雷矿泉水公 司的生态补偿 实践 。 O 2 世纪8 年代 , 0 毕
展, 上游地区需作出一定 程度 的利益让步 , 因而对上游地 区进 雷矿泉水公司为保 持供水 地水源 的清洁 , 付费给 当地农 民,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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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态相对 脆弱 、生态功 能重要 的区域 ,这 些地 区摆脱 贫 机 制 ),而缺少长期 可操作性的、生产性 、系统 的、科
困的需求 又十分 强烈 ,因而导致 流域上游 经济发展 与流 学的各类生态补偿方 式设计 ,没有形成流域生态补偿的
域 生态环 境保护 之 间的矛盾十分 突 出。而 流域上游难 以 制度体系 。更 为重要的是 ,在补偿 资金 的来源上 , 目前
6.流域生态补偿 没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的作用 。现
大区域 的生态安 全乃 至国家 的生 态安全 。而我 国西北地 今 ,流域生态补偿 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转移支付 。但是
区 内陆河 流域 的生态保 护与生态 补偿 问题 ,就直接 关系 这种过于强调政府 主导而未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的流 到我 国西部地 区乃至整个 国家 的生态安全 。要协调好这 域 生态补偿模式 ,存 在一系列的弊端 。一方面 , 目前我
境 权威机 构或上 级人 民政 府做 出的协调上 中下游水生 态 府 ,但地方政府对 资金的利用效率很低 ,从而使生态补
保 护者 、受益者 和破坏者 之 间经 济利益关 系的相关制 度 偿 效 果 差 。
安排 。流 域水生 态补偿机 制要求 整个社会 认 同生态 功能
3.生态补偿没有 统一的收费标准 。不 同的地区生态
益 ;上游 地 区负担 、下游地 区受 益 ;贫 困地 区负担 、富
5.补偿机制短 效性 问题 。 目前 的生态补偿机制多为
裕 地 区受 益 ;流 域 外 受益 、流域 内负 担 ” 的不合 理 局 政府 以短期工程项 目的形式投资的、短效 的生态补偿机
面 。我 国大 多数 流域 的上游 区域 往往是经 济相对 贫困、 制 (如 ,流域 生态 治理、退耕还林 的现金和粮食等补偿
独 自承担 建设和 保护流域 生态环 境 的重任 。而 目前仍 未 市场 化 的补偿机制远 未形成 ,而主要是些流 域 的生态 保护 ,受益 的是流域 下 服务的方式 (政府财政转 移支付的 )来补偿。
游 和流域 外更大 的 区域 流域 的生 态保护 ,直接关系 到更
过 经济手 段使生 态意识深 入到 人们生产和 生活 的各个环
4.补偿原 则不一 致问题 。解决流域生态 问题 的核心
节 ,提 高人们保 护环境 的责任 意识 ,并转 化为人们有 意 在于 ,在界定清 楚补 偿的主客体的基础上 ,需要对流域
识的 自觉 行动 。流域生态 补偿机 制是生态 补偿 的重要领 内生态 问题 的受损 者与受益者之间进行公平调控 。而现
域 的社会 经济可 持续发展 和区域乃至 国家 的生态 安全 。 进 行流域生态补偿 如果仅 以政府为主导 、而未充分发挥
广 义流 域 生 态 补 偿机 制 包 括 跨领 域 水污 染补 偿机 市场 机制 的调节作用 ,会造成流域资源 的利用者和受益
制 ,狭 义 流 域生 态 补偿 机 制 则 专指 水 生态 保 护补 偿 机 者免费享受 “流域 公共产品 ”而不用承担相应 的费用 ,
参 界l法治天地
流 域 生 态补 偿机 制的法 律制 度探析
岳 万 兵
摘要 :流域 水生态补偿机 制是指 为改善和 恢复流域生 态系统服 务相 关功 能,促进水环境的不断好转 , 由流域 水环境 权威 机构 或上 级人 民政府做 出的协调 上 中下游水生 态保 护者 、受益者和破 坏者之 间经济利 益 关 系的相 关制度安排 。
关键词 :流域 生态 ;法律 制度 ;补偿机 制
一 、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机 制 的 内 涵
业 、居 民生 态意 识薄 弱 也是造 成 制度缺 位 的重要 原 因。
流域 水生态 补偿机制 是指为 改善和恢 复流域生态 系
2.生态补偿 的支付 手段 单一 。生态补偿的支付主要
统服务相 关功 能 ,促进 水环境 的不断好转 ,由流域 水环 通过扣缴财政税 收,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补偿给地方政
(一 )我 国流域 生态补偿 涉及的 问题
且存 在着一定 的滞后 性 。不合理的价格补贴政策往往 引
1.生 态补偿 制度缺位 。 目前 已经成型 的 《生态补偿 发更大规模 的生态破坏 。
条例 》将 填补这 方面 的空 白,但 仍有许 多不足需要我们
种 关系 ,就 需要 理顺流域 间生态 保护共生 关系和利 益关 国各大流域都 出现了不 同程度 的生态危机 ,如果主要依 系 、理顺 流域 内的发展保 护与流 域外 的共 生关系和利 益 靠政 府财政投入进行 流域生态补偿 ,必然给 国家财政造
关 系 ,建 立科学 、合理 的流域生态 补偿机 制,促进全流 成负担 ,从而 出现 生态补偿 金不足 的现象 ;另一方面 ,
制 ,指对 为保护 和恢复水 生态环 境及其功 能而付 出代价 不利于实现流域 资源 利用的生态正义 。另外 ,从环保信
的单 位和 个人做 出的补偿 。
息角度看 ,政府很难 有效确 定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相对于
二 、我 国流域 生态补偿 存在 的问题及理论 分析 人类需求 的稀缺程度 ,信息收集 的成本也非常 昂贵 ,并
的价值 ,使水 资源 的各个 利益相 关人认识 到水资源 是公 补偿的方式也不 同,流域相关利益者通过对补偿 标准和
共 物 品无 须付 费的观念 是不合 理的 ,促使 人们 由 “谁污 支付方式等要 素进 行相互权衡对 比最后得 出最终 的模式
染谁治理 ”的理 念 向 “谁受益谁 付费 ”理 念的转变 。通 方 案 。
域 。近 年 来 , 随着 流 域 污染 的加 剧 ,流域 生 态 环境 恶 实 中,往往流 域 内的上 中游 区域坚持 “谁受益谁补偿 ”
化 ,加剧 了流域 间 的利 益冲突 ,流域上游 和流域 下游 之 的原则 ,而流域 内的下游区域则坚持 “谁污染谁治理 ”
间 的矛 盾 日趋 明显 ,形 成 了 “少 数 人 负担 、多数 人 受 的原则 ,难 以达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