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市场为主导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论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及相关实践——以西安市为视角

还 林 还 草 工 程 和生 态 公 益 林 保 护 等 ) :政 府 直 接 向提 供 生 态
系统 服 务 的 农 村 土地 所 有 者 及 其 它 提 供 者进 行 补 偿 , 也 是 这
最 普 通 的 生 态 补偿 方 式 。这 一 类 补 偿 还包 括 地 役 权 保 护 , 即
生 态 建 设 突 显 公 益 主 导 , 是 公 共 利 益 如 何 定 性 , 不 但 还 能 完 全 确 定 , 益 既 可 以表 述 为 一 种价 值形 态 , 可 以描 述 公 又 为 一种 事 实 状 态 ,这一 不确 定 性 造 成 了众 多矛 盾 和 冲 突 : 从
性时 , 求 负外 部 性 的 内 部 化 。从 而 要 求 行 为者 承 担 相 应 的 要 对行 为 的 负外 部 性 的 补救 。
2法 益 理 论 。 利 益 关 系 是 法 的 基 础 和调 整 对 象 , 益 . 法
宁夏 、 内蒙 古 等 省 区也 进 行 了 试 点 , 用 生 态 补 偿 制 度 作 为 采 解 决 环 境 问题 的 措施 之 一 。 生 态补 偿 的方 式 有 。
生 态 补偿 除 了对 政 府 行 为 提 出要 求 外 , 业 或 者个 人 行 企 为 对生 态 利 益 的减 损 , 需 要 填 补 。一 部 分 人 从 对 资 源 的 利 也
用 和生 态 的破 坏 中 获取 了利 益 , 而另 一 部 分 人 则 因 为这 一 部
府 财 政 资金 为 主 、 顾 市场 化 的 生 态补 偿 模 式。 兼
关键词 : 生态 补偿 ; 实践 ; 度 ; 制 西安 市
中 图分 类号 : 1 4 F 2
文献 标 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o 2 7 0 (0 9 0 一 o 2 O 1o— 4 820 7 o7 一 3 J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随着人类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损害。
这种破坏不仅给人类带来了环境安全问题,而且对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和修复环境损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运而生。
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原则,保证受损害方能够合理获得赔偿,并避免造成资源的过度损耗和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2. 预防为主原则:生态环境的损害与修复常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应当在生态环境受损之前,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环境损害的发生。
3. 谁污染谁赔偿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调责任依法追究,即谁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就由谁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 自然资源损害:包括水土流失、林地破坏、湖泊荒漠化等自然资源破坏行为的赔偿。
2. 生态环境破坏: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破坏所造成的赔偿。
3. 生物多样性损害: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内的物种损害等造成的赔偿。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经济损失计算:根据环境损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量化计算。
2. 间接经济损失计算:考虑到环境损害所带来的间接损失,比如生产减少、就业机会减少等,进行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3. 修复和恢复成本计算:如果发生了生态环境损害,就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进行环境修复和恢复。
这些成本也需要计算在内。
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实施机制为了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监测和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变化,为损害赔偿计算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2. 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国家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得以合理实施。
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补偿与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补偿和修复的制度安排。
它的目的是通过价值转移和经济激励,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是一种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公众参与为基础的制度安排,旨在解决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可逆转损害和外部性问题。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与背景生态补偿是一种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概念,它强调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和对生态环境进行价值认同。
生态补偿的背景主要来自于对生态环境破坏的深刻认识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呼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过度开采,环境逐渐受到破坏,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态补偿机制应运而生。
二、生态补偿的原则与目标1. 依法治理:生态补偿机制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依法管理和执行,确保补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众参与:生态补偿机制需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权益,加强公众参与,提升透明度和公正性。
3. 责任明确: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使补偿行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追溯性。
4. 动态调整:生态补偿机制应根据生态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使补偿标准和补偿对象具有科学性和时效性。
三、生态补偿的实践与案例1. 水资源生态补偿: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由于过度开采和污染等原因,许多地区的水资源受到严重威胁。
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了生态补偿的措施,通过对超量取水企业进行费用补偿,促使其减少取水量并进行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2. 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但由于人类开发和破坏,许多物种面临灭绝的危险。
一些国家制定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补偿政策,对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进行经济惩罚和补偿,以促进物种的保护和修复。
3. 生态修复与重建:一些地区因为过度开发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生态系统功能丧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政府可以与企业或组织合作,对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重建,使其重新恢复功能,提供生态服务。
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典型模式与机制构建

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的典型模式与机制构建作者:彭文英滕怀凯来源:《改革》2021年第07期摘要:建立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我国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范围小、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以及优良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建议按照无形生态产品、有形生态产品、权益性生态产品来梳理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类型,科学确定生态产品及价值核算,公平公正配置权益生态产品市场配额,因地制宜拟定生态产业化项目,合理确定生态产品供给者,构建基于“产品—价值—交易”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充分挖掘和发挥各类市场力量,着力培育和发展生态产品市场,在生态保护补偿的组织协商、标准技术、法律法规制度、市场监管、舆论宣传教育方面加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配套政策支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关键词:生态保护补偿;生态产品;生态价值;生态交易;市场机制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21)07-0136-10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调控各利益主体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权益关系的有效措施,重在保持和提升生态系统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2018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为加强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市场化是利用市场机制来解决相关问题的一种模式,主要利用价格杠杆来调节供给与需求平衡。
随着市场化工具的发展,我国提出发展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工具,其核心是将自然生态系统服务赋予货币价值,为生态环境外部性溢价配置价格并进行交易[1-2],从而实现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目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迅速增长,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日益重视,加上全球变暖和各种环境问题,更增加了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不仅建立了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提出了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政府对环境损害问题进行调节,给予损害环境者相应的赔偿,以维护公众权益。
这一制度的建立,将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处置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发展经济的可持续性、促进社会和谐等重要任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赔偿的规定上,一般来说,环境损害赔偿分为实物损害和利益损失两部分。
实物损害是指某种行为给环境带来的实质损失,包括污染、自然境、损害有机生物等;利益损失是指某种行为给环境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减少社会公共利益、民众生活质量降低、景观美化等。
损害者应对赔偿金额负有责任。
在赔偿措施上,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先治理后赔偿的原。
这意味着,在要求赔偿之前,企业或者涉案人的第一任务是做好环境治理,以恢复原有的环境质量;第二任务是为损害环境所带来的影响进行赔偿,即恢复损害者和受害者的损失。
此外,对于具体的赔偿方式,我们还可以从法律角度进行研究。
现行的法律规定,当发生环境污染损害时,应由实施污染的单位、主体给予赔偿,但若因行政原因发生赔偿,由政府负担赔偿责任;而在保护动物植物时出现损害的,除了由实施损害的主体负责赔偿外,还可以从国家财政部门获得补偿。
讨论完赔偿的规定和方式,我们实际上也需要考虑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执行难度。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会环境复杂、受害者众多,给制定赔偿方案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因此,在担负起环保责任的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对赔偿被害者的表彰和社会福利保障,以帮助他们完成赔偿过程,使得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更加有力。
总的来说,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出台,是为了维护公众权益和保护环境,目的就是确保任何人对环境的损害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同时,政府也应加强与当地社会的沟通,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争取使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有力、有效地执行。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 引言1.1 背景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的制度。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各种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层出不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迫切。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资源合理利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进行惩罚和赔偿,可以有效遏制破坏环境的行为,弥补生态环境受损的损失,实现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促使企业、个人更加注重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生态环境的损害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使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责任,可以有效提升各方对生态环境的尊重和关注程度,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弥补生态环境损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当生态环境遭受污染和破坏时,往往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个人财产的损失。
建立赔偿制度可以让受害方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减轻损失,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落实。
通过实施赔偿制度,可以促进法治精神的树立和法治体系的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监督机制。
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在于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现实中的应用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现代社会是大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以及社会消费、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的时代。
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伴随着一些环境问题,这些环境问题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损失,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生态环境损害。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恢复生态环境,必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的深入发展,以防止一定的生态环境损害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此,我国特别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以正式成文,纳入国家立法大篇幅,以确保环境保护。
二、内容解读1、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国家的行政处罚权,损害生态环境的行为所引发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其他责任。
2、主要内容(1)依法行使赔偿权利。
对因损害生态环境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和群众伤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依法行使赔偿权利,偿付相应的赔偿金。
(2)偿付赔偿费用。
被损害者应得到赔偿,同时政府和企业还需要负担赔偿费用,尤其是造成重大环境损害的,还可能需要赔偿征收的环境保护税收。
(3)责任追究。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该追究责任,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行为和情况,依据相关的责任范围进行责任定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实施损害预防、治理和修复措施等。
三、结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是我国在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开展赔偿管理的具体规定,它不仅对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着明确的责任,而且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标准,明确了经济补偿、法律责任追究和环境恢复等内容,更是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
今后,我国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体制,让中国拥有一个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自然环境。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1. 引言1.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确保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会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土壤退化、水资源污染等问题,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建立健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可以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发展。
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损害进行经济赔偿,可以引导企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更注重环境友好型的做法。
这样既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又可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可以促进公众参与环保,增强环境意识。
通过向公众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和赔偿金额,可以让更多人了解环境损害的严重性,激发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积极参与。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建立健全的赔偿制度,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1.2 相关背景介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指在生产、建设和经济活动中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的行为者需对此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的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旨在保护和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日益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和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相关背景介绍主要涉及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演变和现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设立和完善过程,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的典型情况。
通过对相关背景的介绍,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后续正文部分的展开打下基础。
2. 正文2.1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而建立的一种法律机制。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键 词 :生 态补 偿 ;市场补 偿模 式 ;政 府补 偿模 式 ;制 度 构建 ; “ 造血 型 ”
中图分类号 :D 9 2 2 . 6 8
的环境管理手段 ?应当如何建立市场主导的生态 补偿制度?本研究正是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
1 生态 补偿 市 场化 制度 的合 理逻 辑 生 态补 偿可 以选 择 政府 补偿 模式 ,也 可 以选
择市场补偿模式 。政府补偿模式与市场补偿模式
Ab s t r a c t : An a l y z e d t h e r e a s o n a b l e l o g i c o f t h e ma r k e t - b a s e d e c o l o g i c a l c o mp e n s a t i o n s y s t e m b y c o mp a r i n g a n d c o o r d i n a t i n g g o v e r n me n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a n d ma rk e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
第2 3 卷第 6 期
2 0 1 3年 1 2月
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E MCC
V0 1 . 2 3 No . 6
De c . 2 01 3
1 0 . 3 9 6 9 6 . i s s n . 1 0 0 8 - 8 1 3 X . 2 0 1 3 . 0 6 . 0 0 2
mo d e ;s y s t e m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b l o o d - p r o d u c i n g c o mp e n s a t i o n
2 0 多年来 ,生态补偿从无到有 、从简到繁 、 从弱到强都是基于对它进行 “ 摸着石头过河”式 的探索 ,对生态补偿 的争论从 它形成开始就没有 停歇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 中,独立成篇系统论述 了 “ 大力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 ,并要建立反映市
c o mb i n i n g t h e p r a c t i c a l e x p e f e n c e o f e c o l o g i c l a c o mp e n s a t i o n i n Z h e j i a n g w i t h t h e q u e s t i o n s t h a t
Mi a o R u o n i , Wa n g Me n g , Z e n g J i n
( S c h o o l o fL a w a n d P o l i t i c s , Z h e j i a n gA & F U n i v e r s i t y , H a n g z h o u Z h e j i a n g 3 1 1 3 0 0 , C h i n a )
s y s t e m, s u c h a s s t r e n g t h e n i n g t h e l e g i s l a t i v e , p r o v i d i n g c r e a t i o n c o mp e n s a t i o n , wi d e n i n g t h e s o u r c e 0 f f u n d . Ke y wo r d s : e c o l o g i c l a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a r k e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o d e ; g o v e r n me n t c o mp e n s a t i o n
t h e l e g l a r a n k wa s l o w;t h e f o r m o f c o mp e n s a t i o n w a s s i n g l e ;t h e s o u r c e o f f u n d wa s l i mi t e d ,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0 0 8 — 8 1 3 X ( 2 0 1 3 ) 0 6 — 0 0 0 5 — 0 4
S t u d y o n Ma r k e t - b a s e d Ec o l o g i c a l Co mp e n s a t i o n Le g a l S y s t e m
p r o p o s e d f u r t h e r l o ic g l a r e c o mm e n d a t i o n s t o p e r f e c t t h e m rk a e t — - b a s e d e c o l o g i c a l c o m p e n s a t i o n
论 以市场为主 导 的生态 补偿 法律制 度
缪若 妮 ,王 萌 ,曾 瑾
( 浙江农林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杭州 3 1 1 3 0 0 )
摘
要 :通过 对 政府 补偿 模 式 与 市场补 偿模 式 的 比较 协 调 来分 析 生 态补偿 市场化 制度 的合理
逻辑性 ,结合浙江生态补偿 实践经验及存在 的诸如法律位阶不 高、补偿形式单一、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