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锡财行[200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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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正文:----------------------------------------------------------------------------------------------------------------------------------------------------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锡财行[2008]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无锡市本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08]24号)精神,从2008年1月1日起市级机关正式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为确保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后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一)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无锡市本级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锡委办发[2008]24号)和《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细则》(锡人薪[2008]25号)确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发放津贴补贴,一律不得再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也不得通过集资、摊派或向其他部门集中收入等方式发放津贴补贴和各项实物,不得接受下属单位提供的各项津贴补贴和实物。
(二)规范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单位原以工资为基数计提或交纳的经费和费用,在国家未出台新的规定之前,暂按规范前的计提基数及规定比例计算,不得自行出台新的项目,扩大、提高计提的范围和标准。
(三)各部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市本级行政机关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通知》(锡人薪[2008]24号)中所规定的项目、对象、标准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其他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特殊岗位津贴一律取消,并停止发放。
(四)规范津贴补贴后,市委、市政府以及各条线、部门的考核全部归并,统一由市目标考核办公室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对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经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可以发放奖励补贴,其他各部门、单位工作绩效考核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任何奖励性补贴。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4.07.31•【字号】杭民发〔2024〕78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民发〔2024〕78号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各直属养老机构:现将《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2024年7月31日杭州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实施办法为加大对养老行业护理人员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60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在本市经民政部门备案或审核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中,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社工编制人员,村两委工作人员除外),且具备以下条件:1.与养老服务机构(或机构运营方)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劳务派遣协议的护理人员,第三方派驻在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外包的护理人员。
2.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3个月(含试用期)。
3.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
4.养老护理员需当月出勤20日(含)以上,未完成出勤任务的,不享受当月特殊岗位津贴。
5.养老护理员需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任务(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总学时分别不少于8、16、24、32、40学时),当年未完成任务的,次年不享受特殊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制度》

《岗位津贴制度》津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公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为执行国家关于岗位津贴的有关规定,根据鲁劳社[xx]70的调整,切实落实员工的相关待遇,提高工人的工资收入,稳定职工队伍,促进矿山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建立岗位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具体发放范围为。
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岗位津贴的种类及标准岗位津贴包括。
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
(一)井下津贴1、井下采掘工:30元/工;2、井下辅助工。
30元/工。
3、安检人员、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
(二)中餐补贴。
8元/工。
每班中餐补贴由公司每月支付给职工个人。
(三)夜班津贴1、前夜班:10元/工;2、后夜班。
12元/工。
(四)高温津贴1、工作场所33度以上的劳动者。
20元/工。
三、通讯信息费、交通费津贴(一)、通讯信息费:1、发放范围。
主管以上人员和部分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人员。
2、定额标准。
总经理500元/月,副总经理300元/月部门经理150元/月、主任工程师120元/月、主管100元/月、综合管理部小车司机及其他50元/月。
(二)、交通费:1、发放范围。
居住在莱州、招远、栖霞市区、市区、烟台市区的中层管理人员、主任工程师和主管。
2、发放标准。
居住在莱州市区域的每人每月300元;居住在招远区域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栖霞市市区的每人每月200元;居住在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居住在烟台市市区的每人每月150元。
(三)、有关规定:1、交通费发放,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合规的票据,在定额范围内由财务部负责据实报销(每季度末报销一次)。
2、通讯信息费发放,由办公室根据发放标准于季度末统一采购充值卡,发放到相关人员。
专兼职安全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补贴发放办法第一条目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专兼职安全员是安全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为调动专兼职安全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明确专兼职安全员责、权、利关系,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地研究院范围专职和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设置,全院设定专职安全员岗位1名,基础工程公司设定专职安全员岗位1名,基层生产单位、项目部设置兼职安全员1名。
独立施工的地热井、岩心钻探机台设置1名兼职安全员。
工程额超过10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设1名专职安全员。
第四条安全补贴发放标准(一)专职安全员补贴发放标准300元/人/月(二)基层单位兼职安全员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三)项目兼职安全员补贴发放标准200元/人/月第五条安全补贴发放时间(一)每月5日前由生产经营办将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补贴考评表报主管领导,经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
(二)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补贴不与绩效工资挂勾;(三)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补贴按月与工资同时发放;第六条安全员补贴考核办法专职安全员每月由主管院领导考核,基础公司兼职安全员由公司设定的专职安全员考核,其它单位兼职安全员每月由生产经营办考核,考核结果每月下发基层单位,各基层单位参照考核意见调整绩效工资,考核内容见附表。
第七条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一)具备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二)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责任心强;(三)取得安全上岗资格证书。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员罚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领取安全津贴(一)负责院、实体、项目安全工作,本月发生生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二)负责安全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心不强,发现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或纵容,视而不见者;(三)日常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不健立,安全检查教育无记录,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台帐健立不全;(四)专兼职安全员不接受院安全部门领导,不按时参加院组织召开安全会议,不按时完成院布置的工作任务;(五)月考核8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连续两月考核不及格者,取消全年安全补贴。
渝府发〔2006〕133号

渝府发〔2006〕13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在渝有关单位:《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他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一律不得突破国家的政策规定。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二○○六年十一月四日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 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湖南省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

湖南省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篇一: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整治方案及表格附件2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整治内容(一)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1.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2.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工作补贴。
3.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
4.违规发放各类奖金。
5.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
(二)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
二、整治目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规定》(监察部令第31号)、《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办发电[XX]26号)和省、市关于规范奖励性补贴发放等文件为依据,对机关和参公单位XX年6月1日至XX年6月30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事业单位XX年6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在绩效工资总量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方法步骤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
根据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重点对XX年6月1日以来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来自: 小龙文档网:湖南省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方案)性补贴、改革性补贴有无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问题和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退还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7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津贴补贴、福利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1,2—2,2—3)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特殊津贴管理制度

特殊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福利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特殊津贴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殊津贴是企业为了鼓励员工参加特定活动、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殊需要发放的一种特殊津贴。
第三条特殊津贴发放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员工的劳动成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第四条员工在享受特殊津贴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纪律。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特殊津贴发放标准第六条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岗位、职级以及完成工作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七条不同岗位、职级的员工,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有所差异,具体标准由公司HR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员工有权了解和监督公司特殊津贴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对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章特殊津贴的申请与发放第十条员工若需要申请特殊津贴,应当提前向所属部门HR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具体金额。
第十一条 HR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员工的特殊津贴申请,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发放。
第十二条特殊津贴的发放应当严格按照申请流程和程序执行,不得私自发放或超标发放。
第十三条对于申请特殊津贴的员工,HR部门应当进行定期核查,确保申请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特殊津贴的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特殊津贴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对特殊津贴的发放负有最终审核和批准权,确保特殊津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十六条 HR部门应当建立特殊津贴档案,对特殊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记录,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特殊津贴的监督与问责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特殊津贴的监督机制,由公司内部监督部门对特殊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对于发放特殊津贴存在违规操作、超标发放等行为的责任人,公司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和追责。
津贴管理办法

津贴管理办法摘要:津贴是一种额外的报酬,以补贴员工因特殊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合理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津贴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统一管理津贴发放和使用而制定的规定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津贴的定义和种类、津贴管理的重要性、津贴管理的原则和步骤,以及津贴管理的挑战和解决办法。
1. 津贴的定义和种类津贴是指额外给予员工的报酬,用于补偿特殊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合理原因下产生的额外费用。
津贴的种类多种多样,常见的有:- 交通津贴:用于补贴员工的交通费用,包括上下班交通和工作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
- 餐费津贴:用于补贴员工在工作期间的餐饮费用,可以是固定额度或者按实际消费报销。
- 住房津贴:用于补贴员工的住房费用,可以是直接发放住房津贴或者提供住房福利。
- 加班津贴:用于补贴员工因加班而产生的额外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 奖金和奖励:用于表彰员工的出色表现或者完成特殊任务的报酬。
2. 津贴管理的重要性津贴管理对于企业或组织来说非常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保证员工权益:津贴管理可以确保员工能够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获得应得的津贴。
- 提高员工激励:合理设定和有效管理津贴可以增加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 控制成本预算:津贴管理可以帮助企业或组织控制津贴支出,保证不会超出预算范围。
- 规范管理流程:制定津贴管理办法可以为津贴的发放和使用提供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减少管理上的混乱和纠纷。
3. 津贴管理的原则和步骤津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原则:津贴的发放应公平、公正,不偏袒某些员工或者部门。
- 合理原则:津贴的标准和数额应合理,能够符合员工实际需要和企业预算。
- 透明原则:津贴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对员工公开和透明,让员工了解其权益和发放标准。
- 纪律原则:员工应按照规定和程序申请津贴,不得滥用或虚报。
津贴管理的步骤包括:1) 建立管理制度:制定津贴管理办法,明确津贴的种类、标准和发放程序。
2) 申请和审批流程:设置津贴申请和审批的流程,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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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一、引言
特殊岗位指的是那些工作环境相对困难、风险较高、工作条件相对
特殊的职位。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他们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积极性
和责任心,以及确保特殊岗位的正常运转,许多企业采取了特殊岗
位津贴补贴政策。
本文将介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
法的相关内容。
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
1. 津贴发放范围
特殊岗位津贴主要面向那些从事体力劳动或风险较大职位的员工,
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高压力、高精度、高风险等特殊工作环
境下的职位。
具体的特殊岗位范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 津贴计算方式
特殊岗位津贴的计算方式应根据特殊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进
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1)按照岗位风险程度进行分类,高风险岗位津贴较高,中风险岗位津贴适中,低风险岗位津贴较低。
(2)按照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进行分类,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等不同工作环境,给予相应的津贴。
(3)根据特殊岗位的重要性和对组织的贡献度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津贴。
3. 津贴发放标准
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合理。
在制定津贴发放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特殊岗位的工作压力和风险程度。
(2)特殊岗位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
(3)特殊岗位对组织运转的重要性。
(4)特殊岗位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备设施。
4. 津贴调整机制
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内容包括特殊岗
位的工作环境、风险程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员工对特殊岗位津贴的
满意度等。
调整机制应确保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规范管理办法
1. 申请与审批
员工在进入特殊岗位前,应填写特殊岗位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或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2. 津贴过程管理
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设立专门的工资管理制度或机构进行管理。
该制度或机构应明确津贴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申请和审批流程等。
企业应确保津贴的发放程序公正、透明,杜绝不公平现象的发生。
3. 津贴的发放与核算
特殊岗位津贴应与员工的薪资核算一并进行,确保津贴的及时、准确发放到位。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薪资管理系统,确保津贴的核算工作准确无误。
4. 津贴的使用规定
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给员工后,员工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转让津贴。
员工如有违规使用津贴的行为,应依据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追回违规使用的津贴。
5. 津贴的监督和评估
企业应定期对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津贴的发放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同时,还应对特殊岗位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监察,杜绝违规使用的行为。
6. 津贴的声明和公开
企业应制定特殊岗位津贴的相关声明和公开规定,对于津贴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申请和审批流程等进行明确阐述,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同时,还应对外公开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政策和规定。
四、结论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员工和保障特殊岗位正常运转制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确保特殊岗位的正常运转,同时也对企业的发展和稳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企业在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时应注意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及时对其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津贴需求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