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工程人工费调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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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表1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3 苗木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2序号材料种类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元)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对应的定额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合计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3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燃料动力费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定额机械费3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5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定额费用合计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表4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 (元)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7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表5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表6序号 项目名称金额(元)1 材料费进项税额2 机械费进项税额3 施工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4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5 安全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进项税额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额 8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合计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进项税额 (元)1 企业管理费对应的各项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5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7序号 费用组成计算式说明备注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 人工费1.1.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系数调整全集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系数调整全集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1.【总说明】十九、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

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按附录四计算,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

项目所在地海拔超过3000m以上,人工、材料、机械基价乘以系数1.3。

2.【第一章第一节说明路基土、石方工程】(1)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2)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压)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如路基填方为利用方,所采用的定额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3.【1-1-1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1)注:挖芦苇根按挖竹根乘以系数0.73。

4.【1-1-2挖淤泥、湿土、流沙】(1)挖掘机挖装淤泥、流沙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乘以系数1.1另行计算。

5.【1-1-9挖掘机挖装土、石方】(1)注:土方不需装车时,应乘以系数0.87。

6.【1-1-10装载机装土、石方】(1)注:装载机装土方如需推土机配合推松、集土时,其人工、推土机台班数量按“推土机推运土方”第一个20m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

8.【1-1-13铲运机铲运土方】(1)注:采用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时,铲运机台班数量应乘以系数0.7。

(2)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7.【1-1-12推土机推土、石方】(1)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9.【1-1-16拋坍爆破石方】(1)注:采用推土机清运时,按推土机推软石定额乘以表列系数:10.【1-2-6水泥、石灰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1)注:本章定额是按桩径50cm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cm,定额人工和机械增加5%。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3.1.3
工程量清单应按本规范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子目设置应与本规范保持一致。在编制招标工程
量清单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本规范未包括的子目时,项目建设单位可按清单子目设置原则,补充清
单子目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并报重庆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核备后使用.
3.1.4
工程量清单应按招标人确定的合同段分别编制,同一项目出现多个合同段时,表示同一工作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2.0.20
临时占地 Temporary Land Occupation
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
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2.0.21
发包人 Employer
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
《重庆市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以下简称“本规范").
本规范由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附录组成.
700 章内容应结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第七章“技术规范”来使用,子目号的设置
原则和计量规则以本规范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没有涵盖的工程项目,招标人
应根据设计及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来完善技术规范。
1.1.7 第 800 章公路沿线管理用房设施本规范未涵盖,在公路行业未颁布前,其工程量清单计量参照
市场价格水平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投标报价上限.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收费下浮的通知-渝价[2004]275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收费下浮的通知-渝价[2004]275号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收费下浮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收费下浮的通知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上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重庆南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了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作用,使社会车辆得到真正的实惠,根据《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我市高速公路收费将作整体下浮。

除万长高速公路收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外,其他几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将作一定的调整,各区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附后,请你们从2004年6月1日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附件1:成渝高速公路重庆段各区间车辆通行标准表单位:人民币元重庆 5 25 35 60 70 85 95 115 125 140 145 5 上桥 20 30 55 65 80 90 110 120 135 140 10 10 白市驿 10 35 45 60 70 90 100 115 120 15 15 5 走马 25 35 50 60 80 90 105 110 30 25 15 10 青杠 10 25 35 55 65 80 85 35 30 20 15 5 丁家 15 25 45 55 70 75 40 40 30 25 15 10 大安 10 30 40 55 60 45 45 35 30 20 15 5 永川 20 30 45 50 55 55 45 40 30 25 15 10 邮亭10 25 30 60 60 50 45 35 30 20 15 5 荣昌 15 20 70 65 60 55 40 35 30 25 15 10 荣隆 5 70 70 60 55 45 40 30 25 15 10 5 桑家坡左下角一类车;右上角二类车。

重庆市造价总站08年1季度人工调差

重庆市造价总站08年1季度人工调差

重庆市2008年1-3月土建、市政、安装、维修工程
市场人工价格信息
注:
1、根据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精神,结合重建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有
关建筑市场人工结算价格公布,本结算价格市场调查整理而成。

2、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在本结算价格范围内自行商定,合理浮动幅
度,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调整的人工费价差,可计定额管理费和税金,不计取费用。

4、未列出的知区(市)县的市场人工结算价格暂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5、由于安装工程市场人工价格波动较大,从2006年10月起,开始发布安装工程市
场人工价格,供参考。

重庆市2007年10-12月装饰工程
市场人工价格信息
注:
1、装饰工程人工结算价格(含高级装饰工程)经广泛收集、调查、
分析整理而成。

2、本价格为计取人工费价差的依据,可计税金、不计取费用。

3、工程承发包双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参照本价格自行商定合理
的浮动幅度,并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渝建价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人材机价格管理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人材机价格管理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1〕10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定额人材机价格管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标造函〔2011〕46号),按照市城乡建委贯彻实施《若干意见》的要求,为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满足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计价需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定额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价格动态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建筑市场价格定期收集整理、综合测算人工(包括建筑工种劳务)、材料(包括商品砼、周转材料租赁)、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租赁)信息价,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

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信息价的组成内容包括:(一)人工信息价。

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取定;每综合工日劳动生产时间为8小时。

(二)材料信息价。

包括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含材料原价(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不含采购及保管费。

(三)商品砼信息价。

包括商品砼制作、运输、泵送费用。

(四)周转材料租赁信息价。

包括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的租赁使用费。

(五)施工机具租赁信息价。

包括施工机具作业所发生的机具使用费,不含动力和操作人员费用。

(六)建筑工种劳务信息价。

包括普工(建筑、装饰)、木工(模板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砌筑工(砖瓦工)、抹灰工(一般抹灰)、抹灰镶贴工、装饰木工、防水工、油漆工、管工、电工、通风工、电焊工、起重工、玻璃工、金属制品安装工的月劳动报酬。

(七)网员信息价。

包括厂商或供应商网员单位的品牌材料报价。

二、人工信息价、材料信息价、商品砼信息价是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渝高速路文【2013】71号——附件:编制说明(一类地区)

渝高速路文【2013】71号——附件:编制说明(一类地区)

编制说明一.工程概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日常养护工程量清单项,对重庆市高速公路主城内日常养护工程单价进行单价编制。

二. 编制依据1.《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2.《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3.《补充定额》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5. 《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建筑工程计价定额》6.《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7.《重庆高速公路养护定额2010》三.直接费的编制1.人工单价:按照养护编制办法按一类地区计入50.39元/工日。

2.材料费:(1)水泥:根据市场调查,32.5级水泥市区平均价340元/t。

(2)钢材:根据造价工程管理站2013年3月市区平均《造价信息》,光圆钢筋4300元/t,带肋钢筋4300元/t,片石70元/m3,碎石68元/m3,块石90元/m3,电价为30KW发电机自发电4.6元/度。

(3)其他材料:商品砼C30:350元/m3,片石70元/m3,碎石68元/m3,块石90元/m3,电价为30KW发电机自发电4.6元/度,汽油:10.07元/Kg、柴油:8.69元/Kg。

3.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3月份最新的汽油、柴油单价计算机械台班单价。

4.其他工程费雨季施工增加费:II区4个月;夜间施工增加费:按“07编办”规定计算;行车干扰费:51-100计入;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计入;临时设施费:计入;施工辅助费:计入;工地转移费:50Km计;四. 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项组成。

规费:养老保险费:以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20%计算;失业保险费:以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2%计算;医疗保险费(含计划生育险):以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9.7%计算;住房公积金:以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7%计算;工伤保险费:以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1.5%计算。

2.企业管理费基本费用:计入;主副食运费补贴:按公路里程4公里计算;职工福利:计入财务费用:计入;五.利润利润按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扣除规费的7%计算。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全国公路工程人工费工日单价汇总表

制补充规定
[2008]39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45.38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63.46元/工日(二级及其以
25
云南
上公路)
上公路)
42.71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59.10元/工日(二级以下公
39.13%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云南省公路 工程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
云交基建〔 2012〕413号
报,未批复
23 四川 42.81~79.29元/工日
42.81~79.29元/工日
《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执行交通部2007 年《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及配套定额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交函〔2008 〕412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4 贵州
48.07元/工日
48.07元/工日
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 黔交价管

2008年7月1日
2012年9月1日 2008年7月1日 2011年10月1日
咨询,无调 整计划
咨询 含机械工
59.79~119.81元/工日
12.57%
《关于调整我区公路工程概预算人工费工 日单价的通知》
新交造价〔 2010〕4 号
2010年6月1日
备注:截止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共有北京、河北、浙江、江苏等20个省份对公路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进行了调整。
45.00元/工日 (潜水工100元/工日)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 桂交基建发〔
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
2008 〕 62 号
2008年7月1日
咨询,计划 调整
21 海南
43.09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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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交委路〔2008〕31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有关单位: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以下简称“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市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实际,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人工费单价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和测算,我市人工费单价按一类和二类地区分别采用不同标准。

(一)一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50.39元/工日。

一类地区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二类地区人工费单价标准为43.15元/工日。

二类地区包括:万州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
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壁山县、荣昌县、黔江区、梁平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城口县、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三)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二、费率标准
(一)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标准为40.2%,其中: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9.7%,住房公积金7%,工伤保险费1.5%。

规费费率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交纳费用的依据。

(二)其他费率标准,如其他工程费、间接费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均按“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费率执行。

根据重庆实际情况,经测算确需调整的,另行公布。

三、执行时间
(一)凡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批准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仍执行原部颁办法及定额和相关补充规定。

(二)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为“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过渡期,在该期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可采用原部颁办法及定额和相关补充规定,也可采用“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本通知有关规定。

(三)从2008年7月1日起,我市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均应执行“部颁2007办法及定额”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原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编制办法〉(部颁96)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渝交局〔1996〕1025号)同时废止。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函告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南岸区南坪南兴路58号;邮政编码:400060)。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交通公路造价管理通知
抄送: 交通部公路司。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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