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水利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

水利安全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在建、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水利安全员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安全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熟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三)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四)持有水利安全员资格证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水利安全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三)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安全管理;(四)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五)参与制定和修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六)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教育培训;(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水利安全员的权限:(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二)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警告或处罚;(三)对安全隐患,有权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四)对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安全管理,有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五)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水利安全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三)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五)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用火、用气等情况。

第八条水利安全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制止违章作业,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提出整改要求;(二)对整改责任人进行告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三)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涉及农业灌溉、城市供水、防汛防涝等重要事务。

为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必须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人、管理权限、工作程序等内容,规范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运行效率和水平。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人1.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是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主体,包括水利局、水利公司等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水利工程主管、水利工程监测员、水利工程维护人员等。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监测、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专门人员,包括水利工程监察员、水利工程监督员等。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导人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管理权限1.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负有直接的统一管理责任。

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对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处理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负有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的责任,具有对水利工程进行监测、维护和管理的权力。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水利工程运行中的问题,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篇)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水利工程施工、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旨在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等,要求各个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3.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安全培训教育:开展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5.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6. 事故应急管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7. 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施工中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设施等,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

8. 安全信息管理:建立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记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信息,定期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估,为下一步的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总之,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和措施,实现对水利工程安全的全面管理和保障。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工程师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及工程师、施工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确定专门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管理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科研、教育等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第三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行业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2. 参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 对工程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4. 负责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

5. 参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方面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6.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7. 负责项目的技术交底和施工指导。

第四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遵循职业道德,拒绝不合理要求。

2. 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 获得与其工作能力和贡献相应的待遇。

4. 参与水利行业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任职资格第五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熟悉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 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四、培训与考核第六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五、奖惩与激励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不良后果的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和相关服务人员,包括企业内部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防护、管理和法规”原则,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思想,落实全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条坚持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着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第五条坚决杜绝以任何借口推卸安全责任的行为,坚决反对安全事故中一切消极和不负责任的表现。

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员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全员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水利工程全员安全管理制度要与企业的生产、技术、质量、环保等管理制度相配套、相协调,形成整体管理体系。

第八条本制度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不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和修订,并监督全员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利工程企业要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知识、应急逃生等内容,培训内容应根据不同人员的工作岗位和技能等级而确立,确保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新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参加工作,必须通过考核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员工应急逃生演练,以确保员工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快速地逃生,并了解逃生通道和设备的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对于涉及到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应的特种作业培训和合格证书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审,确保员工能够安全操作特种设备和工具。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水利工程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

水利工程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部的管理和运作,保障水利工程部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部的全体员工,包括领导、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水利工程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相关政策,开展工作。

第四条水利工程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倡导诚信、团结、合作的精神。

第五条水利工程部要重视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团队意识。

第六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内部管理,健全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

第七条水利工程部要保障员工的安全和权益,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水利工程部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水利工程部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水利工程部设立部门管理机构,包括规划设计部、工程建设部、运行维护部、财务人事部等。

第十条水利工程部设立巡查监督机构,负责对水利工程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效应。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部要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保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水利工程部要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部要加强项目管理,做好项目规划、预算和实施,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部要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部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推动工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二十条水利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基层水利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维护等工作。

2. 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3. 负责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4. 负责防汛抗旱、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等工作。

5. 负责宣传水利政策,提高公众对水利工作的认识和参与。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水利政策、法规和标准。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

4. 认真执行水利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水利事业发展。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1)考核内容: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2)考核方式:定期考核、随机抽查、群众评议等。

2. 奖励制度(1)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惩戒制度(1)对工作不力、违反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2)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培训与晋升1. 基层水利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2. 对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条件的,给予晋升机会。

3. 建立健全培训、晋升机制,为基层水利工作人员提供发展平台。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各级基层水利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水利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国水利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工程运维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程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运维人员的管理,包括运维班组长、运维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三、运维人员职责1. 运维班组长职责:(1)负责班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班组人员按时到岗、按岗工作;(2)组织班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班组人员业务素质;(3)监督班组人员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运行操作规程,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4)定期对班组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扬,对违反制度者进行批评教育;(5)负责班组设备、工具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2. 运维人员职责:(1)按照操作规程,负责水利工程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2)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3)按照规定进行设备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3. 技术支持人员职责:(1)负责水利工程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工作;(2)对运维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3)对水利工程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设备性能;(4)参与水利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保守国家秘密。

四、运维人员管理1. 运维人员招聘:(1)招聘具备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2)优先招聘具有水利工程运维工作经验的人员。

2. 运维人员培训:(1)组织运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水利工程运行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知识;(2)定期对运维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3. 运维人员考核:(1)对运维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2)根据考核结果,对运维人员进行奖惩。

4. 运维人员奖惩:(1)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运维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的运维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工程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遵守国家和政府法令、法规,尊重地区风俗习惯,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服从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求实、严紧的工作作风,作到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公正廉洁,热情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第二条管理人员必须努力钻研工程管理业务,熟悉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技术规程、质量检验标准,熟悉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工作文件,熟悉工程现场地质环境条件。

做到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促使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三条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和掌握工程施工的第一手资料,在职级授权范围内充分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技能和权限,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管理人员无权自行变更和修改设计。

当发现设计有重大失误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变更设计时,应立即向总管理工程师报告,以便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取得联系并通过洽商做出是否变更设计的决定。

第五条管理人员请假、出差、离岗、退场等,应依据管理部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安排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在管理实施过程中,管理单位不得泄露业主单位已申明保密的事项,也不得泄露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申请保护的技术、经济和合同商务秘密。

第七条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可能与管理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不得在施工、建造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兼职,不得向承建单位介绍施工队伍,不得收授施工单位礼品,更不得营私舞弊、收授贿赂和进行其它有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或管理部声誉的活动。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持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在未经亲自核实的签证书上签字。

第九条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登载承揽管理业务的广告,不允许发表贬低同行、吹嘘自己的言论和文字材料。

2、管理人员考勤办法
第一条管理考勤由管理人员在办公室翻牌或签到,月末汇总统计。

第二条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凡迟到、早退超过规定者,按缺勤处理。

第三条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有事请假必须经过项目管理工程师同意,项目管理工程师请假须报总监批准,并在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管理津贴按在工地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离开工地不发放管理津贴。

第五条允许以同等天数的公休假充抵病、事假。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经项目管理工程师批准的加班,月末填写加班津贴发放表,经总监审批后按规定发放津贴。

第七条考勤表由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经项目管理工程师审查后送总监签发并报管理单位备案。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现场期间,应根据承包商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实行公休制,如不实行公休制,则管理部将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公休日津贴。

3、管理人员奖惩措施
第一条管理部鼓励各级管理人员,努力钻研管理技术业务和争优创新。

对在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明显推进了合同工期、提高了工程质量或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管理部将报请管理单位批准后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条管理人员若违反了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或管理工作制度,且对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给管理部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则管理部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级、降职、退岗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报请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管理部在各级管理机构中开展劳动竞赛和管理优胜评比活动。

对获奖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管理文书处理办法
第一条凡外来公文,应首先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其次管理办公室文管人员再分转有关人员阅办。

第二条公文只有在拟稿人、核稿人、审查人、签发人、打字人及校核人等签字后方可发出。

紧急公文,按总管理工程师意见限期办理。

第三条传阅或办理文件,每一部门均必须严格遵循交接签收制度。

第四条己处理完毕的公文,应及时返回,管理部办公室文管人员按照来文编号及时归档。

第五条对外行文可用决定、决议、通告、通知、报告、请示、规定等文件形式。

第六条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号、拟稿、核稿、会签、审查、签发人、密发人、密级、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正文、附件、发文、尊旨日期及主题词组成。

第七条严格办文程序,文件从撰写到存档应遵循如下程序:撰写文稿、部门领导核稿、有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审查签发、编辑、登记、打字、核对、用印、发送、存档。

第八条严格文字标准格式
第一,拟稿人要根据文件要求或领导授意,明确行文的目的,并了解行文的前因后果,行文应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根据实事撰写文稿。

第二,公文标题要简要、切题、明了。

第三,正文要短小精悍、层次分明、实事求是、观点鲜明。

第四,每个公文要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

第五,引用其他公文作依据时,应注明发文机关、文号、标题和发文日期。

第六,公文用字用词要准确、规范,使用单位简称时,必须选用全称并加注明,人名、地名、资料、数据等引用要准确,文中数据除发文号、统计表、序号、百分比等必须用阿拉伯数码外,一般应用汉字数码。

第七,撰写文稿、修改文稿、签署文稿一律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或毛笔。

第八,如有附件,需在文稿上写明附件全称和序号。

第九,审核、会签、签发公文,要签署姓名和日期。

5、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管理档案管理应执行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管理档案管理工作在总管理工程师领导下由管理部办公室负责完成。

第三条归档范围
管理档案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真实写照,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声像等都属归档之列。

第四条归档要求
第一,管理档案归档,应符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管理档案应以日常归档为基础。

第二,根据“年度一机构”的立卷原则,管理档案可分为技术管理卷、施工管理卷及合同管理卷等卷宗。

第三,归档的材料力求内容完整、系统、准确,对同一内容的来函、复函、请示与批复,正本与底稿,正文与附件,转发件和原件要合并一起归档。

第四,凡归档材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要求,一律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务必工整,图纸务必清晰。

第五,所有归档案卷必须采用统一的档案袋、盒、相册等,卷内附有目录,卷内材料要编页,不得将缺页、破损材料归档。

第六,当年不能完工的工程项目,其归档材料可在结束年立卷归档,但计划、总结、概预算等则一般在当年归档。

第五条归档时间
第一,凡处理完毕的文件和材料应立即归档。

第二,对于跨年度的工程项目,来年初应对上年度的档案资料料临时立卷归档。

第三,工程阶段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后,可先把己验收部分的档案资料临时立卷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将全部档案资料在两个月内立卷归档。

第六条档案的使用
第一,要调阅己归档的材料,必须在管理办公室办理调阅手续。

第二,档案材料要严加保管,注意防潮、防火和防盗。

6、技术管理制度
(1)工作报告制度
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管理月报或管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管理工作报告;在管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2)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管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3)会议制度
管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管理例会和管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管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管理工程师主持。

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4)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管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