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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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监造作业指导书——南网公司

电力变压器监造作业指导书——南网公司

一、监造目的及范围:为了更好的保证电力变压器的制造质量,避免变压器在网运行中产生过热、绝缘损坏、放电、漏油、爆炸等风险,有效指导变压器监造人员开展监造工作,把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消灭在产品出厂前,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制造期内进行的驻厂监造工作。

特别说明:监造工作不代替制造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保证。

二、监造工作依据的标准和技术文件: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南方电网企业标准;2、设备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含:订货技术协议等);3、生产厂家的工艺文件(含标准);4、三方或双方的会议纪要;5、本作业指导书;三、见证作业内容说明:见证方式分为:文件见证(R)、现场见证(W)、停工待检(H);见证依据以下几部分进行见证:标准要求栏的内容可根据技术协议或厂家的工艺标准填写;见证结果栏根据见证内容填写相应的数据,并根据标准要求的数据给予判断;备注栏是对相应见证结果补充,主要填写见证照片或见证相关文件(监造通知单、监造联络单等)的文件编号。

或是对见证情况不符合的简要描述。

(一)、管理体系及作业环境:1 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变压器本身的质量,监造人员应熟悉技术协议中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对原材料和外购件进行查验。

2 监造人员须核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出厂证明或入厂检验记录,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变压器生产企业验收标准。

3 监造人员应根据订货协议中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的要求,核对实物是否相符。

(三)、变压器生产过程:1、油箱制造2、铁心制作4、器身装配5、总装配(四)、变压器试验1、变压器出厂试验的试验项目以订货技术协议的要求为主,监造人员必须了解技术协议要求的试验项目,并对试验全过程进行监督、见证。

2、发往变电站现场的套管必须随变压器本体一起做绝缘耐受试验。

(五)、包装、入库和发运。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一、总则1.为了提高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文件及原水电、机械两部下达的(83)水电计字第12号文精神,对电力设备合同产品实施质量监造。

在此基础上制订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2.质量监造是以电力设备制造厂和用户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用户单位负责质量监造。

3.用户自主地选派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实施质量监造。

作为用户的主管部门电力部,在设备制造厂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置总代表组,代表用户主管部门,协调和组织质量监造工作。

4.质量监造范围是指国产大型电力主机设备及其重要辅机合同产品。

主要包括:火电为单机20万kW及以上的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以及冷凝器、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及水箱、水水热交换器、化水设备、锅炉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磨煤机、风机、电除尘器等主要辅机及其它大型压力容器等;水电单机为5万kW或转轮直径5.5m及以上的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变压器、开关、互感器。

5.质量监造的目的是促进和协助制造厂严格把好设备的质量关,把产品的缺陷消除在制造厂内,防止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厂全面负责。

6.质量监造按照合同,由用户与制造厂双方按商定的监造计划进行,一般不得影响制造厂的正常生产进度。

二、监造的项目内容1.对合同产品关键部件、关键工序的制造质量实施监督,对其主要监造内容设置监造检查点。

2.监造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列在附表1?6(略)之中,实施监造的内容,由设备制造厂家与用户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确定。

三、监造依据的技术标准1.监造依据的技术标准应在订货合同中予以明确,一般国产设备以国家标准和合同中的技术协议规定为依据。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2011-08-03阿拉善电业局修试管理处一、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基本概述(一)监造的目的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进度节点,努力消灭常见性、多发性、重复性质量问题,提供优质产品按期出厂,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监造依据和方式1、监造依据(1)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2)标准:与该设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内蒙古电网标准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

(3)技术文件: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和该设备的技术文件。

(4)法律: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律、法规、规定。

2、监造方式监造方式一般采用现场见证(W点)、文件见证(R点),以及监造单位专门停工见证(H点)。

(1)现场见证(W点):尤其是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项目应有监造人员在场见证。

制造单位应提前通知监造单位(具体时间见双方协议),如监造人员不能按期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

(2)文件见证(R点):是指需要进行文件见证的质量管理点,由监造人员查阅制造单位的技术文件、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包装储运规定和配套件等合格证明等,可以不在现场见证。

(3)停工待检(H点):是指重要工序、关键的试验验收点,制造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等待监造人员或项目单位代表在场时进行见证。

3、监造的责任和义务(1)监造的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过程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监造单位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2)监造的义务:1)监造协议书中的知情权必须明确。

制造厂应尽力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于制造厂的技术保密原则下不宜公开的内容应该在双方订立合同前就协商一致。

2)监造方必须认真履行的义务:监造人员必须保守供方提前声明的业务和技术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质量控制要求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一般可根据变压器的电压等级、结构特点和制造工艺情况等编制设备监造实施细则执行。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千伏变压器事故措施》和《预防110-500千伏互感器事故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电安生[1996]589号【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96.09.05【实施日期】1996.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96年9月5日电安生(1996)589号)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南方电联,电科院、武高所:为了加强电力系统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解决好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重要变电设备在选型、安装、运行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现将经修订的《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千伏变压器事故措施》、《预防110-500千伏互感器事故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原能源电〔1990〕1083号文印发的上述《规定》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部安生司、国调中心。

一、总则1.1变压器类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及阻波器等)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

为了切实加强电力系统中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内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

1.3各网、省级电网经营公司(简称网公司、省公司,下同)及其电力生产企业(包括国家建设和多渠道集资建设的电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以及科研、设计、物资等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

接入电网的地方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也应参照执行。

1.4电力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推行变压器类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招标、选型、监造、安装、运行、管理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1.5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电力变压器试验规范标准[详]

电力变压器试验规范标准[详]

电力变压器试验记录试验单位:试验人:审核: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试验规程第1条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如下:一、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五、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交流耐压试验;八、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的)、轭铁夹件、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的绝缘电阻(不作器身检查的设备不进行);九、非纯瓷套管试验;十、油箱中绝缘油试验;十一、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二、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三、检查相位。

注:(1)125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十三项进行;(2)干式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进行;(3)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进行;(4)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七、八、十项进行;(5)除以上项目外,尚应在交接时提交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阻抗(%)和短路损耗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2条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各相线圈的直流电阻,相互间差别均应不大于三相平均的值2%;无中点性引出时的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三、16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压器相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四、三相变压器的直流电阻,由于结构等原因超过相应标准规定时,可与产品出三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也应不大于2%。

第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显著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

第4条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变压器、电抗器监造实施细则

变压器、电抗器监造实施细则

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实施细则xxx公司二〇〇九年五月批准:编写:目次1.总则 (1)2.监造依据 (1)3.变压器、电抗器监造流程及检验见证点的设臵 (4)监造工作地点:R点于厂家项目经理办公室和质量控制办公室审查,W点于厂家各加工车间,H点于厂家试组装场地,P点于厂家各相关加工车间。

(5)4.各检查见证点的内容、方法 (5)4.1质量保证相关文件的见证检查 (6)4.2 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与条件的见证与监督检查 (8)4.3 铁芯检验与质量监督 (8)4.4 绕线检验与质量监督 (12)4.5 线圈预装质量监督检查 (10)4.6 器身装配质量监督检查 (10)4.7 器身气相干燥质量监督检查 (11)4.8 器身整理质量监督检查 (11)4.9 总装质量监督检查 (11)4.10 真空注油质量监督检查 (12)4.11 出厂电试 (12)4.12 产品发运 (13)5.监造工作记录、监造报告制度 (13)4)遇重大事故,编写《设备监造急报》(附表6-3)当日由设备监造单位负责人直接上报业主。

(13)6.1监造资料 (14)6.2出厂见证单及产品制造监理证明 (14)6.3监造总结的编写 (14)6.4合同档案制度 (15)7.其他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 (16)注:以下所有表格为参照使用表格,具体检查使用时,推荐但不仅限于其中的检查项目。

(16)附表1 (16)附表2 (18)附表3 (19)监造工作联络单 (19)附表4 (20)附表5 (21)监造总结模板 (27)苏丹东格拉—瓦地哈里法输变电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实施细则1.总则为了保证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的制造质量,规范设备监造工作的进行,为设备监造提供指导,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依据《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大纲》编制,只适用于该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在制造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制造工艺监督工作。

2.监造依据2.1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监理合同;《监理大纲》。

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

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

特高压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一:掌握业主与制造厂签定的变压器的技术合同(协议)的详细内容和条款特高压变压器的技术合同是监造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并依此监督制造厂严格履行、兑现技术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承诺,也是业主对制造厂行为的主要约束和限制手段。

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1.技术条件及技术性能参数绝缘水平、局部放电量、电压比、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负载损耗及短路阻抗、声级、温升、油箱机械强度等,监造方监督试验并验证这些性能参数。

2.主要原材料的要求对电磁线、硅钢片、绝缘出线装置、正、反角环等绝缘成形件、绝缘纸板、绝缘油、钢材等原材料的型号、生产厂家的明确要求,在监造过程中,监造方监督制造厂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须遵守技术合同的要求。

3.组部件的要求对套管、分接开关、冷却器、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油温计、绕组温度计、油位计等组部件的型号、生产厂家的明确要求,监造方监督制造厂使用的组部件也必须遵守技术合同的要求。

4.制造质量要求业主向制造厂提出的专门的、针对性的制造质量要求:有绝缘撑条及垫块的加工质量要求、线圈绕制及焊接质量的要求、关键部位绝缘纸板的适形要求、铁心的制作要求、油箱(包括钢板厚度、焊接、防锈处理及油漆等)的制作要求、器身的一次油浸渍要求等。

监造方在监造过程中须仔细、认真地监督。

二.了解和掌握变压器的结构特点: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变压器的设计评审会议、设计联络会,尽可能详细了解变压器的结构特点。

如冲击电位、工频电位梯度计算及绝缘裕度设计(涉及线圈的结构形式、线圈之间的绝缘距离、对地绝缘距离、线圈匝绝缘、段绝缘的尺寸、改善线圈端部及出线部位的电位分布的具体措施、线圈端部静电环、油隙合理分割、绝缘撑条及垫块的要求、低电位高场强问题的处理、适形绝缘纸板的应用、出线绝缘成形件的设计)。

如温度分布计算及油道、油流流向设计。

漏磁场计算及承受短路电动力的计算及裕度设计(电磁线的品种和形式、电磁线的机械强度计算、线圈电抗高度偏差10mm的抗短路电动力的能力计算、线圈的预紧力及撑紧要求)等。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远见创新责任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2011-08-03阿拉善电业局修试管理处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1)储运规定和配套件等合格证明等,可以不在现场见证。

(2)停工待检(H点):是指重要工序、关键的试验验收点,制造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等待监造人员或项目单位代表在场时进行见证。

3、监造的责任和义务(1)监造的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过程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监造单位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2)监造的义务:1)监造协议书中的知情权必须明确。

制造厂应尽力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于制造厂的技术保密原则下不宜公开的内容应该在双方订立合同前就协商一致。

2)监造方必须认真履行的义务:监造人员必须保守供方提前声明的业务和技术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质量控制要求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一般可根据变压器的电压等级、结构特点和制造工艺情况等编制设备监造实施细则执行。

(一)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对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审核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或建议制造单位澄清或纠正,以便预防根本性的质量缺陷。

(2)查验制造厂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监测手段和关键岗位上的上岗资格、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环境。

(3)查验设备主要原材料、外购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制造厂提交的检验资料。

(4)在制造现场对主要及关键组配件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

(5)审查制造厂试验大纲,监督整体试验等过程。

(6)检查设备包装质量和资料清单并监督装车情况。

(7)对监造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二)监造的现场工作内容监造人员在制造单位现场工作,具体分为文件资料见证和现场见证两部分。

1、文件资料见证(1)范围:1)变压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硅钢片、换位导线、铜导线、绝缘材料、变压器油、钢材、密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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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附件1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2017年1月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规定5 ························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6 ··············监造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厂职责和权限7 ···························监造工作实施8 ·····························监造信息9 ·····························监造总结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力变压器监造项目及方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造记录相关表格················附录C(资料性附录)监造相关报表··················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造工作联系单及监造总结············编制说明···························前言本标准对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监造工作的范围、程序、技术要求和深度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年月发布。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1范围本标准用于指导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

本标准对监造工作的范围、依据、相关方的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实施、信息管理及相应制度作了规定,提出确保监造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监造单位应提供符合本标准和更高标准的优质服务。

对于某些工程更特殊的要求,可根据具体的规范在此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

监造单位在合同环境下对设备在制造厂内的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设备),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部门的质量监督或质量验收。

110(66)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2-2013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2536-2011 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 1208-2006 电流互感器GB 10230.1-2007 分接开关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0230.2-2007 分接开关第2部分应用导则GB 11604-2015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GB/T 1094.4-2005 电力变压器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T 1094.10-2003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GB/T 6451-201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4109-2008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19001 idt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6429-2010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911-2004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JB/T 501-2006 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JB/T 10088-2004 6kV~500kV电力变压器声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设备质量监督的有关标准、制度。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监造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专业人员(非制造厂人员)对设备生产制造质量关键点与进度进行监督见证。

3.2监造委托人 Client委托设备监造服务的组织(一般指设备采购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

3.3监造单位 Supervision Entity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设备监理资质,按照同监造委托人签订的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在现场从事设备监造服务的组织。

3.4监造组 Supervision Group监造单位针对具体监造对象,派驻现场对设备生产制造质量关键点与进度进行监督见证的工作组。

3.5总监造工程师 General Supervisor由监造单位委派,代表监造单位全面履行监造服务合同、主持监造组工作的监造工程师,简称总监。

3.6监造工程师 Supervising Engineer受总监造工程师领导,从事具体监造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应监造文件签署资格的专业人员。

3.7监造实施细则 Rules for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依据设备订货合同、监造服务合同和本标准,制定的详细作业方案。

3.8一般质量问题 General Quality Problem在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设备订货合同规定和已经确认的技术标准/文件要求的情况,均视为质量问题,其中通过简单修复可及时纠正的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3.9重大质量问题 Significant Quality Problem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a) 制造厂擅自改变供应商或规格型号或采用劣质的主要原材料、组部件、外协件;b) 在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制造厂的管理或生产环境失控,明显劣化的;c) 设备出厂试验不合格的;d) 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影响交货进度)才能修复的。

3.10文件见证点(R点) Record Point由监造工程师对设备工程的有关文件、记录和报告等进行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1现场见证点(W点) Witness Point由监造工程师对设备生产的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或巡查)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2停工待检点(H点) Hold Point监造工程师见证并签认后才可转入下一个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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