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第一次
(NEW)[形成性考核]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附答案.doc
![(NEW)[形成性考核]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附答案.doc](https://img.taocdn.com/s3/m/bd5a8493fab069dc50220198.png)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形成性考核作业实用法律基础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评阅教师第第 4 次平时作业次平时作业共共 5 次平时作业次平时作业一、简答题(每题 20 分,共 40 分)1、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
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关系如下:受贿罪与贪污罪的关系如下: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1、侵犯客体不同。
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
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
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答案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注意:学习平台题目可能是随机,题目顺序与本答案未必一致,同学们在本页按“Ctrl+F”快捷搜索题目中“关键字”就可以快速定位题目,一定注意答案对应的选项,如果答案有疑问或遗漏,请在下载网站联系上传者进行售后。
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
A: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B: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C: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D: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学生答案:D: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2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
A:辞职B:免职C:辞退D:降职学生答案:A: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3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A: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B.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C:部级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D: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学生答案:B: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派出机构B: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C: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D:该行政机关学生答案:D: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5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得适用调解B:行政诉讼的法定撤诉方式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种C:行政诉讼中适用不得调解原则是行政诉讼在程序上区别于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D: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学生答案:A: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6在下列何种情形下,行政机关不可以辞退公务员()。
A: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它安排B: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C: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编D: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学生答案:C:老师点评:题型:单选题客观题分值2分难度:简单得分:27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知识第一次形考作业参考答案第一题: 请解释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准则的总称。
其特点包括:1. 强制性:法律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并对其进行强制性约束。
2. 公平性:法律应平等对待每个人,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原则。
3. 可变性:法律可以根据社会变化和需求进行修改和调整。
4. 普遍性: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的人民,不分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等差别。
5. 统一性:法律具有整体性和内部一致性,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第二题: 请解释刑法的范畴和功能。
刑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属于公法的一种,规定了国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者进行惩罚的制度。
刑法的主要范畴和功能包括:1. 犯罪类型: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
2. 刑罚的确定:刑法规定了各种刑罚的种类、程度和适用条件。
3. 社会控制:刑法通过对犯罪行为的惩罚,起到了保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
4. 预防和教育:刑法的实施也包括了对犯罪的预防和矫正,通过社会教育和改造,帮助犯罪者重新融入社会。
第三题: 请解释法律责任的内容和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对行为人产生的义务和责任。
其内容和形式包括:1. 民事法律责任: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以恢复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 行政法律责任:对违反行政法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3. 刑事法律责任:对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处罚。
4. 治安法律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治安处罚和法律责任。
第四题: 请解释法律规范从效力上的特征。
法律规范从效力上的特征包括:1. 强制性: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必须遵守,违反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可连续性:法律规范在一定时间内连续有效,直到被修改、废止或失效。
3. 可适用性: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符合其规定条件的情况,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4. 相对稳定性:法律规范在一定时间内相对稳定,不会频繁变动,确保社会秩序和稳定性。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 次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姓名刘星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 2 次平时作业共 5 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应C.应当D.不得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 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1次作业

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 ************* 姓名刘星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 1 次平时作业共 5 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B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2、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B )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3、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4、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
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3、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4、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答:(1)1,婚姻自由原则。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次作业

年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第次作业————————————————————————————————作者:————————————————————————————————日期: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17120000166姓名刘星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 2 次平时作业共 5 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B.不应C.应当D.不得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4、用人单位( 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江苏开放大学法律基础第一次

江苏开放大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学号2017020400168姓名张婷婷课程代码110009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评阅教师第1次平时作业共5次平时作业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2、甲、乙结婚的第 10 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3、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4、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
2000 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D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二、简答题(每小题10 分,共 40 分)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确立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概括起来,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有:1、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3、实行男女平等,反对一切歧视妇女的旧传统;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和虐待;5、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生育观。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

第一次形考试题及答案实用法律基础第一次作业(第一二三章)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道题总计20分)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构成及其活动的基本原则。
3.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
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个别效力。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道题总计20分)1.惟有( C )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A.道德习俗B. 宗教信条C.法律D.社会章程2.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首要问题是( C )A.让人们知道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B.使人们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C.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D.提高领导人的法律知识水平3.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 C )A.社会主义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民主集中制4.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C )A.少数服从多数B.集体行使职权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D.平等原则5.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 A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6.我国现行《宪法》是制定的时间(D)A.1954年宪法B.1973年宪法C.1979年宪法D.1982年7.某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
学号************* 姓名张婷婷
课程代码110009
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
评阅教师
第 1 次平时作业
共 5 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
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2、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
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3、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4、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
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
2000年,王某、张某的生父母相继去世。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D )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D.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我国确立的是,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
概括起来,我国婚姻法的有:
1、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
2、实行,禁止重婚;
3、实行男女平等,反对一切歧视妇女的旧传统;
4、保护妇女、儿童和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成员间的遗弃和虐待;
5、实行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生育观。
6、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2、离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离婚使夫妻之间因婚姻所发生的身份上、财产上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随之消灭,并产生子女的抚养教育、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一方对他方的经济帮助、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的处理。
这些在学理上被统称为离婚的法律后果,又称离婚的效力。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
即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也随之消灭。
这是离婚最为直接的法律后果。
2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
男女因而创设夫妻身份关系,在经济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财产关系。
无论是实行法定财产制或者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离婚而终止,进而发生的清算、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经济帮助的给付以及补偿请求权等财产处理问题。
3离婚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后果。
具体包括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子女的直接抚养和探视、离婚后的教育费的承担等方面。
3、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l)公民的合法收入。
如、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树木,主要指公民在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
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
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4、哪些情形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丧失继承权,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
这里要注意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只要继承人所杀害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不论是直接杀害还是教唆他人杀害,不论既遂或未遂,不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
但继承人的配偶或其他亲属独立实施杀害行为的,不发生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后果。
但是,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为了其他目的,出于其他的动机,其虽会受刑事责任的追究,并不会因此而丧失继承权。
三、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均丧失继承权,而不问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
虐待被继承人的,并不都丧失继承权;只有虐待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但是,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故本条又称为继承权的相对丧失,目的是为了促使继承人改恶从善。
而第一、二、四条均是绝对丧失继承权,不存在挽回的余地。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的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
三、案例评析题(每小题40分,共40分)
王某的母亲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也可以报警处理,起诉王某和李某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中规定
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由于老年人大多年老体弱多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社会的司法救济和家庭的关爱,属于弱势群体阶层,一旦权利受到侵害,就无钱打官司,权利就无法得以实现。
所以我们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帮助老年人实现诉讼目的,稳定他们的情绪,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我们要做维护“涉老”权益的热心人、贴心人、代言人、维护人。
老年人权益不能得到维护和保障,将会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生活秩序,影响社会安宁与稳定,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负面效应。
因此,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让全社会了解保护老年人权益的重要性,让老年人都学法懂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成作业时间:2017年5月2日得分:
评语:
评阅教师:。